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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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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轻舟从楼上跳下去崴了脚,幸好不是很严重,只是微微的有点疼,膝盖摔破了皮,手掌心在撬窗的时候就被铁皮划出了血口子,现在又因为跳楼时双掌撑地,伤口里嵌了几粒碎石子,疼得钻心。

    但他顾不得那么多了,再疼也要走,片刻不敢耽误,不走就没命了。

    他背着书箧紧绷着神经就着皎洁的月光往南走去,然而他刚走进一条巷子,便撞上了黑店里的账房先生云荣。

    “……”沈轻舟。

    他藏在身后的手,紧握成拳,掌中捏着根簪子,额上青筋直跳,已经做好了拼死一搏的准备。

    却不料,云荣直直地越过他,从他身旁擦肩而过,就像是没看见一样。

    云荣往前走了几步,忽地停下来,偏过头看着沈轻舟:“想当初,我也是寒窗苦读的学子,当年若非官场太黑暗,我也不至于身背命案成为通缉犯,流落至此。”

    他低头自嘲地笑了声:“现如今,我虽已配不上‘读书人’这三个字,但心中仍旧敬重真正读书做学问的人,尤其是像你这般寒门学子。

    我知你受了辱,但大丈夫能屈能伸,今日之耻,你若能忍下,他日必将青云直上。”

    语毕,他披着月色头也不回地甩着骨扇走了。

    沈轻舟松了口气,眯着眸子深深地看了他眼,转身继续往前走去。

    他打算南下绕个半圈,再经洞庭北上去京城,这样一来,便能避开黑店娘子的追杀。

    虽然此去路途远了点,但只要离开渝州地界,他就不怕了,一路走一路恢复武功,过了洞庭走官道,到时候便能加快行程,二月春闱前定能赶到京城。

    出了永安镇,来到山村野外,沈轻舟深一脚浅一脚地走在雨后的泥泞小路上。

    初冬的夜里,冷风一吹,寒气渗骨。

    他搓着双手取暖,掌心的伤口在摩擦下又冷又疼。

    然而他却像是感受不到疼一样,不停地搓着双掌,鲜血滴落在地上。

    现在他一闭上眼,脑海里全是血,父母的血,族人的血,他自己的血……沈家上下所有人的血。

    他们沈家的财富,终究是连皇家都嫉妒得红了眼。

    皇家人主使,仇家陷害,于是他们沈家,硬生生的被安上了一个通敌卖国谋权篡位的罪名。

    沈家上下三百多口人,嫡系支脉、丫鬟小厮等,全部被诛杀,无一人存活。

    想到沈家惨死的三百多口,沈轻舟心脏疼得直抽。

    他奋力地搓着手,眼泪在眼眶打转儿,他强忍着不让眼泪掉出来,憋得眼眶通红。

    天亮后,沈轻舟来到一片村子,忍着痛赶了大半夜的路。他现在又饥又渴,脚踝的疼痛也加重了,并肿了起来。

    他必须得吃点东西歇一歇,再走下去,腿就废了。

    走到一处农户人家的门前,他抬手轻扣门扉:“有人吗?”

    来开门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小姑娘,头上包着蓝布碎花头巾,脖子上戴着银项圈,两只手的手腕都戴着银镯子。

    小姑娘打开门,左右张望,一转头看见沈轻舟,顿时怔住了。

    好俊的书生啊,小姑娘愣愣地看着沈轻舟,她从没见过这么好看的人。

    沈轻舟醒来后,照过镜子,知道他现在这具壳子,是难得一见的美男,但比起他原本的相貌还是差了些。

    想当年他在临安城,每次驾车出行,那都是满楼红袖招,瓜果掷满车,是临安城里最惹人艳羡的一道风景。

    回忆起从前,沈轻舟心里狠狠一痛,眼睛发酸。

    那一声声“大少爷”还在耳畔回响,只是他却再也回不去了。

    他回过神,笑了笑:“姑娘,小生脚崴了,可否行个方便,不会停留太久,我歇一歇就走……”

    不等他说完,小姑娘忙不迭点头:“可以的,我阿爹阿娘下地干活去了,家里就剩我和阿婆,大哥哥你进来吧。”

    沈轻舟跟随小姑娘进了院里,他没进主屋,就坐在院里的竹椅上。

    小姑娘给他拿来了治跌打损伤的药酒,沈轻舟接过来笑着道了声谢。

    他这张脸是天然多情的桃花眼,不笑时看人都自带深情,一笑起来更是深情满满,像是含情脉脉地凝望着对方。

    察觉到小姑娘眼神微微发痴,沈轻舟敛了笑,侧过身去,背对着小姑娘卷起裤腿,在脚踝上擦了药酒,用手掌揉按,以助药酒更快被身体吸收。

    小姑娘回过神,笑着问:“大哥哥,你也是上京赶考路过我们这里的吗?”

    沈轻舟温声道:“是。”

    小姑娘又道:“从这往东走十五里路,在永安镇的北边,有家客栈,大哥哥你可要小心了,那是一家黑店。往来客商进去了,没有不丢东西的,甚至还有丢命的,平日里我们都不敢去那。”

    说罢,她气得呸了声,“那家客栈掌柜的坏死了,不仅谋财害命,还盖了栋彩楼养男宠,方圆几十里相貌清隽的少年,都被她买走了。”

    小姑娘的阿婆正在院里晒豆子,今天太阳出来了,她把秋日里收的黄豆翻出来晾晒。

    听到小姑娘的话,阿婆急忙制止:“幺妹,不许乱说。”她又笑着看向沈轻舟,“书生老爷,您别见怪,我家幺妹年岁小不懂事,说的都是胡话。”

    小姑娘纠正道:“阿婆,像大哥哥这样上京赶考的,要叫举人老爷。大哥哥,你是举人对不?”

    沈轻舟没敢再笑,只微微提了下嘴角:“是的,小生不才,正是赴京赶考的举子。我刚从那家客栈出来,确实是丢了东西。”

    他的元阳丢了。

    无论是书生还是他自己,仍是童男之身。

    说来都气,黑店娘子是他的第一个女人。

    他当了二十四年的大少爷,骄傲如他,即便是死,也没想过会沦落到被一个女人给下药强辱的地步。

    然而一想到昨夜他清醒状态下,和那个女人欢好的画面,他心脏没来由的怦怦直跳,周身血液都热了起来。

    那个女人确实很坏,但也确实让他感受到了极致的愉悦。

    小姑娘瞪大眼:“啊?大哥哥你长得这么俊,竟然只被偷了钱,没有……没有被黑店娘子看上吗?”

    沈轻舟语气淡定道:“大概是小生相貌丑陋吧。”

    “怎么可能!”小姑娘震惊道,“大哥哥你这样的相貌要是都算丑陋,那天下就没有好看的人了。”

    似乎有点怀疑人生,小姑娘挠了挠头:“不可能啊,大哥哥你长得这么好看,比我舅家的表哥俊俏多了,我表哥的相貌连你一半都不如,就他那样的,黑店娘子都看上了,把我表哥当男宠养着。不可能看不上你啊!”

    沈轻舟擦着脚踝的手微微一顿,状似无意地问道:“你表哥也在那家店里吗?”

    难道就是刚刚放了他的那个账房?可那账房看着三十多岁,都能当小姑娘的父亲了。

    小姑娘摇头:“他不在客栈,我表哥被黑店娘子关在了凤楼,就是镇上那栋雕龙刻凤的彩楼。”

    于是沈轻舟从小姑娘的口中得知,黑店娘子在彩楼里养了十八个少年,最大的十六岁,也就是小姑娘的表哥,最小的才十岁。连街上才刚换牙的小孩都知道那句话‘住进凤楼,吃穿不愁’。

    小姑娘恨铁不成钢地叹道:“唉,我表哥那个没骨气的窝囊废,为了几口吃的几身衣裳,便自愿去给黑店娘子当男宠。他是第一个住进去的,黑店娘子还专门请了琴师教他弹琴唱曲,也让人教了他认字,但是却只让他看那些没用的淫书艳词,不让他读正经做学问的书。还说做男宠不需要读那些枯燥无味的经史子集,只需要学会伺候女人就行,你说她是不是坏透了!”

    沈轻舟揉着脚踝的手微微一顿,眉心微敛。

    他低着头没说话,眼神暗沉沉的。

    小姑娘又道:“人人都知道读圣人书做学问才是最重要的,可黑店娘子,却不让我表哥读正经书,只让他学习弹琴唱曲,看淫书艳词,那岂不是把他当成娼姬一样的培养?”

    她冷哼一声:“偏生我表哥跟中了邪似的,认为黑店娘子对他很好,那哪里是真的好呢,要是真的对他好,就该请个像大哥哥这样的人教他好好的做学问,让他也能考□□名,那才是真好。”

    沈轻舟没吭声,也没顺着小姑娘的话回应,他低着头看似认真的抹药酒揉脚踝,实则思绪已经飞去了千里之外。

    小姑娘说的话,让他想起了扬州权贵之间最盛行的一种玩法——“养瘦马”。

    那些富甲一方的商贾或者权贵,以极低的价格,把几岁的小姑娘买回家,教她们弹琴唱曲跳舞,养大后或卖入青楼,或送入富贵之家做妾,或留着自己享用,这一过程被他们戏称为“养瘦马”。

    有不少权贵,表面看起来衣冠楚楚,背地里禽兽不如,阴暗龌龊,一边养一边玩,多数小姑娘还没养大就被玩死了。

    再看黑店娘子养少男的行为,与“养瘦马”的权贵们,异曲同工。

    一时间,沈轻舟不知道要说什么。

    他还没死时,就分外的厌恶那些权贵富商之间的龌龊行径。

    正因为他不耻与那些人来往,所以反而成了另类,甚至得罪了不少同行。

    黑店娘子的行为,倒是让他既震惊又意外。

    历来都是男人把女子当玩物,没想到这西南蛮荒之地,竟然敢有把男人当玩物的女子。

    震惊归震惊,然而沈轻舟却并不认同这种做法。

    无论男女,“养瘦马”都令他很反感。

    人,该是平等被尊重的,而非玩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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