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我,大刘,还有小金
“到了!”
到了?
到哪儿了
到鬼门关了?
还是到阎罗殿了?
“到陵园了!”华月媚提醒道。
哎呀妈哎!险些没把我给吓死。
惊魂甫定,心脏砰砰快跳不停。
又是我的错,我只顾着瞎想,居然连导航提示都没有注意到,若不是华月媚及时伸手将我拍打清醒,车头就要与石兽来一次亲密接触。
陵园的正门两边,端坐着两头石兽,样貌古怪,有些瘆人。
我叫不出它们的名字,总之不是狮子,同样不是老虎,看上去威严不可侵,使人有种敬畏感。
它们的职责是震慑,却不为震慑人。至于震慑何物,鬼都清楚。
华月媚开门下车,用一种近乎央求的口吻,问我可不可以等她一个钟头。
作为等待的报答,她会多给我一些报酬。当然,是线下给,以小费的形式给。
搞笑,出租司机没尊严吗?干嘛要你的小费!
你已经吓我半死,难道非要吓死我,你才肯罢休吗?
你慢慢陪你的死鬼男友叙旧吧。
恕在下不便奉陪。
撒由那拉了您呐!
车如流星,飞速逃离。管她淋不淋雨,随她爱咋咋地。
脚踩油门不减速,双目炯炯倍精神。瞬息便是数里地,猛然刹车恍惚中……
我擦——我刚刚好像被拍照了!
完了!今天白玩了。等着交罚金吧。还要被扣分。妈呀,我都干了些什么……
懊悔无用,唯有认命。遇到华月媚那个扫帚星,合该我今天倒霉透顶。
臭女人,往后别让我再见到你!
嗐……心情郁闷到谷底,无心开车满处浪。
回家去陪娜娜?
算了吧,不想让她分担我今天的糟心事。
我这人不善隐藏喜怒,开不开心,是忧是悲,全都写在脸上,而娜娜又是那样的善于观察,回到家中一定会被她审问。
她是猫,除了爱吃腥,居然也爱吃醋,倘若被她知道我今天跟一个貌若明星的女人有过交流,还收了人家的一百元小费,她一定不会轻易饶恕我的。
猫女发怒,残忍至极。她会用她的猫爪在我的后背抓呀抓,抓小小的伤痕开大大的花。
光是想一想,就感到毛骨悚然。三十六计,晚回家为上策。
去哪里好呢……
去星巴克?
……还是不去了。那里现如今已经被失业的中年油腻大叔们占据,他们衣着光鲜,油头粉面,手机与电脑都是苹果牌子,叫一杯最廉价的咖啡,双眼盯着电脑屏幕,假装是在工作,却无键盘敲击声。
他们无精打采,目光呆滞,一坐就是一整天,连中午饭都舍不得叫。那杯咖啡早已凉透,如同他们的心情,拔凉拔凉的。
假如我去跟他们抢位子,别人会以为我跟他们是同类,一群不敢告诉老婆自己已经失业的loser。
记得张爱玲曾经说过:中年的男人,时常会觉得孤独,因为他一睁开眼睛,周围都是要依靠他的人,却没有他可以依靠的人。
是如此吗?
是如此吧。
最终,我选择驱车去大刘和小金的租住屋,找他们两个无业游民小酌两杯。
酌是酌,但不是酒,是冰水。
他们的窝里,根本没茶供我品茗,只有冷冷的冰水,随时可自冰箱取出无限续杯。这让我不得不佩服他俩的肠胃,如同铁打,从不因为喝多了冷水而窜稀。
将车停在马路牙子边,开门下车,方知天公已停止哭泣,再无一滴雨水掉落。
此处地理偏僻,属城乡结合部,故不必担心“贴条”,可放心大胆停车于路旁。
正要迈步,忽然一抹红色映入眼帘。
慌忙打开后车门,不由得心头一凛。
一把红雨伞,鲜艳刺眼,泼血一般,无声地躺尸在车坐上。
是华月媚的伞,她忘记在了我的车上。
给她送回去?
开什么玩笑!
我才不会傻到浪费能源去三十多里外的陵园见她。
再说,只是一把雨伞而已,值不了几个钱,丢了不会有人心疼,除非是定情信物,或是有着某种特殊意义,除此之外,谁会在乎这些不值钱的小物件儿。
拿起之后,本想顺手丢掉。却突然萌生不忍。
挺好的一把雨伞,还那么的新,丢了未免有些太可惜了。不如留作己用,我车上正好缺一把雨伞,那就归了我吧。
人类大都有贪小便宜的心理,我乃一介俗生,又怎会例外。
打开后备箱,将雨伞放进去。
扣上车盖之前,又深情看了它一眼。
突然,华月媚的面孔映现于鲜红之中。
慌得我用力扣上车盖,默念南无阿弥陀佛。
怎么回事?
我的心房当中,居然多出一个女人来,奋力要将她驱离,——却根本无法驱离。
着了魔?入了道?被鬼迷?
太可怕了……
“怎么?撞鬼了?”
大刘望着面色铁青的我,用大嗓门发出质问。
“他不是撞鬼,他是肾亏。”
小金在一旁幸灾乐祸地拿我开玩笑。
“出师不顺,倒霉透顶。我到你们这儿躲灾来了。”
我不讳言地对他俩说。
“好!”大刘用力在我肩头上拍了一下,“你来对地方了!有我们两个童男子当你的左右护法,什么鬼也不敢靠近你!”
“什么时候把你的女朋友介绍给我们哥儿俩认识。”
小金知道我跟娜娜在一起,一直催着要见一见娜娜。
我不肯将娜娜带到他俩的面前,一来是为避免他俩伤心,要知道男人年近三十还谈不到女朋友,无疑是一件比悲伤更悲伤的事。
在他俩合用的卫生间里,永远不缺肥皂。
床头柜里,整齐码放着整盒的开塞露、凡士林。
床下有个超大号的工具箱,里面却无扳手、管钳,有的仅是成卷的胶布、成捆的麻绳,还有各色颜料,林林总总,最显眼的当属那几支比小臂还要长的注射器。
他俩是环保主义者,红蜡烛必不可少。每个人都应该节约用电,是连幼稚园的小朋友都知道的优良品德。
除了不叫他俩伤心,更主要是怕娜娜被他俩低俗的笑话激怒,倘若当着我的面将他俩还算看得过去的容颜抓花,只怕以后连朋友都难做。
想想都是为了他俩好,所以我才迟迟不肯将娜娜向其引荐。
在他俩邋遢的小窝里,是不需要客气的,我不必请示就可以随意打开冰箱,取出冰水冲涮食道。
在拿出一瓶冰水,被凉意侵入手掌的一瞬间,我突然明白了为什么他们会将如此之多的水瓶放入冰箱。
——凉意是可以镇痛的。
大刘,全名刘达华,人高马大,鹰钩鼻子,面部棱角分明,很有几分俊男姿色。
小金,全名金长武,身材消瘦,眼神忧郁,常年跟有人欠着他十万美刀似的。
我与他俩相识于山区,在那段我最为颓丧的日子里,在我还没有在山谷遇见白球般的猫咪之前,我常翻山越岭去往一处茂如大海的竹林,挖掘最鲜嫩的竹笋,带回去煲老鸭汤。
某日,当我再次进入竹林时,见二人相持不下,做生死斗。
上前劝阻,方知二人为一盲眼少女而决斗。
先是一番苦口婆心,再高声咒骂女人无情,终使二人看破红尘,继而相拥而泣。
自此,我三人结为挚友,不求同年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日同发财。
至于同年同日死?
呸!才不!
那座山是恩赐我们相识之山,是凝固我们友谊之山,它的名字永远活在我们心中,它的名字是——断背山。
自分别之后,我与这俩货有好一阵子没有见过面。
但友谊的线路却一直未曾阻断。
不久前,我们在闹市中重相见,再续那段未了的前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