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大东西
大东西?什么大东西?他们这儿还能有什么大东西?难道是野猪?!!送走了孙菁菁之后,杨妙华自己还想了好一会儿,灵光一闪,某个她曾谋划一时最终又被遗忘在记忆角落的事情冒了出来。她激动得一拍大腿:“赵福安!赵福安!”
“咋了咋了?”
赵福安就在屋后清理粪坑呢,听她喊得厉害,还以为是出什么事儿了,丢下粪勺就往屋里跑。“你慢点,别把东西摔了。”
粪勺落地上“哐”那一声都听的杨妙华心疼,这要摔坏了买个新粪勺又得花钱!赵福安上下看她:“你没事儿啊?”
“我能有什么事儿?我就想问你……兰珍。”
杨妙华看到了一个小脑袋,随口就把人支了出去,“你去把粪勺拣回来,看看摔坏没有。”
赵福安只觉得她现在鬼鬼祟祟的,仿佛是有什么喜事儿,但那手却又在发抖,他更慌了:“你这到底是怎么了?”
“嘘!”
杨妙华还走出门看了看,才拉他到门后,压低了声音,“我问你,孙叔是不是叫你去抓野猪了?”
“你怎么知道?!”
赵福安都快跳起来了,但很快又反应了过来,皱紧眉头,语气里已经有些不高兴了,“林大娘跟你说的?”
只听了前一句,杨妙华已经满意了,脸上的笑容压都压不住。要说这辈子他们就是走运呢!上辈子,也差不多就是这个时间段,她就听说东风公社有人在山里抓到了野猪。野猪啊,那是野猪,大野猪,全是肉啊,多大的事儿多大的新闻哪!别说东风公社了,就这附近几个公社都轰动了。谁能不好奇呢?哪怕明知道自己不可能分到一块肉,大家对这事儿也津津乐道,那时候穷得饭都吃不饱菜里没有一滴油的杨妙华,也是打听了又打听,把人家在哪里捉到野猪啥啥的都打听齐全了。其时还有不少社员听说了之后,都跑去那山里寻找,想要试试运气的。毕竟,农家自己喂猪,一年到头猪草不能断,还得间或喂点豆子红苕啥的,也就长个百三四十斤,还得上交足够的任务猪后才能有剩给自己的,甚至根本就没有剩的,所谓“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就是喂猪的人家一年到头也根本吃不上什么肉。当然,所有后来去寻找的人都根本没有一个再找到的。倒越是衬得那几个人运气卓群。这般下来,杨妙华想不记住那事儿都难。之前她让赵福安厚着脸皮跟孙大山进山,根本目的就是在这野猪上头。而跟孙家走得近了之后,她才知道原来孙家就在和尚庙那边打猎活动,可不就巧了,东风公社那几个抓到野猪的地点就在那一片,当时她就觉得妥了,等到了时间因势利导一下也很容易,不会让人觉得很突兀。后来嘛……额不,应该说到现在,还是那句话,她把这事儿给忘了。这个遗忘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客观嘛,就是最近忙碌的事情有点多,东想西想的操心的也有点多,再加上一孕傻三年,如今生活也比较好了,对于吃肉已经不是那么急切了,就模模糊糊给忘了。主观呢,其实也是她自己思量过的,觉得现在这样也不错,赵福安既然跟着孙大山也不是吃白饭的,那她也没必要太刻意送这种机缘过去——说她不信佛了吧,前世毕竟供奉了大半辈子,对这种机缘运道之类的还是很信的。之前自己穷得都要饿死了,急切想要改善生活,能想到什么好处都想给划拉到自己碗里。可如今自家生活好点了,她就忽然矫情起来了,觉得那毕竟是别人的东西,她都重活一辈子了,有这种运道了,再去抢别人的好像就有点说不过去。这种思维之下,潜意识中就把这事儿给忘了。可你说一个人真有那么高尚吗?那也不见得。尤其是杨妙华这种生活水平还很低的人。比如此时此刻,当知道孙家很有可能就是要去抓野猪的时候,她的心瞬间就活了。人性到底是自私的,杨妙华还不知道有句话叫做“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但她现在其实就是这么做的。道德感这种事情,在别的事情上可能是正确,但在这种时候,就显得矫情了——自己也没过几天真正的好日子呢,就操心起别人来了。反正她自己这会儿反思一下,是觉得自己巴上孙家之后好像有点飘了。她就是利用前世的消息又怎么了?她上辈子苦了那么多年就没几桩好事儿,拜了那么久的观音神佛也没能给她一个好结局,如今顺心而为给自己弄点好处过好生活又怎么不可以了?又不是要去害人。这么想想心里顺气了。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她根本都还没刻意提示啊,这纯纯是孙家人发现,是人家提出来的。而上辈子发现和抓住野猪的可不是孙家,也没听说他家这时候有去抓过野猪的,对,当时还有人就这个话题问过呢,毕竟谁教孙家在附近几个公社都出了名的打猎厉害,要说打到野猪的是他们都没那么让人惊讶,正因为不是,才让人惊讶,有些或是好奇或是看好戏的就问过,或者说嘲讽过,孙家人的反应也很平淡,说这种事要看运气。杨妙华对这句话记得也很清楚,因为她在大家眼中就是没运气甚至可以说倒霉透顶的人,能不记忆清晰吗?可如今,孙家人竟然发现了野猪,还准备去打野猪,这简直就是与上辈子完全不同的发展。而在这其中,唯一的不同就是她家赵福安掺和了进去,这是不是意味着,这其实是他们家才有的这好运气呢?由此可以看出,上辈子被人说了一辈子运道差的杨妙华,对所谓的运气是真的很执着了。当确定的这一瞬间,她的欢喜已经不只是溢于言表了。甚至都没注意赵福安的表现,喜不自胜之下只一个劲儿说:“好,真好,我跟你说,这回咱们可真是走运,一定得去,这可是大好事儿。”
这时间基本对上了,而且上辈子他们这地儿闹野猪也就那一次,当时东风公社那几个还都只是普通的庄稼汉,抓野猪都没一个受伤的,所以听到说打野猪,她根本没在怕的,满脑子只有兴奋。想想也确实没啥好怕的,那几个普通庄稼汉都行,赵福安可是跟着孙家父子这样的行家里手去的,还有什么可担心的?赵福安的脸色却越来越差:“你都知道什么就好?这事儿哪有你说的那么好?”
说着话他心里难得对林大娘生出了埋怨。就是因为自家来娣挺着个大肚子,他想了那么久都还没把这事儿告诉来娣,就怕她知道了忧心,譬如他,知道了这个事情,不管参不参与,脑子都会为此烦恼,无知反而是一种幸福!林大娘怎么能跟来娣说呢?难道这是孙叔的意思?看出他犹豫不定拖拖拉拉的,就告诉来娣催他答应?这联想更让赵福安不高兴了,甚至有点愤怒。老实木讷不善言辞的人未必就没有自己的想法,沉默寡言也不代表他们就真的没有脾气。顺从和听话是出于尊敬,是因为内心愿意,但并不代表就可以被人随意安排。“我不去!”
“对啊,得去!这是好事儿,孙叔想着我们,才会喊着我们一起去,我们当然得——什么?你刚才说什么?”
杨妙华自顾自说到一半猛然打住,过分欢喜而放飞的思绪也终于都收了回来。她不敢置信地看着赵福安,后知后觉发现他竟然不高兴,现在还在给她甩脸子。“我说我不去!”
赵福安咬牙,本来还犹豫不决的,这会儿倒像是被激出了反骨,“你以为真是什么好事儿?我告诉你不准答应,我不会去的。”
两口子虽然也经常有拌嘴的时候,但赵福安这种状态还是很少的。“啊?”
杨妙华都愣了一下,倒也不是很生气,就单纯的疑惑,“不是,为什么不去啊?”
难道是觉得野猪太大去打野猪太危险?也是,野猪毕竟不同于山鸡兔子,那是真正的大东西,上辈子东风公社那些人抓到的野猪据说有两百多近三百斤呢,那是好几家人,家家都拿了不少肉回家,家猪可是很难养到那么肥的……杨妙华擦了擦嘴角流下的口水,还是试图劝说:“其实吧,野猪虽然听起来可怕,但是有孙叔他们在,应该也没什么太大的危险,你就想啊,孙叔还带着自己儿子呢,有危险的话肯定不可能这么坑自己吧?再说,孙叔不是还有枪吗?还能对付不了野猪?”
她说着说着也有些心虚起来,想到自己听到说野猪就催他去,她是重活了一辈子知道没危险的,可赵福安不知道啊!就是在他们本地,关于野猪的传闻也就只有一些老辈人还在提起——真的很多年没人见过这玩意儿了。而这种传闻有些久远的东西,也必然都带上了一些危险的传奇色彩,赵福安会有所畏惧也是正常的。说不定心里还不爽自己这么不顾人死活呢。杨妙华觉得自己理解了赵福安的愤怒,更加努力解释:“我说真的,我不是说这事儿就完全没有危险。但是吧,我们还是得相信孙叔的是不?你信不信,其实就是没有你,孙叔也能打到这大东西?哎我这看不起你啊!真的!赵福安,你看,人家提前都在做侦查了,这就是早有准备,肯定是心里有数的。这喊上我们纯纯就是好心带我们,是拉拔我们一把,你呢,就是去出点力气,还是搭顺风车……哎哎哎,我不是说你不重要……反正我的意思就是,只要听孙叔安排指挥,这大东西就跑不了,我们也指定不能出事儿……”杨妙华觉得自己能说的都说了,怎么赵福安还是瞪着人不开口呢?这多好的事儿啊,怎么还能这么不上道呢?“你到底什么个意思你就直说吧!”
她也有点恼了,“我就说你这什么态度,人家不管怎么肯定是出于好心,你就算不愿意去,好好说就得了,至于做出这么个样子吗?人想帮你倒还欠了你了?!”
赵福安憋了许久,终于咬牙发狠:“你知道个什么?野猪?那根本就不是野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