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五花肉
白爷爷有想过离开丽景楼,回家颐养天年,可是胡掌柜年纪也大了,不想再培养一个新的厨子,况且他们三人在这丽景楼里,相伴了三十余载,说要离开,亦是不舍。
虽然排名不怎么靠前,可丽景楼也没指着排名过活。
听白婶婶说,这丽景楼才真正是这平江府唯一传承百年的酒楼。
连广福楼也不过是大盛建朝后,才扬名江南。
而丽景楼在唐朝时期就存在了,在当时,丽景楼的有一名名厨,做的是一手好的苏菜,就是凭着这手苏菜,让丽景楼响彻整个江南。
据说当时唐明皇下江南时,还来丽景楼吃过菜呢。
这位名厨,就是胡掌柜的太爷爷,可是天不随人愿,唐朝后期的叛乱,波及到了江南。
因这场战乱,胡掌柜的父亲惨死,年纪尚小的胡掌柜就独自撑起这偌大的酒楼,可不幸的是,他在战乱时 丢了祖传的菜谱,又没有继承祖先的天赋,如今也只是苦苦支撑罢了。
姜欢听完胡掌柜的遭遇,不免的一阵唏嘘。
感叹完,又看看贴在广福楼门前的红丰,上面的甲等第一名,赫然的写着广福楼三个大字。
想到今日那个厨娘,年纪小小,便能做出这样工艺这样复杂精致的菜品,倒是实至名归。
这时已是夕阳余尽之时,广福楼门前依然灯火通明,
两人牵过自家的驴车,跳上去,带着满身的风尘往家的方向赶去。
路上,今日姜欢见到这样的盛会,心中既是兴奋,又是奇怪。
依着刚刚白婶婶所说,一个厨子应是对自己的方子应是非常重视的,可又怎会愿意在大庭广众之下,泄露自己做菜的方式。
可见今日上台比比试的师傅们,一个个的全神贯注做菜,一点都不害怕。
姜欢将此问题问了出来,白婶婶笑着回道:“欢儿,这任何事情都是学问在里面的,厨之一道亦是,将一块肉如何处理,又如何的搭配食材,发挥出这道菜原本的味道,又放什么调料,放多少,这些都是学问,欢儿应是比我更为了解。”
“如果一个人看一遍就会了,那他也早就闻名于世,更何况这样的人世上能有几个。”
听了白婶婶一席话,姜欢茅塞顿开。
虽说厨之一道不仅要天分,更要有沉下心去学习,想她前世的时候为了学习那些吃食,没少的往全国各地的跑,找那些真正的人间美味,又苦心的求教,才练的些许技艺。
再者说,食之一道,每个人的体悟不同,只有多切磋技艺,才会百花齐放。
而且无论是木匠,还是庖厨,瓷匠等等这些手艺活,如果一味地藏着掖着,迟早会消失在历史的场合,只有不断地创新、开放,才能流传于后世。
第二天一早,姜欢和白婶婶就来到了广福楼,依旧是昨日的的那个位置。
但今日只有她们两人,胡掌柜和白爷爷、赵爷爷他们没有再来。
因为丽景楼果子少,菜式多,最为知名的就是地道的苏菜。
很快便像昨日一样,先是丫鬟小厮将各种的食材摆了上去,不过是换成了些面粉,各式的水果和糖浆。
接着第一批白案师傅上了台,随着时间的流逝,台上的桌案上已出现了各式各样的糕点,花瓣状的尤多,颜色确是不同,看上去犹如百花盛放。
这时从台上撤下来的糕点,一一分发给台下众人。
姜欢今日也有幸尝到一块。
说幸运还真是幸运,她拿了一块绿色的方块豆糕,尝一口,味道还不错。
就是糖放太多了,将一整个吃完,有点齁得慌,喝了半壶茶,才压下那股腻味。
白婶婶拿了块粉色桃花状的糕点。
刚吃一口,脸色顿时一白,忙转过身子,将口里还未咽下的吐了出来。
姜欢见她的样子,赶紧问道:“婶婶,你怎么了?这糕点有什么问题吗?”
白婶婶一张脸皱成一个苦瓜,连忙灌了一杯水才回道:“谁家梅花糕点里放酱汁和醋啊!这是人吃的吗?”
姜欢顿时噗嗤一下,实在是忍不住笑出了声。
白婶婶则将剩了大半块果子放到盘里,推的要多远就有多远,刚坐下来,不忘用眼睛瞪了一下在旁边幸灾乐祸的姜欢。
姜欢知道自己理亏,忙到一杯茶,放到白婶婶面前,“婶婶,喝口茶,冲一冲。”
白婶婶端起茶,一口焖下,“咚”一声儿,杯子落在桌上,
“这果子就不是让人来吃的,是要谋财害命啊!别让我知道这是谁做的,不然非得让他好看。”
看着如此霸气的白婶婶,旁边的姜欢如小鸡啄米似得点头,非常同意婶婶的话。
虽说她这果子没婶婶的恐怖,可是吃下去也是不好受的,到现在嘴里的那股甜味还挥之不去。
两人被这果子弄得,对接下来的比试已毫无兴趣,商量过后,两人一拍即合,起身离开,牵上驴子去了东市。
来到张屠户的摊子上,姜欢准备买块肉,晚上好好的做一顿,安慰一下自己受伤的舌头和胃。
“张叔。”
张屠户刚拿出一只鸡,准备宰了它,谁知耳边响起一道声音,抬头一看,竟是姜欢两人,笑道:“不在广福楼看比试,来这里做什么?”说着站起身来,将鸡子放回去,走到案前。
“刚从那里出来,就来这了,张叔,有没有上好的五花肉。”
张屠户转身从后面的案板上提过来一块肉,放在前面,“看看这块怎样?”
姜欢伸出手,翻动着这块肉,见上面的肉还带着血丝,肉的弹性紧致,就知道这肉新鲜的很。
又仔细看看一番,肥瘦相间,做红烧肉最合适不过了,抬起头,朝张屠户点点头,“就这块吧。”
“好嘞。”张屠户将肉包起来递给姜欢。
白婶婶看道旁边的案板上还放着几块硕大骨头,像是放了半天了无人问津的样子,直接问道:“这几块骨头一并给我们了吧?”
张屠户见是没人要的骨头,就一并拿过来,包起来递给姜欢她们。
姜欢两人买完肉,就告辞离开。
两人坐在驴车上,沿着东市街头闲逛起来。
许是今日大多数人都去广福楼里凑热闹,除了一些买菜的,东市并不像以往一样热闹,街上空出了一大半的路,刚好能通车马。
突然,姜欢被一片绿色吸引,她让白婶婶调转驴车,往那片绿色而去。
走近一瞧,竟是蚕豆,卖蚕豆的是一个十二岁的小姑娘,
姜欢跳下来,走到摊前,抓起一把,壳子青绿,没有斑点,摸上去带有微微绒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