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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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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光稍稍漫过山尖,扛回两捆柴的玄宇跟大黄已经走在去小姑的路上了。

    他时常将去小姑家称呼为登天路,全是上坡,一小截平缓的都没有。

    离玄宇家两三里的地方,易家村的秦家就住在这里(秦家跟易玄宇他们属于四组),这可是一个大家族聚集的地方哩。

    这有一条恶狗,是他大姨田美英家邻居秦长尽养的;他听祖父讲过,秦长尽原来当过生产队长,现在是四组组长,老了也依旧蛮横霸道,喜欢在背后算计人。

    易玄宇小时候被咬过一回,也算是结下了梁子。

    果然狗窜出来了,红鼻子在它通身白色下显得渗人,它不吠人,只是阴冷冷的跟在你后面,像是一匹狼,这让玄宇不得不防。

    不过他也不怕,他是有倚仗的,好兄弟大黄就在身旁,大黄打架可是能手,整个易家村内没狗能出其右,像极了独孤求败,不过也只是在易家村求败:前年菱姐爸爸带回来一条狼狗,体型太大了!

    “今天你要是偷袭的话,我让大黄咬死你。”

    还沉浸在想象当中的他突然被声声惨叫惊醒,“你还真敢偷袭呀!”

    大黄已经将它叼嘴里了,咬着恶狗的脖子,顺势甩了两甩大黄得意的蹭了蹭易玄宇。继续赶路了,他无比自豪,跟大黄一起是他不用考虑任何问题的时光。

    “来的这么早呀!你吃饭没有?”赵筱菱正端着浅绿的杯子站在院坝坎边刷牙边问道。

    “菱姐,牙膏沫子都飞出来了,你家不准备管我饭吗?”

    这个在大城市里读大二的表姐是易玄宇极其佩服的,也是易玄宇迄今见过最完美的女生,一米七的身高,一头齐肩的长发,再配上恣意洒脱的男子性格他是毫无顾忌的,因为跟她说话就没一点负担。

    “哼!你也就跟我皮,我妈一清早起床就在念你。”说着也不管嘴里的牙膏泡沫,拉上他就要进屋去。

    “我自己走,你刷牙。”拗不过的玄宇无奈的说着。

    筱菱姐家前的院子真的大,甚至比他学校的操场还要大许多。他一路被拉着和筱菱姐进了她家的大门。

    进了大门后,易玄宇就找了把椅子坐上;堂屋中间是一张刷了红漆的大八仙桌,里墙角落还有个冰箱他两只眼睛紧张地扫视着这个常来的地方,虽说跟自己家一样,都是瓦房,但她家里布置的跟他村里书记家一样,处处显着洋气,给人一种非常气派的景象。

    这都得益于姑父赵庆君的能干,姑父会打猎,十里八村都很有名;凭借这点结识了县里不少有头脸的人物,因此揽下了不少工地上的活儿,大小是个头头了,别人还给取了个外号——大赵头儿。

    赵庆君也是拉过易玄宇父亲一把的,只不过易天明跟赵庆军性格是对立的。

    赵庆君是无毒不丈夫,家里光景过好能赚钱是硬道理;易天明则是江湖仁义气,豪爽男儿本色居多,做事是有钱朋友一起赚,亏了自己填。

    以致于赵庆君对易天明评价为:扶不起的阿斗,滚不起来的长石头。不管怎么说,易玄宇还是打心底愿意叫一声姑父,毕竟赵庆君对他和易玄华还不错。

    不一会儿,赵筱菱便端着一个洁白的大瓷碗从厨房出来了。

    他紧忙站起身来。她把大瓷碗放在八仙桌上,然后转身又进厨房端来了一大碗白花花的米饭;瓷碗里是满满的猪蹄儿肉,肉香四溢,那是一种迷人的香气,甚至盖过了筱菱姐头发上散发出的香味。

    她亲切地用手拍了拍玄宇的头,笑着说:“别说不管饭哈,我妈昨晚上煮的,快坐下吃!妈跟我已经吃过了,她一早就出去了,应该快要回来了的。你放开吃你的,锅里还有。”还没等他开口,她转身就出去了。

    易玄宇的喉结很明显了,口水每一次的吞下都带动喉结剧烈地颤动。

    先长长地吐了一口气,他什么也不想了,拿起筷子挑出了一块大骨头肉放在桌上后,埋着头就一大口一大口扒着米饭,最后直接把米饭倒在了大瓷碗里,全部刨了个光,连瓷碗都被舔的恢复了它本来的颜色。

    桌上还掉了一粒米,才发现那米是圆圆的,真像他现在的肚皮,当然,粒粒皆辛苦,不能浪费了,捡起来放在嘴里,慢慢品尝这独有的香甜。

    他站起来,又把挑出的那块骨头肉放进嘴里嗦了一圈,转而放在了衣服口袋里。接着就把碗筷收了拿去厨房放着了。

    他走到院坝里,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伸了伸腰,很饱的感觉,油水多就是好!这时,筱菱姐提着一大包东西走过来了,她后面紧跟的是小姑。

    他三步并做两步上前帮忙接着,筱菱姐笑着对他说:“不用,你姐有力,吃饱了吗?”边说边走向了屋子。

    “嗯,吃撑了!”

    “小姑,您回来了,”他连忙打着招呼。

    “一早出了趟门,玄宇,今天不回去了,就在这儿和姐姐多玩两天。”小姑亲切的说着。

    “不了,要回去,还有作业呢!”他不知道怎么说,只好随便找个理由回答着。

    “妈,他现在读初中了,作业肯定多,春节了来多住两天就是嘛。”筱菱姐适时的帮他解了围,她是了解他的,知道他心思的。

    小姑又说:“好!我又是不晓得,那个不知道你两姊妹关系好呀!”

    “那还不是你生了个好姑娘!舅舅生了个好儿子!”筱菱姐撒娇的说道。

    “行了行了,不和你扯,就你嘴巴甜的很。我去收东西,你们玩哈。”

    他赶快对她说:“筱菱姐,没啥子事我就走了呀……”

    筱菱姐笑着说:“我还没跟你聊天呢!难道就喊你吃猪蹄蹄儿吗?”

    “也是哈,可是我怕小姑又”

    “给你东西就拿着呀,少啰嗦!”

    “我”

    “听我的,这是命令!”这是她对他惯用的语气,对他也是管用,他不得不听,因为这是励志要做教师的姐姐的口令。

    “走,去我房间,我有东西给你。”她又露出两排白牙齿又笑了起来。

    他想,要做教师的人,当真随时都可以变脸呀!

    “这是我之前用的英语词典、复读机、笔袋小学你用不上,现在全借给你。对了,你不是喜欢数学吗?《几何原本》借给你,还有一本小说《城的灯》也借给你。”

    她如数家珍的说着。

    他也没拒绝,一股脑儿全装着了。哪怕是她用过的东西,哪怕是她不要了的,他都要;这些东西不仅仅是学习的刚需,更重要的是他明白,那不是施舍,那是借给他的,因为借了是要还的。

    “玄宇,你来!”刚刚把筱菱姐这的东西收好,小姑又急切的喊着。

    “这个口袋里有一坨肉,你给爷爷带回去,这袋子饼干带回去给玄华。早上去买了两床被套,你带着去学校换洗!有空了就上来玩,这里跟家一样。”

    “小姑,这个被套我有,我”

    “shut up易玄宇!快点走哦,要下雨了,你还准备吃午饭啊!”筱菱姐几乎是吼出来的。

    “你说什么呢?莫以为念个大学了,不得了!欺负你妈没上过学呀。等哈收拾你!”

    “玄宇,你姑父不在家,我送你下去。”

    “小姑,不用,我拿得走!”本想拒绝的他,已经找不出任何理由了。

    天真的开始阴起来了。风越来越粗糙地抚摸着万物。小姑把他送到了院坝坎上,他背着一包她借给他的东西,又熟练的扛起那个五颜六色的大口袋。

    小姑站定,说:“你快回去……”说着便从自己的衣袋里摸出个什么东西,一把塞进他衣服的帽子里,旋即就转身回屋里去了。走了几步,他便听见小姑才说:“你呀!书白读了吗?怎么可以那么说玄宇呢”

    玄宇知道,筱菱姐又帮他挡下了,她知道他会窘迫,也怕这些东西他不拿走。很快,他就消失在坡下的拐弯处了,那是用跑的。

    他不知道跑了多远,反正累了,就呆呆地立在那里,他放下肩上的口袋,把手伸进帽子里,紧紧地捏住——那是五百块钱!鼻子陡的一酸,泪水不争气的流过了脸颊

    许久,回过神来,大黄已经坐在他旁边了,他急忙从衣服口袋里拿出那块大骨头肉给了大黄。

    大黄被前面提到的狼狗咬过,不敢去筱菱姐家了,但丝毫不影响它在易家村的地位,毕竟它也是见过大狗物的,还交过手,虽败犹荣。

    他知道大黄在等他的过程中肯定哭过,因为小时候他等父亲也等哭了的。正啃着骨头的大黄,它也不护食,任由易玄宇抚摸着

    来时登天路,回时下滑梯。乌云漫遍整个天际,逐渐压在山尖之上,极像盒子被封上顶最后看见的余光;风雨欲来,一人一狗狂奔在山林小路,他们已经进入到了易家村的边界。

    站在能看见家的石头上,弟弟正拿着一小截竹黄演练着独孤九剑,嘴里还念念有词:“岳不群,拿命来!”

    易玄宇刻意停留在这里,他不想打破弟弟的快乐时光,在家里弟弟也没这样活泼过,别说,易玄华还是一套一套的。

    只是天公不作美,雨点变成了线条,催促着他赶快回家。

    不知何时,大黄已经跑到玄华跟前去了,大黄也喜欢玄华,应该是除了父亲跟玄宇外,弟弟是大黄最爱的伙伴吧!

    “我回来了,易玄华!”玄宇朝屋里喊着。弟弟急忙跑出来,帮着拿东西。“吃饭没有?”玄宇问。

    “没,肚子叫了几遍了!”调皮的话还是从那么成熟的语气中发出来。

    “小姑给你买了饼干的,喊我专门给你带回来,就在口袋里,你去拿。”

    易玄华吱了一声,拿着就进里屋去了。母亲病的那年,他才四岁,他去小姑家呆了一段时间,由于姑父家就两个女儿,又一直想要儿子的姑父,对他也就格外喜欢,甚至给他名字都改成赵玄华了;姑父也找爷爷谈过这个问题,爷爷没吭声,算是默认了。

    但他自己犟,非要跟姑父吵着说他叫易玄华,他玩几天就要回去的。后来是玄宇去接他回家的,那也是他印象中大哥哥唯一一次将他背在背上,睡着了他还在紧紧抓着大哥哥的肩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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