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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一只萤火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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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从白老师家访完,父亲好像学会了反思,在我母亲的配合下,我水到渠成的报了一所普通的高中就读。我原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便同奶奶一起坐上了开往苏州的大巴。

    那年正值毕业季,我第一次离开自己的小镇,也是第一次去往了大城市…

    大伯是个厨师,一年前在苏州的厂子里打工,发现周边本地人没有开餐饮的,他就问我父亲借了点启动资金,开起了小餐馆。我大伯母为人势利、刻薄,我从小就不喜欢和她打交道。只因大伯的餐馆人手不够,又舍不得花钱雇人,就叫奶奶去帮忙,我这才跟着奶奶到了苏州。路上的风景我属实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大巴车里弥漫着廉价的香水味夹杂着脚臭味,让我作呕。 不知开了多久,奶奶把我从睡梦中叫醒:“鸽儿,醒醒,到了,下车了。”

    下了车,烧灼的柏油路上,我瞬间感受到了自己的渺小。花花世界,迷了眼。在电视里才能看到的场景,竟然出现在了我眼前。还没等我缓过神来,又被奶奶拉着坐上了一辆破旧不堪的面包车,伴着发动机一样的轰鸣声,我大声的问奶奶:“奶~,不是到了吗?我们还要去哪里啊?”,奶奶扯着嗓子喊到:“去你大伯家啊,远着呢,听说是鸟不拉屎的地方。” 就这样,在这辆轰轰作响的面包车里又坐了一个多小时才抵达大伯的餐馆。周边全是冒着白烟的工厂,没有高楼大厦,只有零零散散的几处民房。空旷之际,电线杆上倒是多了许多麻雀,整整齐齐的一排,像是在欢迎我的到来。

    大伯看见我们,开心的跑过来帮我们拿行李,边走边说:“妈,你带鸽儿一起来,我太开心了!”和父亲相比,我确实是和大伯亲一些。这种亲密是和大伯无话不谈,和父亲却只字不提的关系。我礼貌的和大伯母他们打了招呼,然后就拘束的站在门口,大伯看见我站在门口,拉着我穿过门厅的柜台和货架,进入一个堆满杂货的房间,拉开布帘就是两张隔开的床铺,“這里就是你和你奶奶的床,都给你们整理好了。想吃什么,门厅零食架都有,自己随便拿哦。”大伯边说边介绍着自己的餐馆,哪个机器是自己买的、哪个冰箱是可以用的、制饼机是怎么用的…我点着头环顾了四周,抬头却发现了我这辈子都没见过的大蜘蛛…神奇的是,他们所有人视而不见、不为所动。我只好装作大人的模样,故作镇定,装作若无其事的继续听大伯讲述自己的开店历程。这时,大伯母拿着鸡毛弹走了过来,打断了大伯的话 “娘,城里的人呢~吃饭都比我们农村人早的啦,五点半到六点左右,我们店里就开始上人了。所以三四点就要开始忙活起来了。”她用着拗口的普通话和奶奶说道。

    奶奶性子烈,爸爸的脾气最像她。

    “坐了一天的车,我休息好明天再开始帮你们一起打理,今天就先熟悉一下环境吧。”奶奶抬头看着时钟生气地说道。我后来才知道,当时奶奶为什么那么大气性,因为那时候大伯母说奶奶偏心,说没有给他们家帮过忙。但是事实上,奶奶带大了堂姐,才开始帮我父母带我,而且从我记事起,大伯一家是根本没有赡养过奶奶。

    我看见大伯母白了一眼奶奶,便挽着奶奶边走边说:“对对对,老板娘,你得先让我们熟悉一下你们家餐厅嘛。”大伯母噗嗤一笑,乐开了花。小时候我很喜欢听大人们聊天,看大人的交流都像极了看唱戏。人和人的交流,免不了惺惺作态。

    傍晚的厂区门口,显得格外热闹。路边也开始有摆摊的人出现。络绎不绝的人从工厂里出来,统一服装、男男女女、老老少少…大伯的餐馆也开始涌入大批年轻人,我记忆里最深刻的一个人,别人都叫他豪哥。他留着古惑仔里类似陈浩南的发型,穿着牛仔外套,很松弛、很摇滚。他经常来光顾大伯的餐馆。别人都是穿着厂服就来吃饭了,他每次都很精致,还会拿着破旧不堪的吉他和当下流行的音乐磁带,到大伯的餐馆里弹唱。他经常一边和兄弟们抽烟喝酒、一边搂着自己女朋友。我每次都很不情愿的给他送酒水,但是他都会停下来说一句:“谢谢你哦,妹妹。”然后从口袋里掏出一颗棒棒糖给我。第一次给我糖,我拒绝了。后来,大伯说他不是坏人,人很好,我才迫不得已收下了他給的糖。

    一回生、二回熟。慢慢地我就从豪哥这里了解了他们80年代,一部分年轻人的想法。他说他很喜欢唱歌,喜欢流行乐也喜欢民谣,但更向往自由…他说他当初年轻气盛,不好好读书,非要搞音乐,最后和父母断绝了关系。离家出走,投靠了朋友,這才进了工厂。他说工厂就像一个黑洞,看不见未来却一眼可以望到头;他说每天机械般的操作,只是为了赚那几块铜钱。看不见早晨的太阳、感受不到落日晚霞,最多只能看到余晖,不过也是转瞬即逝;他说他很喜欢音乐,他认为音乐可以带给他快乐与自由…

    八月,秋老虎就来了,天气愈发燥热,蝉鸣蛙声的也愈发刺耳。徬晚,豪哥醉醺醺的从大伯的餐馆出来,晃晃悠悠拿着一颗棒棒糖要给我,我刷着碗示意没法接,他朋友阿宽搂着他说:“鸽子,在洗碗,我帮你递给她。”他摇头晃脑的说:“不行,我要亲手送给妹妹一颗糖!”,看他醉成这样,我也想赶紧结束这场对话,起身擦了擦湿答答的手,接过了他給的棒棒糖,顺便说了声声谢谢。豪哥开心的唱着那时候大街小巷都在放的歌“那一夜,&39;我为你喝醉&39;,那一夜,我与你分手…”踉踉跄跄的离开了餐馆。但是,我不知道,那竟然是最后一颗棒棒糖。

    大伯的餐馆就在公路边上,每天都会有骑着雅马哈的年轻人飞驰而过,各种飙车…我当时是真的搞不懂这群年轻人,大半夜不睡觉,用飙车来寻求刺激。那时候公路上的汽车还很少,出事故也不多。但是大半夜飙车是真的很扰民!过了半个多月,阿宽独自来大伯家吃饭,大伯说:“阿宽,怎么没见阿豪和你一起啊?好久没看见他了。”“唉,叔,豪哥一个星期前就没了,前段时间和他女朋友分手。他心情不好,晚上和几个朋友喝酒飙车,当场走的。”阿宽边说边哭,大伯愣在那里不知所措,然后拍了拍阿宽的肩膀说:“吃点啥,叔给你做。”我停下来手中的货物,一声不吭的拿着之前豪哥给的棒棒糖,递给给了阿宽…

    那天晚上,我在打扫他们之前经常来吃饭的房间里,发现了一只萤火虫。“恐畏无人识,独自暗中明。”曾经我在书中读过的生物,照进了现实。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萤火虫,我真的喜极而泣。

    它掉落在地上,扑闪着黄绿色的光。一闪一闪的,我试图让它再次飞起,可是它似乎受了伤,一动不动的落在了窗前。我小心翼翼的把它装进了没有瓶盖的漂流瓶里,放置在了枕边。

    我知道它活不过明天,可是它还在努力的发着光…我只能默默地陪着它,直到生命结束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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