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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九十七章 跨国大追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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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眼到了1954年的新春,部队备战气氛很足,上上下下都在口耳相传,说要对大海的方向大规模用兵,实现全国的完全解放。

    虽然远在西南,但人人都在想象,万一哪天调令下达,就能捞着上阵杀敌的殊勋。

    但在军队机关大院旁的那间小黑屋子里,马雷依旧在承受1950年那场冬季严寒带来的丧姐之痛。

    尽管在心底,他从没将马兰纯粹的当作姐姐,而是亦姐亦妻的模糊形象。

    他也知晓自己的身世,生在锅也揭不开的落魄人家,生父生母将他卖至马家,虽然老马家也不富裕,为了买个男孩,几乎家财散尽。

    作为买来的续命香火,他自幼在家受宠,但出了家门,五短身材和凶陋的外表总会招来异性的嘲笑讥讽。

    村里姑娘绕着他走道,连提亲的人都不会靠近老马家。

    这世上对他好过的同辈异姓,扳着手指头和脚趾头数,也只有姐姐马兰。

    纵然不是血亲,但姐弟之间也有人伦大防。

    进入青春期后,马雷就陷入不切实际的、天真且邪恶的幻想,直到李虎巍的出现。

    没有李虎巍,他早就死在芒库集中营,被那个叫松平惠子的鬼子婆娘吸干了精血。

    有恩报恩,在松山大爆破玉石俱焚前的一刻,他救下李虎巍,也在心底里同他扯平了。

    在大别山,姐姐为情所伤,他一度劝她永远离开不祥的男人。

    命运,该死的命运又将姐姐送回那条不归路上。

    为了给姐姐长脸,他在淮海战场上豁出性命,作为植物人躺了整整二年。

    复苏之后,却得知是姓李的夺走了他唯一的凭依,连姐姐最后一面,他也没能见上。

    就像一名拼命做出优异表现的男孩,没有得到任何奖励,还被抢走了玩具。

    听小灵芝那丫头说,李虎巍改名成了“李念兰”,居然还敢霸占她的名字。

    他还听说,姓李的在姐姐牺牲之后,又另寻了新欢,还是个北岛娘们儿!

    怒气郁结在胸腔里,让马雷不知何时开始染上了定期发作的支气管炎,一旦急火攻心,便会怒咳不休,连呼吸都喘不过来。

    他拜托过小灵芝,请求组织上将马兰的骨灰移回国内,他要整日整夜睡在姐姐的骨灰盒旁。

    可半岛战事方休,那里的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志愿军骨灰将来肯定是要迁回安葬的,但他需要等待。

    所谓等待,在马雷看来,就是对他的敷衍。

    他不想自己死在无尽的思念和病痛里,必须解开这心结,不管采用什么恶毒手段。

    大年初一,部队中午改善伙食,机关食堂人满为患,平日嫌弃饭菜糟糕的小青年也不再溜出去打野食。

    干部子弟学校放了寒假,有好吃、好玩的,刚满十四岁的小灵芝活蹦乱跳,青春烂漫。

    今年新春不但有秦伯伯陪着过年,还多了李叔叔。

    只见她捧着大餐盘,装了五六碟菜肴,兴冲冲朝小黑屋的方向踩着碎步。

    李念兰知道她是去给马雷送饭,便悄悄跟在身后。

    颇为意外的是,小黑屋的门居然敞开着,远远见到一个战士正在替马雷理发。

    攒了经年累月的邋遢长发,被电剃刀一片片刮去,露出青须须的头皮。

    机会难得,李念兰将身子靠在窗户边上,偷偷打探屋里动静,顺便近距离观察房内摆设。

    小黑屋里摆着书架,还有几册书随意摊开,内容是实战格斗教程。

    小灵芝将餐盘轻轻放下,柔声说道:“小叔叔,吃饭啦,今天是大年初一呢。”

    “知道了,你走吧,回去呆在屋里,不要出来。”马雷的嗓子异常粗哑,每个字都像砂轮磨出来的,听不出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年轻人。

    “嗯……好。”小灵芝不敢与之争辩,将菜碟摆好之后便逃出屋子,身后只剩下电剃刀单调的呲呲声。

    李念兰心痛不已,转身追上她,邀约道:“小灵芝,晚上一同去劝劝他吧,再这么僵下去,这家伙要憋坏的。”

    送她回到住处,再折返食堂,第一批就餐的军人已走得七七八八,只剩下五六桌人还在煮酒论英雄。

    想起当年同一张桌子上喝酒的老家伙们都已不在,不由打心底泛出一股冰凉的失落感。

    刚扒下一口饭,却瞥见窗外闪过人影,步伐速度不像是来吃喝的。

    他出于本能多留了个心眼,一只眼落在碗里,另一只眼翻向人影的位置。

    可疑之人出现在食堂正门前,手里端着一支崭新的50式冲锋枪。

    扔掉饭碗连滚带钻,李念兰的提前反应再次救了自己。

    枪声震耳,瓷片木屑在头顶上方纷纷扬扬,他万没想到,沉默半年的马雷竟会用这种极端方式来招呼他。

    冲锋枪扫射的威力十足可怖,旁边一桌文职干部至少有三人中弹,其中一个伤在小腹,趴在地下没了动静。

    十分钟后,在外视察部队的秦培邦紧急赶回机关,目睹了满地狼籍,脸色铁青,嘴唇哆嗦着没说出半个字来。

    警卫部队反应并不慢,第一时间从四面八方围堵过来。尽管首轮扫射没有得手,马雷却不愿与警卫部队交火,趁着大院里一片混乱逃之夭夭。

    在机关核心大脑部位发生武装袭击事件,这在军内极其罕见。

    事情经过并不复杂,马雷在光天化日之下打晕枪库管理员,夺取库藏的50式冲锋枪一支,而后在众目睽睽中直接闯入机关食堂行凶。

    由于西南边境冲突不断,部队枪支弹药调用频繁,出入库管理确实是有所松懈,到了中午饭点上,只有一名管理员值班,给了凶手可趁之机。

    那名重伤的文职干部最终被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虽然避免了人员死亡,但秦培邦仍然承担了领导责任。

    同时,一场旨在追缉逮捕马雷的大搜捕,整个滇西地区展开。

    突发变故也让李念兰头脑嗡嗡作响,子弹虽是没打中他,但心头肉像是被狼崽子叼了一口,从头痛到脚心。若是知道马雷如今的混蛋样子,如何让兰儿的在天之灵安息呢。

    小灵芝幼小的心灵也被打得千疮百孔,蹲在“小叔叔”栖身的小黑屋里哭了很久。

    搜捕行动如大海捞针,一遍遍的筛,一次次的捋,部队和地方公安毫无头绪。

    李念兰坚信,那小子多半是跨越到边境另一头,窝在缅甸一侧等待时机。

    说一千道一万,马雷变成今天的鬼模样,原因还在于没能保护好马兰,解铃还须系铃人,抓人归案的责任必须由自己承担。

    听过他的分析,秦培邦将目光钉在作战地图之上:“现在中缅边境形势错综复杂,蒋匪残部、民族装武还有毒贩,各股势力暗流涌动,你只身一人前往太危险了。”

    “首长,你想过没有,假如放任不管,让一个军事素养极高的……武装分子回来寻仇,是不是对部队和群众不负责任的表现?”他说“武装分子”时,不由顿了一顿,虽然感情上难以接受,但事实上,马雷已是非法抢夺武器伤人的犯罪分子。

    “李叔叔,小叔叔……他不是坏人。”这三年来,每顿餐饭都是小灵芝端进马雷房间的,虽然那声“小叔叔”从未得到过友善的回应,但她愿意做他的亲人,

    “小灵芝……”他蹲下身子轻抚她秀发,郑重地说道,“现在阻止他变成坏人,也许还来得及。”

    秦培邦拗不过他,只好以默许的方式变相同意。

    小灵芝则和他拉了勾勾,要他一定得把小叔叔不缺胳膊不缺腿地带回家。

    趁着雨季姗姗来迟,李念兰备足给养打好背包,时隔多年再次重返缅甸。

    当年的兄弟或死或散,此刻,只剩他一人一枪,默默潜入墨色深山。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脱掉军装换作山民装束,背了一支ak47在身后。

    在南亚雨季晰晰沥沥的水雾里,他藏在巨伞似的芭蕉叶下,寻找可疑的足印和篝火遗迹。

    缅甸已远非他当年与日军作战时的缅甸。

    那时昂山尚在,无论是紧抱日本人大腿对抗中、英两国,还是后来造日本人的反,这位光头将军都是一面能把缅甸境内各族团结起来的狼头大纛。

    如今旗倒人散,玉盘破碎,无数大小武装山头林立。

    有无数次,装束五花八门的武装队伍在眼皮底下兜转,这些人多半没受过专门训练,仗打得稀烂,开枪几乎不加瞄准,噼噼啪啪的倒是热闹。

    他特别留意那些散落的弹壳,还有交火武装的枪械,大部分是二战时期的老枪,以美械为主。

    枪身上留有援华物资钢印的,是逃缅国军带进来的;钢印被擦抹干净的,估计是美军回收之后没有正常销毁,不知从何种渠道流进黑市的。

    但是,他尚未发现50式冲锋枪发射的51式手枪弹壳,难道,马雷这小子到现在为止一枪未发?他入缅之后靠什么生存?又去吃人吗?

    大片大片的山林里并不缺尸体,频繁的交火让各派武装无暇收敛己方阵亡人员,人体组织高度腐败的气味在林间散发地很远,这让他回想起当年尸骸遍布的野人山。

    山里的日子一天天过去,随身口粮耗尽,他开始制作陷阱猎捕野生动物,为了不引起马雷的警觉,只在靠近水源的地方生火,烹饪完毕之后及时抹净痕迹。

    到了第十二天,他刚开始嚼一只烤熟的野兔腿,便听到数公里外连续的枪响,在充斥美械日械武器大合唱的山林里,这声苏制武器的引吭是那样的突兀。

    他扔掉食物,迅速浇灭火源,摸向枪响方位。

    现场脚印杂乱如麻,遍地是美制m3冲锋枪里飞出的弹壳,交火人员早不知去向。

    一个脑袋被打烂开花的掸族人倒在血泊里,鲜血气味立即引来无数蚂蟥。

    他确定此人是被50式冲锋枪从近距离单发点射爆头,随身干粮袋被搜空,但携行袋里的一小包白粉却原封未动。

    看来,这伙倒霉的毒贩成了抢粮的目标,他们撤离得十分仓皇,连死去同伴身上的毒品都没敢动。

    尽管没找到那发致命的762毫米口径手枪弹壳,但他确定马雷就在这附近,而且陷入极度缺粮的状态。

    那小子矿工出身,毕竟没当过职业猎手,不懂得诱捕动物,又忌惮轻易开枪引来杀身之祸。

    马雷杀人越货之后捡走了弹壳,却没有将火药残屑处理干净,从现在开始,他不再是隐形的了。

    从第十三天开始,他的后背就一直暴露在李念兰的视距里。

    但发现目标是一回事,擒获目标又是另一回事。

    想要生擒活捉,难度可想而知。

    更要命的是,李念兰已是三十而立之人,精力体力都过了巅峰,马雷小他足有七岁,正是当打之年。

    那小子疯归疯,可一旦斗起阵来却理智得惊人。

    李念兰本打算夜里趁他入睡时下手,最终发现熬不过对方,自己倒有睡梦里丢掉性命的风险。

    困倦之际,只好退到安全距离之外。

    咬住尾巴却吃不到肉,他得忍受这种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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