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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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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了很大功夫,折腾好几日,才碾出堪堪放满仓库角落的糙米来,中间掺杂着几颗皮脱得不完整的。

    碾米的碾子不比石磨,虽然长得差不多,但是是用木头做的,碾的时候,又是磨挤着把壳和米分开,又不会像石磨一样重重地把米压得粉碎。

    再筛一筛就壳归壳,米归米了。

    筛出来的谷壳,舒南乔留在存放东西的房间里,铺一层,吸湿防潮。

    这样到手的也是糙米,吃也是能吃的,但又黄又粗,很拉嗓子。煮起来也比白米要费更多时间。

    不过据说这种糙米很有营养价值,膳食纤维什么的,饱腹感强。在末世前超市还专门有这种不去糠的糙米卖。

    舒南乔一边舂米的时候一边想笑。

    人类可真奇怪,白米饭尽够吃的时候,就非要回头吃糙米;没得白米饭的时候,耗尽一身力气也要把糙米舂成白米。

    舂米是用四十多斤的石槌在那种笨重无比的大石臼里头舂糙米,在这种强有力的摩擦下,糙米就会刮下一层糠来。

    这是个重体力活,古代就有一种刑罚叫舂刑,是徒刑的一种,对女性施以肉刑后送到边境军营去,晒谷、舂米。

    能被用做一种刑罚,可知这活儿的累人程度了。

    哪怕舒南乔和晨曦都有一把子力气在身上,舂上一天下来,两只手臂还是酸痛得抬不起来,举起来便发抖。

    也是因为如此,他们只舂了刚刚好一袋米,反正他们也没法拿米饭当主食,有袋预备着的白米打牙祭就很不错了。

    舂出来的糠他们也舍不得扔,有这么个词嘛,“吃糠咽菜”,意思就是谷糠和着野菜吃下去,这也是道储备粮呢。

    舒南乔叹着气:“这才是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晨曦也深有同感地点头。

    晚上便蒸了一碗米饭,和着切好的红薯块,拌在一起。

    条件简陋,盖碗上有水汽凝结成珠滴落,掀开后,出锅的米饭泛着莹润的光泽,切成小块夹杂在里边的红薯块金黄金黄的,几乎要渗出蜜甜的浆来。

    久违地扒一口米饭,只觉得就这么空口嚼也是满口的清香,嚼出一些麦芽的甜来。红薯块又软糯甜美,杂在一块儿,以往吃惯了不以为意的白米饭,也让心里熨帖起来。

    舒南乔用手肘戳戳晨曦:“你记得不,咱们学校食堂,打米饭的时候有三毛、四毛的,我以前三毛钱米饭都吃不完呢。”

    “嗯,”晨曦想了想,点头,“不过我那时刚打完球的话,能吃个三毛再加四毛。”

    “哇——”舒南乔发出赞叹。

    “不过,你有没有觉得这个米饭和咱们以前吃的不太一样?”晨曦皱着眉头思索,“好吃是好吃,但是有些黏糊?一团团的,咱们是不是水放多了?”

    舒南乔细细挑了一块没有红薯的米饭团,尝了尝,好像确实是。

    又掀开锅盖估摸了一下水量,舒南乔觉得不应该呀。她从小就帮着家里煮饭,只有小学时候闹过一次笑话。

    淘完米,又接上了刚刚没过米一点点的水后,端着去问爸爸,这样可不可以?

    爸爸正忙着,偷空瞅一眼,觉得差不多就“哎哎,正好”地应了。

    然后舒南乔就乖巧地把水倒了,插上了电饭煲的插头……

    按她的经验,这个水放得应该是刚刚好,而且红薯块也没有那种一包水的疏散味道,很扎实甜蜜的口感。

    那问题只能出在米上边了。

    “品种如此?”

    舒南乔走去仓库,捻起一把米,晨曦也跟在后头。

    “你说,”舒南乔犹豫着,“这会不会是糯米?”

    糯米是白色不透明的,那种白是一种蜡白色,而平常说的大米讲的是籼米,细长,半透明,泛着光泽。

    单看外形还有些看不出来,但是结合口感,十有八九是糯米了。

    舒南乔恍然大悟,怪不得呢!还能一代代自己留种到今天!

    末世前吃的籼米都是杂交水稻了,自己留种的话,早都性状分离了,田里高高矮矮大大小小一片的,再留几代下去,产量几近于无了。

    虽然多少有些遗憾不是能当日常主食的大米,但他们的境况,似乎确实是糯米更方便呢。

    能当日常主食的大米一般是直链淀粉,糯米几乎全是支链淀粉。

    虽然也不太懂这些直线支线的,但舒南乔至少朴素地晓得,糯米不好消化,不能多吃。

    端午吃粽子吃多了就要肚子痛的。

    不过有糯米,他们可以做粽子,做酒酿小丸子,糯米捞,汤圆,糖油粑粑……舒南乔美滋滋心里盘点着。

    “啊,对了,”舒南乔笑着看向晨曦,“你吃过糯米冰糖葫芦吗?”

    “就是咱们大一时候的那个校区,从北门,就是那个很方便出去的破了个半人高的洞的栏杆,天气冷点儿就有个大爷拿一扎稻草靶子,插满了糖葫芦在叫卖。”

    北门是学生自己封的,不然天天说破了个洞的栏杆太费劲,说狗洞又不体面。

    据说有次刚上任的校领导来老校区开会,在校外拦住个学生问怎么去综合办,学生就热心给他指路,从那个北门进去直走再右拐就到了,特别近。

    校领导循着路去,原以为是个大门,没想到把车开到了破了洞的栏杆旁边,还不断有学生弓着身子钻进钻出,可以说是川流不息了。

    反正最后听说校领导一边暴躁让给封了,一边委委屈屈钻进去疾走去开会了。车有没有被贴罚单就不晓得了。

    “大爷手艺超好,他的糯米冰糖葫芦做得特别特别好吃!”

    “山楂里头裹着糯米,外头裹的糖皮又匀又薄!大爷选的山楂都是那种个顶个大还甜的,里头核也去掉了,不用费劲。”

    “一口一个,超好吃!吃过没?”

    晨曦摇摇头,他晓得北门,但对北门外头的臭豆腐啊、冰糖葫芦啊、糖油粑粑啊一向兴趣不大。

    “那你亏大啦!”舒南乔笑道。

    又叹一口气:“什么时候才能再吃到那么好吃的糯米糖葫芦啊……很多个冬天没见着了。”

    再没见着过那么红艳艳的,在寒风凛冽里透着一丝丝甜的好东西。

    末世后的冬天,冷,苦。

    晨曦眉头微锁,似乎在回想着以前的冬天怎么过的。

    粮食可不能浪费,花了少许时间确定了稻子的种类后,两个人又回到餐桌前。

    知道是糯米就是个好事,至少不太要担心留了种子后发出来的稻苗一年比一年差。

    要说下饭,还得是辣椒菜。

    舒南乔末世前其实是个无辣不欢的性子,她曾以为自己一辈子也戒不掉辣椒呢,没想到也就那么短短几年,辣椒菜的味道都快忘得差不多了,其他食物的本味她也能够渐渐品鉴出来,不再执着那一抹火辣。

    不过毕竟还是吃了二十年辣椒,以前是没机会,现在就着小菜吃饭,舒南乔很难不想起自己以前最爱吃的辣炒枞树菌来。

    枞树菌只有一个字,鲜。

    而且是在红辣椒的强烈攻击性下也无法被掩盖的鲜。

    很多食材,一旦辣椒放多了,辣味就过于霸道了,把其他所有味道都掩盖起来,用最简单粗暴的刺激让人食指大动。

    但枞树菌是个例外,它既包容,包容和它碰撞在一起的其他味道,又足够独立,在调料的味道里杀出一条血路来。

    在秋天,它一向是大山里最受欢迎的食材,特别是在生活条件好起来以后,捡枞树菌既成了个乐子又能为家里餐桌添一道佳肴,大家都是呼朋唤友地“捡枞树菌去咯”。

    捡这个动词也很有意思,其实是去采蘑菇,但是一用捡,就好似大山里处处洒满诱人的菌子,是一份赠与人的秋天的礼物,又很有画面感和动态感,描摹的是捡菌人弯腰起身的利落。

    一般长在枞树林地上,一场秋雨后,就在厚厚的枞树针里悄悄地冒出头来,有经验的捡菌人上一趟山能带回一背筐,上头盖些树叶保鲜,一路从山中走回来,路上遇到的乡亲就要搭几句话:“你老倌捡几斤啊?”

    嗲嗲年纪大了后,大人们都不让他上山下地干活了,他偷偷干,但其他活还能磨破嘴皮拦得下,每年到捡枞树菌的时节,牛一样的脾气就上来了,非要上山捡菌子。

    再在自己的孩子们回家的时候,得意又装作不在意地把最新鲜的端上桌,背过身去,在一声声赞叹里满足地眯着眼。

    枞树菌是大山给庄户人的礼物,也是一个庄户老嗲能给自己孩子的最好的礼物,是剖出的一片心意。

    嗲嗲一生老实木讷,在田里干起活儿来像一头老黄牛,落下的汗只有黄土地晓得。年纪大干不动活后,总觉得自己没什么能给孩子们攒下的,姆妈守着那一圈鸡,他也就守着那一山的枞树菌,再捧一盘珍宝般捧到孩子面前。

    舒南乔想得出神,总觉得嘴里的米饭都有些寡淡了。

    冬天雪厚,上山打柴艰难,而且靠柴火烧成的炭取暖,所以哪怕现在后院的柴快要垒成一堵墙了,他们除了储备食物,还是在抓着紧打柴。

    她突然开口:“明天去山上的时候,咱们绕一绕去枞树林吧,拾些引火的枞树叶。”

    晨曦却出人意料地拒绝了她:“那边离家近,要不你自己去吧?我想去远一些的那边。”

    又想了想,嘱咐她:“有事大声喊,我尖起耳朵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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