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1章 第二百七十一章
众人见这男孩脸上神情又忧伤, 又甜蜜,竟是对这个有了女儿的女人暗生情愫,虽知这男孩在三年前就是十三岁, 现在应该已经十六七岁了, 他看上去像是一个十一岁的小孩, 都是他中的毒药所致, 但外在的印象实在影响太大, 众人理智上知道他已经十六岁了, 心里却还是把他当成十一岁的小孩, 不禁面面相觑,心中说不出的怪异。
那男孩叹了口气, 说道:“我本来不想管这件事的, 反正那女孩是她收养的孤女,又不是她的亲生女儿, 她养了她这么多年,已经很对得起她了,难道还要为了她, 对抗我的主人,赔上自己的性命吗?
但是她执意要去找那女孩, 走遍天涯海角, 都要找到她。我见她要贱卖了自己的庄子和田地, 知道她是铁了心要去找她的养女了,但还是想要试一试,哪怕她会因此生我的气, 那也好过她白白送了性命。我就问她,那女孩又不是她的亲生女儿,她何必对她如此上心, 我……我也可以陪在她身边,陪她一辈子。
她以为我只是个孩子,我说的只是孩子的戏言,既没把我的话当真,也没生我的气,只是神色平静地跟我说,她从前有过一个女儿,那孩子几个月大的时候,家里人抱着她在街上玩,被人抢走了。
这些年来,她一直在找她的女儿,但是始终没有半点消息。其实她也知道,她和女儿分别了十几年,即使对面相逢,她也不一定能认出女儿来,但她总是放不下这件事。她家里人从前在长安见过一个女孩,和她小时候长得很像,而且年纪和她女儿也对得上,所以这些年来,她经常会去长安,幻想有一天能在街上遇到她女儿。
八年前的一天,她从长安离开,晚上在终南山下过夜,那会儿夜黑风高,她睡得正香,突然听到远处传来打斗声和尖叫声,跃到树上一看,就见不远处站着二三十个大汉,都是身穿黑衣,脸蒙黑布,手里拿着亮晃晃的兵刃,和一个浑身是血的女子打了起来。
那女子右手一挥,一条沾满了血的白色绸带便如红龙一般飞了出去,将好几人手中的兵刃都卷了过来,那几人也都飞了出去,砸到同伴的身上。只可惜那女子左手抱着一个婴儿,只能用右手应敌,而且敌人很多,她身上又受了好重的伤,还不等她过去帮忙,那女子为了保护那婴儿,右臂就给人砍了下来。
那女子也不去管自己身上的伤,飞起一脚,身如闪电,连踹了五六人,那五六人倒在地上,都是头破血流,脑浆迸裂。那女子落到地上,突然‘哇’地吐出一大口血来,跟着跪地不起。那女人虽不认识那女子,但见她遭遇可怜,手里还抱着一个婴儿,一时也顾不得这么多,提剑上去,帮她杀死了余下几个黑衣人,又要给她包扎伤势。
那女子拦下了她,气若游丝地道:‘姐姐,我……中了毒,早就活……活不了了。我求你……求你……把这孩子送……’话未说完,就气绝身亡了。那女人不知道那女子要把那婴儿送去哪里,又担心附近还有这些黑衣人的同伙,只好把那女子和那婴儿抱到别处,捡了些枯枝,盖在那女子的身上,然后抱着那婴儿离开了那里。
那女人在那女子身上找了一遍,找到了几样贴身的物事,但没有一样物事与她和那婴儿的来历有关。她本来想要找个富裕人家,把那婴儿送过去,但又担心那女子的仇家会找过来,把那婴儿杀了,加之那婴儿是个女孩,她每次看到那婴儿,便会想起她的亲生女儿,最后就把那婴儿养在了身边,把她当成亲生女儿一样疼爱。
那女人跟我说,她的亲生女儿就是这样被人带走了的 ,她已经失去一个女儿了,不能再失去第二个了,只要有一点线索,她就不会放过。她失去养女以后,整日郁郁寡欢,我看着也为她难受,心想反正我已经中了剧毒,谁知道我还能再活几日,不如去把她的养女带回来,就算我因此死在了主人的手上,她知道我对她的好,日后定会常常记起我的。
于是我跟她说,我知道带走你的养女的人是谁,这人非常厉害,你根本不是他的对手,千万不要轻举妄动,我现在就去找这人,如果一年以后,我和你的养女都没回来,你就忘了你的养女吧。她听说我知道她的养女去了哪里,惊喜交集,执意要跟我一起去,我只好在饭菜里放了迷药,她吃过以后,就昏睡过去。
她三天以后才会醒,我把她抱到了床上,备好清水点心,放在她的床边,给她锁好门窗,然后买了匹马,从太原来到这里。主人身边有很多护卫,如果我冒然去崖底找她的养女,十有八|九还没见到她的养女,就先被那些护卫发现了。
我倒不怕那些护卫,但我怕主人,也怕小雷。我想小雷这三年来一直跟在主人身边,他的剑法从前就和我不相上下,现在一定远胜过我了,所以我只能等。我知道主人每年都会出门一趟,一般两三个月才会回来,虽然我已经离开了三年,但主人应该不会因为我放弃了这个习惯。
所以我要救出她的养女,最稳妥的办法,就是主人带着小雷出门以后,我偷偷潜入崖底,去找她的养女。但我不知道主人现在在不在崖底,只好在山下转来转去,没几天就遇到了西山婆婆和我假扮的这女孩。
当时她俩坐在亭子里说话,我从没见过她俩,担心她俩和我主人有关,自然不敢让她俩瞧见,连忙躲到一边,听她俩说话。只听西山婆婆道:‘宝家姑娘,你要去百鬼盛宴,老婆子可以把你带过去,但你这是做什么?’
我听到‘百鬼盛宴’这四个字,心中大喜,心想我怎的把它忘了!
这百鬼盛宴是我主人的一个手下想出来的主意,他之所以想出了这个主意,既不是为了赚钱,也不是为了害人,只是因为我主人整日躺在棺材里,什么也不能做,但人是清醒的,你们想想,他过的是什么日子。
这手下就是想要找些人过来装神弄鬼,哄我主人开心。我主人虽然自己不会过来,但每次百鬼盛宴结束以后,都会有人跟他一一复述,今晚的宴会上都发生了什么事情,好给他解闷。
我还待在主人身边的时候,百鬼盛宴就开了好几年了,我还参加过几次,我要知道主人的近况,不如扮成客人,去参加百鬼盛宴,在宴会上找人打听一下。
然后我又觉得西山婆婆的声音有异,心里好奇,悄悄探出头去,向那亭子瞄了一眼,就见那女孩拿出一只红木箱子,箱盖大开,箱子里放着一块块金砖,在阳光下闪闪发亮。那女孩听了西山婆婆的话,笑道:‘原来婆婆不喜欢黄金吗?不然婆婆见我拿出一箱子黄金来,怎么吓成这样,我还以为我拿出来的是一箱子毒蛇呢。’
西山婆婆伸手在金砖上摸了一把,摇头道:‘黄金谁不喜欢,老婆子当然也喜欢。但老婆子如今已经是黄土埋脖子了,什么东西该拿,什么东西不该拿,老婆子心里清楚。带你去百鬼盛宴,可不值得你给老婆子这么多酬金。你有事要老婆子做,是不是?’
那女孩一笑,说道:‘婆婆真是聪明人,不错,我确实有一件事要请婆婆帮忙。这一箱子黄金只是定金,事成以后,我还有重谢。’西山婆婆道:‘哦,你要老婆子做什么事啊?’
那女孩道:‘我前日收到消息,雪山派的王万仁这两日也到了昆仑山,应该也是要参加百鬼盛宴。王万仁的武功好厉害啊,单打独斗,我不是他的对手,何况他是雪山派掌门人的独子,他若是死在我手上了,消息传将出去,王掌门的雷霆怒火,我可承受不起。
但若他是死在百鬼盛宴上,谁也说不清楚,他到底是被人杀死的,还是被鬼杀死的,王掌门武功再高,毕竟没有通天之能,肯定找不到凶手是谁。所以嘛,我想请婆婆在百鬼盛宴上帮我个忙,和我一起把王万仁杀了。’”
忽听得一人“啊”的一声,难以置信地道:“她约我过来,只是为了杀了我?”随即大怒,骂道:“这小贱人心肠好毒,明明是她把我约到这里来的,她说要跟我谈谈,从她口中说出来,就成她前日收到消息了,仿佛我这次来昆仑山,是我自己想要过来,而不是她要我过来。”
众人向这人瞧了一眼,只见他浓眉大眼,身材宽厚,个头颇矮,无论是站着还是坐着,都像是一个矮木桩立在地上。这人显然就是雪山派掌门的独子王万仁。
王万仁翻来覆去地骂了几句“贼贱人”“小杂种”,然后看向那男孩,说道:“小兄弟,你既然扮成那贼贱人来了这里,想来那贼贱人已经被你杀了吧。”
那男孩冷哼一声,说道:“你这矮冬瓜,脸皮可真厚,什么好兄弟坏兄弟!你骂女人骂的这么难听,我可不跟你做兄弟!”
王万仁登时涨红了脸,骂道:“你这不男不女的小妖怪,我管你叫一声‘小兄弟’,那是对你客气,没想到你竟然给脸不要脸,真当王某是吃素的吗?”
他素来脾气暴躁,嚣张狂妄,这时听到那男孩对自己冷嘲热讽,怒火上涌,竟然把王怜花忘得一干二净,只想给那男孩好看。
只是这时他双脚离地,无处着力,而且那男孩坐在他的斜对面,两人相距太远,他挥出一剑,根本伤不到那男孩,一瞥之间,见西山婆婆就躺在自己面前,想到西山婆婆多半已经答应和那女孩联手杀死自己了,新仇旧恨,加在一起,他直接伸手抓住西山婆婆的脚腕,向那男孩奋力掷去。
那男孩不慌不忙地向旁一倒,躲了过去,只听得咚的一声响,西山婆婆撞在一棵树上,“喀喇”一声响,那棵树拦腰折断,上半截树干和西山婆婆一起落在了地上。
王怜花目光一冷,然后向王万仁一笑,说道:“西山婆婆孤零零地躺着,实在太寂寞了,你过去陪她吧。”
王万仁本来见西山婆婆没有砸到那男孩,便要去抓那瞎子的脚腕,把那瞎子也向那男孩掷去,这时听到王怜花这句话,登时激灵灵地打了个寒噤,心中惊惧不已,人也冷静下来,干笑道:“不……不……不了吧!我看她躺在那里,挺……挺好的!”
王怜花又是一笑,说道:“是吗?但我看她不太好,所以你还是过去陪她吧。”然后右手一挥,王万山的身子登时腾空而起,一离开桌子,便即改变方向,横飞出去,咚的一声响,撞到了树上。
只是西山婆婆刚刚是后背撞到了树上,王万山却是脖子撞到了树上,树干比他的脖子可坚硬得多,因此西山婆婆掉到地上的时候,只是吐了几口血,王万山掉到地上的时候,脖子软踏踏地贴在肩上,颈椎已经断成了两截。
众人见王万山刚刚还活蹦乱跳,气焰嚣张,现在就躺在地上,死得不能再死了,心脏都不由得怦怦直跳。
王怜花却已收回目光,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看向那男孩,微笑道:“你可以继续说了。”
那男孩刚刚还在跟王万山对骂,此刻见王万山就这么死了,竟不禁生出兔死狐悲之感,知道他们这些人的性命,都在王怜花的一念之间,王怜花要他们生,他们就能活下来,要他们死,他们就不得不死。
但那男孩和丁典一样,都指望王怜花去对付他的主人,他们好趁乱救出想救的人来。救人的迫切心情,压过了一切,那男孩捏了一把手心的冷汗,便即放下此事,点了点头,继续道:“当时西山婆婆仍然不置可否,说道:‘你这女娃娃现在就把事情告诉我了,不怕我把这件事告诉王万仁吗?’
那女孩‘哈’的一笑,说道:‘我敢把这件事告诉婆婆,自然是不怕了。婆婆,我也不瞒你,其实那王万仁和我是旧识,此次来昆仑山,有一半原因就是想来找我。哼,他是雪山派掌门人的独子,在雪山派作威作福,谁也不敢得罪他,以致他做的那些坏事,都没有传出来,这其中就有对我做的坏事。
如果你现在去向他告密,我包管他会请你把我骗到他面前,然后我要他做什么,他就做什么,只要我肯做他老婆。婆婆,你说到时候我发现自己被你出卖了,心情不好,是会拿王万仁出气呢,还是会叫王万仁拿你给我出气呢?’
西山婆婆冷笑一声,说道:‘你这女娃娃现在又威胁上老婆子了?你和雪山派的恩怨,老婆子不想理,也不想管,但你要拿这件事来威胁老婆子,老婆子可就不两不相帮了。’
那女孩放缓语气,笑道:‘婆婆,我可不是在威胁你,我是在诚心诚意地请你帮我。’然后她又从脚边拿起一只箱子,放到桌上,揭开箱盖,里面又是一箱子闪闪发亮的金砖,笑道:‘这一箱子黄金,便算是我给你的赔礼,只要你答应帮这个忙,这两箱子黄金都是你的,还有两箱子黄金,等王万仁死了,也是你的了。’
那西山婆婆考虑再三,还是答应了这件事,和那女孩商量好计划,就自己走了。我跟着那女孩回到她的住处,把她绑了起来,然后扮成她的模样,带着她的手下,来到这里。雪山派的王万仁,我当然不打算杀了,我只想抓住一个主人的手下,向他打听主人的近况。
不过现在看来,主人还在崖底,没有出门。倘若只有我自己,我是不会现在去崖底救人的,但若公子对我主人感兴趣,对我主人那些珍奇异宝感兴趣,想要去找我的主人,我愿意给公子带路。”
王怜花不置可否,问道:“你遇到的那个女人,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脸色微变,说道:“她只是一个普通人,有图个庄子,还有几亩田地,平时就以这几亩田地为生。她和这件事没有关系,和我主人也没有关系,硬要说有点关系,那也是她命不好。这世上有这么多孤女,她遇到的孤女,偏偏是一个美人。如果她的养女容貌平平,哪还会有今天的事情。”他极力撇清心上人和此事的关系,显然是担心王怜花会做什么事,危及到他的心上人。
王怜花问道:“她姓纪,是不是?”
原来适才那男孩说起那女人的经历,贾珂听在耳中,发现那女人的女儿被人掳走的年纪,和江菱把贾之春抢来的年纪很像,心中一动,想起了纪晓芙来。
贾珂自从两年前在“非人间”里发现贾之春和纪晓芙容貌很像,猜到贾之春其实是杨不悔以后,就派人打听过纪晓芙的事情,知道杨不悔是几个月大的时候,纪晓芙的亲戚抱着她出去看灯会,在街上被人抢走的,还知道后来纪晓芙的亲戚在京城见过一个小女孩,遍身绫罗,发带金簪,与杨不悔年纪相仿,和纪晓芙长得很像,疑似是被人掳走的杨不悔。
而这两件事也和这女人的经历对上了。
这两年来,贾珂一直在找纪晓芙,只是不好大张旗鼓,所以一直没有找到纪晓芙,如今听说了纪晓芙的消息,他心中怎会不欢喜?当即用手指在王怜花背上写道:“他说的这女人可能是纪晓芙,等他把事情说完,就问问他。”
王怜花当然知道贾之春和纪晓芙的关系,贾珂在王怜花的背上写下这一句话,王怜花一怔之下,轻轻地点了点头,示意自己知道了。待得那男孩把话讲完,王怜花就问起了这件事。
那男孩怔怔地看着王怜花,脸色变来变去,似是在猜测王怜花和心上人的关系,过了片刻,缓缓点头,说道:“是。”突然想到什么,登时容光焕发,眼露喜色,问道:“难道……难道是她找你来的?她不放心我自己来,担心我会死在主人的手上,就把你找来——”
王怜花见那男孩如此自作多情,忍不住笑道:“你又没有告诉她你要来昆仑,她如何知道找人来昆仑帮你?你这自作多情,未免也太可笑了。”
那男孩脸上一阵白,一阵红,说道:“既然你不是她找来帮我的,你怎么听我一说,就猜到是她了?公子,你和她是朋友,是吗?”
王怜花笑道:“不,我和她一点交情都没有。”
那男孩一怔,说道:“那你是和她从前有过过节了?”
王怜花笑道:“我和她也没有过节。”
心想:“我和她虽然没有过节,她和我却未必没有过节。当年她跟着灭绝老尼姑乔装易容,去了京城,想要潜入汝阳王府盗走倚天剑,如果我没有识破她们脸上的易容,她们就不会被抓进大牢,殷梨亭不会听说她被抓进大牢了,就来京城见她,不会在路上遇到血刀老祖,不会被困在雪山里,以致大家都以为他已经死了。
纪晓芙也不会去雪山拜祭殷梨亭,不会在路上遇到杨逍,不会和杨逍在破庙里缠绵,不会被人听了墙角,不会遗落佩剑,她和杨逍的事不会被人揭破,她的父母不会跟她断绝关系,灭绝老尼姑更不会满世界追杀她。
她沦落到今天这般田地,都是因为当年我识破了她脸上的易容,但这能怪我吗?只能怪皇帝要我去街上找易容的人啊。而且皇帝要我这么做,还害得我被柴玉关认了出来,隔天就被柴玉关的手下带出了荣国府,最后我在京城待不下去,只能和贾珂分开。
皇帝一个决定,便引得我和贾珂两地分居,将近十年,不得见面,引得纪晓芙声名扫地,父女反目,师徒成仇。纪晓芙既然是贾之春的亲生母亲,贾之春又是贾珂的妹妹,那么皇帝欠纪晓芙的,就是欠贾之春的,欠贾之春的,就是欠贾珂的。哼,皇帝欠了我和贾珂这么多笔债,把我和贾珂害得这么惨,就算他把皇位双手奉上,那也还不清了。”
言念及此,只觉他和贾珂篡位当皇帝,那叫收债,皇帝不肯把皇位交出来还债,就叫赖账。王怜花在造反这件事上,本就十分的理直气壮,这时更添几分底气,觉得自己果然是天命之主,贾珂果然是天命之后。
那男孩见王怜花说着“我和她也没有过节”,脸上竟露出志得意满的神色,不由大惊,心想:“难道他是她的仇人?”突然间想起一事,心想:“难道她的女儿,就是和他生的?”言念及此,心中醋意勃发,向王怜花上下打量,虽然看不见王怜花的脸,但见他皮肤雪白,身形修长,神情潇洒,行事从容,自己已经万万比不上他,更不用说他那一身可怕至极的武功了。
那男孩登时心灰意冷,暗道:“我从前也是一个俊美少年,可是我的脸,已经被我亲手用剑毁了,现在我只是一个丑八怪,谁看到我的脸,都不愿再看第二眼。
我虽然没有见过父母,但我听他们说过,我父母都是美人,想来一定和他一样身形修长,我本来也会和他一样的,可是主人给我喂了毒药,我这辈子都长不高了,谁看到我的样子,都只会把我当成小孩,她……她也一直把我当成小孩。
何况他的武功这么厉害,我再练几百年,也未必能比得过他。唉,我和他相比,真是武功不如他,相貌不如他,潇洒不如他,威望也不如他,简直样样都不如他,难怪她会和他生了一个孩子,却只把我当成一个小孩子。”
那男孩忍不住叹了口气,说道:“她虽然收养了一个女孩当女儿,但我知道,她心里一直没有放下她的亲生女儿。在她心里,亲生女儿还是比养女更重要的。”
王怜花莫名其妙,说道:“这个自然,换做是我,我也只爱我的亲生女儿,别人的女儿,有什么好稀罕的?”心想:“这家伙好端端的,跟我说纪晓芙更在意亲生女儿做什么?他不会把我当成纪晓芙的女婿了吧!”
那男孩道:“你不要怪她。”
王怜花暗暗好笑,心想:“这家伙果然把我当成纪晓芙的女婿了,以为我在这里吃纪晓芙的养女的醋呢。这家伙的脑子,可真是有点不正常。”
那男孩道:“我认识她的时候,她身边就没有别人,我知道她……她心里还是惦记你的。”
王怜花不由一怔。
那男孩却没有停下来,说道:“你好好待她,行吗?我不知道你们两个之间,到底发生过什么事,但她真的是一个好女人,她……”
王怜花黑着脸道:“她是不是好女人,跟我有什么关系?”跟着站起身来,在贾珂的嘴唇上亲了一口,然后坐回椅上,笑道:“你再啰嗦,我就割了你的舌头,然后送给你说的那个好女人,请她吃炸舌头。”
他这一举动大出众人意料之外,众人都惊得呆了,均想:“听他刚刚说的那些话,还以为他对贾珂一往情深,除了贾珂以外,他谁也不要了呢。原来他的小情人就藏在他的身后。这小情人也真是能忍,听他当着自己的面,说别的男人如何的好,竟然一声都不吭,我看眉毛估计都不曾皱过。”
那男孩更是“啊”的一声,结结巴巴地道:“你不是纪姑娘的……的丈夫?不是她女儿的父亲?”
王怜花咬牙切齿地柔声道:“我只比她女儿大了两岁,除去怀胎的十月,难道你见过一岁就和女人成亲生子的男人?哈,这样的奇男子,我倒是想要见识一下!”
黄蓉刚刚一直在跟贾珂假扮左右护法,心里有一堆话想说,但是要当哑巴,一句话都不能说,早就急死了,这时总算不用继续当左右护法了,听到王怜花的话,忍不住一笑,说道:“大哥,你脸上画着面具,他看不见你的脸,当然不知道你现在几岁了。不知者不罪,你就别生他的气了。”
然后看向那男孩,问道:“我刚刚听你的意思,你喜欢纪姑姑,是不是?你喜欢纪姑姑,而且你以为我大哥和纪姑姑从前是夫妻,那你干吗要跟我大哥说那些话?你就不怕我大哥发现了纪姑姑的好,就和纪姑姑在一起了,你就没有机会了吗?”
那男孩沉默片刻,苦涩道:“我从前也许是有机会的,但我从小就被主人喂了毒药,变成现在这副模样,明明已经十七岁了,看上去却还是一个孩子,纪姑娘从前交往过几个男人,都是成熟的男人,我知道她不会看上我的。
何况我中了剧毒,不知还有几天可活,我早就没有机会了。我这次来昆仑,就没想过能活着回去,我只希望我能救出她的养女来,日后她看见她的养女,偶尔也能想起我来。”
黄蓉觉得他真是可怜,叹了口气,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男孩一怔,说道:“我没有姓,我的主人一直叫我小铮,后来我离开了主人,就自称小郑。”
黄蓉笑道:“好,我记住你的名字了。你若是死在昆仑山上了,日后我见到纪姑姑,定会把你的事情告诉她的。但你最好自己告诉她,我想她一定想要听你亲口跟她说,你喜欢她,你想要跟她在一起。”
小铮大喜,问道:“你们……你们已经决定去找我主人了?”
黄蓉笑道:“这我可做不了决定。你去求我大哥吧。你刚刚胡乱说话,惹恼了他,就算他本来想去找你的主人,现在也要打消这个念头了。”然后向小铮眨了眨眼睛,说道:“我若是你,我现在就去向我大哥赔罪。”
小铮略一沉吟,便已明白黄蓉的意思,他不敢擅自离开座位,只能小心翼翼地向王怜花拱了拱手,说道:“狼公子,我刚刚把你当成抛妻弃子的混蛋,坏了你的名誉,真是对不住你。但我真的不是诚心这么做的,只是因为我欠缺管教,对世事了解得不深,所以犯下了这样的错误。
这都怪我的主人把我养大,教我武功,却不教我世事,见你对纪姑娘颇为关心,就以为你和纪姑娘是那样的关系,浑没想到一个男人关心一个女人,除了爱情以外,还有很多原因。我刚刚犯下的错,我觉得我只有三分责任,余下的七分责任,都在我的主人身上。
你既然生我的气,最好先让我跪在地上,给你磕几个头,向你赔不是,然后去找我的主人,让他也跪在地上,给你磕几个头,向你赔不是,这样可比我自己跪在地上磕头赔罪,更能让你心里痛快,不是吗?还请允许我在前面引路,带你去找我的主人,让他因为自己对仆人管教不严,向你磕头赔罪吧。”
王怜花噗嗤一笑,说道:“我从前不知遇到过多少向我求饶的人,但我还是头一回遇到像你这样,把自己的过错都推到别人头上的人。”
贾珂忍不住一笑,看向王怜花,心想:“我倒认识一个人,天天都把自己的过错推到别人头上。”
小铮却没有笑,一本正经地道:“公子,不是我忘恩负义,狼心狗肺,为了自己能够少受一点惩罚,就把过错都推到我的主人的头上。如果我的主人没有做错事,我便是想出一百个罪名来,也推不到他的头上,不是吗?
这件事从一开始就是我的主人做错了,如果我的主人能够好好管教我,根本就不会发生今天的事。公子,我这是帮理不帮亲,所以才说你千万不能饶过我的主人。”
王怜花哈哈大笑,说道:“好一个帮理不帮亲!嗯,我也觉得你说的挺有道理,你凭空给我变出一个这么大的女儿,坏了我的清誉,我当真十分生气,只看你跪在地上,向我磕头赔罪,确实不足以让我出了这口恶气。
须得把你的主人从棺材里拽出来,让他跪在地上,向我磕头赔罪,而我坐在他面前,冷冷地看着他,一句话也不说,看到他磕得头破血流了,我才能稍感满意,然后让他穿上藏人的衣服,在我面前跳舞助兴,跳到我满意为止,我再考虑要不要饶恕他。”
王怜花虽然没有见过小铮的主人,此刻想到小铮的主人,脑海中也只有一个模糊不清的黑影,但是想到这样一个令人畏惧的成名人物,跪在自己的脚下,向自己苦苦哀求,哪怕只是幻想,也足以令他大感痛快。何况以他现在的武功,这幻想未必不能成真,这痛快自然又加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