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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血染,血飞,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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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家是两进院的瓦房,本村的殷实人家。

    老妇人迫不及待的请了全村的人,给草儿套了一件喜衣。

    童养媳,还没有成亲,不能就那么陪葬,相关礼仪,必须要完成。

    村里人并不多,摆十来桌就够了。

    一口红棺材,已经准备好了。

    自家小儿,已死,总不能挖出来成亲吧!所以,只能以牌位替代。

    全村人都乐呵呵的,表示恭喜,有的送一串钱当贺礼,有的牵一头猪作为贺礼,有的主动帮忙,置办酒宴。

    准备得相当快,到了晚上,酒宴摆上。

    仪仗,准备妥当,吹吹打打的。

    拜堂成亲,草儿不想跪下,给主家父母磕头,可是主家大哥,强行把她的头给按了下去。

    拜堂成亲完毕,草儿手捧牌位,被四个人抬着,放进了红棺材里,然后上钉。

    一片黑暗袭来,草儿闭上了眼睛,棺材严丝合缝,很快,她就会没了呼吸。

    结束了,短暂且悲凉的一生,结束了。

    还好,临死前,遇到了师尊,那是唯一对自己好的人。

    村里人大吃大喝,兴高采烈,至于一个童养媳的命,与他们无关,冷眼旁观就是。

    那个跟恶鬼一样的童养媳,死了好。

    主家父母,很高兴,小儿有人陪葬,到了下面,也有人伺候了。

    草儿身陷一片黑暗之中,不一会儿,她突然听到了外面传来了惨叫声。

    那是一个接一个的人,死去。

    林初进院了,并且开始动手。

    从临近的一桌开始杀起,或扭断他人脖子,或直接一拳暗劲,崩碎其五脏六腑。

    现场乱了起来,逃命的狼狈不堪,连滚带爬,哭天喊地。

    主家惊呆了。

    已经有十几个人丧生。逃走的人,林初并没有追击。

    行至棺材前,林初一拳头崩碎了红棺。

    草儿睁开眼睛。

    夜色中,熟悉的脸,表情淡然。

    “师尊。”

    草儿哽咽了。

    “无妨,为师替你做主,让他们拿命来还。”

    林初目光转向主家三人。他们没有逃,这是他们的家,再加上惊住了。

    “好啊!小贱人,你还勾搭了野男人。”

    老妇人瞪大眼睛,伸手指着林初,气得浑身哆嗦着。

    林初两个箭步上前,一手揪住老妇人的脖子,另外一只手,抬手就是连续几个耳光。

    老妇人为数不多的牙齿,全部被打掉,嘴里吐着血沫,气息也萎靡了下去。

    “放开我娘。”

    主家大哥暴怒,随手抄起一把长凳,对着林初砸去,却被林初一脚踢飞。

    “咔嚓”一声。

    林初扭断了老妇人的脖子,紧接着,一指戳进主家老丈的咽喉。

    眼看着父母暴死,主家大哥状若疯狂,爬起来,对着林初猛扑过来。

    被林初膝盖一顶腹部,人就瘫软在了地上。

    “你很凶吗?没用的,蝼蚁就是蝼蚁。”

    林初一脚踩在主家大哥的后背,清脆的骨裂声传出。

    主家大哥一大口鲜血喷出,人当即暴死。

    草儿脸色发白,浑身哆嗦。

    “这些都是蝼蚁,你要记住,蝼蚁只有任人宰割,你要牢牢记住他们的死相,永远不要忘记。”

    林初盯着草儿。

    后者一脸惊惧。

    随后,林初一把火,将两进院的房子给烧了。

    还活着的村民,躲在家里瑟瑟发抖。

    “他们欺辱过你吗?”

    林初拉着草儿的小手,一边往前走,一边开口。

    “嗯。”

    草儿轻轻点头。

    侮辱,咒骂,憎恨,是草儿记忆中,在这里的常态。

    “好,那就留着他们的性命,以后你来杀。”

    两人自夜色中,离去。

    几天后,回到河西镇。

    那一天,镇上的人都知道了,那个煞星又回来了,身边带了一个小姑娘,那是一个极丑的人,满脸的伤疤,瘦得跟皮包骨一样,像是恶鬼一样的人。

    第二个徒弟,身子骨差,遭遇了太多的苦难,必须得调养才行。

    不能直接修炼,锤炼气血,身体顶不住,会暴死。

    林初要对这具皮包骨的徒弟进行调养。

    这持续了一年。

    皮包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身体长肉,个头也高了一些,有了精气神。

    林初自给自足,三五间茅屋,种菜养鸡,不问世事。

    他已然着手为草儿制订了修炼方式。

    以打熬力气,磨砺筋骨为主,一门叫做残剑术的武学为辅。

    以虎骨,熊胆,各类稀有草药,内服外用。

    吃过大苦的人不一样,跟第一个徒弟不同。

    草儿很用功,不需要林初催促,就算天资极差,也能勤能补拙。

    更何况,气血境的修炼,本身不讲究天赋。

    另外,也需林初教导草儿识文断字。

    两年后,桃花开。

    三五间茅屋,置身在桃花林中,空气中,满是芬芳。

    草儿已经气血大成,在气血境十重,已到可以凝聚元力的地步。

    桃花开,流寇到。

    一伙强贼马匪,突然出现在河西镇。

    劫夺金银,粮食,掳掠年轻女人。

    还问了,镇上,谁是最富裕人家。

    一个老头,哆哆嗦嗦的指认,林初所在的山谷。

    河西镇最富的是李善人。

    谁杀了李善人,谁便是取而代之,成为河西镇最富的人。

    “大哥,我不明白,为什么不杀了这里的人。”

    三十多马匪,直接奔向了林初所在地。

    马匪头子,是一个披头散发,着劲装,肩扛鬼头刀的中年汉子。

    唤名滚刀肉,没人知道他的名字,马匪中只有代称,没有本名。

    其身旁,一名刚入伙不久的马匪开口。

    他们是刀口舔血之辈,这每次劫掠,不见血,岂能彰显凶威。

    “杀了他们容易,可是等个一两年,我们又可以来劫掠,没了人,去劫掠谁?”

    滚刀肉冷笑。

    初始,他也是见人就灭,以人血为酒,凶残狠辣。

    后面,转变了。

    要想劫掠源源不断的钱财,就要留人性命。

    桃花林中,林初正在观摩草儿习练残剑术。

    长剑,是在河西镇的一家铁匠铺,花了一两银子打造的。

    已经极为熟稔,却无实战。

    “嗯?”

    林初耳朵动了一下,几十匹马,突然朝他这里来了。

    三十多马匪,来到桃花林,定睛一看,三五间茅屋,这是富裕人家?

    一伙人骂骂咧咧,觉得被人骗了,抢的十几个年轻女子,则是在马背上趴着,哭哭啼啼。

    “河西镇最富的人,住在这里?”

    滚刀肉上前,他看了一眼草儿,这是个什么女人?居然如此丑恶。

    像是恶鬼一样的面容。

    “是我,我应该是河西镇最富的人。”

    林初笑了。

    看来,是有人指认了,这是事实。

    李善人的银子,都在他手里。

    “你?你有钱吗?”

    滚刀肉一愣,此人一身粗布麻衣,顶多算是个温饱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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