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第五章真让人垂涎三尺
奚常山死也想不到,宁初一犯了事儿不仅没有跑多远,相反却跑到离节度使府不远的荣都城最繁华的街道,在连奚常山都舍不得经常来的奢华酒楼桓宇客栈,花光自己的积蓄豪掷十两白银如愿住进了天字一号房。
但,那又怎样?
白银诚可贵,黄金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
天字一号房的软塌上面,宁初大大咧咧摆了个大字睡的昏天黑地,在梦里对着一只烤鸭垂涎三尺,好好的软枕头被她的口水打湿了个大半。
“这只烤鸭我全要……”
突然的一个翻身,只听“啪”的一声,她从软塌上直接摔倒了床下面,美梦也被惊醒。身边没有烤鸭,也没有一点食物,自己的肚子却好死不活的在这个时候抗议起来。
初一暗自懊悔,早知道会这样,昨晚住店的时候就应该省着点,好歹也给自己留一顿早餐的钱。
这个时候,偏偏楼下繁华的闹市又传来一声声夺人魂魄的叫喊声。
“卖烧饼了,又香又脆的西施烧饼……”
“豆腐脑,豆腐脑……”
荣都城虽然比不上京都长安,但是集市的繁华仍然是无与伦比的,而美食,更是令天下食客慕名前往。
初一肚子饿得直打鼓,她完全忘了自己现在已然身无分文,竟还是火急火燎的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大摇大摆的冲下楼,弯都不带拐地走到烧饼的摊子前。
老板看到她来,并不是很开心,相反却有些避之不及,只是微微把烧饼摊往旁边一挪,生怕她挡住了生意似的。
初一倒不是很介意:“老板,来……”
老板却一口回绝道:“不来!”
初一双手叉腰:“什么道理?有生意不做?”
“嘿,我就是不做!”老板把毛巾一甩,毛巾就听话的睡到他的肩膀上:“这全荣都城,谁不知道你宁初一表面上是个千金小姐,实际上是个寄人篱下的小丫鬟啊?我看,街边的乞丐都比你有钱。赶紧走开,不要妨碍我做生意!”
初一恨不得用她的拳头砸死这个狗眼看人低的世俗小人,不过,想想她好像确实没有路边的乞丐有钱。忍了忍,还是收回了拳头。
“掌柜,给这位小姐来两个烧饼,我请了!”
一个温文儒雅,细如蚕丝,柔似抚琴的极富磁性的男性声音从背后传来,紧接着看到的是一把折扇如花间的蝴蝶扇动着的翅膀,慢慢走上前来,竟然是一个翩翩公子,肤白如雪,一点不像普通男子,看似一个文弱书生,但是眼神却带着一股江湖豪侠的坚毅。明明是一副少年郎的面孔,却更多几分岁月沉淀的气质,而这气质里竟还飘扬着几丝神秘地气息。
这人是谁?
为什么要请她吃饭?
宁初一已经完全愣住了,唇角的唾液缓缓流下,竟不知是为了美食,还是美色。
接过男子手中的银子,老板很是开心:“是,是,这锭银子都够买两百个了!”
于是老板以很快的速度打包了两个烧饼,恭恭敬敬的递给初一。初一手已经回过神来,眼神却丝毫没有,直勾勾盯着男子发呆。
男子接过老板递过来的另一个烧饼,转头看了看正失魂落魄看着它的宁初一,只听她小声地嘀咕着:“世间上竟然有如此俊美的人!可是,他是谁呢?他为什么要请我吃烧饼?”
“你不认得我?”
那美男子有些诧异又有些难以置信,就在昨晚还兴致勃勃叫着自己“恩公”的人,竟然能在一夜之间把自己忘得一干二净,简直是白眼狼本狼无疑。
听了这话,初一终于开始滴溜溜地转动着她灵动的双眸和她自以为很精明的脑子,努力回忆着前世今生,往昔今朝,看自己是不是真的就认得他,然后,以让对方足以吐血的反应摇了摇头。
薛景菥有些失望,转身就走。
宁初一屁颠屁颠的跟上去,嘴里喊道:“恩公,且留步!”
薛景菥的脚步一下顿住了,眼神有点喜出望外:“你记起来了?”
“记起来什么?”初一的话让薛景菥就快吐血身亡。
“那你胡乱叫什么恩公?”
初一嘟起了嘴巴,和她手里的烧饼相得益彰,倒是显得可爱的很:“你请我吃火烧,救我于饥饿之中,我叫你恩公,合情合理!”
薛景菥无语,不过是个小恩小惠,她就这么随便对别人掏心掏肺,真是个傻白甜!
宁初一没有注意到他眼神里闪现的一丝嫌弃,继续道:“恩公,你家住何方?等我有了钱,我登门还你。”
薛景菥只觉得这句话熟悉的有点过分,宁初一忘了自己也就罢了,冲着自己喊了两次意味不同的“恩人”也罢了,怎么连这样的话也能对着自己说两次?
他一跃而起,几个飞身就把宁初一甩在了身后。
宁初一不会轻功,跟也跟不上,只得在后面独自赞叹道:“助人为乐,不求回报,真乃侠士也!”
嗯,还是英俊潇洒,风流倜傥的侠士!
宁初一差一点就忘了自己的正事,急急忙忙赶到了城中的怀玉当铺。
自这当铺开业以来,从来都是人满为患,生意好的出奇。不少达官贵人都爱光顾。
这里的物件大多都是死当,大当家楚怀玉出手相当阔绰大方,也不知道他哪里来的实力,反正开这当铺也权当兴趣和好玩,基本不拿挣钱当回事,所以,谁都喜欢往他这里跑。
“掌柜的,大生意!”宁初一一走进当铺的堂前,就冲着正在打算盘的掌柜一声吆喝,掌柜的一抬头看到居然是奚府的人,赶紧客客气气地招呼道:“是不是奚大人有物要当?”
“不,是我有东西要当!”宁初一把眼睛鼓得圆圆的,背手挺胸,底气十足。
“你?”掌柜的不可置信地上下打量了一下她:素面朝天,毫无半点修饰,一身粗布麻衣,一脸贫贱模样,仅有的一个小包裹还小的可怜,甚至都不会有几件像样的衣服。
“我还很忙,没时间跟你开玩笑!”
眼见掌柜就要下逐客令了,宁初一却伸手打断了他:“等等!”
她三两步走到橱窗前,神神秘秘地从袖口里抽出藏得贼好的包裹,见四下无人,便小心翼翼地微微打开包裹的一个角,只是漏出了一点点金光闪闪的珠宝给那掌柜的瞥了一眼,就闪得掌柜眼一花,腿一软,差点跌倒在地。
“这……是从哪里来的?”
初一赶紧把包裹裹得严严实实的:“不告诉你!反正这不是偷的也不是抢的!”
掌柜捋了捋自己的长胡子,思虑了片刻:“姑娘,我看你这些珠宝值得起几个钱,不过我们当铺的规矩是一定要仔细检验。你必须把这些珠宝给我验一下,我才能给你当。”
初一想了想,做生意谨慎一点也是人之常情,于是,她依依不舍地把珠宝递给了掌柜,目送着掌柜怀着敬畏的心情和眼神,急忙走进了里屋。
“怎么样,看清楚了吗?”
掌柜紧张的看着旁边一脸认真地鉴定这批珠宝的伙计,直到他从座位上诚惶诚恐地站起来,小心翼翼地将珠宝放在了桌上,然后冲着掌柜的点点头:“没错!和掌柜的您想的一样!”
掌柜的瞬间就像服了十香软经散,差点就站立不稳倒在地上。伙计赶紧上前将他扶起来,搀到椅子上坐定。
“看样子,秘密已经泄露了,我们必须先下手为强。”
掌柜的点点头:“这件事就交给你去办!记得,要利落点。”
过了很长一段时间,掌柜的终于笑吟吟地从里屋走了出来,跟在身边的伙计手里端了一个盘子,被一张黑布盖得严严实实。
掌柜示意伙计把盘子递给初一,让她检查是否妥当。
初一稍稍掀开黑布瞅了一眼,就被黑布底下之物吓得六神无主,只觉得胸口血流喷涌,呼吸加快,于是趁自己还没有立马晕厥之前赶紧将布条盖上。
“妥……妥当……”
黑布下面,是一根金灿灿的金条,那惹人喜的颜色,那修长又有轮有廓的形状,都让她为之倾倒。
宁初一生怕掌柜的会反悔,赶紧将金条用黑布裹起来往自己的衣兜里一装,赶紧跑了出去。
就这么点珠宝,也能值得起一根金条?宁初一疑虑,楚怀玉这到底是用人不当,还是他脑子秀逗了?
他这么做生意,居然也能把怀玉当铺做成老字号,真是令人匪夷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