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都市小说 > 变态真人【道士下山杀丧尸】 > 第44章 露露的过去

第44章 露露的过去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逃?怎么逃?”月瑶头一次看见向往着人类世界的人鱼。

    “我们是两栖哺乳动物,所以在水下是需要换气的。比起鱼类,其实我们更喜欢水面上的空气,所以便在水下造了结界,创造出巨大的气团来生存。只要一直向上游就能回到陆地了。我一直没有返回陆地就是因为现在陆地上都是狂人,直到你的到来,现在陆地上是什么样的?”露露好奇的问道。

    “狂人?什么叫狂人?”月瑶又有些懵圈了。

    “就是那些发狂的人类,它们连自己的同类都吃。就连我们鱼人也有被感染的。”原来露露口中的狂人就是丧尸啊。

    “说到底你为什么会向往陆地的生活,你的人类语言是在哪学的?”月瑶再次问道。

    “我曾与人类相恋。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被大浪卷到一座孤岛,卡在礁石中,即将因为太阳的暴晒而亡,就在那里我遇见了一个同样困在孤岛的人类,他救下了我。在孤岛的那些日子是我最快乐的时候,直到多年后有一艘大船将他带回大陆。那是一艘捕鱼船,或者说是专门捕猎鱼人的船,他们掌握着鱼人的弱点,我的丈夫为了不让我暴露,所以菜跟着他们离开。这时候我也知道了一个人是善良还是邪恶跟他的种族无关。,凡事都是不能一概而论的。再后来我们总是在一个码头头头碰面,直到被我的母亲发现了我与他的约会,我的母亲当然对鱼人们保密了这件事,但我的丈夫,永远也见不到了。”露露望着月瑶的眼睛,坚定的回答道。

    “什么叫永远也见不到了?”这故事听的月瑶眼泪直流。

    “你见过餐桌上的人肉吗?”露露这样问道。

    “你是说?”月瑶已经猜到了什么,毕竟餐桌上的人类盛宴使她永世难忘。

    “鱼人虽然有着种族歧视,但不会吃人类这种智慧生物,一切的起因便是狂人。被狂人啃食过的智慧生物都会发狂,本以为人类会就此灭绝,但陆地上仍然存在不少保留智慧的人类,于是有族人认为只要吃掉那些保留智慧的人类就可以产生抗体,我的丈夫就是被鱼人吃掉的。我认为这是非常愚蠢的行为。”所以露露讨厌着这里的生活,但一直没法下定决心,因为陆地上的世界同样危险,但直到今天遇见了月瑶,才使她重燃。

    “露露,我也很想跟你一起重返陆地,但我有两个伙伴还不见踪影。”月瑶知道洪水一定也将赵毛和牙仔冲下来了,他们作为人类,处境一定很危险。

    “您的伙伴是人类吗?”露露大胆猜测着。

    “对,一个猥琐的男人,还有一个白发红瞳的姑娘。”月瑶描述着他们的外貌,尽管形容的不是很到位。

    “哦,他们一定是在监狱,我听说这几日监狱那边出了很大的骚动,除了战斗的士兵,其他鱼人是不让过去的。”露露指了指监狱的方向。

    “一定是他们,看样子是打起来了,我们得抓紧时间了。”月瑶抓紧露露就要前往。

    “我美若天仙的妹妹要到哪里去啊?”还没等出去,大门便被打开了,原来是巴婆婆的儿子吉利前来看望。

    “我是你的妹妹?我们哪来的血缘关系?”月瑶知道自己本来是人类,怎么可能跟鱼人有亲戚。

    “我们红尾鱼人数量稀少,都是一个祖先,你比我小,不就是我的妹妹喽!从今往后就是一家人了,你还要嫁给我呢!只要能多生几个娃娃,我保证你要什么有什么。”这吉利说话的嘴脸使得月瑶产生了厌恶的感觉。

    先说自己是他的妹妹,然后还有娶我?这什么逻辑?

    “近亲结婚在鱼人族中是很正常的,为了保证血统的纯正,红尾鱼人是不会跟其他鱼人结婚的,其他鱼人对于他们来说只是任由使唤的下人。”露露在月瑶耳边小声的解释道。

    “我亲爱的哥哥,听说你骁勇善战,所以妹妹想求你带我去骚动那边,亲眼看看你的身手。”月瑶脑筋一转,正好可以利用这小子去到监狱那,还不会被人问东问西。当然,所有的谈话都是由露露充当翻译,所以月瑶的身边永远都会跟着露露,那吉利也不好对自己产生非礼行为。

    “好吧,跟我来。既然是妹妹想看,哥哥就满足你。”说罢,吉利带着月瑶和露露游出房间。

    “走的方向不对。”露露小声在月瑶耳边嘀咕道。

    最后,在一处富丽堂皇的建筑内,月瑶和露露被安排进了贵宾室。

    “这里也不是监狱啊。”露露和月瑶这时才敢开口。

    “你们不是想看我战斗时的英姿吗?这里是斗技场,我将与这里最凶残的奴隶展开一场血战。”吉利嚣张的说道。

    又是决斗啊,这玩意看不腻吗?

    “可是,监狱那边不是还有骚动吗?”月瑶可不想来什么斗技场观看奴隶决斗。

    “监狱的骚动已经平息了。而且犯人们最终也会被压到这里来。那没什么看的了。”吉利解释道。

    骚动既然已经平息了?难道师傅和牙仔被处决了吗?虽说监狱的凡人会被送来斗技场,但指的都是鱼人,人类一但进了监狱,最终的下场是会上餐桌吧。现在怎么办?只能等吉利下场地战斗时逃离斗技场吧。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