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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为你打下的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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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哟,这是想干嘛?来强的?”时故渊嘴角翘起来,后背故意靠在大门上,从后面看过去,一个被壁咚的姿势。

    池余低头靠近他,感受他的气息在颈间萦绕,一阵酥痒,“我跟他们不一样,故渊,我会证明的。”

    “小池余要怎么证明?”时故渊尾音上挑,充满调戏意味。

    池余食指轻浮挑起他脸,眼珠子一转不转的注视,粉红水渍抿着笑的唇,脑子里冒出不切实际的想法。

    他想亲他,按在这堵门上,狂亲。

    清醒状态下,池余是个正人君子,时故渊还没有同意和自己交往,还不能动他。

    他揽过他的肩膀,懒洋洋地把下巴垫在人颈窝里,普通朋友般,没有半分逾矩,声音平淡,“往后你就知道了。”

    时故渊从对视心悸中回神,笑骂他,“谁家小博士,当街耍流氓啊?”

    池余想说,是你家的,话到嘴边转了个弯,意味不明,“反正不是别家的。”

    “故渊,快开门进去吧,我双腿间……有点冷。”

    映着暗黄灯光的镜片之下,一双缱绻的狐狸眼中,肆意的笑容更甚,“你这样搂着,是想我抱你进屋?”

    池余松开他,抬头的时候,时故渊故意偏头,嘴唇轻轻划过了他的脸颊,欣赏漂亮的粉红色,从耳朵蔓延到脖子。

    池余这个年纪,既有稚嫩羞涩的少年人影子,又有成熟稳重的男人模样,他看上的人,果然可爱又可口。

    “我…,家里进贼了?”池余话一出口,就后悔了,有哪个贼不盗窃,还帮忙收拾屋子?

    两人出门前,餐桌上可是一片凌乱,而现在是一尘不染,白色大理石的桌面,擦得程亮。

    沙发显眼位置,摆放了个小袋子,时故渊提到他面前,“这个拿去穿上,xl的,待会别着凉了。”

    被柔软布料包裹上的那一刻,池余终于感受到作为男人的骄傲,奇怪的空虚感,在一瞬得到满足。

    趁着他洗澡那会儿,时故渊就铺好了客房的床,换上全新的被套床单,“你的房间在二楼,走廊右边第二间。”

    时故渊抱着笔记本电脑,自然随性的坐在沙发上,时不时翻一下,茶几上摞得整齐的文件,眼睛里是他少见的专一,认真。

    “怎么不去睡?”

    池余站在小几对面,看他也看得专注,听见男人头都没抬的询问,目光像被抓包了躲闪,“我想等等你。”

    时故渊推推下滑的眼镜,抬眸看他,“等我做什么?小池余想跟我睡一张床不成?”

    “我……”

    对上真挚又诚恳的眼神,他心跳漏掉一拍,“读书人,先去睡吧,我还有一会儿,不用等了。”

    池余踌躇着脚步,一步三回头,上了楼,轻手轻脚的关上门,在实验室高度集中工作了七小时左右,脑袋沾着枕头,房间里就响起轻细的鼾声。

    时故渊,彻底打破了他,中规中矩的常态生活。

    池余生活很自律,久而久之养成的生物钟,即使没有闹钟催促,他也按时起了床。

    夏日早晨的风,沁人心脾,特别是河道的小路上,看过时故渊赤身裸体后,池余发现,自己远没有他强壮。

    时故渊是健壮的体格,饱满的肌肉,块状的胸肌和腹肌,高大,结实,有力量。

    相比较下,池余常年泡在实验室,皮肤白得像吸血鬼不说,肌肉也只是薄薄一层。

    除了比时故渊高一点,池余找不到任何,自己作为攻的自信。

    不能再宅在实验室里,吃泡面了,他必须得健身。

    这些莫名的胜负欲,支撑池余沿着河道,跑了个三圈,目测得有三千米以上,才晃晃悠悠买了早餐回家。

    他不知道时故渊爱吃什么,早餐店所有的品种都买了,心疼钱包的同时,精致的往盘子里摆放早餐,满满一大桌。

    把刚下楼的时故渊,给狠狠震惊住了,“早餐整这么丰盛呢,有客人要来家里吗?”

    “没有,就我们俩,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所以就每样的都买了一点。”

    从屋子的装修和风格看得出来,时故渊是个时髦的男人。今个儿穿了一件藏蓝色的polo衫,外搭浅灰色针织开衫,再穿上深色休闲裤。

    这套衣服,倒减少了西装带来的疏离感,说他跟池余一个年纪,估计也有人信。

    “太油的不喜欢,太甜的不喜欢,太酸的不喜欢,太清淡的也不喜欢,兽类血不喜欢,内脏不喜欢,肥肉不喜欢,黄色水果除了黄桃,都不喜欢。就辣的还能接受,无辣不欢。”

    “还有你做出来的都喜欢。”

    “好,我记住了。”

    “年轻人儿就是不一样,记性真好,都记住啥了?是爱吃辣?还是你的东西?”

    正经的一句话,偏偏从时故渊嘴里说出来,让人听着就变了味。

    “都记住了。”池余按着他的要求,把红油灌汤小笼包,放在了他面前,“这个,你应该会喜欢吃。”

    时故渊在这边定居很长一段时间了,附近的早餐店早就吃腻了,但这一盘,他还是绅士的吃完了。

    吃出了不同的味道。

    池余汗湿的头发半干,纯白的t恤前襟被汗水湿了一片,贴在胸膛上,隐隐约约看得见,春色风光。

    “去晨跑了?”

    “嗯。”

    时故渊微抬下巴,落地窗左边,放置着吃灰的器械,“家里有跑步机,怎么不用?”

    “用不太习惯,而且外面空气好,跑着更舒服些。”

    这顿饭吃的,没有池余想象的那么无聊,时故渊见多识广,说起话来,也幽默有趣,对他的问题,讲得也头头是道。

    池余收拾完出来,时故渊晃晃勾在指尖,私人车库钥匙,“走了,我送你回学校。”

    夏天里温度挺高,钟点工昨晚给池余洗了的衣服,今早就能穿着出门了。

    “你不去上班吗?”池余抖抖肩膀,抚平褶子,小跑了两步,才跟上他的步子。

    “我自己当老板,这班,想去就去,不去上也罢。”

    “再说,送你才最重要,不是吗?”时故渊停下脚步,回眸过来看他。

    夏末的阳光透过树,投照下来,光和影都落在脸上,那双眼睛同阳光重叠的一刻,像夕阳余晖里飞舞的萤火虫,妖艳美丽,摄人心魄。

    池余却觉得,自己好像见过更纯澈净透的模样。

    微蜷的手指抖了抖,干燥宽大的手心冒出一层薄汗,热烈的心跳,在池余耳边回荡。

    时故渊眼角带着掩饰不住的得意之色,拍拍他肩头,“看看,喜欢哪个?”

    宽广车库里停放的车,池余大多只看见过照片,好在他性格稳重,看着这一车库的豪车,没有惊得瞠目结舌。

    “我都行,故渊,看你喜欢吧。”

    但凡是男人,十个中九个都爱车,时故渊本来觉得,小年轻没见过啥世面,但池余的淡定倒令他诧异。

    这份在年轻人身上,少有的成熟稳重,让时故渊更加喜欢了几分。

    “那……这辆敞篷的玛莎拉蒂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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