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1章 第 8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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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mbaiwenzai
金光誉叹了声,“其实也不怪司荣鑫狠心。”
司家本来是书香世家,宗祠的牌位里甚至有两三个举人呢,家底也厚。
但他那个年代,读书人突然不招人待见了。他见势不好,收拾细软就跑了。
海城临海,水路方便,他就顺势下了南洋。
那个年代,独自一人在异国他乡闯荡,最要紧根本不是发财,而是保命。
他和司荣鑫相遇也是在海上一次船难,他们俩是唯一活下来的幸存者。
真到了那个关头,人性经不起考验,到最后就是俩字——“求生”。只要能活就行,怎么都行。
那段日子有多黑暗只有他们俩人知道,但也奠定了他们之间信任的基础。只要都活着,他们就永远不会背叛对方。
金光誉那时候还只是个中医学徒,司荣鑫却已经是家有铺子的小商人。他得救后就跟着司荣鑫,给他当管家、当司机。
再后来年代又变了,司荣鑫得以衣锦还乡,重回海城。那时候司家祠堂七零八落,族人死的死,失散的失散,是真得只剩他一个了。他一生的梦想就是重新振兴司家。
首要的就是要有人,要开枝散叶。
不幸的是,早年的经历让司荣鑫子嗣艰难,老来就得一个儿子。最后还白发人送黑发人。孙子都没留下。
如果没有金邢的那笔“坏账”,他或许会好好培养司黎。
但接二连三的打击,也让司老爷子心里发生了变化,他比以前还淡漠。也许是觉得振兴司家无望,这个女孩子在他眼中也成了棋子。
“他送司黎去学京剧,是因为当时海城的上流社会都好这口。后来,司黎自己跑回来了。”
回忆起那天早晨的场景,金光誉还是忍不住后颈一凉。那是他第一次在一个十几岁的女孩身上看到那种眼神。
那种他和司荣鑫都熟悉的,满是“求生”的眼神。
当时十五岁的司黎挨打完后,还咧开嘴笑,牙上都是血,问他们“还有吗”。披头散发,女鬼一样瘆人。
司老爷子当时也笑,笑着让她记住现在的感觉。永远都别忘。
“虽然只有十五岁,她爹妈本来就都好看,但司黎出落得还是超过我们两人的想象。”
“当真是如花似玉,亭亭玉立。”金光誉瞄着男人脸色,先是夸,发现他没多大反应,还微微皱了眉。他立刻改口道:“是天生的狐媚子。”
“她回来以后,就成了司荣鑫攀附权贵,利益输送的工具。”
其实谈事情,酒桌上有几个漂亮女孩点缀很正常。但司黎真得不一样,她会唱戏,人又机灵,最重要的是,脸蛋实在不俗。
“来这的许多男人,基本上她笑一笑,魂就被勾走了。更有甚者,根本都不敢直视她那张脸。”
“那几年社会发展得很快,司荣鑫的经营理念跟不上时代。自打司黎回来,他很多重要生意,都是司黎搞定的。”
顶级的美色是大杀器,尤其用来对付男人。司荣鑫清楚“物稀为贵”,平时并不常用她,只有关键时候才让她来。
“唯一的问题是,她不会喝酒。白酒一喝就吐。”
不会喝酒。江修暮垂眸想,这和他对她的认知完全不同。从他们认识那天起,她的酒量就极好。
不过金光誉马上就给了他解答,“酒量都是后来硬练的。”
有一次她当桌敬酒,结果没咽下去吐了主客一脸。主客觉得扫兴,就直接走了。那事把司老爷子气着了。
把她关进屋子里练酒量,练不出来不许她出司家大门。
那段时间老宅每天都有呕吐声。司黎每天也是醉醺醺的,日夜颠倒,三餐不定。
而她空有一个司家大小姐的名号,却连看门的都敢私下拿她开腔,说她天生就是勾引男人的。家里的佣人也都知道她平时被司老爷子用来干嘛,没人看得起她。
大家都冷眼旁观。她吃不吃饭,老爷子都不说话,更是没人管。
司黎的性子又是宁死不肯求人的。
“有一次我正好碰上了,看见她胃痛到直不起身,撑着灶台,浑身哆嗦着用热水泡冷饭,当成粥往下喝。”
“她喝完回楼上,没挺住就倒在楼梯口了。我一看,就去扶,结果被她无缘无故一脚踹下去了。”
听他说这话,家里也有女儿的老路恨不得狂揍他一顿,可老板没发话他实在忍不了地狠踹了他两脚,“你他妈最好是扶!”
都是男人,谁不知道谁啊。真他妈的是个畜生。老路拳头都捏紧了。
“是扶是扶!”金光誉赶紧求饶,抬起头还是去看江修暮的脸色,见他还是微微蹙眉,没有太多的表示,他便松了口气。
看来司荣鑫这招奏效了。仇恨转移了,司黎的下场一定会更惨。
她当初那一脚给他直接踹楼下去了。他颈椎骨折,躺了好久。
不过司老爷子却没罚她,也是那次,金光誉明白了,在司荣鑫眼里,他就是一条狗。司家的人,哪怕是司黎都比他重要。
“酒量练出来那天,二两半的杯子,她一口气连喝了三杯高度白酒,表面仍然像没事人一样。”
司老爷子很满意,告诉她过两天有个大人物要来海城,喜欢听京剧,让她早点准备。
司黎当时沉默三秒,笑了,让他把出场费打到卡上。
“然后她就起身,笔直地走了出去,再也没回来老宅过。”
“不过司黎这一搬出去,有时候就找不着人。司荣鑫就想了个主意,让她去上学。把她有用的证件也收走了。”
司黎从小也没上过学,高中那些知识,她都听不懂。
“但她还挺听话,每天准点上下学,想找人方便多了。”
最开始考试,她就纯靠乱写,能蒙个十几分。
“后来,司荣鑫发现,她还真得开始学习了。因为她进步很快,一学期下来,成绩提升了。”
一些特别考验基础知识的物理数学,她竟然能考个二三十分。语文更是高一点。
金光誉至今还困惑着,“我也不明白,为什么司荣鑫不想司黎念书?”
“期末之后,他搞了个‘谢师宴’,名为感谢,实际上只说司黎读书如何如何累,他就这么一个孙女实在不忍心看她受苦。司家也用不着她吃这个苦。”
这么一说,那老师们还能如何,又不是自己孩子,以后就不管了呗。而且司家家大业大,外人看来,司黎就是含着金勺子出生。一出生就在罗马,根本不用努力。
“司黎当时就在饭桌上,一言不发。等老师们都走了,她起身,将包厢门打开,把整个桌子都掀了。”
巨大的响声吸引了不少人来看,司黎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朝着司老爷子拜了三下,高喊了一声,放心吧爷爷,孙女以后一定不让您操心了。
说完,她转身就笑着走了。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她学得很快。
司老爷子在包厢里面待了很久,等人都散了,他才脸色铁青地出来。
回去,司黎还是挨罚了。自那以后,她就没再听过课。
“科科都是零分。不知道为什么,司荣鑫竟然还满意了?”
金光誉不能理解。当年司杰礼读书,他可不是这样。
他不懂,江修暮却懂了。他懂司老爷子的用意,也懂了,为什么上学时候,司黎一直都是睡觉。宁愿忍受同学的冷嘲热讽,也不肯在试卷上写一个字。
他懂了,却太迟了。
“不过,江总您一直都天资聪颖,成绩优异。”这功夫,金光誉还是不忘拍马屁,“所以司荣鑫把你接过来高考,是指望您考个状元。然后他他想正式认您当当司家人。”
其实是当干孙子,不过这词,金光誉现在怎么敢说。
“那字他本来也是想让您签的,这样您和司家就彻底捆绑在一起了。”
江修暮不像司黎,有天然的血缘做纽带,和司家斩不断联系。要想让一个没血缘的聪明人一辈子为他卖命,光靠恩情也很有风险,只有共同利益是长久的。
“只是您好像帮司黎求过一次情,那之后,司荣鑫就改变了想法。”
比起司黎,江修暮才是司老爷子看着长大的。小时候,他教他读书写字,还教他文化礼仪,等大一些后,司老爷子更会时不时把自己毕生总结的“生意经”也传授给他。
他们俩没有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
他们做事的思维,很多时候是一致的。他身上既有司老爷子看不透的地方,也有他一眼就能看透的。
而那份文件事关重大,既可以用来捆绑他,也很容易被反利用,当成刀子对准司家。
“江总您身上不确定因素太多。相比之下,司黎就好拿捏多了。随便一个没交情的女同学都能成为她的软肋。”
那时候的司黎虽然嘴上咄咄逼人,可在司老爷子面前,她就像只张牙舞爪的纸老虎,产生不了半点威胁。
她看重感情,还谁都想“救”,这些都是致命的弱点。
“那天下午,司荣鑫根本没想叫您来,他只是说了一句。司黎就签字了。”
就连自觉不算聪明的金光誉都忍不住感叹,“司黎真是半点没遗传到司家人的聪明劲儿。太傻了。”
她才不是傻,是智慧。江修暮低头解下手套,默想,司黎才是真正有慧根的人。像他们这样的人,永远也学不到她的半点。
他当年的伪善,在她眼里,恐怕比“东施效颦”还丑陋。所以她才会说“他不是什么好东西”。
想着想着,江修暮不禁会心微笑。评价真准确啊,阿黎。
这次,金光誉只顾感慨,没看见他的表情变化,还自顾自地说,“不过就是傻人也有聪明时候。”
“司荣鑫没想到,他一辈子筹谋,最大的败笔就是在司黎身上。”
司黎签完字后,说的话让司老爷子误以为他们俩已经有了首尾。
而他一直以来培养司黎,却从没让她真“接客”,是为了待价而沽。他是想让司黎嫁进真正的、能让司家一劳永逸的豪门。
哪怕是2012年,有消息传来,说当年的事又要重新查。司老爷子情急之下,决定把司黎送出国外,他也没放弃对她的“培养”。当时消息真假不确定,他打的主意是,如果是真的,那司黎就像金邢一样自生自灭。如果是假的,那刚好她在国外名校镀金,回国后,更能好嫁。
可他没想到,他精心培养的花,被另一颗棋子捷足先登了。还是他安排两人住一起的,他怎么能不气?
当时司黎是真靠一句话,差点把他气死。
“尤其是醒来,得知她把您带走后,司荣鑫都要恨死司黎了。”
司老爷子一直都看轻了这个孙女,以为她就会耍嘴皮子,没想到,她还真的是一身“反骨”。趁他昏迷,把江修暮带出了国。
那可是他真正倾注了大量心血培养的人,而脱离了司家的掌控,傀儡就会变成不定时的炸弹。一旦那孩子知道真相,司家第一个就要完。
司老爷子当时还没来得及找更好的锁链套牢他,司黎就带他跑了。自那以后,司老爷子就知道,两个风筝,一根线是彻底断了。所以他也不再联系他了。
这也不怪司老爷子“考虑不周”,是司黎动作太快了。她很早很早就在筹划这件事了。
再回想当时,江修暮明白了,从司黎朝他要雅思成绩单时,她就开始为他申请学校了。她还装作随意地问过他想学什么专业。
当年两人“私奔”,他还以为是司家安排的一切。其实,只是司黎要带他走。
她明知自身难保,却一心想带他远走高飞。
原来,她说会偏向他。她从来不说空话。
江修暮自嘲地想,他自以为陪了她十多年,没人比他更了解她。可直到今日,他才发现,他窥见的,不过是司黎的冰山一角。
仅是一角,却也已让他一往而深,痛不欲生了。
两只手套都摘下来,老路看了他一眼,默默退后两步,给他让出地方。
动手前,江修暮最后一次发问:“她为什么从梨园回来了?”
这问题把金光誉问愣住,“您不知道?”吴光前被整治那么惨,他们还以为是他知道了,给司黎报仇的?
男人冷冷地看他一眼。不耐烦了。
这次不等老路上手,金光誉忙主动交代,“是那天晚上,吴光前喝醉了,把她抱住了。”
“不过司黎当时会些拳脚功夫,反过来把他打了一顿,人都打废了。”
“事后梨园的班主来道歉,不想闹大,正好老爷子也不想。他怕这事传出去,女孩子名声不好听。耽误嫁人。”
“最后两方决定,吴光前那边梨园会处理。司黎这边就定她‘欺师灭祖’,也不用再回去了。”
等司黎清晨一个人回到家,他们都不许她申辩一句,怕走漏风声,直接打了她一顿,把“罪名”坐实。
真他妈的那是个十多岁的女孩啊!一向见惯了脏事的老路都被震惊了,他都不敢想象,要是他女儿被人这么对待他一定会把那人活剐了!就现在,他都想杀人了。
但有人比他动作更快,就在金光誉话音未落时,男人就冲了过去,揪住他的领子,用力掼到地上。
老路第一次看见他老板这“失态”。
江修暮像是疯了一样,揪着他,反反复复就问一句话,“那天是不是下雨了?”
“我问你,那天是不是下雨了?!”
正巧,上空划过一道闪电,金光誉看愣了一瞬。用尽全力的拳头就落了下来。
骨头碎裂的疼痛,令他脑子忽然清醒了,他清醒地记起来当初的所有。
“对!”他痛苦地高声回答,“下雨了!那天京市下了雷暴雨!”
今晚,海城也有一场暴雨酝酿完毕。同急促的雨点一同落下的,还有男人的拳头。
就在刚刚,本来就片片破碎的一颗心,终于在得到答案后,彻底化成了灰。
地上的金光誉求饶的声音渐渐微弱,到后面毫无声息。
院子里只剩雨敲青瓦声,还有拳头打到骨头的声音。
也不知过了多久,久到,老路都开始看着染红的雨水叹气。
久到,男人的躯体已经力竭,最后一拳,赤手空拳地落到了地面上。
血和眼泪同时溢出,江修暮深深地闭上了眼睛,心脏悲痛欲绝,窒息感要将他淹没。
他绝望地想,司黎说得对,她需要同情谁?她连自己都不愿意怜悯。
当年,别人只是房子烧了,就有一堆人可怜帮忙;而她整个人都荒成了废墟,却没有人抱抱她。
他当时为什么要走?
他为什么不留下?
他为什么不回头,为什么不去抱抱她?
他的阿黎他口口声声说爱她,可是,他配吗?
有人配吗?
从别苑里出来,老路担心地看着他,不由得问道:“老板您去哪?我让人送您。”
他得留下来料理后事,但他真不放心啊。
“不用。”江修暮看向门前挂着的,已经褪色的红灯笼,轻声吩咐,“三天,这里和司家老宅,全都推平。”
“好。”老路应下,仍是想让人跟着他。
而男人像是早就预料到了,无言地挥手,示意,谁都不许跟着他。
一个人孤身走进夜雨里,雨水冲刷着手上的伤口,血水点点滴滴溶进土壤里。
他恍若未觉地在黑夜里走着,走向他也不知会在何方出现的黎明。
作者有话要说:
对不起,那段还差点没写完。。不过快了,晚上一定发,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