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海岛
那戏子鬓影衣香,珠翠冠额,一袭女帔仙人步如履祥云之上,芊芊玉指呈兰花抬眼往上一指,再回旋一扣,一双含情脉眼惹得台下看官心弦荡漾。清日扶光如星河般透过戏楼边角一方的花窗倾洒在戏台之上,星移物转,水袖一挥,翩翩之间唱尽相思苦,婉转悠扬揉断相思肠,再回眸,那戏子含着泪,泪眼朦胧让人痴醉,戏幕起,戏幕落,一曲便是一生,百转千回,台下终是梨园客。
戏台上的短短几折,解小春载着帝女的魂,亦歌亦舞,踱踱前行,生离死别都在他的眼眸里流转,一声念响一声叹,演的人痴,看的人醉,台上不知自己身在戏中,台下不知自己身在梦中,一梦一生,一生一梦,身在梨园,心在戏中。
一场《帝女》唱完,才知道,原来那公主从未变心,只是她为了让秀才放下心中执念,好好生活,才故意说的那些让他心灭,却没想到,放他走的好良言,却成了逼他死的催命符。
“戏里的佳偶总是不如愿”
轩辕晚不知不觉间已经看红了眼,喃喃道。
阿芷已经哭的梨花带雨,满脸泪珠。
白歌看着轩辕晚,满眼深情道:“晚晚,若我是那秀才,我定要拼了命也要带那公主走”
轩辕晚不解:“那秀才那时手不能提肩不能扛,如何能从禁军守卫的手里带走那公主?”
白歌垂眸:“若不能同生,同死也是好的。”
轩辕晚冷笑:“真是疯了”
不知什么时候,转眼间一旁的阿芷不知去了哪里,雅间里白歌和轩辕晚面面相对。
白歌凝神望着眼前的女人,声音低沉,带着一丝向死而生的绝望感道:“是疯了,早就疯了。”
轩辕晚注意到白歌的异常,看他的眼神渐渐移开了些,但总觉得看什么都像是两个叠影,头愈来愈昏沉,最后整个人软倒在地上,却又好像没有落地,而是被人扶起,意识渐渐发沉,已经困乏到睁不开眼张不了口了,接着就深沉沉的睡了过去。
阿芷在半梦半醒间,听到陆南一焦急的声音。
她睁开眼时,看到他正站在榻前催问老医正,阿芷张开口唤了一声他的名字,声音沙哑,微弱的几乎听不清。
陆南一闻声一怔,有些激动的坐在榻边问她感觉怎么样。
阿芷强扯出一个笑容,自己不知道躺了多久,头有些昏沉,身子有些无力。她最后的记忆还是在梨园听戏,不知怎的,后来就不知道了,再醒来,就已在这里。
“我没事,晚姐姐呢?”
陆南一在袖中的手蜷了起来,说到轩辕晚,她消失的这三天风时鸣已经快疯了,整个天水皇城掀了个底朝天也没找到,一日没找到,他就一日吃不下饭,整个人胡子拉碴的已经没了精气神,就连上朝也是三言两句把那帮大臣们打发了。
陆南一有些颤抖的说:“你可还记得,你和轩辕晚最后见面的情景。”
阿芷想了想:“那日我和晚姐姐去梨园听戏,在二楼雅间遇到了那日皇上大婚在街上阻拦迎亲仪仗的那个人,叫什么白歌。晚姐姐本不想理他,可是他把整个梨园的雅间都包场了,一楼大堂人满为患,晚姐姐犹豫了片刻,还是去他包场的雅间入座了,我们就喝茶,他给我们讲了那场戏的故事,再然后我听到晚姐姐说真是疯了,然后我就不记得自己后面去了哪里。”
“晚姐姐怎么了,她没有回来吗?”
陆南一点点头:“她失踪了,整座城都找不到”
阿芷一下坐了起来,有些惊恐的问道:“难道是那个人把晚姐姐带走了?那我是怎么回来的呢?”
“三日前,我府上的门房在我府邸门前发现了你,你昏迷不醒,躺靠在我府邸门前。”
阿芷惊讶的大声道:“三日?我竟然睡了三日,天呢,我到底是怎么了?”
“你被下毒了,这种毒无色无味,服下去片刻就可以麻痹你全身,令人瞬间昏迷。我让老医正每日给你针灸和排毒,你才醒来。”
阿芷眼睛睁的大大的:“可是,我与他无冤无仇,他为何要这么做?晚姐姐不会有危险吧?”
陆南一有些倦意,平静道:“那个人可能是疯了,眼下他妹妹白鹭也在帮忙找。”
又无奈道:“我不相信喜欢一个人能到这种不顾一切的地步。”
阿芷心中一软,她甚至觉得这个人这般极端,可恨却又可怜。但眼下只盼着晚姐姐不要有危险,既然是所爱之人,他应该不会伤害她。
白露暖空,素月流天。
海外一座小岛的木楼里,白歌正坐在窗前的桌案上研磨草药,香炉里鹅梨帐中香烟气缭绕,窗外不远处,大海一望无际,落日在海上映着余晖,海风将海浪卷起,拍打在海滩岸边又柔软的回去,反反复复冲洗着海边。
轩辕晚醒来看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屋内白歌坐在窗前,心中一片了然。又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裳,还是那日穿的那一身,倒是没有被换过,她看着白歌,知道他做的这一切,对他却生不起恨意。
“你将我带到这里,有用吗?”
白歌没有作答,反倒欣喜的走过来坐在她身边,他想拥抱她却又收回了手,眼睛闪烁的望着她柔声道:“晚晚,你饿不饿?”语气平常的好像是无数个习以为常的日子里一天。
“你到底要干什么?”轩辕晚不客气的问道。
白歌却仍旧像没听到似的,继续笑着说道:“晚晚,炉子上我给你煨了鸡汤,锅里还给你熬了粥,就是想着你这几日没怎么吃东西,醒来一定会饿,你想先喝什么,我去给你端来。
“够了!”
轩辕晚怒道,她不想再和他绕来绕去,他这种未经允许的关心让她感到不安和窒息。
白歌收起笑容,脸上有些悲伤,有些失落道;“晚晚,你别生气好不好,我 你生气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办”
轩辕晚捏着被子的手攥的指间发白,她知道自己必须平静下来,发怒并不能解决问题,只会使事情更糟。
她平复好心情,说道:“我们心平气和的谈谈吧,你不必和我婉转,直接告诉我,你把我带到这里,打算如何?”
白歌伸手想握她的手,轩辕晚条件反射的立马缩了回去,连带着身子都向后蜷了蜷。
“你就这么怕我吗?你到底是怕我,还是厌我?你为何从来都看不到我!”
“白歌,你已经变得不像你了”
“是,我已经变得不像我了,我知道我疯了,我离开你就会疯,你让我怎么办?”
轩辕晚觉得不能再激怒他,她也知道他自始至终一直在帮她,为她付出了很多很多她无法偿还的一切,她不想伤害他,她只希望他也能好好的。
“这里是哪里?”
“一座海岛”
“你要将我一直关在这里吗?”
“晚晚,我没有关你,从未。”
“那你可以让我走吗,我想回天水城,我要”
白歌笑了起来,笑的让人心生寒意:“你要回去找你的夫君是吗?找那个一直利用你得天下的男人是吗?他为你付出了什么?他又为你做了什么?”
“是,你也知道我已经有夫君,你也知道我已经是别人的妻子,为何仍旧不肯放过我呢,你为我做的一切,我都还给你。”
他怒道:“我不要你还!我只想要你!我想永远和你在一起”
轩辕晚眉头紧锁,无奈的眼神望着他道:“不可能,你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你掳走了别人的妻子,一国的皇后,不仅仅是我的夫君,还有我的哥哥,我的师傅,乃至我的朋友,都会不惜一切的找我,你难道要将我藏在这里一辈子吗?”
白歌抑制住自己想要歇斯底里的情绪,低沉的说:“一辈子,从那时我来晚了一步你成亲的那日起,我的生命好似没有了其他的意义,唯独你,能激起我想好好生活下去的勇气,从那时起,我就决定,不惜一切的我要带走你。”
“这要多亏了和你一起的那个姑娘,我打听到她与你关系,乃至她平日喜爱做什么,在她所有可能和你一起去的地方都做了准备,终于,等到了她进宫带你出来,我们的梨园之遇。”
轩辕晚倒是没有想到这一层,阿芷的一个无心之举,竟然也被他利用的彻底。
“和我一起的那个姑娘怎么样了?”
“你放心,她已经回到了她想去的地方。”
轩辕晚知道,他所说的她想去的地方,应该是陆南一的府邸,平日陆南一为了避嫌,很少让她去他府邸,看来白歌是把她身边的人都打听的一清二楚,可真是煞费苦心,可是这苦心却用错了地方。
白歌好像又恢复如常,温文尔雅道:“晚晚,我去给你盛汤。”
轩辕晚确实有些饿了,眼下要照顾好自己,才能有力气和他周旋。他出身皇室,父母健在,胞妹幸福,他一出生就在别人可望不可及的位子,一路顺风顺水,富可敌国,权力滔天,却不知为何偏偏着了红尘道,将自己钱财权力拱手让人,唯独跟着她不放。
白歌盛了汤,也不知道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他,何时学会了做这些。鸡汤熬的金黄油亮,他还烙了软和和的油饼,舀了一勺吹的不烫了,喂她喝了口汤,又掰下一块油饼给她。
“我自己来”轩辕晚觉得他这样亲昵有点别扭,这关系也不合适。
“别动 晚晚,我喂你”
“我说了我自己来”
“好,那你小心烫。”白歌在她脖颈前面垫了块帕子,又在身前的被子上铺了块帕子,他一直被人伺候,却不知为何这么会伺候人。
小岛并不大,两个时辰就能走完整座岛,没有高楼庙宇,没有车水马龙,除了他们所在的那座木楼,再无人烟之地,更无其他居民,每隔几天只有一艘小船会送来他们的日常所需。
岛上有很多奇花异草和很多没见过的植物,还有一些食草动物。
在海边可以看旭日东升的朝阳,也可以看如梦如幻的晚霞,除了海风,再无其他声响。
这种与世隔绝的地方,倒是很适合在这里老去。
木楼有两层,一层作为堂屋和厨房,二层作为起居室,一个木榻,一个罗汉床,白歌虽然把她拘到这里,却隐忍克制知道轩辕晚躲着他,他也不会强迫她和他一起,对于他来说,这样在一个屋檐下生活,他已然知足。
殊不知,轩辕晚每日在岛上散步,每一天都在观察附近是否会经过船只,她又该怎么回去,她知道,风时鸣找她一定找疯了,在这里传不出消息,每隔几天来送东西的小船也是白歌的人,那是个黑黝黝的中年男子,看着有把子力气,她自己那三脚猫的功夫根本打不过,而白歌怕她伤害自己威逼他,她随身的所有物品从她醒来就已经不知被白歌放在了哪里,包括赤焱弓。
日子一天又一天,白歌每天给她做饭,为她洗衣,她对他向来冷淡,每日也只吃很少的饭食,除非必要,否则她是连话都不想讲的,但是无论她做什么,白歌都会跟着她,喋喋不休的和她说话,经常白歌说了很久,她却一个字都没有听。
天气渐渐暖和了,岛上新开了很多花朵,炫彩缤纷十分好看,轩辕晚会时不时的采一些花回去,放在盛了水的陶罐里放在桌案上。她也会做在树林里的大石头上看小动物们觅食,可能动物都是直觉性的,见到她丝毫不知道躲怕。
即便在无人的孤岛,白歌每个月会让人给她送来订做的衣裙,用的都是几号的料子,样式像仙女穿的一般,清晨他会帮她梳头、挽发,簪花,一开始轩辕晚一直拒绝,但他总是坚持想帮她,后来也就随他去了。但不得不说,他的眼光是极好的,无论是选的衣衫还是发饰,都能把她的美衬托的更出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