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看书小说 > 其他小说 > HP食蛇獾 > 第36章 日常(下)

第36章 日常(下)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261

    经过这次禁林之后,我很庆幸是我去禁林,而不是丹尼尔去禁林。

    我可不想丹尼尔成为在禁林里面消失的学生们中的一员。

    同样的,巨大的危险带来的收益成正比。

    它留下来的身躯够我吃到来年暑假。

    完全不需要担心营养不够带来的掉鳞问题,甚至还能有富余的魔力去尝试其它东西。

    就是这玩意看着有点倒胃口,吃着也很仙人掌。

    触手上的眼睛还依旧半死不活的滴溜溜转,让我很头疼啊。

    其实刚开始被火烤出来的时候,味道不错,但是现在的,我难以形容。

    唔,大概是炸出来的东西放了几个小时,酥脆外壳变软了的那种感觉。

    然后味道和那点口感一块变质。

    262

    假期结束之后,我开始之前的生活,唯一的差距大概就是住在地窖里面。

    所幸只有这几个月,下个学年,我就又可以回去了。

    说起来,还是一个人一个寝室会好一点,不然晚上实在是太拘束了。

    甚至不能狩猎。

    我叹了一口气,把该死的“仙人掌”丢进自己口中,缓慢磨牙。

    今天下午没有课,可以去禁林。

    是时候,教刚醒来的孩子狩猎了。

    我眯起眼睛,收敛自己的锋芒。

    这里不是森林,也不是狩猎场,我会吓到同学。

    263

    当然,教小龙狩猎的猎物并不是什么毒角兽,那玩意属于超纲教程,也就只有我这种会阿瓦达索命的小兔崽子敢去招惹。

    他们该去抓兔子。

    幸亏禁林周围生物特别多样性,就算没有兔子,也能拿普通野猪代替。

    有一说一,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蛋白眼的食物上最喜欢的是绵羊。直到有一天,我看到西泽被一只灵猫挠的够呛之后,我立马懂了。

    虽然后面灵猫被维卡给赶走了,但是西泽的弱鸡依旧在我的脑海里面挥之不去。

    虽然外貌很漂亮,但是却是拿实力换的。

    所以,可能并不是最喜欢吃的是绵羊,而是最容易得手的猎物是绵羊。

    我一想到这里,沉默的停下自己手中记录的龙族生活观察日记。

    把这玩意写上去是不是有点不太好。

    虽然但是,最后还是写了,并且投了稿。

    264

    顺带着一提,我给蛋白眼取了名字叫西泽,给脊背龙取了名字叫维卡。

    在西部古龙语里面,西泽是美丽的白玉,而维卡的意思是暴躁的姑娘。

    我顺手写了一部分东西方古龙语差距,顺带着把一些传承记忆里面的龙语交给它们。

    当然,这是因为我看到有些东龙语里面的单词发音我能激活里面的力量,但他们不行。

    然后便试着翻译再学习。

    同一个国家的不同龙种之间的交流方式其实也并不相通,大体上的差异大概就是西安话和江西话之间的差异。

    这让我对于这些语言很感兴趣。

    再加之,龙与龙之间的交流并不是完全用声音来沟通,有些龙语的意思必须使用配套的动作。

    想要学会这门语言,对于人类来说太难了,因为他们没有尾巴和翅膀。

    这种感觉就像是鹦鹉并不能学会人类全部的话语,因为他们的声带并不和人类一模一样。

    然后就此部分,我投稿的地方给我寄来了一封信,表示我这部分的猜想有些异想天开,但还是有一个人的来信觉得我的观点有可以论证的地方。

    ns。

    我似乎钓到一个不得了的家伙。

    并且他还问我能不能举例更多。

    我坐在西泽的边上,沉默了很久问他是否曾有看过中国的民俗故事。

    ……或者曾经遭遇过蛟龙。

    关于蛟龙这一词,我并不打算给他翻译,只是写了蛟龙。

    我承认我有试探的心思,因为我也不知道我那些同族还在不在这个世界。

    写完,我把竹纸卷了起来,用绳子系好。

    我在等待他的回答,这将决定我愿不愿意给他更多的答复。

    我很庆幸d帮我准备了竹纸,并且帮我转寄,不然我真的会因为饲养危险神奇动物被开除。

    回家种田是个很好的选择,但是我不太想要顶着违反校规这个名头回家种田。

    265

    他给我寄了回信。

    我看完信之后,沉默了很久,感到沮丧,然后把我写的简要龙类沟通给他寄过去。

    看起来我似乎成为了孤独的乔治。

    暂时还是不要暴露身份,不然很有可能会被当成是濒危物种拖去繁育呢。

    266

    我试着让卡珊和艾薇他们和解,但结果就变成了两方都很恼火,最后最好的结果是一方当另外一方不存在。

    对此我也很无奈,毕竟这个结果还是两方看在我的面子上,才妥协的。

    只是……表面上啊……

    我看了一眼他们,最后叹了一口气。好吧,团体已经形成,不太可能再拆解。

    不能太贪心,或许这样子也是很好的一种结果。

    我走在阳光下的走廊里面,洛丽丝夫人和玳瑁一并在我身边散步。

    我很喜欢这种阳光,尤其是经过一部分彩色玻璃的地方。

    那种五颜六色的投影让我想到安详的教堂,午后做过祈祷的那种。

    若是有风经过,吹拂教堂中的管风琴,自然的祷歌在人类的建筑奏响。尚未退却的音鸣依旧在机器里面旋转,像是被水滴点过的水面波纹。

    那是另一种让人窒息的美,足以感动到落泪。

    我从不喜欢那些世俗奏响的管风琴,或许是因为那些管风琴里面的感情我无法触觉。

    我只喜欢祷告时的高亢和风自然奏响的低鸣,因为那些声音里面带着神性。

    虽然它们很不常见,并且少的可怜。

    267

    说起来的话,说到阳光,我就想起了丁达尔效应。

    怎么说呢。

    前世的笔友们都觉得那是一种很美很浪漫的自然现象。

    我赞同第一个,至于第二个保持怀疑态度。

    毕竟只是一个自然现象,的确称不上什么浪漫。

    然后他们都说我太理性了,怀疑我究竟是怎么成为作者。并且写出让人泪流不止的感情巨作。

    我也对自己这个天赋摸不到头脑。

    因为我只是平平淡淡的写着我观察到的人间烟火,像是一个复读机一样复制着悲欢离合。

    只能说现实比小说更加魔幻,只要观察的足够细,有什么东西是不能比过小说的。

    些许他们能对窗户透下来的光写个八百字小作文,但我最多不过感慨一下,做个记忆联系,然后阳光真暖和。

    对,我喜欢它的理由就只有一个。

    阳光真暖和。

    268

    然后我抬眼看到了有点发呆的卡珊。

    她似乎忘记了礼貌,看着我。

    “下午好,卡珊。”

    我对着她打招呼,她似乎才从恍神中醒来。

    “下午好。”

    这声招呼有些狼狈。

    我仔细打量着她,除了发现她的耳朵有点微红以外,似乎什么也没有。

    些许是我的错觉。

    我总觉得对方似乎有点不对劲。

    269

    她看见一只林中的鹿,向她缓慢靠近。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