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修斯
深夜所有的路灯都熄灭了,但并非是一片黑暗的,天空闪烁的星星以及明亮的月亮带来了精密的光亮,将路照亮。
一个男人拖着一沉重的物品,借着道路两边部分人家窗户中透出的微光,披星戴月朝着郊外走去。
停在一处空地上,他已经累的气喘吁吁。
他拿着一个铲子,不断的铲着地上的泥土,胸口处受力,都开始隐隐作痛起来,他身体并不强壮,也已经很久没有做这样的体力活了,虽然熟悉挖掘的动作,但还是很吃力。
得再挖深点,这个坑还不够大,她会再跑出来的。
他略带不满的看着地上这个自己好不容易挖出的坑洞。
又将边缘挖的更大,比箱子还要大很多。
忙得气喘吁吁之后,他坐在箱子上抽着气,在黑夜里自言自语的说着:“爱德华爷爷以前最喜欢在这样的夜晚和我们讲故事了,狐狸会变成美女和穷汉结婚,河里的鱼会变成壮汉到集市里喝酒,还有会变成青年的公鸡和主人家的女儿谈恋爱。
哈哈,你说他们生下的孩子会是怎样的?得知他们是异类之后,那些和它上床的人又是怎样的感受?
哈哈……我喜欢这些故事,喜欢讲给别人听,可要是这些故事里的人出现在你面前,那就是另一回事了。”
他将箱子深深的埋进坑洞中,缝隙里透出了泥泞潮湿的液体,当把泥土覆盖在箱子里的时候,那些深颜色的液体和泥土的颜色混杂在一起,分不清彼此,直到将整个箱子彻底掩埋。
再到上面铺了一层杂草,男人退后了一步,月光照在了他的面孔上,那是一张年轻帅气的面孔,只是表情极为阴郁。
那是修斯。
他退后了几步,又从左至右仔细的检查着自己埋坑的地方,这些杂草长得并不自然,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会发现拖拽的痕迹,还没有明显到引人注意的地步。
他长长的呼出了一口白气,将铁锹扛在了自己的肩膀上,心想着就这样结束吧!
死去的人就不要从坟墓里爬出来了!尘归尘,土归土,在大地母亲的怀抱里安息吧。
夜深了,树和房屋的影子都像是被融入了夜色中一样,显得格外的朦胧迷离。
谭休那在柔软的厚绒被里,根本就不想起床,那舒适的暖意将他的意识束缚,就像女人的手,死死的缠绕在他的身体上一样。
天气转凉了,一离开被子就觉得寒冷。
谭休叹了口气,努力睁开眼,他打了个哈欠,伸展了一下,然后斜着眼瞥了一眼时间,整个人瞬间机灵。
不好,要迟到了。
他浑浑噩噩的从离奇的梦境里清醒过来,眯着眼睛就在房间里打转。
今天可是他正式上学的日子,昨天陪妹妹玩了一天,旷课了一天,他可不想等老师找上门来,把他给从学校劝退,现在的生活他非常喜欢。
有一对爱自己的父母,一个可爱的妹妹,一份喜欢的专业,或者不需要愁吃喝用度的生活,幸福得一批,也开始逐渐的适应了生活的节奏。
他在盥洗室里用水压了压翘起来的头发,扫了眼房间里准备好的校服三件套,又在食品厨里翻阅了一下有什么可以及时吃的食品。
“啊——”
背对着走廊窗户,盥洗室里洗漱的谭休被一声急促的尖叫声给吓到了,他转头一看,就见那个尖酸刻薄的房东面色发白的指着自己。
那张肥力的脸上布满汗珠,眼睛突出来,不可置信,嘴唇咧如着念着那个诡异的字:“血……血……”
“杀人了!杀人了!是他!是他!”
谭休顺着他的目光低头一看,就看见自己的衣服上布满了深沉的近乎黑的血色的污渍,不仅仅是衣服上,还有露出的小腿,手上的皮肤上也全都是血液、泥土、污渍干裂的痕迹。
尖叫声此起彼伏,越来越多的人出来了。
他看见了父母,看见了朋友,看见了邻居,但唯独没有看见那个人。
没有看见他的妹妹。
艾蜜儿!
窗外忽然下起密集的雨点,被猛烈的风吹打在走廊尽头的玻璃上,噼里啪啦,不给人一丝喘息的缝隙。
硕大的雨滴打在了车站的铁皮屋顶上,发出了噼里啪啦的巨大响声,十月中旬,冷气从北方吹了过来,车站入口处的天空阴云密布。
一个戴着礼帽,外套马甲,身穿黑色正装的男人从火车汹涌的人流中走下来。
他有一米八的身高,看上去十分消瘦,一头棕色的卷毛,褐色的眸子,长相十分凛冽,嘴唇带着几分苍白。
路过的行人纷纷发出让人听着难受的咳嗽声。
一棵榆树下,他在边上的报亭买了一份报纸,打开之后便被报纸上,有关嗜血杀人案的恐怖案情所吸引。
前几日,辖区的警署接到了一家医院的电话,说是医院来了一位满身是血的病人,病人身上没有一点伤口,他身上的血是另外一个人的。
出血量极大,人不能还活着。
警察在茉莉公寓三楼的房间里发现了死者残留的血迹,但没有找到死者的尸骨。
病人的父母悲痛欲绝,他们的儿子残忍的杀害了他们的女儿,他们的父母带着警察来到了一处空地,从翻新的泥土里挖出了一个箱子。
而箱子里面装着的正是一具已经被肢解的女童的尸体。
那个病人被检定出身患精神分裂症等各种疾病,现被关押在霍桑医院。
绿豆大小的雨水击打在了报纸上,啪的一声炸裂开来,在报纸上扩散变得褶皱,将有油墨的地方污染成了一滩,浑浊不堪。
男人将报纸夹在了胳膊上,他朝着四周的道路张望,然后朝着一个方向走去。
起风了,冷气包裹着他,在他的脸上吹出一排水珠,可他却像是感受不到任何寒冷一样,那双冷血动物一样的眸子,没有一点动摇。
捂着口鼻,绕过那些不断咳嗽,挠着瘙痒的脖子的人群,走进街道的一扇侧门,拐入一条狭窄的小路,沿着小路一直往下走,便到达了一家大医院的后门楼下。
霍桑医院三个字的招牌在阴雨中并不显眼。
推开铁门,沿着楼梯往上走,来到了一条走廊,走廊一面是洁白无瑕的墙壁,一面是一排窗户,窗户都被铁栏封死,墙壁的这边有几扇褐色的门,尽头有一个封闭的小房间,房间内散发着消毒水的味道。
男人直接伸手过去,一根针划出指缝,在锁孔的位置上捣鼓了几下,只听咔嚓一声,镜头房间的深棕色木门就被打开了,吱呀的声音窗外密集的雨水压住。
门内没有任何光,是深邃的黑暗。
但男人的脚步没有丝毫停留,坚定的迈出步伐,朝里走去。
房间里发出了骇人的咳嗽声,像是要把肺部的内脏给咳出来一样,靠床的地面满是咳出的痰和流出来的脓,足足有三四个碟子那么多。
入目看见的是一条肥硕的腿,如一条死猪腿一样,被绑在床尾,那不是正常的皮肤,从脚趾肿胀到了膝盖,几乎和大腿一样粗。
男人上前触摸了一下被捆缚在床上的病人的皮肤,并不感觉到发烫,发红肿胀,但是冰凉。
病人那张英俊帅气的脸也被折磨的憔悴不堪,伴随着激烈的咳嗽,露出的牙齿微微颤动,面颊处生出了许多红肿的疮,牙龈下嘴唇都有溃疡的痕迹。
他被病痛折磨的不轻,眼角不断流出生理泪水,任谁都看不出来,几天前他还是一个健壮的小伙。
一个勤劳的有着光明前景的学生,修斯。
修斯见到人来了,整个人就像疯了一样,想要从床上坐起来,不断用头撞击着身后的床板,如果不是绳子束缚了他的手,他甚至会冲上前去用尖锐的指甲挠每一个靠近他的人。
“粉红病?不!不像,肢端疼痛,这是病态的兴奋,脖子下面红色皮疹,没有发烧,但出现脓疮,肺部的严重疾病,情绪极端不稳定,是疯毛颤,不,无法用现有的名词来解释。”
男人眼神一下就亮了,忽然高兴起来,就像是在地摊上发现的古董一样,翻着他的眼皮,检查着他的口齿,毫不在意那些恶心的污秽。
而就在他研究被捆缚在床上的修斯的生理变化时,身后传来了密集的脚步。
“嘿,你在做什么?先生!这可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好几个穿着白大褂的,上了年纪的医生上前阻拦着这个陌生男人的诡异行为,变成了是从其他病房里跑出来的精神病。
“快把他给抓起来,他是私自撬门进来。”
男人躲闪着这些医生对自己的粗暴举动:“嘿,对一位刚刚从战场上下来的士兵尊重一点,我是安德鲁,是第三骑兵队的军医,我怀疑你们这里有不知名的传染病正在蔓延,作为皇家医药协会会员和骑士勋章的获得者,请配合我的调查。”
他消瘦的下巴抬起,目光扫过在场的医生,都是可笑的乡巴佬。
医生们面面相觑。
“我们得要先认证您的身份。”
“当然,可要小心了,这可是公爵大人亲自颁发给我的。”
再见到自己风衣下的徽章和随身携带的身份认证文书后,那些个原本把他当做小偷的医生一个个咧开了嘴笑,谄媚得像个小人。
“我们院长准备了茶水和点心,请您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