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苦瓜队长
陆霁礼手颤抖着收拾碗盘,却接连打碎了两个。
江云华怕再打下去,明天就得吃手抓饭了,于是放他回去自己慢慢接受吃了蛇肉这个‘残酷的事实’。
“你……知不知道小礼最害怕蛇?”陆执尽量用着最平静的语气说道。
江云华听出陆执并没有质问的意思,于是也正色道:“知道,但他迟早要跨过这个坎,他不能一辈子怕蛇”。
前世陆霁礼会栽在白月光手上就是因为那个小姑娘在陆霁礼与手下失散,面对逼近的蛇却动不了身子时,徒手抓走了那条小蛇,也没有嘲笑他,反而耐心安慰开解,成了他人生中的第一缕光。
只是这缕光最后却从温暖变成了灼烧。
这辈子,江云华绝对不允许这个白莲花再扰乱陆霁礼的人生。
先从对蛇脱敏开始。
陆执沉吟片刻,终究也点了点头,“你说得对,但…这样会不会还是太极端了些?”
江云华早就料到要被质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说辞,“虽然小礼现在接受起来会很难,但你也知道小礼的聪慧是异于常人的,他的心思也会更敏感,对某个事物的恐惧不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减退,而是越来越害怕,不如残忍一些,趁着他还小,给他树立起正确的认知”。
又指着地上摔碎的碗道:“你看,他接受起来也没那么难,因为他已经把最害怕的东西嚼碎了咽进肚子里了,等他慢慢想通就好了”。
“你要对你儿子有信心,你基因这么好,儿子不会差的”。
陆执点点头,心里想的却是另一个身影,他那么好的一个人,儿子不会差的。
江云华收拾上碗筷去了厨房。
一边苦哈哈洗碗一边想,如果能有个自动洗碗机就好了,可惜并没有凭空变出来。
洗完又拿上清扫工具去了地窖,先确认了下没有再冒出新的蛇虫,才收拾起来,时隔差不多一年,里面积攒了相当多的灰尘,呛的江云华连打好几个喷嚏。
好在里面原本是有个简易架子的,正好可以把食物码上去,不用再另外制作了。
光清理地窖,江云华就举着火把跑上跑下往返七八趟。
好不容易打扫干净,能往里放东西了。
江云华便回厨房处理猪肉,将明天就要用到的单独放,就留在厨房,剩下不着急吃的放一起,连同一些快蔫儿的蔬菜一起搬进了地窖。
只是春天的地窖温度也延长不了太久这些肉的保鲜期,最多一周也得消灭完。
看着火把,又看了看猪五花,江云华觉得明天可以安排一顿小烧烤了。
回了前院,看见陆执房间的灯还亮着,江云华便过去敲了敲门。
“进”,陆执中气不足的应声。
江云华放下猪鬃毛,还有两节木头,和他的匕首。
“这几日没事儿的话给家里做几个新牙刷吧,剩下的毛做个大刷子,软的话扫床,硬的话刷鞋,总是能用到的”。
陆执点头,“应该的”。
江云华一边给银针消毒,一边顺口闲聊,“你那个匕首不错”。
陆执抚着刀身,神色怀念,“是啊……”
紧接着江云华又道:“是真不错,削木头贼快”。
“……你用它,削木头?”陆执声音低沉了下去。
江云华顿了顿,隐约觉得不太妙,放弃了炫耀自己削了一大筐的木箭,只淡淡道,“嗯,浅试了一下,主要还是打猎用的,杀鳄鱼和野猪它功不可没”。
陆执脸色稍霁,这可是北洋进贡的可削铁如泥的短刀,大朔仅三把,一把在皇帝手里,一把在青澜王手里,一把在这里。
如果这个女人用它削木头,陆执真的会气晕。
江云华为了转变话题,快速准备好银针,将陆执裤腿一撩,开始施针。
一开始陆执还会害羞地扭捏一下,但次数多了,到现在,面对江云华一过来就掀被子捏腿的放肆行为已经习惯了,还能面不改色地帮着固定住衣裳不要下滑。
“嗯,好多了,腿部经脉通了不少,明天可以泡第二次药浴了”。
陆执也一脸期待,“好”。
又说了些要注意的点,江云华便回房间去了。
虽然今天一直待在陆家,可依旧是忙了一天,江云华迫不及待想要歇歇了。
当了这几天苦瓜大队队长,江云华算是明白古人为什么要买丫鬟小厮了。
这不就是现代人需要保姆一样嘛。
衣食住行全都要亲力亲为太累了,江大小姐表示很想念在现代江家的生活,爷爷奶奶把她保护的太好了。
江云华躺下,望着原木搭建的天花板,等有钱了,一定要招聘个保姆,绝对高工资。
要赚钱!要发达!明天必须把卤肉提上日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