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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七〇年春天,丁庆国在附近的一座小镇读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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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〇年春天,丁庆国在附近的一座小镇读初中。他在学校有两大爱好:一是爱看小说,二是喜欢打篮球。由于他身材挺拔,面貌上乘,很适合当运动员。他清清楚楚地记得,那是三月的一天,天暖日丽,宜人的习风吹吻着初绽的花朵,几只叫不上名的小鸟在空中欢欢地飞舞着,然后唧唧喳喳地落在嫩绿的叶从里,柔韧的枝条不由地轻轻颤悠着。一个对他来说非常美丽的上午,风清气爽。他吃过早饭来到学校,教室里几个早到的学生在为某个问题争得面红耳赤。他习惯地瞅瞅别人桌子上有没有好看的书籍,便匆匆去了操场。他一人在操场里独领风骚。球在他手里不停地变着花样,他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姿势向篮上投着。在他一个三步上篮的时候,由于惯性大力度强,出手过猛,球擦篮板斜滑过去,向操场外滚去。他去追赶篮球。球迅速滚到一个女生脚前,被她弯腰拾起来。当丁庆国气喘吁吁跑到她面前,女生双手捧住篮球正对他甜甜地笑着。

    也就是在这一霎那,仅仅一霎那,丁庆国的双眼不禁睿然一亮,感到眼前的世界是花团锦簇,光彩夺目。

    其实眼前的女生他熟悉,是同班同学赵秀玉。

    他眨了眨眼,又抬头看看天,景物如旧,为什么先前没有发现赵秀玉如此标致如此美丽如此美不胜收,并且美丽得如此富有创意。他认真地盯看着对方,赵秀玉亭亭玉立,锦绣如画。他不由地摇摇头,今天真是活见鬼,她以往为啥没有如此之俏?!

    天蓝蓝,风习习,阳光灿烂。

    赵秀玉穿一身朴素的春装,一头黑发描绘着她的青春风采,白皙透红的面孔完美着上帝对女人的偏爱,协调的五官让男人过目不忘。尤其是那双水灵灵的大眼,此时无声胜有声。她的秋波能让男人安静,让男人激动,让男人奋发,让男人发狂。欣长的身姿处处锦绣,女人起伏的山峦透着勃勃生机,春意盎然,欣欣向荣。她洁白的牙齿闪耀着晶莹的光芒。

    丁庆国如痴如醉,仿佛置身于仙境中一样。

    赵秀玉一脸笑葩,声似鸟鸣:“看什么,不认识?”两颊红晕胜似朝霞。

    丁庆国从梦中回到现实,笑道:“你变化真大!”

    赵秀玉不知道他这话何意,只觉在稠庭广众之下不便久站,轻轻地说:“你的球技不错。”她把球递过来,并飘来一团让他心灵颤栗的女人馨香。

    浅红色的篮球上有着她洁白柔软的手指,像玉一样透明,像雪一样皑皑。这种深入骨髓的感觉一直延续十几年,甚至更长时间。他无法忘记这双捧篮球的玉手。似一篇写景的散文;宛如一首抒情的长诗。

    他接过篮球,什么也没说,发疯地跑回操场,不停地向篮筐上投掷着。他觉得世界是如此多姿多彩,生活是这般锦绣,人生是这样让人激情热恋。他觉得周身有使不完的劲,更觉得他每一次投球姿势发挥得竟是如此出色。直到悦耳的预备铃声响起,他浑身汗淋淋而意犹未尽地走向教室。

    他走进教室里第一感觉,仍是那双明亮清澈的大眼,脉脉而又美丽地沐浴着自己。也就是从这一天起,他才深深地感悟到,一个男人活在世上是那么的富有。也许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什么是恋爱,也不敢在学校恋爱。可他却的的确确意识到,在自己未来漫长的生活中,不能没有这双会说话的眼睛。

    他坐赵秀玉的后边。这一上午,他的目光总是不能自已地瞟她,心里有种莫名的冲动。可他坚决地认为,这不是恋爱,是对方的美在激励着自己蓬勃向上。

    就是从这一天起,他的求学生涯变得色彩斑斓了。生活中有了无限的快乐和思念。每天到校的第一眼,就是寻找那个不为人知的美丽目标。只要看见她,心里就踏实许多快乐许多精神许多,干什么都劲头十足并且有意义。赵秀玉在他眼里在他心里,每天都在变,且一天美于一天。他想,人生真好!他们很少用语言交流,甚至面对面也只是相互对视一眼,各自而去。但这对青春年少的丁庆国来说,就足够了。如果赵秀玉能轻轻并柔情地望他一眼,他会高兴好几天。这几天,他干什么都称心也顺手。如果能看到赵秀玉的笑容,他就激动地发疯,甚至独自一人悄悄地去一个偏僻的地方放声歌唱,以此来释放内心的快乐和激情。天渐渐的热了,身上的衣服越来越少。赵秀玉优美的曲线在丁庆国眼里也越来越清晰越来越炫目。浑圆的双肩,丰满的大腿,烘托着女人的俏丽和标致。走动所显出的一系列女人之美,唤醒了朦胧的少年,激发着他的朝气,澎湃着他的热情。

    女人是一首美丽的诗,倒不如说赵秀玉是一首美丽的诗更确切。

    日子似白驹过隙,丁庆国就是在这流水般的日子里,享受着赵秀玉无偿给他提供的欢乐和幸福。当然也有不尽人意的时候,只要发现赵秀玉没来学校,他心里就空落落的,甚至七上八下,坐卧不宁,直到看见赵秀玉的倩影为止。有时,他发现赵秀玉情绪低落时,他脸色沉沉,看啥都不顺眼,就连回家吃饭也无香味。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真爱上她了。在那个年代,那个环境里,他是怎样也不敢向对方表白。

    丁庆国每次参加学校举行的篮球赛,只要观众席里有赵秀玉,他就发挥得出奇漂亮,可以说百发百中。每投中一个球,他就不由自主地瞟赵秀玉一眼,可对方正笑盈盈地注视着自己。柔柔的目光给他输送了无限的力量,使他在操场上如虎添翼。

    其他同学莫名其妙:“丁庆国这小子成了神投手!”

    场外的掌声山呼海啸。

    最让丁庆国激动并难忘的是,同年秋天,他通过一个同学借部《青春之歌》,如获至宝。当时,学校很少有文学作品供人欣赏,尤其像《青春之歌》这样的名著。因为临近初中毕业,别的同学都在想法表现自己,争取明年能被推荐上高中,可他却躲起来如饥似渴地读着这本来之不易的书。对于上初二的他,虽说不能把这部书全部吃透,但却被主人公的命运紧紧吸引着。这天,他正读得入神,赵秀玉悄悄地来到他身边,面带微哂地说:“庆国,啥书看得这样入迷?”

    他站起来,笑道:“《青春之歌》,写得好极了,主人公林道静是个坚强的女性,对真理孜孜不倦的追求着,可她在爱情上却灾难重重。”目光偷觑了一下她。

    赵秀玉理了理黢黑的刘海儿,轻声曼语道:“你看完能让我看下吗?”

    丁庆国毫不犹豫地:“一定。”

    赵秀玉嫣然一笑,轻轻离去。

    丁庆国连夜把书看完,交给她时说:“抓紧看,人家等着要。”

    赵秀玉望他一眼,说:“放心,我吃不了你的书。”

    “我不是这个意思,”还没等他解释完,赵秀玉姗然离去。

    丁庆国拍了下自己的头,心想,秀玉,你千万别误会我。为了你我愿意赴汤蹈火。

    三天后,赵秀玉把书还给他,并面带伤感地说:“这本书写得真好,我为林道静流了好几次泪。”

    丁庆国说:“你看书的速度不慢。”

    赵秀玉说:“还不是你逼的。这部书很吸引人。你回去可以再翻一下,尤其是精彩的章节。”

    丁庆国把书拿回家,晚上,他倒在床上想再浏览一遍。他刚翻几页,发现里面夹张赵秀玉的照片。他的血向太阳穴涌去,并猛地坐起来,拿着照片在油灯下仔细地端详着——赵秀玉笑得很甜美。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脉脉地注视着他,两个优美的酒窝汪出女人的风韵。脸上的表情如艳阳高照。他的心剧烈地跳着。难道这幸福和喜悦来得太突然了,他不相信这是真的。他把那张发凉的照片放在自己胸口上,好久不能平静。眼前总闪现着赵秀玉娇美的身姿如花的笑脸。他不得不起来走到屋外,站在依稀的月光里,望着繁星阑干的苍穹,任凭凉风吹吻。在他脑海里只有一个念头,我今生要好好地活着,要做番壮丽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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