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香消玉损
从飞机场出来,小志拉着行李箱上了出租车。
“师傅儿,山州大学老校区。”
在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攻读心理学博士研究生的于天志坐了18个小时的国际航班从墨尔本回山州。
生命的最后时刻,孙云给于天志,那个曾经荒诞不经,热爱摇滚音乐的初中生发去一条信息。
“我走了,小志,你是我唯一信任的人,我的儿子,托付于你。孙老师。”
结缘于山州大学的二人,一个19岁,一个15岁。
每周六的上午,两个小时的英文辅导,是于天志最美好的青春记忆。
孙老师这个称呼,于天志叫了十多年。
人生海海,多少人没来由的闯进来,折腾一遭,或喜或悲,闹得人仰马翻之后,扬长而去。到后来,连自己都弄不清,这些来去匆匆的过客,到底哪个是真心,哪个是假意。
孙云短暂的一生,有无数的男孩、男人向她表达过爱意。可是,唯一走进她心里的,却是从未说过“我爱你”“我喜欢你”,甚至连一句“可不可以不要走”都没有勇气说出口的王哲。
付强,她的法定丈夫,给她荣华富贵的男人。曾几何时,她曾天真的幻想,这是能将她拖出泥潭的救世主。
没想到,他竟是自己生命里的无法承受之重。
如果付强只是在醉酒后对自己拳打脚踢,也许,孙云还会为了儿子,多多留恋这尘世几日。
当付强伟岸的身躯将孙云的母亲郑彩霞推倒在地,用尽污秽的言辞辱骂他的丈母娘,孙云能想到的唯一解脱方式只有了结自己。
“你们母女,一个勾引小瘪三,害死自己男人,一个心里装着自己闺蜜的前男友,还他娘的在老子这儿装贞洁烈女。这个儿子,是不是我的种也难说。”
孙云犹如万箭穿心。那一刻,她感到自己的心脏不再有滚烫的血液供给,所有的热血四散而去,只留一颗冰冷的、枯萎的心脏在微弱的跳动。
她,不过是付强挑战自己强势父母的武器罢了。
摸了摸熟睡的儿子,他还那么小,刚才被丈夫的吵闹声吓得哇哇直哭。
隔壁房间的母亲,那个以为自己的女儿终于没有走自己的老路,嫁给有权有势人家的母亲。
孙云的泪水决堤。
她没有抽泣,没有擦拭,任凭泪如雨下。
大大的客厅,大大的落地窗外面,是整个山州市,一个拥有将近两千万人口的大都市。多少纸醉金迷,多少怀才不遇,多少年轻人打拼一辈子也买不起孙云脚下这间房子。
这一切的一切,都不重要了。
孙云用指尖划过玻璃,慢慢将一整个手掌贴在玻璃上面。窗外,是自由的空气,窗内,是一片死寂。
她轻轻的哼起那首《告别》。
你我告别在一个夏季
你没有说话
我低头不语
是不是所有的分离都是这个样子
纵有千言万语
纵然依旧爱你
却总是开不了口
说出挽留 问问你 可不可以不要走
你白衣飘飘
我躲的狼狈
不是不爱你
只是爱也敌不过世俗的卑微
逃不过宿命的轮回
纵有千言万语
纵然依旧爱你
却总是开不了口
说出挽留 问问你 可不可以不要走
春去秋来
夏至岁寒
多年以后
故地重逢
万物模样已改
你我两鬓斑白
摧残过万千岁月
泪眼婆娑
你会不会怨我
那时不够勇敢
说出挽留 问问你 可不可以不要走
再也没有人问孙云,可不可以不要走。又或者,孙云再也不期待,有人问自己,可不可以不要走。
月亮半圆,挂在深蓝色的天幕,星星稀稀疏疏,不忍多看这俗世一眼。
孙云的脑海中浮现出多年前,大一迎新晚会的画面。
她穿着付强特意为她挑选的紫色长裙低吟浅唱,台下的山大学子听得如痴如醉。
想来,淹没在众人中的王哲也听得心生欢喜吧。
听曾微娜说,王哲的生意做的不错,只是和宋夏儿分手后,再未有女朋友。孙云痴痴的想,如果自己当初勇敢的向王哲走去,会不会后来的所有事情,都可以改写。
可惜,生命,是条不会回头的河流。
人,大概只有在寻死之际,才会真正梳理一番自己几十年间的人际关系。
爱谁?恨谁?信任谁?唾弃谁?
没想到,自己唯一能托付的人,居然是小志,于天志。
无论是在山州大学上学,在英国留学,还是回到山州结婚生子。于天志,总是以学生的身份,朋友的角色陪伴左右。
她知道,只要自己请求小志照顾自己的儿子,他就一定会照顾儿子一辈子,就像这十余年默默守护自己那样。
发完信息,孙云将手机关机。
24层,纵身一跃,香消玉损,了无牵挂。
看到那则信息,于天志明白,自己的一生所爱已经决定走了。孙云和付强之间的纠葛,于天志是唯一的知情人。只是,对于夫妻之间的事情,于天志无能为力,他不过是孙云灵魂的寄存处,每个人都只能自救,力有不逮是人生的常态。
孙云的葬礼场面很大,她是凡城市新上任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夫人,夫家权势滔天,为了维护夫家的体面,她的死因最终被定性为心源性猝死。
郑彩霞不出意外的和自己的外孙一起被曾经的姑爷赶出家门。
“阿姨,我叫于天志,是孙云的朋友。”
郑彩霞并不认识这个染着黄色头发的年轻人。她心力交瘁,短短数年,丈夫、女儿相继意外离世,她已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梦中还是在现实中。
于天志将一把钥匙交给郑彩霞,那时一所位于山州大学附近的公寓。
“这张卡,您拿着,保姆我也找好了,每个月我会按时往这张卡里打钱,密码是孙云的生日。”
安顿好孙云的母亲和儿子,于天志飞回澳洲。
在飞回澳洲的前一夜,他来到孙云的墓前,撬开刚刚封上水泥的石板,挖出一抔孙云的骨灰,装进一个小小的葫芦形状的玻璃瓶。
“这个小葫芦好别致。”
“多少钱?”
“十块。”
“给,送给你,小志同学。”
“这么土,我不要。”
“葫芦能带来福气,算为师送你的见面礼。”
“你可真抠门,送个十块钱的地摊儿货。”
“礼轻情意重,小屁孩。”
于天志清晰的记得,那天,孙云的头发飘着刚刚沐浴后的香气,尽管是在人满为患的贸易市场里,也那样遗世独立,香气逼人。
三年后,于天志从澳洲回国,将郑彩霞和孙云的儿子接到海南定居,那个小葫芦则一直放于枕边,须臾不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