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 进退两难的处境
再看云娘时,一人一豹已经消失在远处的山林。
欢迎来到石壕村,石壕村夜话
朝着云娘消失的地方看了许久,元昭怅然若失。
穿过竹林,踏过田陌,元昭就这么突兀的出现在了村口。
石板铺就的小路直通村子深处,三十来间石头砌出来的低矮屋子围着一个小山丘而建。
磨得光滑无比的石板和参天的古树向云昭诉说着这里的古朴。
这是一处潜藏在深山竹海之中的古朴村落,放眼望去,村子仿佛是被一片一望无际的竹海包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世外桃源的感觉。
村子原本也谈不上什么美感,只是对于现在的元昭而言,这里跟原始密林相比,那简直就是人间的天堂。
当有人发现元昭的时候,好奇的村民很快聚集到了村口,他们一边扒着碗里的稀粥,一边盯着元昭窃窃私语。
一个白净且比家里的女娃还多了几分俊美的半大娃娃拖着一个受伤昏迷的汉子,对村民们来说完全是道答案不唯一的开放题。
可以想象,他们正在用自己那点仅有的见识和想象力,尽情的猜测着元昭的身份和遭遇。但元昭对此毫不在意,他对这些村民同样感兴趣。
这时身后传来一阵脚步声,不等元昭转身,一道靓影就从元昭的身旁经过。四目相对时,双方都有些吃惊。
长得真美!
这是双方第一时间就产生的的反应。背着野菜回来的柳娘一边往村里走,一边扭头来回好奇的打量着元昭。
虽然陌生,但看到这些人结发右衽的汉人时,元昭不自觉的还是产生了一些亲近感。
这些村民中,年纪大一些的估计是以前吃的不好,营养不良之下一个个大多长成了歪瓜裂枣。
光着屁股的小娃娃以及年轻一些的男女则生的好看不少,显然是太平年月里长成的。
人群就让开了一条道。
“里正来啦……”
很快,拥挤的
一身粗布衣服,头发花白的老者就背着手快步过来,身后还跟着几个拿着棍叉充门面的村民。
跟那些衣着破烂,蓬头垢面的村民相比,老者的衣着和派头则要体面许多,不仅身上的补丁少,还有狗腿子跟着。
元昭知道,这些狗腿子可不只是撑门面的摆设,一个应对不好,这些人就会扑上来把自己给绑了。
老头看人的时候,总是白眼仁多,黑眼珠子少,让人畏而远之。
如果不是他头发上的沾了些稻草的话,元昭会在心里将老人的形象再上一个高度。
见到元昭这个白净少年,里正板着的脸稍稍缓和。
“某家是本村里正,姓李,名奉,汝等是何人,怎会在此?”
很显然,只有锦衣玉食的大户人家,吃惯了精粮的,才能生养出这样的白净少年。
光是元昭这打扮,这仪态气度就不是一般人家能养的出来的。
更何况,元昭衣服虽然已经破烂,但仍可看出那是是上好的蜀锦。
尤其是元昭头上的紫金色的束髻冠,一看就是价值不菲的。
如此,基本上就排除了是强盗歹人可能。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纵使元昭顶着一个世子的名头,可人家也不认啊。于是恭敬施礼道:
“元昭见过里正先生,小子与叔叔遇到匪寇伏击,侥幸得脱,不巧流落至此,还请先生暂且收留。”
果然,元昭的谦逊有礼加上一口一个先生的高帽子,让里正老头颇为受用。
里正只不过是个上了两年私塾,识得一些字的老头儿罢了,何曾被人叫过先生?
李奉心里虽然欢喜,只是看向元昭的脸色依旧警惕和矜持。他上前检查了受伤昏迷的樊庆一番,果然看到了箭伤。
村里的人对陌生人总会有着天然的排斥心理,这一点,元昭很清楚。更何况樊庆身上的箭伤更是让人心疑,万一是被官府通缉的逃犯,那么就坏了。
见老头儿神情凝重,元昭赶紧取下紫金束发冠双手奉上。
“先生放心,我和叔叔都是身家清白,绝不会给村子添麻烦。”
李奉的脸上又稍稍和缓了一些。排斥归排斥,看在那紫金束发冠的份上,李奉决定收留元昭。今年村子收成欠佳,交了秋税之后,村子里就没多少粮食了,这发冠那去换了,也能弄来一些粮食。
认真盘问了一番,李奉见元昭谈吐自如,他也看不出什么端倪,就爽快答应了。
在非洲的时候,元昭每次造访陌生的部落时就是这样。对于突然造访的陌生人,他们会警惕甚至敌视你。
可当你送上美金或者他们需要的武器、粮食之类的东西时,他们立刻就能回报给你和煦如春风般的笑容以及他们最好的食物。
元昭对此驾轻就熟。
村民们见元昭披头散发的模样更像个秀气的姑娘了,议论似乎又达到了一个高潮。
元昭叹了口气,自己这副皮囊还真是够惹人注目的。
没办法,人长得俊也是一种烦恼。
里正只是往议论的人群里扫了一眼,那边立马就安静了下来。
“既是如此,那就暂且住下,李老三,这二位就住你家了。二柱子,明个去把宋郎中请来,众人都散了吧。”
被点名的两人纵然有些迟疑,但看了看里正的目光,还是缩了缩脖子点头称是。
里正的话不容置疑,村里的人立马就散了,原本喧闹的村口眨眼间就只剩下李老三和高二柱。
李老三憨憨的笑着,一看就是个朴实的庄稼汉子,明明比元昭要高不少,可跟元昭在一起时却又矮了一头,脸上也总是带着陪笑。
元昭知道,李老三不是对他客气,而是里正。
李老三是憨厚,至于高二柱则是傻了,这家伙白白生了一副高大雄壮的身体,却是见了谁都一副傻笑模样,行为举止也跟小孩儿无异。
李老三将高二柱唤过来帮忙轻轻抱起樊庆,便笑着与元昭打招呼。
“公子是哪里人啊?”
“哈,李老叔叫我阿昭就成,我是锦官城长大的,倒霉啊,路上遇着强盗了,要不是我这叔叔替我挡了一箭,早死了。”
“哎,可怜哟。”
李老三似乎是想到了什么,闻言就叹了口气。
去李老三家的路上,一个跟元昭大不了多少的魁梧少年追了过来。
李老三脸上的憨笑瞬间就板了起来,一脚踹在了少年的屁股上。
老子踢自己儿子是不需要什么理由的,那一脚深刻诠释了什么才是父爱无声,且来的突然。
少年摸了一下屁股,仍旧笑嘻嘻的过来搭手帮忙将樊庆抬回了家里。
“你长得可真……嗯,白净。”
少年见到元昭的第一眼,着实有些惊讶。也许是看到了元昭的脸色有些不好看,到了嘴边的话终究还是斟酌了一下。
“我叫李崇义,听里正说是你从锦官城来的?看你这样子,是遇着盗匪了吧?哎,说说盗匪长啥样?你们怎么逃掉的?”
瞧名字就知道,李老三很爱他的儿子。人家村里都取名都是阿猫阿狗的各种畜生名字或者重八、五四之类的数字,而李崇义却是个异类。
事实上,李崇义也确实不负其名。虽然一身破烂衣服,但模样却周正的很,跟村里的歪瓜裂枣强了不少。
村里的人见到陌生人连句完整的话都说不出来,李崇义见了外人却没有一点儿的陌生感。
最重要的是,元昭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一颗不安分的心。
虽然讨厌那些自来熟还爱刨根问底的人,不过人在屋檐下,元昭对人家还是得客气一些的。
“收留之恩,元昭在此谢过。”元昭冲李崇义露出了一个标准且真挚的笑容。
“诶,兄弟说得哪里话,不过是小事罢了,里正让我明儿去他那里领些粮食回来,我家不吃亏。”
不得不说,李崇义很热情,自打见了元昭后就形影不离的跟着,就是比较喜欢问东问西的,让人烦不胜烦。
来到古代,奔波了一天的元昭终于吃上了一口热乎的稀粥。
只是稀粥里的野菜比米还多,而且里面的野菜太拉嗓子。元昭吃的艰难,就把碗里的粥分给了李崇义一些,李崇义却在父亲的喝骂声中嘿嘿直笑,一连吃了好几碗。
在李老三眼里,就算是好年景,这么吃粥也绝对是不成的。
“你笑什么?”
李崇义闻言道:“阿昭,你不知道,你来了之后家里的粥比往日稠了好多呢!”
“啊?”元昭看着李崇义碗里连根筷子都插不上的粥,有些不可思议。
见元昭露出不可置信的表情,李崇义的心里就有些酸酸的。
“你一定是顿顿都吃白米饭长大的,哎,我们家一年也吃不上几次干饭,就这,已经是难得的好年月了。你不知道,我们这个村的人其实是从北边迁到这儿来的,那时候年纪小,只记得年月不好饿肚子的时候,一年都没见过米。迁徙的时候,粮食总是不够,路上吃的都是嫩树叶、树根树皮,这东西吃多了,脸上就变得跟树叶一样绿,你是不知道,肚子涨得厉害却拉不出来是个什么感觉……”
元昭当然知道,他在非洲的时候不光见过闹饥荒的样子,还见过人家吃的土呢!只是见李崇义说的起劲,元昭也就装模作样的配合一下。
听儿子这么说,李老三原本举到儿子头顶上的手就收了回去,低着头仿佛在回忆着什么。
元昭很识趣的没有多问诸如李老三为什么没媳妇,李崇义为什么没妈或者其他兄弟姐妹啥的问题。
他不是一个喜欢揭别人的伤疤的人。
今晚的月亮很圆,这样的气氛下,像元昭这样遭逢了重大变故的人就很难睡着。
况且李老三家里的床上铺的稻草总是有股子霉味儿,睡着也不舒服。
安顿好樊庆,元昭便独自来到屋檐下,一个人望着月亮发呆。
他在那个世界本就孤身一人,了无牵挂。来到这个新的世界,也就展现出了强大的适应能力,迅速进入了自己的角色。
这时候就像牛在反刍胃里的草根一样,元昭的脑子里总会浮现起乱七八糟的东西。
不过出现最多的,还是云娘的模样。
在静谧的夜晚听草丛里虫儿的合唱,元昭觉得自己那颗精疲力尽的心得到了完美的治愈。
只是好心情总是有人来打破,这让元昭很不爽。
李崇义凑到元昭身边坐下,却抓耳挠腮的没有什么心思赏月。
看得出来,这小子的心就不在这个小小的村子里。
这有些人啊,天生就该是有出息的。一个充满了求知欲的人,必然会比常人更容易获得出人头地的机会。
对李崇义来说,外面的世界总是充满了吸引力。元昭说的每一件外面发生的事情,李崇义就会两眼冒星星,并且能问出更多的问题,有些问题的角度也很独特。
慢慢的,元昭就把注意力从月亮上转移到了面前的少年人身上。
这个年轻人,很有意思。
“阿昭,你见过将军吗?厉害的将军应该是什么样的?”
“阿昭,听说北边有个叫吴起的将军特别厉害,一次就坑杀了十万突厥人……”
面对这样一个充满求知欲的人,元昭很乐意当一下人生导师,因为李崇义的表现足够元昭如此付出。
如果李崇义愿意跟他混,他现在是举双手欢迎的。
无聊之下,元昭就跟李崇义打听起了村子的事情。
“咱们石壕村啊,之所以这么叫那是有原因的,听村里的老人说,村里的盖房子的石头都是从附近的一处山坡上搬来的。往南边走二里路就是,也不知道是谁垒起来的。”
不知道为什么,听到石壕村这个名字时,元昭总感觉这名字有些熟悉,可一时半会又想不起来是在哪里见过。
他上学的时候是个学渣,上课基本都是在睡觉,学校学到的那点儿东西基本忘的差不多了,哪里还记得自己曾经学过老杜的那首石壕村。
至于石料堆积的地方,估计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古代遗址了。
想到云娘,元昭又试探着问道:“对了,这附近的山里有野人吗?”
李崇义闻言一愣,随即又笑道:“你说的是夷人吧?有啊,附近的大山里就有不少。到底有多少我也不知道,这些夷人啊,个个都彪悍的很,不过他们不怎么跟我们打交道,平时也不怎么出来,有时候会过来拿兽皮、编好的藤筐和猎物跟我们换盐和铁。”
“怎么?你们的盐巴和铁器很多吗?”
涉及到盐铁,元昭就来了兴趣。
李崇义的话让他感到疑惑,他知道古代人如果身处内陆,想要吃到盐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海边的盐运进来很贵,一些产盐的盐湖又处在游牧部落的手中。而川蜀一带井盐就显得珍贵无比了,但这深处地下岩层几十米乃至数百米的井盐却也不是那么好开采的。
至于铁器这种军事物资,那产量就更少的可怜了。基于古代那点开采能力和钢铁产量,产出的大多用在战争上了,能投放到民间和农业的自然少之又少。
想到自己即将要接手一郡之地,这铁政和盐政可是一笔大进项,于是便起了兴趣。按理说石壕村自己的盐巴和铁都不够用,又怎么会有多余的给夷人呢?
“我们没有盐巴啊。”
见元昭露出疑惑的神情,李崇义犹豫了一下,便拉着元昭穿过村子到了村南头的一处石壁前。
借着火把,元昭看到石壁上的岩石微微泛着红色,以及开采过得痕迹。于是他立刻就猜到了,这是盐矿!
舌尖在石壁上舔了一下,元昭的眼睛顿时就亮了起来。
果然是盐的味道!
李崇义拍拍石壁,笑的很开心。
“这下你知道了吧?自从发现了这里的石壁,我们就再也没从盐贩子手里买过盐。做饭的时候丢进去一小块儿,煮一会儿就有盐味儿了。”
元昭有些吃惊,“你们不会制盐?这盐矿我刚刚尝了,还是有些苦涩的。”
李崇义掏了掏耳朵。
“制盐?费那个劲干什么?我们不会,也不需要,苦涩就苦涩吧。反正里正说了,按大周律,盐铁都是官卖,贩私盐是杀头的死罪,我们用有盐的石头跟南蛮换东西就不算贩私盐。至于铁嘛,他们都喜欢拿猎物什么的换我们的铁锄,铁锅,铁菜刀。天爷爷呀,你是没见过有夷人扛着两百多斤重的野猪跟我们换一把菜刀的时候有多情愿,你说我们换不换?”
显然,李崇义对此很有优越感。至于官盐,李崇义简直就是嗤之以鼻。
“官卖的盐?贵的离谱不说,里面掺的沙子比私盐还多,对了,阿昭,你是大户人家,你们吃的盐里面沙子多吗?”
“额,我吃的都是没有沙子,又白又细的精盐。”元昭实话实说,这让李崇义又是羡慕不已。瞧瞧,这就是外面的人跟这里的区别。
听说李奉居然是因为朝廷律法而不让村民制盐,元昭听后都不禁为这样的操守而动容。
在元昭看来,这无异于端着金饭碗去要饭。守着这么一座大“金山”,村民们居然还能如此淡定的过着勉强糊口的穷苦日子,真的只能说这些村民太过淳朴了。
但是这都什么年月了,在一个偏远的村落,居然还有个老头在死板的恪守朝廷的律法,这简直比大熊猫还稀有。
在元昭的认知里,貌似如今的盐铁官卖政策已经是形同虚设了。整个大周的皇亲国戚,官僚勋贵、地方豪强们都在做,贩私盐、铸私钱早就不是什么稀奇的事儿了。
据说,就连造反的红巾军领袖朱秀最早也是靠贩私盐和铸私币起家的。
而且在元昭的记忆里,自己的那个便宜老爹元奎为了改善拮据的财政就曾经试图真正落实盐铁专卖,打击铸造私币的政策,结果却是不了了之。
夺人财路,犹如杀人父母。你要落实盐铁专卖,独揽铸币,那些参与此事的豪族和官员还怎么愉快的玩耍?
既然不能愉快的玩耍,那还不如换个人来做他们的巴蜀王。
所以打击贩卖私盐所遇到的阻力大的简直超乎想象。自打元奎在王府庆明湖办五十大寿的时候,所乘坐的游船意外漏水,元昭的老爹差点儿失足落水。
元昭的老爹当时雷霆大怒,人是抓一批杀一批,但根本就找不出幕后黑手,随后就不了了之,元奎也彻底的放弃了他的坚持。
强横霸道如巴蜀王元奎,在面对这样恐怖的势力时都只能无奈收手。想到这里,元昭也就明白了李奉的决定其实也是一种无奈。
有没实力也无靠山的石壕村一旦敢踏上贩私盐这条道路,那就是跟那些贩卖私盐的豪绅官员们抢生意,那下场可想而知。
想到这里,元昭忽然眼前一亮,他突然有了个大胆的想法。归隐田园自然是好,但生逢乱世总得有自保的能力才行。现在元昭就觉得作一名私盐贩子是一个很有钱途也很有挑战的职业。
如果条件允许,他准备把贩卖私盐这项“钱途远大”的生意尽可能的做大一点,争霸天下可能有点儿扯,能偏安一隅倒也不错。
至于那帮贩私盐赚的盆满钵满的家伙们,元昭一点儿也不在乎,有本事就让他们来找自己麻烦好了。
当然,这一切的前提是他能做这个主。
不过相比于盐矿,想到带到这个世界的东西,元昭就又有种抑制不住的兴奋。
这可是中古时代啊,远在拉美的高产作物尚未传遍各大洲,而元昭手里就已经拥有了土豆和玉米两大耐旱耐寒高产作物,外加辣椒这个大杀器。
在这个粮食重于一切的时代,若是运作得当,那可是建立自己基业最大依靠。
见元昭视若珍宝一般,小心翼翼的拿出一颗拳头大小黄色块状果实往屋后的小院里走。
李崇义的好奇心立马就被勾了起来,指着那块从未见过的扁圆的跟土疙瘩一样的果实,李崇义好奇的问道:“阿昭,这是什么,能吃吗?”
“哈哈,这可是好东西啊……”元昭深情的抚摸着手中的土豆,心中满是感慨。
土豆这个东西在原本那个世界虽然毫不起眼,满世界都是。但是在这个时代,土豆作为高产作物所带来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
可以好不夸张的说,这玩意儿一旦大面积推广,那华夏之地上的粮食危机将得到极大的缓解。
当从元昭这里得知这个叫做土豆的东西达到的亩产时,李崇义却是觉得元昭在把他当傻子。
他自家尽心尽力伺候的水田,亩产稻谷也不过三石左右,然而元昭居然告诉他这个土疙瘩亩产可以轻松超过十石,而且味道绝美,吃法不下十几种。
这怎么可能?这么好的高产作物为什么之前就没听说呢?但是看元昭那眼神,又不像是在拿自己寻开心。
“当真?”
元昭撇了一眼李崇义笑道:“我这估计还算保守的,这东西要是伺候好了,真实情况只会比我说的要更多。”
土豆喜冷凉干燥气候,适应性较强,以疏松肥沃沙质土为宜,生长期短而产量高。在西南山区这种地方,更是适宜其生长。所以对土豆的产量,元昭毫不怀疑。眼下已经入秋,刚好可以种植。
见元昭说的肯定,李崇义也就将信将疑的点了点头。再看向那块土豆时,眼中就慢慢闪烁起了一丝希冀之色。
“要真是一亩十石,那可就能敞开肚皮吃了吧?哎?这么好的东西为何不曾听说过?”
“你自然不曾听说过,这可是出海寻仙方士自万里海外的高山上发现的。我现在就要把他种下去,来年春天就能收获,到时候大家都把它种上。”
听元昭这样说,李崇义赶紧挽起袖子帮忙。
因土豆的种子繁殖会导致性状分离,所以土豆最常用的繁殖方式是无性块茎繁殖。李崇义按照元昭的要求在后院的一小块菜地里上选了一块质地疏松的地上起了一条垄。
元昭将土豆切成小块,放在草木灰里裹上一层草木灰后放在垄上的土层,再盖上一层稻草。为了防止野兽,李崇义还弄来了竹子建了一圈篱笆。
守在篱笆旁边,元昭松了口气,脑中不禁开始幻想土豆丰收的盛况,心中不免生出几分野心来。
民以食为天,民心是什么?民心就是粮食!
这年头谁手里有粮食,那就是掌握了民心。
不光是已经种下去的土豆,他手中的玉米、辣椒无一不是这个时代用来争霸天下的大杀器。
当然,这些在元昭的脑海里也不过是一闪而过的事情,元昭当下还是得想办法摆脱被追杀的危机。
樊庆在半夜醒了一次,只是烧的厉害,还不停地说胡话。
元昭只能干着急,除了不停拿湿毛巾不停擦拭全身,其他的什么也做不了。
这可是一个小感冒都能死人的古代,受伤发烧了,大多只能硬扛,扛不过去那就没办法了。
意外的相逢★★★
好在高二柱身高体壮,跑的很快,天还没亮离开村子,硬是在晌午之前跑去二十里之外的碧游镇把传说中的神医宋郎中给背了回来。
村民们对宋郎中的欢迎仪式在元昭看来有些夸张,大家什么都没干,早早就在村口等着宋郎中来。
须发花白的宋濂才一下地,李奉连忙热情的将宋郎中扶着,老哥哥长老哥哥短的叫着,活脱脱的一副小弟模样。
“老哥哥呀,村里又采了些草药,都已经晒好了,您别嫌弃……”
头发全白的宋濂捶了捶快要散架了的身体,精神状态还不错。笑着上前看看村民们篮子里的草药,要是哪个村民的草药被宋郎中挑中,立马就会引来一阵羡慕的目光。
“好好好,多谢乡亲们了。哎呀,一把老骨头了,不知道还能撑几年呢。”
李奉闻言则一脸惊恐,赶紧搀扶着宋郎中,生怕这个活人无数的老先生马上就要驾鹤西去一样。
“哎呀,可不能这么说呀,就算是为了这一片的百姓,老哥哥至少也得活到一百岁!”
村里的人更是夸张,见到宋郎中都谦卑的恨不得把腰弯到地上去。
元昭这个现代人根本就理解不了,在这样一个时代,一位经验丰富,能妙手回春的郎中简直就是菩萨在人间的化身。
“宋郎中年轻的时候,在长安遇到了一位姓孙的神医……”
说起宋郎中的过往,李崇义满脸的崇敬和向往。
宋濂给人治病号脉时需要安静,所以旁边一般不让人待着,元昭也就跟李崇义一同站在屋外,和过来见老神医的村民们一起小声议论起来。
“他都这么老了,怎么不收些徒弟?”
元昭认为宋郎中其实大可不必如此辛劳,他完全可以让自己的徒弟过来。
“收了,原本加上两个儿子,一共是有五个徒弟的,只是后来不是死了,就是没了消息,是生是死都不知道。我小时候,见过他的大徒弟,也就是他的长子,听说他在行医的时候被官兵给强行带走了,再也没能回来。如今,只有一个十来岁的孙女了,这世道乱了啊。”
李崇义学着大人的模样悲叹一声,确实,宋郎中的不幸同样也是这片土地上的人的不幸。
宋濂号完了樊庆的脉,就唤了人进去,吩咐医嘱了。
药是来之前就配好的药,仅从高二柱的描述,宋濂就能大概判断出需要开什么药了。
“这是药,以水三升,煮取一升,顿服之即可。”
见元昭进来,老的如同瘪嘴老太太的宋濂,把过脉后不紧不慢的又看了元昭一眼,到了嘴边的话却不知该如何说出来。
宋濂就道:“放心吧,他死不了。倒是公子……”
他年事已高,但眼力下降的却不是很厉害,见到元昭第一眼的时候,宋濂就注意到了这个站在人堆里鹤立鸡群的少年。这个少年的容貌让他想起了一个十多年前遇到的一个女子。
但是这也不足以让他有太多的意外,他一生阅人无数,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可就在元昭恭敬的向宋濂施礼道谢,接过药转身就要去煎药时,宋濂又发现了元昭右耳之后的红色胎记,那是一小块月牙儿。
宋濂的心猛的跳了一下,口中忍不住就大声叫住了元昭。
“等等!”
元昭被老头子弄得有些莫名其妙,转身一看就被宋濂的举动吓的差点把药都扔了。
宋濂端详了元昭良久,嘴唇忍不住颤抖记起来,居然不顾身份,直接离开凳子要朝元昭跪下去。
“宋濂,拜见世子殿下……”
一旁的李奉和门外的村民都是呆立当场,李崇义环顾左右,惊恐的把手塞进了嘴里……
身处穷乡僻野的村民可能一辈子顶多就是在方圆几十里内转悠,见过最大的官可能也就是县里来收税的官员。
现在忽然有人告诉他们,村里刚来的那个好看的不像话,带人又谦和有礼的少年居然是巴蜀王的儿子,这如何不让他们惊讶。
天爷爷呀,巴蜀王是什么样的存在?那可是兴、川两州的天啊。
起先他们就猜测元昭是个大家子弟,这下大家也就释然了,巴蜀王的儿子长这样也不奇怪。
可是释然过后又是疑惑,世子这个金凤凰怎么会来到石壕村这样的鸡窝窝里头呢?
但不管怎样,宋郎中的话是绝对值得信任的。他说元昭是世子,那元昭就一定是世子。
元昭见状,对自己的身世没有再隐瞒。于是乎,元昭就获得了和宋濂一样的待遇,村民们见了元昭再也不敢当他是晚辈打招呼,那谦恭的样子就差跪伏在地不停磕头了。
李奉颤颤巍巍的把元昭的紫金发冠送了过来,且无论元昭怎么说,李奉都是弯腰低头口称死罪。
理所当然的,李崇义这家伙也吓得不敢再大咧咧的跟元昭说话了。村口的大树下,元昭和宋濂对坐下来。
“世子殿下不用介怀,这里的村民僻居乡野,然天性淳朴,知道殿下身份后难免惶恐。”
元昭既然不打算隐瞒自己的身份,索性就敞开了聊,他对宋濂道:“老先生是怎么认识我母妃的?”
宋濂闻言长长叹了口气,开始追忆起了那段往事。
“当年,老朽在王府做太医,不幸遭人陷害,本要被下狱斩首的,那时老朽以为万事皆休了,没想到赵良人在王爷跟前陈情分析,王爷这才查清真相,老朽也得以沉冤得雪。后来,赵良人有了身孕,啊,也就是有了世子,不想又险些流产,是老夫全力救治才使得殿下平安出世。殿下出生时,老夫有幸抱过殿下,所以老夫是见了殿下耳后的月牙胎记才识得殿下身份的。哎,没想到,赵良人居然已经不在人世了,世子殿下,节哀……”
两人在村口的古树下促膝长谈一直聊到月上枝头,仿若多年未见的至亲一般,有着说不完的话。
元昭从未把自己的世子身份当做一回事儿,至少在宋濂这个对他算是有恩的人面前,他摆不起那个架子,以年纪论,他就直接称呼宋濂为宋老。
听说宋濂现在膝下只有一个十二岁的孙女相依为命,便关心道:“宋老,天色这么晚了,您孙女可有人照顾?”
“呵呵,无妨,老朽这个孙女可不是娇生惯养的,况且家中还有一老妪照顾……嗯?黛儿你……”
宋濂话还没说完,脸上的浮现起的笑意还未完全展开,元昭就看到他的笑脸变得僵硬起来。
然后元昭就看到一个杏红衣裙的女童正跨门而入。
见到小姑娘的一刹那,元昭的耳畔仿佛就突然响起了一段优美的旋律:
人间何事惹淹留,画屏把韶光暗暗的偷。白头人恨无知己,空负了锦衣貂裘。
黄钟转悲,商角唱久,良夜里伤心时候。谁曾见翻云覆雨刀笔手,二十年写作一段风流。
美人尚小,英雄年幼,相逢处花瑟江秋。谁曾见万里云别千山岫,三百岁盼得一次回眸。
那种“美人尚小,英雄年幼”之感,正是元昭现在的真实感受。
小姑娘衣着朴素淡雅,长发上只不过系着一根红绳,元昭敢打赌,那张还显得粉嘟嘟的小鹅蛋脸儿不出几年就能长成祸国殃民级别的人间绝色!
只是,这个娇滴滴的小美人却没有看上去那么柔弱,见到宋濂,她的眼眶有些微红。
“爷爷夜不归家,又无音讯,害得孙儿好生担心,于是就央求了张叔和宋伯打着火把带孙儿来寻爷爷,却不想爷爷在此与人相谈甚欢,看来是孙儿杞人忧天,打搅了爷爷的雅兴。”
小姑娘一开口,元昭就沦陷的浑身酥麻了,那声音是清澈的像山间里的小溪,纯真的如同万里无云的晴空,宛若天籁。
奶声奶气的声音再配上茶里茶气的话语,那杀伤力可谓巨大。别说宋濂脸上挂不住,就连元昭都觉得这一些都是自己的错。
这小棉袄看着有点硬!
同进门而来的两个猎户打扮的中年汉子打了招呼,道了谢后,宋濂将眼中含泪的孙女轻轻揽在怀里,眼中的怜爱简直快要充斥整个房间。
“哎,黛儿乖啊,爷爷知道错啦,爷爷保证,再也不让我们黛儿担心了。黛儿,可知这是谁?”
“嗯?”宋黛扭过小脑袋瞅着元昭,眼中满是疑惑。
“这是巴蜀王第十四子元昭,黛儿可还记得爷爷给黛儿讲过爷爷在锦官城遇难时救过爷爷一命的赵良人吧?这位世子的生母就是赵良人。”
宋黛微微歪着头,眨巴着乌黑发亮的大眼睛,并没有依照爷爷的意思见礼。
“你是巴蜀王的儿子,怎么会有人敢杀你?”
此言一出,元昭先是一愣,随即又是一惊。
这简直就是个妖孽啊,才是个十一岁的孩子,宋濂就只是说了一下元昭的身份,宋黛就能根据元昭身上的血迹得出元昭遭到刺杀的结论,进而问出最为尖锐的问题。
是啊,到底是谁要杀他?
这个问题同样一直在困惑着元昭,他知道自己遭到刺杀的导火索一定是自己那个老子派他去乐安郡当太守。
可要说究竟是谁,元昭真的是一点头绪都没有。在诸多世子中,他就是一个毫不起眼的谁都能踩上一脚的存在,他既没有母族的庇佑,也得不到父王的看重。除了长得俊了点,他平时都是窝在宅邸足不出户的。
这样的元昭,根本没什么威胁,就算去了乐安郡,也一样触及不了那些王位继承者们的利益,怎么就会有人要杀他呢?
元昭叹了口气道:“不太清楚,大概是因为那道接任乐安郡太守的王令吧,毕竟,还有世子没有受封呢。”
此言一出,在场的人都是一惊,尤其是李奉,直接就双腿一软就跪倒在地,悄悄的溜了。
宋黛却是有些玩味的看了看元昭,转身对宋濂道:“为何就一定是锦官城里的人呢?爷爷未说乐安郡现在的情形吗?”
宋濂一拍脑门,恍然道:“哦,爷爷老糊涂了,忘了跟世子说这事了。世子殿下身边没有了护卫,这乐安郡还是莫去为好。”
“哦?愿闻其详。”元昭拱拱手,真诚的向宋濂讨教。
“哎,自从乐安郡太守苏岱五年前上任后,南边山里的夷人突然就不闹腾了,这山里的夷人好多都出来开垦土地,做生意,连乐安城里都有不少做生意的夷人,甚至当兵当差的也不在少数,有的渠帅酋首俨然成了一方豪族。老朽这些年去的地方也多,多少听到一些秘闻,这个苏太守跟一个人叫渚雍的夷帅来往密切……”
说起这个渚雍,元昭是一点也不知道,只是听宋濂介绍,此人名声不显,然而却是乐安郡之下最有实力的豪族,不仅把控了贸易商道,而且拥有不少矿山,在乐安郡也有诸多产业,简直是横行无忌,最为骇人听闻的是其手底下的夷人私兵不少于三千,且具是藤甲藤牌的悍勇敢战之士!
即便如此,郡守苏岱以至乐安郡官员上下都对此视而不见,既不采取措施遏制,也不奏闻锦官城!
元昭不禁吃了一惊,这还怎么玩儿?
用元昭那个时代的话来说,渚雍这厮已经掌控了乐安郡的经济命脉,是黑白通吃,只手摭天的究极大佬,就差一个时机扯旗造反了。
之前元昭还在想是不是那个兄弟太过嫉妒他以至于起了歹意,毕竟安排一支数百人的死士在千里之外的乐安郡让他半路失踪,对他的某些兄弟们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现在这么一看,这个叫渚雍的家伙嫌疑也很大啊,说不定有可能就是幕后主使!
毕竟,这个渚雍但凡是个有野心的人,也不会眼睁睁看着元昭这个世子从他手中夺取对乐安郡的掌控权。
“哎,也许是老朽想多了吧,局势如此,世子殿下当千万小心了。”
宋濂的意思,元昭很清楚,那就是乐安郡的官府府如今也不可靠了。
可如果连官府都不可靠了,元昭还能信任谁呢?他看了看屋中还在发烧昏迷的樊庆,微微陷入了沉思。宋濂见状,就带着孙女出去歇息了。
想了一夜,元昭终于决定,不急着去乐安城,还是先看看情况比较好。
天快亮的时候,一夜没睡的元昭就逮住了鬼鬼祟祟要出门的李崇义。
“世,世子殿下,没,没睡呐……”
见李崇义贴着墙,脸上写着惊恐和紧张,元昭就笑了。
“怎么着?想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啊!还不从实招来?”
李崇义咽了咽口水,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说话的声音就像蚊子在哼哼。
“我,我去见柳娘……”
一提到柳娘,元昭就想起了白天远远见过一面的那个打扮普通,却难掩绝色的女孩儿。
那是一身桃红抹胸裙衫的农家姑娘,深秋的日子依旧炎热,少女额头的汗水顺着脸颊和脖颈流下,香汗淋漓的样子,很容易让想入非非。柳娘每走一步都顾盼生姿,定力不够的人,见了都会有种想犯罪的冲动。总之,这就是个天生自带魅惑属性的妖娆女子。
不得不说,李崇义这家伙艳福不浅!元昭对此表示很嫉妒,为了不让佳人久等,为了确保李崇义不做出什么过分举动,元昭决定就勉为其难当一回观察使。
当李崇义来到河边时,柳娘正在小溪边的浅石滩上洗头发。月光下,美人戏水的场景让人流连,柳娘的衣衫半解,肩头上肌肤被映衬的一片雪白。
“崇义,愣着干什么呢,快帮忙拿瓢舀水,我一个人洗头发洗不干净。”
“哎哎,来了来了。”
在漂亮的女人面前,男人永远有用不完的力气和饱满的激情。如果女人愿意给他一个甜甜的微笑或者是一个充满情意的眼神,那这个男的估计会为之疯狂。
没有外人的时候,女人通常就喜欢在情郎面前尽情释放自己的天性,只是今天的李崇义仿佛化身柳下惠,李崇义成了正人君子,柳娘却是又搂又抱的,直把李崇义给撩拨的快要欲火焚身,可想到元昭就在后头猫着,他实在有些不好意思。
这种郎情妾意的场面,元昭这个未成年是看不得的,于是就默默回去了。
樊庆醒了,这次他没有再昏过去。见到元昭好好的,他就长长松了口气。
樊庆是个严谨的人,事情不想明白他根本睡不着。
“世子殿下可算出是谁?”
元昭递过来一碗混着菜汤的热粥,叹了口气。
“哎,那要看我死了,对谁有好处喽。”
樊庆诧异的看了元昭一眼,欣慰的点点头。
“按理说,殿下是没有资格受封的,世子殿下难道未曾想过王上为何突然逃过两名世子,直接让世子殿下就藩乐安?这其中是否另有隐情?”
樊庆依旧怀疑元昭与巴蜀王之间不想是外人看到的那样冷淡和刻薄,元昭一定是身负巴蜀王的的嘱托才来到乐安郡的。
元昭也注意到了樊庆探寻的目光,但他也只能摇头。
樊庆的疑惑,元昭其实也有,只是他脑子里压根就没有他便宜老子找过他的相关记忆,哪怕是一丁点儿的暗示也没有,甚至连他老子的相貌都有些模糊。
这对父子之间是有多久没见面才会这样啊。
元昭知道,乐安郡虽然偏远贫瘠,山多地少,蛮夷多过汉人。可好歹也是块封地,他的兄弟众多,有资格就藩的兄弟和勋贵大臣多的是,庶出的元昭能受封自然不可避免会引起他们的嫉妒,所以他们的嫌疑很大。
目前世子里受封的只有就藩汉中的老四元琦,就藩涪陵的老六元灞,就藩越西的老八元桦,就藩朱提的老九元腾。
排除掉早已战死的大哥元祎,几个义子以及有心争夺储位的老三元荀、老五元敖,元昭前面的十哥元泰,十一哥元樟,十二哥元佑,十三哥元裴,以及后面的三个成年弟弟都还没受封。
他的兄弟姐妹太多,平时又都不怎么来往,元昭在原来的记忆里根本找不出太多有用的信息。这么多的嫌疑人,自然也无法排除。
这方面没法子查,两人自然就没顺再顺着这个思路走下去。
于是元昭又将宋濂所说的情况告诉了樊庆,樊庆也将怀疑对象转移到了乐安郡。
樊庆的眉头很快皱了起来,听到郡守苏岱居然养虎为患,纵容包庇渚雍到如此地步时,已经怒不可遏。
“乐安危矣!苏岱这狗贼,居然与夷人和豪族沆瀣一气,简直是罪不容诛!”
樊庆怒极,甚至牵动了他的伤口,元昭只好劝慰一番。
按照元昭介绍的情况来看,樊庆认为如今的乐安郡其实已经算不得是巴蜀王治下之地了。
“世子殿下,依微臣来看,现在我们势单力孤,单枪匹马入城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当务之急,需尽快探清乐安郡实情,若有机会,世子殿下当收拢人心,铲除奸佞,若事不可为,则当迅速回到锦官城向王上奏明此事……”
机会在哪?
回去?事情哪有那么简单?且不说路途遥远,而且你能想到的,人家能想不到?说不定你刚走到半路,人家早就守株待兔等在交通要道了。上次是有护卫冒死殿后,这次谁来殿后?
元昭苦笑,“再说吧,不管是谁,他们接下来肯定不会放过你我二人。樊长史,如果事情变到最坏,咱们说不得要四处流浪了。且好好养伤吧,有人要置我们于死地,我不会让他如愿的,就算是为了那些为我而死的护卫们!”
能不能夺回乐安郡,元昭其实是不太在乎的,只要好好活着就比什么都重要。当然如果有机会,他还要让这帮孙子付出应有的代价,以祭奠那些惨死的护卫。
天亮的时候,宋濂就向元昭辞别。他不愿打扰村民,便选择这个时候离去,相送的只有元昭和李奉两人而已。
望着山间里弥漫的大雾,宋濂叹了口气,神情不免有些感怀。
“前路漫漫,犹如这大雾茫茫,人生之路大多如此,欲得早行,然看不清前方道路,让人不禁心生迷茫,深感人生之艰难。老朽年轻时,总想着能成就一番大事,可后来就觉得自己只能救人,不能治世,再后来,老朽觉得救人也是力有不逮,每每想来总会觉得抱憾终生……”
元昭一阵沉默,莫说宋老先生迷茫,他现在更加的迷茫。
宋黛见两人如此,便笑着道:“爷爷年轻时有鲲鹏之志,刻苦求学才有所成,不能治世一展宏图,实乃天命也,但爷爷数十年来救死扶伤,活人无数,古人言:不为良相,则为良医,在孙儿眼里,爷爷这一生虽是不易,却也称得上医者仁心,功德无量,人生如此又何须如此感慨?世子殿下以为然否?”
元昭望着见老态龙钟的宋濂如此伤感,不禁想起了一首诗,望着眼前的迷雾和若隐若现的山峦,便情不自禁的吟诵起来。
“神龟虽寿,犹有竟时,腾蛇乘雾,终为土灰。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盈缩之期,不但在天,养怡之福,可得永年。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对不起了曹丞相……
元昭心中对抄诗有些歉意,不知道为什么对这首诗记得这么清楚。
他不知道写这首诗的时候,那位挟天子以令诸侯的丞相是怎样的一种心静。
两个猎户自然是一副“虽然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就感觉你好厉害”的模样,但是至少眼前的一老一少是看着他足足呆了好久才反应过来。
这才是对好诗应该有的态度嘛!
宋黛抿了抿嘴唇,看向元昭是的眼神多了几分欣赏。她年纪尚小,却读了不少藏书,心中自有一股子傲气,但此时也不得不为元昭眨眼间便做出如此气势磅礴,如此能激励人心的诗句而感到钦佩。
这首《龟虽寿》无论是在意境还是气势上都是上乘,比她的那一大堆安慰不知强了多少倍,这一点,从爷爷潮红的脸上就能看出来。
哼!算你厉害。宋黛小嘴儿一嘟,心里老大不爽。
宋濂昏花的老眼不禁泛出泪花,六十多岁的老头子竟然激动的不能自己,握住元昭的双手涕泪横流起来。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好,好啊,世子殿下的话,老朽记住啦。”
他又俯下身,轻轻捏了捏孙女的小脸,心中的感伤彻底释然。
“世子殿下和黛儿说的对,纵有这浓雾又当如何,路途艰难又当如何,只管痛痛快快,一直走下去便是!哈哈,前路漫漫,就该锐意进取,世子殿下,一切保重……”
宋濂带着他的小孙女走了,望着一行人义无反顾的走进浓雾之中,元昭的心里也充满了力量。
宋黛跟着爷爷走进迷雾,不禁扭头看向那个在村口看着他们的元昭。在她的内心里,从未有这样一个可以走进她心里少年,而元昭是第一个。
元昭回到村子,李奉则小心的跟在元昭后面,一句话都不敢多说,只是对元昭越发的敬佩了。
得了元昭的吩咐,李奉没有过多打扰元昭,只是往李老三家里又送来了不少新鲜的鸡鸭鱼肉和鸡蛋果蔬,这让李老三的家里富裕的犹如过年。
生怕元昭吃的不好,李奉又把柳娘拉了过来,专门伺候元昭,帮忙照顾樊庆。
里长的命令不容拒绝,小姑娘还是羞答答的应承下来。当然,能天天见到情郎,她心里也是千肯万肯的。
所以,李崇义也就成了最幸福的人,因为他现在他可以在把柳娘娶进门之前,提前体验一把准夫妻生活了。
柳娘在李崇义家里开始做饭,洗衣,照顾樊庆。当然,也少不了与李崇义那厮你侬我侬。
事实证明,一个没有女人的家就不算是个家。
柳娘来之前,元昭觉得古代人家差不多就是这样,可柳娘来了之后,元昭甚至敢说李老三的家之前就是个狗窝!
柳娘不仅人美心善,还很勤快,简直是居家必备的贤妻良母。
当然,元昭的直观感受就是自己的伙食水平直线上升了不少。好食材,只有在好厨师手里才能变成美味。
营养跟上了,樊庆也就好的快。
接下来的日子倒也安定,一起平静的就像秋天的田野,四处都透着一股子秋收之后的慵懒。
村民们懒羊羊的各自忙活,山林里、田野里,村子里,元昭随处都能看见晒太阳捉虱子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