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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归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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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应人类的【愿望】而降生的魔神。

    他们叫我尘之魔神。

    我的家是归离原,在划分地界的时候,我思来想去,郑重的在石碑上刻下归终二字。

    弱小的人类和我长的好像,如果不是他们的恭敬,我时常会忘了我是魔神。其实我也很弱小,我不是那些拥有强大权柄的魔神,我最多让土地更加肥沃,带着子民奔向小康。

    吃吃吃!一年三熟!

    人类的小故事有趣,我记得,每一个小人诉说时的神采飞扬,每个故事的曲折美好,我都记得,最初的那一批人越来越老,故事也忘得差不多了。

    我当时只以为我的子民会一直老下去,为了寻回过去的快乐,我连夜制作了一些精彩的小玩意儿,好让故事都流传下去。

    叫【书】。

    那群还没有我年龄大的老人泪流满面,枯黄的手指抚摸着书籍,浑浊的双眼,死死的盯着手中的故事,想要说什么,但只是在流泪,再后来我兴高采烈的教他们我创造的文字。

    我是一位失去了学生的师长,一个清晨我抱着书籍去找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不知不觉悄然闭上了双目,我给他们做了我最拿手的糕点,以为他们只是太累了,期盼着等他们醒来。

    他们再没醒来过。

    我又将文字告诉他们的后代,再然后他们学会了如何去读,如何去解,如何去用。

    我写过最郑重的一个字:死。

    我告诉我的子民,死就是睁不开眼,吃不了糕点。

    只有一岁大的小囡囡哇的一下哭出来“吃,吃!”我怜惜的拍拍她脑袋,她哭了半晌都没停住鼻涕,从兜里掏出一朵皱巴巴的小白花。

    “吃!”

    我斩钉截铁“这不是吃的!住手!”

    后来她的母亲笑骂的拍了拍她的手,自作主张的把花送给了我,小家伙看着可怜兮兮的,我挑了挑眉“瞧你这么可怜,就叫你的名字好了。”

    小囡囡有一个很漂亮的名字“琉璃”。

    这朵花也有了名字,琉璃百合。

    再隔了好些年,琉璃长大成大姑娘,每日最大的乐趣就是种琉璃百合,我懒,总是浑水摸鱼在一旁打岔。只记得一年秋天,漫山琉璃百合开放,风有了形状。

    琉璃很喜欢看着花蕊盛开的样子,尤其是在宁静的夜晚,蝉鸣不止,清风不停,月光挥挥洒洒,少女坐在窗台哼着曲调,就这样勾勒出了她的一生。

    再后来,琉璃百合没了琉璃,琉璃百合漫遍山野,我有时候会采几朵琉璃百合插在发簪上,不知道是怀念那个少女还是怜惜花的美丽。

    我这样磕磕绊绊过了几百年,直到天上的那位发布要求,本来和睦的魔神之间变得难以诉说。

    我的子民和我一顿商讨,我擅长机关领域,本是打算把隔壁听说的那个武神摩拉克斯的子民和领地抢过来的。

    人群叽叽喳喳,我疑惑“要是失败了怎么办呢?”

    我的迷弟小跟班怒喊“怎么会?你这么英明生活美丽大方,他怎么可能会赢?!”

    我唯唯诺诺“脸不是这么用的喂……”

    最终为了人民的意愿,我不能躺平,成为一位擅长谋略的女魔神,每天会在费尽心思的去策划如何把隔壁的摩拉克斯打败。

    掉发好痛苦啊,一抓一大把。

    但我们还没有当上外患,他们那边就已经内忧了。

    摩拉克斯的子民,民不聊生,具体啥原因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在我下面那一群闲的,天天只知道嗑瓜子的没用人类,对于别国事情可兴奋了。

    更甚者还有几个直接去当人家导师了,在我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国的子民已经和摩拉克斯手下的子民达成了联盟。

    那一天我还在房里画机械图纸,门被敲响。

    我认为大抵又是闲的没事儿又来骚扰我的小姑娘,于是不修边幅起身把门打开。

    那日阳光好像有些刺眼,我下意识的眯了起来,那个人就站在阳光下,好像自身就已经是耀阳本身。

    和人类不一样,他身上散发着一种我更熟悉亲切的味道,让人忍不住的想要亲进,是一种生于同源的感觉。

    是个魔神。

    是个男魔神……

    是个长得好帅的,简直就是长在了我心上的男魔神!

    我下意识把门框当拍一下,退回房间,再把门打开。

    一定是我打开的方式不对……

    那些没正经的小姑娘,怎么可能会在这么短的时间里面变成这么一个让我心花怒放的男人啊?!

    门外出现一道略显尴尬的声音。

    “实在叨扰, 我受座下子民的意愿,前来向尘之魔神归中道谢。”

    我有些风中凌乱,隔着门问“啊……你是谁?”

    长得特帅的男人回答“岩之魔神,摩拉克斯。”

    于是稀里糊涂,糊里糊涂的,我就和摩拉克斯达成的契约。

    我推开门,摩拉克斯身后还站着一只仙鹤,她看起来颇为年幼,扯着嗓子骂摩拉克斯没礼貌,上门道谢都不知道买礼。

    哇……咱们之间的上下级关系怎么比我们这边的还乱?

    再后来璃月里面的大大小小的事,都有,我和个各仙家处理,本以为多了些人,日子会消停些,没想到头发掉的更快了。

    干脆别当尘之魔神了……我今后改名换姓就叫秃之魔神!为我逝去的头发默哀。

    让璃月人民欣喜的是我的特殊技能,他们跟我比岩王爷还恐怖,我一年三熟大丰收之前把他们馋疯了,现在好啊,如今的璃月可以说是能拿饼子砸敌人。

    那日的惊鸿一刹却不小心在我心里生了根。

    其实我和摩拉克斯以及所有的魔神都理解一个道理。

    魔神是不能独爱一人的。

    我不期盼他能给我回应,光是爱他我就已经很开心。

    世上怎会有一见钟情呢?留云读着我的话册子,表示难以理解,她只得去找半大的萍儿,两个小姑娘看着与我差不多大,但一定要论的话……

    我拿着书籍敲了敲她们俩的头“叫姑姑。”

    萍儿“一见钟情?我不敢苟同,我认为24号混凝土芝士苹果足够好吃。”

    留云“为什么又敲我头?!还有萍儿,你不是又偷看什么了?为什么又说的是我不理解的?”

    我笑了笑,没有回应。

    是啊,这世间哪有那么多一见钟情?只不过是那一刻的他,有那么一瞬间,超越了我心中的所有人,或许我追求的不是飘渺的爱意,而是记忆中,让我心驰神往的一刻。

    七百年,时间带走了很多,又留下了很多,璃月慢慢的扩建,早就已经成熟,不会撒娇的萍儿在我身旁扶过一曲,山间云墨色,故人相与伴。

    萍儿问我“归终,哪怕我自许不凡,凭借仙家之躯,为何依旧不能赶上你们分毫?”

    我反问“我做菜良久,却依旧比不上你做的,这是为何?”

    她叹了口气“许是天赋……”

    我没有告诉她真正的答案,我希望她能自己去发现,但又希望她可以不要知道的那么早。

    七百年,于人类而言,已是不可触及的遥远,而对于长寿的魔神与仙人,不过是浮生景色散散聚聚的几场宴席罢了,我的发丝迎着风轻微吹扬“我真的好想看到……这片土地的未来。”

    没有人回应我,或许别人不知道,但没有人能比我更清楚了。

    我可是最为有谋略的魔神啊。

    天空下降下陨星,我赶去,将未来的生命呵护在身旁。

    我好喜欢他,因为他永远不属于我,就像是我永远无法看到这片土地的未来。

    他像曾经的我,我想了好久,觉得我的一生并不可悲,也许只是少了一些喜庆,于是我再次的执起笔,郑重的给他起了一个名字。

    贺言。

    一定要快乐哦,一定要带着我去看看这世界哦……记得把我偷偷写的故事书多看一遍,记得路过琉璃百合的时候轻哼歌谣,记得帮着我继续的爱着大家,你可是人类啊。

    而身为魔神的我,最期盼的那一份永恒的爱,早就破灭了。

    我将我最爱的种子送走,我要让他在这片时间里面留下痕迹,要布置刚刚好,要让他经受磨难的时候又心持希望,只有怀着那么一腔温暖,才愿意回到故乡。

    按照剧本和我的推测,那一天终于来临,狂风袭来。

    洪水淹没了我的土地,席卷了满地的琉璃百合,洁白而脆弱的生命华晨一贪污垢。我一人应战,被宏大的神力撕碎。

    眼神开始模糊,再多无奈何不甘也被一并吞没。

    我……爱你们,爱所有人。

    一定代我看看……这片土地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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