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第四封信
在监控视频里鬼鬼祟祟的男子很快被查明,他叫苟勇,现年二十五岁,初中文化,无业游民,有过偷鸡摸狗的前科,曾被行政拘留数次。此次派出去的民警去找他时,他正在路边摊上吃面,和旁边的朋友吹牛,警察喊他的名字后,他一脸惊慌,完全不问发生了什么事,起身就跑。
他逃跑的速度极快,再加上对千峰这个小县城无比熟悉,如同滑不溜秋的泥鳅钻来钻去,很快就把警察甩掉了,不知道跑到哪个地方躲了起来。
警方没抓到人,听闻这件事后,小王一拳锤在桌子上,震得杯子里的水差点跳出来:“肯定是他干的,不然这小子跑什么跑?”
李临溪摇了摇头,淡淡道:“未必。”
看监控视频的时候,他觉得苟勇有很大的作案嫌疑,但在看见针对苟勇的调查结果后,他的想法有所动摇。
截止到命案发生当天,苟勇只有小偷小摸的违法记录,没有犯过重罪,他本人的正面照贼眉鼠眼的,看起来很鸡贼,但并不聪明。在李临溪八年的刑警经验里,这种经历和面相的人多半不敢动手杀人,就算杀了人,也绝对做不到把现场处理得不留下任何指纹或者毛发。再退一步,如果他真的做到了把现场处理干净,给自己洗脱了嫌疑,那警察找他时他直接逃跑,无异于功亏一篑。
可话不能说得绝对,当务之急是把苟勇人找到,对他进行调查后再说。
距离谭丽死亡已经过去一周,案情扑朔迷离,一切都还在迷雾中,李临溪察觉到对手并不简单,等待他们的将是一场硬仗,于是让大家先回家休息,洗个热水澡好好睡一觉,等醒来再继续战斗。
队员离开之后,偌大的办公室里只剩下李临溪一个人,他坐在办公椅上,抽出一张a4纸,分点写出谭丽案里的疑点。
写完后他把a4纸丢在一旁,忽然想起他那些至今还下落不明的日记,于是拉开了左手边的抽屉。
墨绿色信箱好端端地躺在抽屉里,他揭开箱盖后,眉头皱了起来。
原本空空如也的信箱里又有了几张信纸,他拎出来,发现共有三张,其中有两张上只写了一个英语单词“hello”,另一张则是长篇大论,洋洋洒洒地写了整篇。
依旧用的是他熟悉的笔迹,称呼他为“警察哥哥”,写得一板一眼,字里行间都透露出一种天真又幼稚的语气,做出来的推测也很天马行空,看起来多半是位中小学生。信的末尾还提出来要和他做笔友——笔友?这都是几十年前流行的老黄历了。
这封没有署名的陌生来信让李临溪觉得好笑,越发觉得这是针对他的恶作剧,他本来想揉成一团丢进垃圾桶里,可熟悉的笔迹让他不由自主地停住了手上的动作。
他的大脑里无法控制地冒出一个想法——如果,信里说的是真的吗?
如果不是恶作剧,而是他的信箱真的和另一个人连通了呢?
这完全可以解释他的日记在没有其他人靠近办公桌的情况下神秘消失的现象。
犹豫再三,他决定犯一次傻,拿起笔在原有的信纸上写了一句话:【可以。麻烦你将我的日记还给我。】
写完后,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将信纸放进了信箱里。
起初,信箱里毫无动静,他都想嘲笑自己将恶作剧当真的可笑举动时,信纸在他眼皮子底下,消失了。
因为跟赵梦瑶约定了周六去安州市里玩,周五放学回家后,周莺就一直埋头写作业。写到深夜,终于完成了大半,她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眼睛瞄见自己放在书桌上的信箱。
因为迟迟没等来回信,她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打开信箱了,不过今夜反正闲着也是闲着,她便不抱希望地揭开了箱盖。
出乎意料的,之前一直空空如也的信箱里出现了一张信纸。
周莺眼前一亮,无比惊喜地把信纸捻起来。
信纸还是她之前洋洋洒洒了写了满篇传递过去的那张,但在末尾,多出了一句不属于她笔迹的话:【可以。麻烦你将我的日记还给我。】
虽然很简短,也有点儿冷淡,没什么诚意,但足以让周莺感到兴奋。
之前一直没有收到回复,她以为是对方不想搭理她,甚至想过会不会是对方出了什么意外导致无法收到她的信,现在看来,多半只是因为太忙所以回复得姗姗来迟。
现在对方回复了她,不但证明了信箱那头是个真实存在的人,而且,还答应和她做笔友了!
周莺一直很想要一位笔友,在她眼中,能够拥有一位笔友是件很时髦的事儿。她的好朋友赵梦瑶就有一位笔友,她听她说起过,对方是一位在沿海城市读书的大学生,过年的时候还给她寄过明信片。
她也曾经通过杂志上刊登的交友宣言和联系地址给那些人寄过信,但从来没得过回复,所以在笔友这件事上她一直很羡慕赵梦瑶。
现在她也有笔友了,比赵梦瑶的还要厉害,是三十岁的警察!
在周莺认识的人里,还没有过警察呢。
过了好久周莺才平复下来激动的心情,拿着回信坐到书桌前,酝酿一会儿再次提笔写信。
【警察哥哥:
您好!感谢您的回信,很高兴能和您成为笔友!我先做一个自我介绍吧,我叫舟舟,目前是一名初中生,爱好是看书,梦想是考上大学,能看很多很多的书。
我生活在一个小城市,认识的人很少,您是我认识的第一位警察。我特别特别好奇警察平常的工作和生活,能否请您分享一下呢?如果您感到不方便也没关系,直接告诉我就好!
期待您的再次回信!不过周末我准备和好朋友一起去市里玩,可能无法及时看到您的回信,请见谅!】
因为对信箱那头的人还不算了解,所以周莺在信里没用真名,而是动了动脑筋,给自己想出了“舟舟”这个昵称。写完后,她看了好几遍,才拿出装日记的纸箱,把日记一股脑倒进信箱里,再把写好的信放在最上面,眼巴巴地看着信连同日记一起消失。
一整晚周莺都很兴奋,没怎么睡好,甚至梦见了警察哥哥回了她的信。她一大早起来,脸没洗牙没刷,就跑去揭信箱的盖子,看见空荡荡的信箱还小小的失落了一下,但想到还要和赵梦瑶一起去市里玩,她又立马打起了精神。
吃过早饭,赵梦瑶就来家里找她了,周莺急急忙忙地背上逛街用的挎包出门,刚关上防盗门,对门忽然开了,穿着白色背心卡其色五分裤的李临溪出现在门后,手里还提着一袋垃圾。
他一副没睡饱的样子,似乎刚洗了头,发梢上凝结着晶莹的水珠。
赵梦瑶被他吓了一跳,惊叫一声后退一步:“我去!怎么穿成这样!”
李临溪看她一眼,随即移开目光,看向周莺:“你们这是要去哪?”
周莺对他这幅打扮司空见惯,泰然自若道:“我们要去市里玩。”
“哟。”李临溪笑了一下,“不是忙着中考?”
周莺想起之前他去打篮球她说他那次,脸一红,咬牙道:“我就算少复习一天也能考上高中,你才是需要上点心。”
李临溪敷衍地“嗯嗯”两声,突然想起一件事,把垃圾放在门边,道:“等我一下。”
说完他转身进了屋里,不出片刻便折返,手里多出一袋大白兔奶糖:“昨天我哥回来了一趟,给我带了几包奶糖,拿去吃吧。”
“哦,好啊。”周莺极其自然地接过,塞进自己的小挎包里,“没别的事儿我就先走了,再不走就来不及了。”
李临溪倚在门框上,整个人懒懒散散的,朝她们挥了挥手:“行,拜拜。”等她们走出几步,又听见他叮嘱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注意安全啊。”
走出居民楼后,赵梦瑶好奇道:“李临溪还有哥哥呀?”
“对啊。”周莺点点头,“他哥哥叫李逸洋,比他大五岁。”
“大五岁,那就是二十,他哥哥现在在读大学?”
正常来说,这个年龄大概率还在读书,但是……周莺犹豫了一下,含糊其辞道:“他没读书了,现在在市里工作。”
赵梦瑶自然而然地想成他没考上大学,于是没在这个问题上深究,转而问道:“那他在市里做什么工作呀?”
“这个我就不知道了。”周莺耸耸肩,“应该是很不错的工作吧,逸洋哥哥很聪明的。”
在周莺的记忆中,她、李临溪和李逸洋三个人里,其实李逸洋才是最聪明的那个。她读小学那会儿,一直是李逸洋辅导她和李临溪两人写作业,他似乎无所不知无所不晓,没有能难住他的问题。等他上了初中,优势就更明显了,常常考年级第一名,再加上性格温柔又体贴,放学后经常帮父母做家务活,活脱脱的别人家的孩子。
如果不是李家的那场突如其来的变故,他现在一定在读大学了,和其他二十岁的年轻人一样,享受丰富多彩的大学生活。
虽说明知道他眼下有很好的工作,能赚到钱供弟弟读书,但不知为何,周莺总有一点为他感到的遗憾。
赵梦瑶的关注点却在其他地方,调侃道:“你和李临溪的关系真够好的,知道得这么多,不如来说说,和校草当青梅竹马是什么感觉?”
“校草?”周莺皱眉,“你说谁?”
“还能有谁?李临溪呗。”
周莺不可思议地看着她:“他?校草?”
“对啊,你不知道吗?学校里好多暗恋他的女生。”
“她们眼瞎吧。”周莺面无表情道,“我跟他可是从小一起长大,他什么样子我没见过,怎么没看出来他很帅?”
“可能是因为你看多了,所以觉得平平无奇,学校里的女生对他可不是上学见放学还能见。”赵梦瑶的注意力被周莺的话带偏,“你说你什么样子都见过,他光屁股难道你也见过?”
“那可太正常了,我们还一起洗过澡。”
看见赵梦瑶惊恐地瞪大了眼睛,周莺才感觉到哪里不对,急忙找补:“是小时候,大概五岁的时候吧,家长偷懒,就把我们俩穿着衣服放在一起洗澡了。我印象都快模糊了,当时也没感觉到哪里不对。”
赵梦瑶“喔”了一声:“说得我也好想体验一下有青梅竹马的感觉啊。”
两人闲聊着走到了车站,买了去市里的车票后便坐在候车厅里等待。周莺把包里的大白兔奶糖拿出来,撕开口袋想分给赵梦瑶,被以“吃甜就晕车”为理由婉拒后,自己剥开糖纸慢慢吃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