第13章 第十三章
夜里,柏府的小厨房还有最后一件差事要做,给小公子熬药。
如今已至夏末,一旦转冷,柏乘的身体就要比平日里还差一些,这将是他回京后的第一个秋天,人人都颇为小心,将他当个易碎的瓷娃娃来照看。
一碗热气腾腾的褐色药汁放入食盒,再由老家仆河叔小心端进柏乘的屋内。
河叔一入门,便可见柏乘坐在烛火旁,清瘦的身体坐得挺直,一手托腮,歪着头,另一只手握笔,在纸上细细画着什么,他神情专注,眼中含淡淡的笑意。
“公子,天色不早了,若是有夫子布置的课业,也不该现在再做,快些喝药,趁早休息吧,身体最为要紧。”
身侧突然有人说话,柏乘手中的笔一顿,他伸手虚虚掩着纸面,回过头眼神闪烁,尴尬地扬起唇角朝他一笑。
“谢谢河叔关心,这个不是课业,是我随意画来玩的东西,我画完就一定休息。”
他的手臂将画纸完全盖住,河叔什么也看不见,只得点点头,顺带将食盒递到桌边,柏乘挪出一只手推开食盒的盖子,垂眼竟看见药碗底下压着张薄薄的纸。
“这是”柏乘抬头看一眼河叔,河叔面上挂着憨厚的笑容,示意他自己拿出来看一看。
药汁满满一碗,正是温热的时候,柏乘小心推开碗,抽出那张纸来,放在眼前一看,便发觉是张地契。
“这是京城内的一座酒楼,您外祖家留下的生意,从前跟着您的爹一起进柏府,如今,这是您的了。”
现在就要给他一座酒楼?柏乘有些疑惑,却忍不住笑了笑:“河叔,我还是小孩。”
“是了,不过这酒楼经营的一向很好,您只需收着地契就行,如今还不用管账本。”
既然已经说到这,柏乘便也不拒绝,只是翻看这张地契,歪着头问:“今日是什么特殊的日子吗,为什么要给我这个。”
河叔笑着叹口气:“公子怕是忘了,再过几日,可就是您的生辰,主君的意思,这份地契,便当作是您爹给您送的生辰礼。”
生辰二字让柏乘一愣,他避开河叔的视线,回过身来,幽幽看着在黑夜里跳动的火烛。
“生辰今年还是像以往一样就好,我并不需要过生辰。”
他很小的时候就知道了,自己的生辰,是父亲的忌日,因此他从不要求像别的孩子那样过生辰日。
河叔看着柏乘长大,常常会心疼这个每逢生辰就要闷闷不乐的孩子。
“瞧公子说的,您的爹爹若是知道您每逢生辰就要伤心,指不定多难过呢。”
柏乘指尖轻轻蹭了下画纸,转眸看他,神情纠结。
哪个孩子不期待生辰日?
河叔便就此趁热打铁:“说来也巧,您生辰那日,正好是常年驻守边塞的刘将军带兵回京之日,圣上为犒赏将军与士兵,特意下圣旨,那晚要在城内举办盛大的烟火会。”
柏乘眉心一动,他一直在乡间养病,乡下多炮竹,却从没见过什么烟火会,年幼在京时或许见过,但早就什么都记不清了。
“主君要酒楼为您准备好宴席,生辰宴时,抬头是数不清的烟花!公子,你当真不想这样过一个生辰宴么?”
河叔观察着柏乘的表情,描绘得极尽夸张,语调上扬。
良久,柏乘怀着一点点希冀,缓缓点两下头。
漫天的烟火是难以想象的场景,柏乘的眼眸在烛火下闪着细微的光,他低头思考了会,轻声问河叔:“为什么不在府里办呢,府里也能看烟火,家里的小厨房,做菜也很好吃的。”
当然是不能在府里办的,主君每年都会给去世的夫郎过忌日,这是她的一点执念,可今年柏乘回来了,太傅不想让孩子参与其中,这才交代下去,让河叔来劝他去外头过生辰宴。
但这实情,最好不让小公子知晓。
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河叔笑得有些勉强:“因为那酒楼位置好,比家里的位置都要好上许多,可将整座城都尽收眼底,是看烟花的好地方!”
柏乘安静地望着笑得脸都发酸的河叔,沉默一会,又不想让长辈尴尬,因而抬眼,乖巧地笑一下。
“好,我知道了。”
小公子同意了,河叔终于松一口气。
不过,到那一天,主君是肯定不能来陪柏乘过生辰的,届时要请多少宾客,河叔还得去和管家说,给京城各望族的公子们都发请帖
忽而,柏乘抬头,看着走神的大人问道:“我可以请自己的朋友来吗?”
公子从来没有同龄朋友,听他提到邀请友人,河叔又惊又喜。
“那自然是可以的,主君肯定同意,您要请多少,都没有问题。”
“没有很多,我仅有一个朋友,我只想和她一起看烟火,别人都不请。”
待到河叔与他聊完,已是过了一盏茶的时辰,河叔不多耽误他做自己的事,嘱咐他快些喝药,便也退回屋外,细心地替他关上门。
屋里只剩他一个,柏乘终于挪开自己的衣袖,垂头看自己的画。
画上有一匹正在奔跑的马,马上坐个长发束起的小姑娘,画面简洁,却栩栩如生,似乎一个眨眼,小姑娘就要骑马从纸面一跃而出。
一想到那个女孩,他觉得心中的郁闷被一扫而光。
不论大人隐瞒了什么,至少,到那日会有盛大的烟火会呢,可以坐在楼上看到很美很美的东西,他就很想把这些分享给她。
纸上的墨早已干透,柏乘小心地摸一摸画上的女孩和小马,这才心满意足地端起药抿一口。
一碗药尽,少年又另取一张新纸,提笔蘸墨,思索半晌,认真地写下几行字。
请帖:
诚邀吴清荷于五日后参加柏乘的生辰宴,届时将在酒楼设下宴席招待。
此处宜观烟火,不容错过。
—
吴清荷冷不丁打一个喷嚏,皱眉环顾四周。
山林里的树木在夜色下好似沉默高大的巨人,一排排站好,低头俯视她牵着马踩过松软的草叶。
夏末入秋,天气转凉的时候,京城会举办秋日狩猎,圣上亲临,文武百官到场,年满十三的女君在筛选后皆可参与其中。
以三日为期限,三天后平安归来便算胜出,其中收获的猎物最多最珍贵凶猛的人,将会成为今年的“第一勇士”。
森林中不乏猛兽,因而凶险异常,因此每年参加的女君不过千,就算是习武之人,在没有经验的前提下也不敢参与进来。
从前并无秋狩,后来胡族侵扰边塞,为培养出能与之一战的勇士们,特立秋狩,秋狩胜出者,予以重赏,不论年龄,皆可入伍为兵,待遇与常人不同。
最为要紧的是,驻守边疆的刘将军今年将要回京,陪同圣上一道观看秋狩,她的兵法与武术堪称一绝,有人传,她要收今年的第一勇士为学生,教授自己毕生所学。
吴清荷将每一次的独自狩猎,当作自己秋狩前的“试炼”,她已满十三,她会参加此次秋狩。
吴家也给她请过名师,可习武这东西本就人各有异,合不来便是没有缘分,刘将军要收学生,吴清荷想试一试,只是,十三岁就参加秋狩的女君也占极少数,也从未有过十三岁的“第一勇士”,但
前方是没有落叶堆积的土地,吴清荷寻几根树枝,又掏出自己的火折子,勉强搭出个火堆来。
火星子像小蝴蝶在木柴上肆意飞舞,她靠着火堆坐下,马儿就趴在一侧,耷拉着两个马蹄,瘫在那,全然是个等着吃饭的大宝。
“月亮,早些休息,明日我射只鹰给你瞧。”
小马叫月亮,是匹万里挑一的汗血宝马,这是她去年的“生辰礼”,吴清荷很喜欢它。
她从马鞍旁的包袱里拿出几根胡萝卜,喂到月亮的嘴边,月亮懒懒地咀嚼,只是吃到一半,突然哼哧了几声,从地上站起来,一动不动地盯着某个方向。
月亮的异常,让吴清荷神色一变,立即握弓拉弦,抽出一支箭,起身侧头,望向它看的地方。
一片漆黑中,传出“呼呼”的声音,是某种动物自喉咙间发出的咕嘟声。
吴清荷握好弓箭,试探性地朝前一步。
声音自灌木丛中传出,但并没有要靠近她的意思。
再往前几步,声音越来越清晰,吴清荷才能听得那种叫声此起彼伏,声音小而短促,她肩线紧绷,抬脚踩住一片灌木,让其弯腰,叫她能看得清晰。
一团团黑乎乎的东西在灌木丛里一扭一扭地动着,吴清荷借着远处的火光,才能依稀看清,这是一窝野猪崽。
吴清荷放下弓箭,往后退几步,摇摇头。
“我不杀幼崽,不过,你怎么会怕猪崽怕成这样”
这话是说给月亮听的,也是说给她自己听的,可吴清荷说到一半,却猛然觉得不对,停下脚步,警觉地朝后看去。
“哼哧哼哧”
一种怪叫声传来,吴清荷迅速搭弓,可完全是来不及了,一道黑影迅速窜过,她刚退后一步,便有重物“轰!”撞上来。
“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