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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5章 第八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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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赫连铜桂心下不忿, 暗道:“皇上是你老子,自然是你什么模样,他都喜欢, 倘若你不是皇上的儿子, 皇上堂堂党项好男儿, 怎会看上你这一身穷酸气的南蛮子。”脸上自是丝毫不敢表露出来, 连连磕头,说道:“皇上, 殿下,卑职酒后失德,说出那等浑话来,确是罪该万死,但是卑职刚刚说的真的只是无心醉话, 绝不是肺腑之言, 只求皇上和殿下宽宏大量, 饶恕卑职。”

    王怜花“哼”了一声,看向公孙五,说道:“你过来看看这张图, 告诉我,你们都去过哪些地方。”

    适才贾珂向赫连铜桂扔了一个砚台,不止吓得赫连铜桂酒醒了, 公孙五也同样醉意全无。他听到王怜花这话, 便走到桌子旁边, 见桌上放着一张皇宫的地图,地图上用墨汁画了许多条弯弯曲曲的细线,起始点都是“洪”字号冰库,大约有八分之一的细线之上, 画着一个绿色的圆圈。

    公孙五一直在地下行动,地道中不见天空,没有日月,哪能辨认出方向来,只好先在地图上找到“洪”字号冰库和青凤阁,见地图上没有画山峰,回想青凤阁附近可有高山溪涧,很快想起离着皇宫五六里远的地方,就有一座高山,叫作青鸾山。

    那里山清水秀,风景迷人,皇太妃还在宫里的时候,曾经派人在青鸾山上修建了一座别宫,山上凉快,夏天的时候搬去那里小住,比住在宫里舒服多了。

    公孙五越想越觉得那间书房就建在青鸾山的山腹之中,但因地图上没有青鸾山,青鸾山到底在哪里,他只能自己估算,想了一会,便用手指在地图上画起了他们大致的路线,从“洪”字号冰库到青鸾山的山腹,再从青鸾山的山腹回到青凤阁的卧室,然后满脸惭愧地道:“这条地道实在太过错综复杂,岔路多,弯路也多,卑职起初还能辨认方向,后来走到一半,就完全辨认不清东西南北了。”

    王怜花提起毛笔,看了一会地图,然后用笔在地图上画出公孙五用手指比划的道路,说道:“无妨,我现在只是想要知道这条地道的大致情形,本就没有指望你们能将道路记得一清二楚,那未免太强人所难了。”然后放下毛笔,指着一个地方,问道:“你刚刚说,道路到了这里,便又分叉了,但是那时你们只剩下三个人了,为了安全起见,你们便没有分开行动,是吗?”

    公孙五道:“是。我们走到这条路的尽头,就从地道里出来了,另外一条路会通向哪里,我们就不知道了。”

    王怜花又拿起旁边一根毛笔,笔尖上蘸了石绿,在这一点上画了一个圆圈。

    公孙五心想:“原来这些圆圈是这个意思。”

    王怜花将毛笔放了下来,看看公孙五,看看赫连铜桂,微微笑道:“你们走进这条地道,是奉了父皇的旨意,你们也没有想到,地道竟会通向公主的卧室,这件事根本怪不得你们,公主的护卫却杀死了杨窦年,你们心里一定很不服气,是不是?”

    赫连铜桂和公孙五都吓了一跳,忙道:“卑职不敢。”

    王怜花笑道:“你们不敢吗?我看你们只是嘴上不敢,心里其实很敢吧。但是这件事怪得了谁呢?父皇是提醒过公主,接下来可能会有侍卫出现在青凤阁中,但是谁能想到,你们三个酒气熏天的小子,竟是正在执行父皇交代下来的事情的御前侍卫。

    杨窦年之所以会丢掉性命,都是因为你们身上的酒气。哼,你们在执行公务的时候喝酒,把自己喝得烂醉如泥,惊扰到了公主,真是好大的胆子。我打你们五十大板,这惩罚不算重吧?”

    赫连铜桂和公孙五听说王怜花只是要打他们五十大板,登时松了口气,他们毕竟是学武之人,区区五十大板怎会承受不了,连忙磕头谢恩。

    又听王怜花的意思,似乎觉得杨窦年这是罪有应得,一点也不值得同情,忍不住瞧了杨窦年一眼,均想:“兄弟,你是咱们三个人中,唯一一个滴酒未沾的,结果只有你死了,受的还是我们两个身上的酒气的连累,现在也是因为我们两个身上的酒气,六殿下才认为你生前也在书房里喝了很多酒。你可真是够冤枉的。”

    他们当然不会向王怜花解释,杨窦年没有喝酒,毕竟他们受罚,是因为他们执行公务的时候喝了酒,这时候跟王怜花说,只有他们两个喝了酒,杨窦年没有喝酒,那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赫连铜桂和公孙五被侍卫带下去打板子,其他进了地道的侍卫陆续过来,将他们在地道中的大致路线和所见所闻,一一跟贾珂和王怜花说了。

    贾珂和王怜花又等了一盏茶时分,见还有三个侍卫没有回来,于是叫来两百名侍卫,将地图交给他们,让他们去地道里找那三个侍卫。

    王怜花将张末星叫了过来,问道:“杀死鸿章的凶手找到了吗?”

    张末星道:“回殿下:杀死鸿章姑娘的凶手,卑职暂时还没有什么头绪,不过卑职在溪月殿里,发现了一些不得了的东西。”

    王怜花道:“什么东西?带上来看看。”

    张末星应了一声,从怀中取出一包物事,解开外面一层油布,露出十三根金钗来。

    张末星道:“这十三根金钗,其中四根是卑职从上官娘娘的首饰盒里找到的,五根是卑职从暗格里找到的,这暗格就设在上官娘娘的床上,还有四根是卑职从库房里找到的。这十三根金钗,看上去都平平无奇,和寻常金钗没有任何差别,其实钗身是中空的,其中八根金钗里面藏着毒针,余下的五根金钗里面藏的是毒砂。”

    王怜花脸上露出惊诧之色,说道:“毒砂?”

    张末星道:“是,卑职向‘一品堂’的同僚打听过,这应该是唐门的毒砂。”然后从怀中取出两样物事,拆开外面的两层油纸,双手递了过去。

    王怜花伸手接过,只见一张油纸上放着六枚细若牛毛的钢针,阳光下细针发出绿油油的光芒来,一瞧便知针上喂有剧毒。

    另一张油纸上放着一把蓝幽幽的砂砾,据说要想制成这种毒砂,须得先将砂砾洗净以后,在十余种剧毒之物的毒液之中浸泡四十九天,在阳光下晒干以后,再在另外十余种剧毒之物的毒液之中浸泡五十六天,然后拿到阳光下晒干,如此重复六次,方能制成这等剧毒无比的毒砂,毒砂一碰皮肤,须臾间便会毒发身亡。

    王怜花将这两张油纸放到桌上,说道:“这十三根金钗都是上官娘娘的首饰?”

    张末星道:“是。卑职问过溪月殿的宫人,她们都说这是上官娘娘的首饰,上官娘娘经常戴在头上,其中两根金钗,还是皇上赏给上官娘娘的。

    卑职刚刚找过陈公公,陈公公给卑职找出当时的记录,这两根金钗的样式、长度、用料和重量,记录上都有。我们两个发现,皇上赏给上官娘娘的那两根金钗,其中一根金钗,上面镶嵌了五颗珍珠,都有小指甲盖大小,三颗是圆的,两颗是椭圆的,上官娘娘的那根金钗上的五颗珍珠,五颗却都是椭圆的。

    另一根金钗上面镶嵌了一小块和田红玉,作为海棠花的花蕊,这块和田红玉的表面应该与点翠做的六片花瓣平齐,可是上官娘娘的那根金钗,红玉却高出了点翠做的花瓣。”一边说话,一边将手中的十三根金钗,递给王怜花。

    王怜花接过那十三根金钗,扫了一眼,果在其中见到了张末星提到的那两根金钗。

    他将金钗放到桌上,看向贾珂,装模作样地道:“这件事儿臣不敢擅作主张,还请父皇早做决断。”

    贾珂提笔写道:“问他还发现了什么东西。”

    王怜花道:“是。”然后看向张末星,问道:“张副总管,除了这十三根金钗之外,你还发现了什么东西?”

    张末星道:“上官娘娘的卧室有一块能够移动的地砖,卑职掀开地砖,就从下面见到了这三只瓷瓶。”说完这话,又从怀里取出一包物事,揭开外面一层油布,露出里面的三只瓷瓶。

    张末星脸上神色古怪,看上去十分为难,顿了一顿,说道:“这三只瓷瓶里,都放了一根手指。”

    王怜花吃了一惊,说道:“一根手指?”

    张末星道:“是。这三根手指,分别是左手小指,右手食指和小指,应该是同一个女人的手指。这三根手指应该都是割下来以后,就用某种药物泡过,手指虽然皮肤发青,看不出原本的肤色来,但是保存的非常完好,没有任何腐烂的迹象。”

    王怜花心想:“上官飞燕为什么要把三根手指藏在她的卧室里?难道这三根手指是她的战利品,是她从仇人的手上削下来的,她看到这三根手指,就会想起她的仇人的凄惨模样,所以把它们留在她的身边,让它们日日夜夜陪伴她?”

    但是看上官飞燕之前的言语,她唯一念念不忘的仇人,就是从前压她一头的上官丹凤,先前她见到陆小凤,误把陆小凤当成了上官丹凤,可没奇怪陆小凤为什么会有十根手指,这三根手指不可能是她从上官丹凤的手上削下来,一定是从别人手上削下来的。可是谁的手指,值得她一直带在身边?此事之古怪,实在百思不得其解。

    王怜花道:“你把这三个瓷瓶拿过来给我看看。”

    张末星道:“是。”走到王怜花面前,将这三个瓷瓶递给了王怜花。

    王怜花拿起一个小瓶,拔开瓶塞,向瓶中瞧了一眼,果见瓶中放着一根小指,小指断处平滑如镜,显然是用利刃切过,上面涂着一层暗红色的粉末,王怜花一时之间,也看不出这是什么药粉,想来手指得以一直没有腐烂,多亏了这些药粉。

    王怜花将小瓶放在桌上,打开另外两个小瓶,果然如张末星所说,另外两个小瓶里装的也是一根手指,断处也都平滑如镜,上面涂着一层暗红色的粉末。

    王怜花将另外两个小瓶放到桌上,问道:“张副总管,你对这三根手指有什么看法?”

    张末星面露难色,说道:“回殿下:卑职看到这三个小瓶,也觉得莫名其妙,不明白上官娘娘为何要把这三根手指藏在地砖下面,但是上官娘娘对这三根手指如此重视,一定有她自己的用意。

    上官娘娘的用意到底是什么,卑职实在想不出来,盘问溪月殿里的宫女太监,他们也回答不上来,上官娘娘为什么把这三根手指当成宝贝。卑职以为,这三根手指到底是谁的,为什么要把它们密闭起来,放在小瓶里,这些问题的答案,可能只有上官娘娘自己才知道。”

    心想:“上官娘娘就在冷宫,皇上把上官娘娘叫过来问问,不就知道这三根手指是怎么回事了吗?何苦拿这个为难我呢,我可不是上官娘娘肚子里的蛔虫。”

    王怜花心想:“上官娘娘自己知道?哈,倘若上官飞燕仍在人世,我又怎会问你这个问题。”问道:“除此之外,你还找到什么了吗?”

    张末星道:“是,卑职还在上官娘娘的衣柜里,找到了一个包袱,包袱里面只放了一样东西,是一双红色的鞋子。”说罢,拿起手边的一个包袱,拆开以后,从里面取出了一个黑色的小包袱,将这个小包袱拆开,露出一双鲜红的绣鞋。

    这双绣鞋的颜色实在太过鲜艳,年纪再轻,模样再美的姑娘,脚上穿上这样一双绣鞋,都会显得有些奇怪。

    除非她再在身上穿一件鲜红的衣服,就像是新娘子出嫁的时候,身上穿的嫁衣。

    不过这双绣鞋的鞋面上,绣的不是鸳鸯,不是并蒂莲,不是凤凰,而是一只展翅飞翔的燕子。

    王怜花看到这双鲜红的绣鞋,心想:“竟然这么明目张胆地把自己这双红鞋放在衣柜里,真不知应该夸她胆子大,还是应该说她没脑子。”随即转念,又想:“我若是早知道她把这样一双红鞋藏在了衣柜里,哪还用得着跟她浪费口舌,逼她承认她和‘红鞋子’的关系。”

    张末星见王怜花一直盯着这双鲜红的绣鞋看,显然对这双绣鞋很有兴趣,于是将这双绣鞋递给了王怜花。

    王怜花满脸嫌弃,后退一步,问道:“干吗?”

    张末星见状,连忙收回了手,说道:“卑职见殿下一直在看这双鞋子,就以为殿下想要看看这双鞋子,还请殿下恕卑职无礼。”

    王怜花不加掩饰地白了张末星一眼,然后道:“我一直在看这双鞋子,是因为这双鞋子的颜色,让我想起了一个组织来。”

    张末星道:“殿下想起来的这个组织,可是那个和吴明有关系的‘红鞋子’?”

    王怜花点了点头,微笑道:“张副总管,你也听说过这个组织?”

    张末星道:“是,卑职从前就想,吴明这等反贼,在卫国兴风作浪,为的就是皇位。对他来说,做卫国的皇帝是做皇帝,做咱们西泥国的皇帝,也是做皇帝。因此卑职三年前听说了吴明的所作所为以后,就在担心吴明会来咱们西泥国兴风作浪,对皇上不利,一直对吴明的事情格外上心。

    ‘红鞋子’据说是吴明一手扶持的江湖组织,平日里做的都是打家劫舍的无本买卖,赚来的钱,恐怕都落入了吴明的口袋里,卑职三年前就找人打听过这个组织的事情。

    依卑职愚见,吴明想要犯上作乱,肯定得招兵买马,积财贮粮,这些都离不开钱。若能将‘红鞋子’连根拔起,吴明定会元气大伤,至少五年之内,都没法来咱们西泥国兴风作浪。

    可惜‘红鞋子’实在太过神秘,卑职托了很多人打听‘红鞋子’,知道的事情仍是屈指可数。卑职只知道‘红鞋子’的成员都是女人,她们都会有一双鲜红的鞋子,就像是新娘子的鞋子,每双鞋子上面的刺绣都不一样,除此之外,就什么也不知道了。真没想到,上官娘娘的衣柜里,竟然藏着这样一双鞋子。”

    王怜花微微一笑,说道:“你能想到这一点,就已经胜过很多人了。”目光在绣鞋上转了两圈,然后移到鞋面上绣着的那只燕子上,突然间心中一动:“这一对燕子绣的真是不错,可不是只练过五六年刺绣的人,绣的出来的,不知这双绣鞋是上官飞燕自己绣的,是‘红鞋子’的人给她绣的,还是‘红鞋子’找绣匠绣的。”

    他略一回忆上官飞燕卧室里的陈设,没记得见过绣架,问道:“上官娘娘平时绣花吗?”

    张末星一愣,说道:“这个卑职真不知道,卑职这就去找溪月殿的宫女问问。”

    王怜花“嗯”了一声,说道:“一会儿再去吧。倘若上官娘娘平日里绣花,你就把她做的绣活拿来给我看看。”

    张末星心想:“虽然皇上已经把上官娘娘贬为庶人,打入冷宫了,但是上官娘娘毕竟做过您的庶母,您和上官娘娘年纪相仿,于情于理,都应该避嫌的,把上官娘娘的绣活拿给您看,殿下,这不合适吧。”向皇上瞧了一眼,见皇上在看那三只小瓶,对王怜花的话没有任何异议,那他当然也就没有任何异议,点头称是。

    王怜花道:“你还在溪月殿里发现什么东西了吗?”

    张末星偷偷瞧了皇上一眼,硬着头皮道:“卑职……卑职还在那块地砖下面,发现了几封信。”

    王怜花见张末星这副模样,忍不住一笑,说道:“你发现了什么信?不会是上官娘娘给别人写的情书吧?”

    贾珂听到这话,脸上露出愤怒之色,提笔写道:“皇儿说的可是真的?”然后将这张纸团成纸团,向张末星扔了过去。

    张末星急忙接住,展开看了一眼,然后硬着头皮,点了点头,说道:“回皇上:殿下料事如神,说的半点不假。”然后从怀中取出三封信,放到桌上,说道:“请皇上过目。”

    这三封信都用淡黄的信封装着,信封上一个字也没有。

    贾珂抽出一封信来,展开一看,只见上面写道:

    “燕妹妹:

    你上次让我调查的事情,我已经查清楚了。

    凌芳姑确实不是凌坛夫妇的亲生女儿,她的生母叫作曲玉清,家里是济南的官宦世家。

    曲家在四十五年前惨遭灭门,宅子也被大火夷为平地,等到大火扑灭,官府收拾曲家的尸骨,发现少了一具尸骨,但因为尸骨都已烧成焦炭,他们完全查不出来,到底少了谁的尸骨,因此官府在四十五年前,就给曲玉清销了户。

    许芙蓉是曲玉清的表姐,据她回忆,曲家被灭门以后,她也以为曲玉清已经死了,直到两年以后,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坐在凌家门口,凌家的仆人见这对母子浑身脏兮兮的,以为她们是来要饭的,就要把她们赶走,那女人被他们用扫帚打了也不知道躲,满脸痴傻,坐在台阶上叫许芙蓉的名字。

    凌家的家丁见这女人知道他们夫人的名字,可能不是来要饭的,就把这件事告诉了许芙蓉,许芙蓉出来看了一眼,便认出这是曲玉清,把她带回自己的房间,问她这两年是怎么过的,怎么一封信都没给自己寄过,曲玉清却只痴痴傻傻地看着许芙蓉,好像根本没听见许芙蓉的话。

    许芙蓉见曲玉清痴痴傻傻的,就请了惯用的大夫来家里给曲玉清看病,大夫说曲玉清身上没有受伤,应该是遇到了什么事情,因为无法接受这些事情,所以选择封闭内心,变成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子,来保护自己。但是曲玉清还知道许芙蓉是她的表姐,知道她要来这里找表姐,可见曲玉清心里其实是清楚自己在做什么的,只是下意识地逃避现实,此乃心病,喝药没用,只能慢慢开导她。

    第二天一早,凌坛夫妇就发现曲玉清已经不知去向,只把女儿留了下来。凌坛夫妇只好收养了这个女孩,给她起名为凌芳姑。

    凌芳姑小的时候还很正常,随着她一天天长大,凌坛夫妇渐渐发现凌芳姑的精神很有问题,一受到刺激,就会变得疯疯癫癫的。

    有次凌坛的外甥孟庆书来凌家做客,和凌芳姑说了几句话,不知哪句话激怒了凌芳姑,凌芳姑就骗他到了一处没人住的民宅,然后把他推进了井里,还搬起一块石头,堵住井口,免得他从井里爬出来,或是在井里大声呼救,被人救了上来。

    凌芳姑做完这些,就自己回了凌家,仿佛没事人一般。凌坛夫妇和凌坛的妹妹凌如雪四处打听孟庆书的下落,也问过凌芳姑,知不知道孟庆书去哪里玩了,凌芳姑一概回答不知道。

    就这样过了五六天,有一对少年男女出来约会,经过那处民宅,见井口上竟然压着一块石头,实在非比寻常,于是走了过去,将石头搬开,低头一看,就见孟庆书孤零零地坐在井底,井水没过他的大半个身子,他脸色灰白,眼看就要不行了。

    这对少年男女连忙找来绳子,把孟庆书从井底拉了上来,孟庆书总算捡回了一条命,只是在井水里泡了太久,冻坏了身体,从此再也不能人道了。

    凌如雪知道是凌芳姑把儿子害成了这样以后,就去找凌芳姑拼命,经过凌坛夫妇的劝说,她想孟庆书如今就是一个不能人道的病秧子,很难找到像样的姑娘成亲,凌芳姑虽然有时候疯疯癫癫的,但确实是一个罕见的美人,终于松了口,说凌芳姑把她的儿子害成这副模样,要么赔命,要么把自己赔给她的儿子。

    凌坛夫妇见凌如雪肯放过凌芳姑,都是喜出望外,当下便跟凌如雪定下这门婚事,因为凌如雪催的很急,所以两家说定,一个月以后就过门。

    凌坛夫妇担心凌芳姑不愿意嫁给孟庆书,就一直把凌芳姑锁在家里,到了成亲那天,他们用绳子捆住了凌芳姑,把她抬上花轿,送去了孟家。

    从凌家到孟家,骑马也得走两天,凌坛夫妇就没去孟家喝喜酒,到了第三天,凌坛夫妇收到消息,原来凌如雪一家,都在成亲那天,被人杀死了,孟庆书因为身子太过虚弱,风一吹就倒,没有去凌家迎亲,和父母一起死在了家里。凌芳姑和孟家派去凌家接亲的人,都在路上失踪了,孟家那边根本就没见过他们。

    自那天以后,凌坛夫妇再也没有见过凌芳姑,连凌芳姑是死是活都不知道,因为孟家的遭遇,他们其实早就认定,凌芳姑已经死了。那天他们见我来打听凌芳姑的事,还很高兴,问我凌芳姑是不是尚在人世,只是心里恨他们逼她嫁给孟庆书,才始终不肯和他们联系。

    至于曲玉清离开凌家以后,都去过什么地方,如今是死是活,我暂时还没打听出来。不过她的容貌如此出众,如果她和别人生下了孩子,孩子只要和她有一半相像,想必就是一个十分出众的美女,顺着这条线索打听,或许能打听到她的下落。燕妹安心待在皇宫,静候我的佳音。

    青留。”

    这封信上提到的人,贾珂一个也不认识,看完了信,大部分注意力都集中在最后这个“青”字上。

    这人的姓名里一定有“青”这个字,用“燕妹妹”“燕妹”来称呼上官飞燕,显然是上官飞燕的情人。

    书里上官飞燕确实有一个情人,姓名里一定有“青”这个字,就是天禽门的掌门霍天青。

    这封信会不会也是霍天青写的?

    可惜霍天青的事情,贾珂知道的并不多,只知道霍天青是天禽老人七十七岁高龄生下的儿子,江湖上只知其父,不知其母,妓|女尚且可以做妾,霍天青的母亲却连妾也做不成,显然她的身份足以令天禽老人身败名裂,有九成的可能是别人的妻子,还有一成的可能是闻名江湖的尼姑道姑。

    贾珂一边在心里想着霍天青的事,一边将手里这封信递给王怜花。

    贾珂读信的时候,王怜花的目光就没有离开过信纸。他现在是皇上的儿子,而这三封信是皇上的小老婆红杏出墙的罪证,他自然不好当着张末星的面,去看这封信,只恨自己没有透视眼,不能透过信纸,看见上面写了些什么。

    这时见贾珂把信递过来,王怜花忍不住一笑,然后正色道:“父皇,儿臣看上官娘娘的信,会不会被人说不知礼数吧?”

    贾珂眼中闪过一丝笑意,提笔写道:“这封信是朕让你看的,谁说你不知礼数,就是说朕不知礼数,你让那人过来找朕,朕要亲自问他,朕怎么不知礼数了。”

    王怜花拿过这张纸,觉得这句话只有他自己看到,实在太可惜了,于是将这句话念了一遍:“这封信是朕让你看的,谁说你不知礼数,就是说朕不知礼数,你让那人过来找朕,朕要亲自问他,朕怎么不知礼数了。”

    张末星站在旁边,心想:“我还是头一回见到皇上对自己的儿子如此宠爱,是因为六皇子和皇上长得很像,皇上一见到六皇子,就像是见到了自己,才如此宠爱他吗?太子这两天三不五时,就打发人过来给皇上请安,只今天上午,就派了三四十个人过来,听说皇上一个人也没见。如果不是皇上担心宫里有刺客,不让太子随便出来,太子早就亲自站在御书房外面了。

    不止太子,其他皇子也是如此,连银川公主今天早上派人过来请安,皇上也没见银川公主的人,银川公主可是昨天才去了一趟鬼门关啊。太子殿下仅是听说六殿下这两天一直跟在皇上身边,很得皇上宠爱,就已经急的跟热锅上的蚂蚁一样了,若是知道皇上连上官娘娘的奸夫写的信,都给六皇子看,怕是会急的把他身边的太监宫女都踹的吐血吧。难道西泥国的天,真的要变了?”

    张末星正自揣摩圣意,就见王怜花将那张纸放到桌上,笑道:“多谢父皇。”

    贾珂这时已将第二封信抽了出来,听到这话,向王怜花一笑,心里觉得王怜花现在这副翘尾巴的得意模样实在可爱,脸上却尽量表现得慈祥和蔼,然后伸手去指旁边的椅子,示意王怜花坐下看信。

    王怜花老实不客气地坐到椅上,读起信来,贾珂也展开第二封信,只见上面写道:

    “燕妹妹:

    距离上次给你写信,已有三个月之久,不知你心里是否挂念我,我是真的无时无刻不在想念你。

    这么久才给你写信,是因为我最近一直在调查曲玉清的下落,我的人都被我派去打听曲玉清的下落了,实在找不到人手给你送信。

    你这般冰雪聪明,一定能够猜到,我现在给你写信,是因为我已经打听到了曲玉清的一些事情,当然也就有人手给你送信了。

    曲玉清如今身在何处,我到现在都不知道,不过我找到了她的外孙女。

    她的外孙女叫林仙儿,林仙儿的父亲叫林生钱,因为长了一脸麻子,所以本名渐渐被人淡忘,认识他的人,都叫他林麻子。

    林麻子是京城郊外的农民,父母双亡,没有亲故,家中一贫如洗,本人长得又丑,三十多岁了,一直没能成亲。

    有天晚上,林麻子去了附近的坟地,想要扒开几个坟墓,把棺材里的陪葬品拿出来,明天把这些陪葬品换成钱,就去找人牙子买个妻子。

    他虽然见财眼开,连死人的钱都动,但是胆子太小,站在坟地前面,看了半天,都没敢动手。到了后半夜,他还是一口棺材都没挖出来,天上突然打起雷来,他见一片乌云飘了过来,马上就要下雨了,索性也不挖棺材了,拿着铁锹就往家里跑。

    他跑的太急,在水沟里跌了一跤,身上都是脏水,正好大雨下了起来,他浑身都湿透了,也就不急着回家了,就近找了一个山洞避雨,一进山洞,就见洞里有个女人。

    这个女人,就是曲玉清的女儿曲小姐。当时她挺着一个挺大的肚子,靠在石壁上呼呼大睡,林麻子走到她面前,她都没有察觉。

    林麻子见曲小姐生得很美,登时色心大起,想着这里是荒郊野外,根本不会有人过来,她一个弱女子,如何打得过自己。于是按住曲小姐的手,脱了曲小姐的衣服,欲对曲小姐行那苟且之事。

    曲小姐中途就醒了过来,见林麻子脱了自己的衣服,就要去咬林麻子。林麻子就威胁曲小姐,如果曲小姐敢反抗他,他立马剖开曲小姐的肚子,把她肚子里的孩子取出来,剁碎了喂野狗吃。

    曲小姐为了肚子里的孩子,自然不敢反抗,只能任由林麻子对她行那苟且之事。

    第二天林麻子就把曲小姐带回家去,曲小姐若是敢表现出不乐意来,林麻子就去打曲小姐的肚子,所以曲小姐根本不敢反抗,只能乖乖地跟着林麻子回了家,做了林麻子的妻子。

    后来曲小姐生下了肚子里的孩子,就是林仙儿。林麻子跟我说,林仙儿长得和曲小姐很像,简直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林仙儿虽然不是他的亲生女儿,但他一直把林仙儿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看待。

    林仙儿出生以后,林麻子觉得孩子都有了,曲小姐肯定会留在家里,安安稳稳地跟他过日子了,琢磨着过段时间,就让曲小姐给他生个儿子。

    有天林麻子从外面回家,发现曲小姐和林仙儿都不在家里,知道曲小姐是带着林仙儿逃跑了,连忙追了出去,没追多远,就在一片树林里找到了曲小姐和林仙儿。

    林麻子当时就抓住曲小姐的头发,揍了曲小姐一顿,把曲小姐和林仙儿带回了家,见曲小姐半死不活的模样,又去揍曲小姐,一时失手,竟把曲小姐活活打死了。

    林麻子见曲小姐死了,终于冷静下来,找了块空地,把曲小姐埋了,还在曲小姐坟前痛哭流涕,说他从没想过杀死曲小姐,他只是想给曲小姐一点教训,让曲小姐以后不敢逃跑了,还向曲小姐发誓,日后自己定会把林仙儿当成自己的亲生骨肉看待。

    可惜林麻子对曲小姐的事情一无所知,甚至连曲小姐的名字都不知道。他跟我说,曲小姐活着的时候,他一直叫她蝴蝶,因为她长得和田间那种蓝翅膀大蝴蝶一样好看。但我不想用林麻子起的名字来称呼曲小姐,所以沿用她的母亲曲玉清的姓氏来称呼她。

    我想曲小姐遇到林麻子的时候,已经身怀六甲。她独自一人,待在京城外面,晚上只能在山洞里过夜,应该是遇到了什么麻烦,所以她没法回家了。

    林麻子跟我说,他遇到曲小姐的时候,曲小姐身上没伤,衣服没破,显然不是在路上遇到了劫匪,全家只有她自己逃了出来。后来曲小姐带着林仙儿从林麻子家里逃了出来,明明城里有官兵,她跑去城里,向官兵求救,有官兵在,林麻子过来找她,不仅带不走她,还会被官兵送进大牢,可是她跑的是和京城相反的方向。

    所以我想曲小姐一定是从京城里逃出来的,她虽然害怕林麻子,但是更怕京城里的某个人,所以宁可被林麻子抓住,也不肯逃去京城。

    林麻子还跟我说,曲小姐和他一起生活了将近六个月,一直精神正常,从来没有发过疯,只是不愿理他。

    我本来以为凌芳姑的疯病是遗传自曲玉清,但曲小姐也是曲玉清的女儿,她的精神就十分正常,而且曲玉清家里也没出过疯子,所以我想,凌芳姑的疯病,其实是来自她的父亲。

    凌芳姑的丈夫姬葬花同样疯疯癫癫的,说不定凌芳姑的父亲,其实和姬葬花是一家人。

    姬葬花的父母和凌如雪一样,知道自己的儿子是个残废,找不到像样的姑娘成亲,就想亲上加亲,强迫凌芳姑嫁给他们的残废儿子。

    不过这只是我的猜测,这世上有疯病的人太多,不止姬葬花一人,姬葬花和凌芳姑的关系,我会继续调查的。

    青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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