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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离开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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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快速的扫过每一个可能的地方,终于在商场的一处,发现了些路障和警戒带。

    “就是那里!”光线所指的地方便是最后的逃生通道,我们全力朝那个方向冲刺,身后的丧尸们穷追不舍。

    前方的通道被三根木条封住,我将中间的那根木条踢断,上面的那根用开山刀砍断。

    最下面的那根不用去管,随便就能跨越,我们冲到了升降机的平台上,马文下意识的按动了上面红色的按钮,但是升降机没有任何的反应。

    “没电!”我大喊了一声,看着边上的钢丝绳,再看向一旁的波图,“波图上来!”波图一跃而起,跳到了我用布条制作的悬挂上。

    立马抓住旁边的钢丝绳,钢丝绳上面有黄油,我想控制下落的速度,但似乎无济于事。

    马文紧随其后,“我去!这速度滑下去不得摔死呀!”

    我看见了钢丝绳的旁边有一个遮阳篷,它是使用非常结实的布做的,“卡内基下面右边,快到的时候松手,倒上去。”

    “死之前最后赌一次,这次是赌命!”他大喊一声,直接松手朝遮阳篷上倒去,距离阳篷高度还有十几米。

    不知道是他没听清还是怎么回事,让他近点再松手,若是他砸坏了遮阳篷,我可就只能直接摔成肉饼。

    好在他并没有将阳蓬摧毁,当我落到阳蓬上的时候,先是弹了几下,可就在下一秒撕布的声音传来。

    我们三个顺着断掉的那边滑了下去,还没等我们反应过来,周围三四只丧尸就扑了过来,好在数量不多。

    把它们放倒了之后,马文看着自己的双手,“天呐!”,我也看了看自己的手,除了黑色的油以外,还有被磨破翻起的皮肤,正在朝外渗血,这时钻心的疼涌上心头。

    我们忽略了一步,就造成了这么严重的后果,破伤风可是非常可怕的事。

    “我想我们必须得去找点药。”马文提起了自己的衣服边,看着胸口沾满黑色的油,“我觉得,在去之前,咱们得先找点汽油,清洗一下油渍。”

    我反驳了他的意见,“我们目前没有油管,根本吸不出油来,还是先去找药吧,在此之前,我们得回到车上。”

    马文凝视了我片刻之久,“听着,弗兰克,在这里咱们就分道扬镳吧。”

    他将双手撑与膝盖,继续说:“我开门救了你,你想办法让我从那脱困也算是扯平了。”

    我表示非常的不解,眉毛皱到了一堆,“为什么?我们两个一起走,不是生存几率会更大吗?”

    他站直身板叹了口气,挂满了一脸无奈,“我得回趟家。”说完他便准备转身离开。

    我一把拉住了他的胳膊,“我可以和你一起去。”

    他转过身用另一只手将我紧握的手扒开,“你还是自己找个安全的地方生活吧,我不想拖累你。”

    “拖累我?你四肢健全,头脑清晰,为什么这么说?”我的内心非常的复杂,不知道马文是怎么想的。

    是个正常人都应该结伴而行吧,而他却选择反其道而行之。

    他并没有回答我,而是转身朝着路边的一辆车走去。

    我并没有再阻拦他的离开,因为那是他自己选择的,一切都随他去吧。

    他发动了汽车,消失在了道路的尽头,我看着一旁的波图说:“现在又是只有我们了。”

    马文汽车发动的声音引来了周围的众多丧尸,嘶吼声此起彼伏,此地不宜久留。

    我边跑边清理挡在前方的丧尸,来到了停车的地方,约翰依然在翻斗上。

    它双眸无神的看着我,没有显得激动,仿佛失去了丧尸的本性。

    我驾驶着车辆来到了小镇的药店,当我推开门看见药店的货架横七竖八,药品散落一地。

    找来了酒精消炎药,为手上的伤口消毒处理,然后再翻找着破伤风的药品。

    随着时间的推移,天色渐渐暗沉,我将货架挪到了门口,准备就在这里过夜。

    借助手电筒的光,才能看清地上和货架上的药品名称,花了几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找到了破伤风的药。

    在自己的农场生活期间,只给动物打过针,但是从来没给自己打过,这还是第一次。

    看着那锋利的针头,二话不说就扎进了肩膀,将药水推入其中。

    书包里仅剩的一些食物,也在这一晚耗尽。

    很快我就陷入了沉睡,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电筒没关,它现在已经没电了。

    推开了挡住门的货架,外面正下着小雨,雨水滋润着外面的道路。

    平时的话,应该是车辆川流不息,人们的手中都打着伞,则现在一片死寂,灰蒙蒙的天给人的感觉很压抑。

    来到了车上,准备离开马安沙镇去往下一站麦克泽莱市。

    麦克泽莱市,这座城市是里普美卡州的市中心,生活的人口接近1363万,城市的支柱产业有矿业、化工业、农业、还有兴盛的旅游产业。

    从小镇的街道驶出又回到了拿姆公路,车辆驶出了一公里,这时雨停了,太阳出来了,我将车停到了路边,想再欣赏下西部的美景。

    我爬到了一个土坡之上,眺望远方,闭上眼睛感受清风拂面的感觉。

    一阵轰隆的声音传入耳蜗,我瞬间睁开双眼望向天空,远处一架军用直升机,正在朝这边飞来,没有多想从约翰·斯顿身上的背包中拿出了信号枪。

    信号枪一共三发子弹,一般这种东西都不会乱放,一般放下容易记,住并且触手可得的地方。

    填弹后朝天上射击,随着信号弹的升空,一阵浓烟托出了长长的尾巴,它们在微风的作用下扩散得更加显眼。

    直升机正在朝我的方向飞来,我站在高坡上,取下了脖颈上红色的面巾,不断挥舞呐喊着:“我在这儿!……!”

    它从我的头顶飞过,也没有停下的意思,我立马掏出了另外一发,朝着天上射击,它依然朝前飞行。

    我掏出了猎枪,对着直升机射击,子弹击中机身,擦出了一道火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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