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一个北漂女孩和她的四个男人 > 第17章 第四章:还是人间一俗事儿10-12

第17章 第四章:还是人间一俗事儿10-12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10

    一个月后,林槐又来北京了。这次又是直接来的,到了才联系她。

    “我在上次住的酒店,又来出差了。”

    “真的啊?”

    “真的。我什么时候跟你说过假话?”

    “刚到的?”

    “不是。我昨晚到的,上午出去办事了,看看中午还是晚上你什么时候有空一起吃个饭?”

    小麦觉得真巧,他两个月居然两次出差到北京。

    小麦约他到瑜伽馆附近一家泰式米其林餐厅,价格中上,是摇摇、月亮她们三人经常聚会的地方。

    小麦想这回可不去酒店了,那种地方容易跑偏,餐厅是公共场合,有利于让两个人的关系正常化。

    她提前到了在座位上等,当林槐朝她这边走过来时,她微笑着看他穿过很多的座位走向她。

    老实说,这个时候的林槐放到人堆里是不出众的。甚至,还有点土。

    不过,小麦也发现自己了,她一直对农村人有种天然的亲近。

    多少年了,地铁里,马路上,随便什么场合看到农民工之类的,有些人就会嫌弃,不愿意挨着坐啥的,小麦每次都主动坐过去。她看到那样的人就有亲切感,甚至毫无道理地认为农村人更可靠,认为他们没有那么多的尔虞我诈,没有那么多的弯弯绕绕,他们原始且真诚。

    这会儿,看着小叔叔走过来,身上就带有一股天然的信赖感和诚恳。

    看到小麦在注视他,林槐明显不好意思了。三十岁的男人还会脸红。这也是让小麦心动的地方。

    小麦点了这里所有她爱吃的,她爱吃的,也想给他吃。

    两个人都想彼此靠近的感觉,他看着她,用目光就把她珍视着。她幸福地接受着这一切。倘若有仪器可以测到“场”,那这个饭店的这一隅肯定是满满的异性相吸,异性相悦的“场”。

    他们最喜欢聊的还是小时候的事,那些散落的记忆只要肯挖掘,是源源不断的。尤其,同一件事是还可以从不同的视角来回放当时,比如从林槐的视角回忆当年小麦去打酒丢五毛钱的事。

    “那天大雨天出门是因为我妈把菜都切好了,却发现没有盐了,所以我才冒雨去买盐。我妈经常丢三落四的,全家人都等着那顿饭呢,没盐没法吃啊。”

    讲到这里,他顿了顿,又开口道:“盐两毛二一袋,那天我妈给我拿了五毛钱。”

    小麦瞪大了眼睛。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想过小叔叔那天下着大雨跑出来干吗。而且,“该不会你给我的五毛钱是你买盐的钱吧?”

    他不说话,用微笑回答“是的!”

    小麦鼻子一酸,嘴角一撇,眼泪落了好几串。这么多年了,她傻不傻呀,她从未想过那个五毛钱不是自己的。

    “那你,为什么给我?”她眼里噙着泪。

    “我当时看你特别着急,衣服都浇湿了。”

    “你妈没骂你?”

    “没有。你知道的,我妈性格挺温和的,别说五毛钱了,就算是五块钱也不至于,估计要是五十块的话,那年头,兴许会说我。我回家就说我把钱丢了,我再去一趟,我妈说算了,吃酱油汆挂面得了,明天再说。”

    那件雨衣已经温暖了小麦很多年,现在,五毛钱的事又让她对小叔叔的情意百上加斤。

    两个人吃完饭。

    “我送你去酒店。”小麦说。“这走着就过去了。”

    秋天的傍晚多情得很,能让有情人更加动情。他俩并排走在北京的大街上。小麦很恍惚,恍惚这十几年的时光,恍惚从前没想过会再见面的人就在身边。恍惚这么多年过去了,她对小叔叔居然还有怦然心动。

    “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我偶尔能梦到你。”她说的是实话。

    “梦见我什么?”

    “记不清了,只记得在梦里也是很亲近。”

    到酒店了。“上去坐会吧,我明天早上八点多的火车,六点就得去火车站。”林槐说。

    “我不上去了,你早点休息。”小麦知道自己在躲什么。

    既然不上去了,那就大方点,她主动伸出双臂:“来,抱一下!”

    他脸红到了脖子根儿,没过来抱,只是伸出了手,那意思,握握手吧。

    好吧!她也伸出了手,本想正常地握一下的,手却挣脱不出来。林槐一双大手握住她的手,坚定而有力。

    “上去坐会吧。”傻丫头,你真的要假装不懂我的心意吗?

    “确定不去了,太晚了。”我不敢上去了。实话说,握个手我已经快招架不住了。

    “下次见面还不知道什么时候。”你总是在我的生命里这么跑走吗?

    “又不远,坐飞机几个小时就到了,看你说的。”只要你想来,这还是事儿?

    “你希望我常来看你吗?”只要你说你希望,我来多少趟都可以。

    “哈,也不用太经常吧。”我是逗你的,看你怎么说。

    他失望了,是自己想多了吗?只是,我还不想撒开手。

    有本事,你一直握着。你肯定不知道,我是愿意的。

    很半天,林槐就不松手。如果说刚刚他觉得在大街上拥抱不是他的风格,但,这会儿,抓住她的手不放,和拥抱无差。

    他不放手,小麦也就让他那样握着,后来是并排过来两辆摩托车,林槐才不得不松开了手。

    “你上去吧,我回了。”挣脱的小麦赶紧说。

    他用目光求她,她当看不懂。

    她走了,快速坐上一辆出租车。他站在马路边,没动。她从反光镜看到他仍然站在那,目送她的车。

    坐上车的小麦还在回味刚才那奇妙的握手,两个人是那样的彼此愿意靠近!而这么这么愿意靠近的两个人是危险的,是很难被束缚住的。

    男女之间的爱恋还真不是条件般配了就可以的。男人和女人之间有时候是靠气味彼此吸引的。这个不瞎说,这个味道是真实存在的,用个高级点的词叫费洛蒙,不是你看上了我,或是我看上了你,不是看,是味道。彼此被对方的气味吸引,迷恋,它是一种存在于人和动物体内的天然化学信息。这就解释了为什么有的人条件很好,对你也很好,可你就是对他没想法。有的人就那样,不优秀也不出色,却会让你心心念念。

    更何况,这是小叔叔啊!

    虽然只是握了一下手,可小麦清楚地意识到,她是抗拒不了他的。也逃不掉。

    11

    林槐第三次来是在又一个月后。

    “我在北京。”

    “又在北京?”小麦感到这次她是真的难以招架了。

    不得不说,林槐的这种打法对小麦是有效的,就是不打招呼,人直接到了,省着你瞻前顾后,左思右想,这不应该,那不合适的。

    他给了她酒店的房间号。

    她其实可以不去的。或者,她可以让他出来到饭店。可是,她分明也是很想去,这个她骗不了自己,也就依了自己。

    干吗要拧巴呢?想见就去见吧!

    进了房间,他张罗着给她泡茶。他们还是聊小时候的事,聊各自的家里人,还是能像朋友,像亲人那样,直到聊到一个话题,气氛才转变。

    他问:“你为啥没结婚?”

    她笑着反问:“那你为啥结婚了?”说完这句话,她觉得又是自己首先开启了暧昧模式。

    林槐走过来,真挚地看着她:“我说实话吧,我跟你撒谎了,我不是出差,一个乡镇的公务员不需要这么频繁地到北京出差。我没有事要办,我就是来看你的。”

    这个,小麦也不是一点没想到。

    “为什么来看我?”

    林槐把她拽进了怀里。

    他想吻,她躲开了,“咱俩,还是别!我们就这样抱会吧!”

    “嗯!”他不说话,只是紧紧地抱住她。

    那感觉,怎么说?就像是找到了港湾。彼此的港湾。

    两个人笨拙地抱了有好几分钟,“这个姿势好累呀!”小麦有时候还挺搞笑的。

    “是吗?那,你躺会儿吧,我躺着抱你。”

    躺着抱显然太不合适了,可是站着抱已经不合适了啊。“行,只是抱抱。”小麦答应时是真没想怎样,她太缺异性那种真诚有力的拥抱,就像爸爸,就像哥哥,就像长辈,就像亲人,这样的拥抱是她一直缺失的。

    “嗯嗯!”林槐认真地点头。

    “你不能动。”

    “行!”

    两人躺在床上,小麦把头靠在他又宽又厚的肩膀上,“就这样,我睡会儿。”

    “好,我看着你睡。”

    然后,他就真的一直保持着那个姿势,不动。

    小麦在小叔叔的怀里,安全、踏实,感到被宝贝着。

    睡是睡不着的,这个男人是第一个走进她心里的男人。十几岁的小叔叔曾是她的愿望。

    贴得这么近,小麦都能听见他的心跳。她的头枕在他的胳膊上,她脑门正好对着他的下巴,林槐还是犯规了,他轻轻地吻了她的额头,小麦心里想着反正抱都抱了,亲亲额头就亲亲额头吧,亲额头和抱也没太大分别。

    林槐轻轻地吻着他心爱的女孩,这个他从小就看上的女孩。那时候,小麦还太小,他们都还不懂个啥,他只是发现小麦转学走的时候,他心里空落落的。

    后来,他发现自己几次有意接近小穗和苏仁义,想从他们的嘴里获取一点小麦的消息,却次次失望而归。再后来,他发现自己很想再见到她,想知道她过得好不好,特别希望她过得好,甚至他愿意为她过得好做些什么,他愿意。

    然后,他开始觉察自己,这是什么感情?要是小麦是男孩也会这样吗?后来便有了那次给小麦打电话。再后来,他俩的人生就没有交集了。

    他工作、娶妻、生子。妻子家庭好,工作好,长得好,对他也挺好,他们是让人羡慕的一对。不过,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妻子是那种有棱有角有边有沿有分有寸的那种好。他没有特别喜欢她。

    现在,缘分让他再遇见小麦。没有见面在电话里他感觉自己就已经不能自拔了。尤其是见到小麦之后,她长大了是真漂亮。林槐感觉有了小麦,眼里再看不进去其他女人了。

    现在,小麦就躺在他的怀里,他用亲吻额头来表达他的爱慕和珍视。此刻,他愿意为她做任何事,也想给她最好的自己。

    小麦没反抗,她骨子里还是个传统的女人,她喜欢男人强势,她喜欢被动。

    接下来,他开始吻她的唇。她躲,躲不开。躲不开就沉迷。只是还有理智不想进行下一步。

    慌乱之中,她的手不小心碰到了他的下边,那种紧绷和蓬勃,让她溃不成军。

    她很久没碰男人了,也以为自己并不是很需要,看来还是需要。

    他也想规矩,但欲望和身体已经不受控制。他翻身压住了她,把她的手放在他的那里,“我想要你!”

    她的肉体迎出去老远,但理智还是让抽回了手,慢慢让自己平复下来。怎么会弄成这个样子?

    看到她在躲,他就也停了下来,尽管他是那么那么地想要她,尽管那欲望生生地停住,憋回去,是很痛苦的。他还是停住了。

    他怎么会强迫她?!他已经很知足了,小麦肯让他抱,他已经觉得莫大的荣幸和满足。

    不知道为什么,小麦突然哭了起来,说对不起,她为什么说对不起,对不起什么,她也说不清。

    他摸着她的头,说,别说这样的话,我不会让你做你不愿意做的事,我等你!等你有一天愿意了。我愿意为此做任何事。

    两个人坐了起来。小麦想,躺着太不靠谱了。

    站起来也尴尬,不知道该怎么缓解这种尴尬,小麦竟然说我先回去了。

    她不敢再多待了,再多待一分钟都是要出事的。她逃了。

    12

    慌慌张张返回住处的小麦躺在床上时,心里还在慌。

    想想自己刚才为什么不能和他继续,想想自己当时为什么还哭了,她觉得是这样的,那就是,她并没想和小叔叔发展成情侣关系,她只是很想被他抱一抱,被她小时候喜欢过的男人抱一抱。

    如果她想做事儿,她完全可以不用扭捏到第三次见面,都是成年人了,做个事儿没有那么那么的大不了。

    和小叔叔发展成情侣关系这件事是她在理智的状态下不允许自己去做的。小叔叔家人她都是认识的呀,都是看着她长大的人啊,林爷爷、林奶奶、大姑小姑、大叔,怎么能让他们看着她去破坏小叔叔的婚姻呢?

    而且,还有玲子呢。玲子曾经和她说过,她大姑姐,也就是林槐的妻子,对她特别照顾,一直帮助她。如果现在自己和小叔叔成了那种关系,置玲子于何地?玲子一个电话号码奉送了大姑姐的幸福婚姻?那可是她信赖又尊重的大姑姐啊。

    这么想着,晚上林槐发了几个短信她也不回。

    小麦二十五岁了,跟过两个男人多一点点。罗老板和潇潇,就这两个男人,是有过实质行为的。刚刚和小叔叔,那个不能算吧,只是拥抱了,嘴唇碰到了,隔着裤子,手碰到了那里,这个不算。

    像这样的情形,小麦其实还有过一次。

    十八岁的那年夏天 ,穆小武喝多了,喊她出去,两个人站了好久,天色暗下来,两人抱着的时候,他也是抓着她的手放在了他的那里,她只是碰到了一点就抽回了手。

    她惊慌失措,不知道怎么办才好。然后,她突然说,我想上个厕所。穆小武就放她去上厕所。

    “你站在这别动,我过去那边。”小麦趁机慌慌张张地就跑了。

    回到家,她心跳了好半天,她不知道男的女的到一起要干吗。想想看,那已经是一九九三年的事了,她都十八岁了,她居然不知道男的女的到一起要干吗。

    那次,她碰了一下那里,没有感觉好。那时还是不懂。

    后来跟了罗老板,实话实说,头半年大概,她都没有很乐意去做那件事,后来才好一些了。

    跟潇潇是好的,潇潇在那方面的好正经让她念念不忘了好久。

    再然后就是刚刚了,自己居然意乱情迷的,在那一刻居然很想做那件事。

    想做也不行啊,他有老婆,有女儿,他婚姻正常,家庭稳定,干吗要去破坏他呢?他可是小叔叔呀。

    这么想着,看到小叔叔发来短信说睡了吗,她也不回。她铁了心地不想回了,再这样下去,那边的尽头一定是张床了。她不想那样。

    这之后,他说他要来,她说她忙。第二次,他说他要来,她还是说忙。

    第三次,第四,……她一直没有搭茬。

    可时间再一长,发生了一件事,就让她小叔叔走得越来越近了。

    那是又两个月后。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