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30章 第二百七十章
那青年道:“我和这瞎子一前一后, 从那座悬崖来到一座山庄。这瞎子走进山庄,我担心山庄里有他的同伙,没敢贸然进去, 见旁边有一片树林, 就躲了进去。我在那片树林里待了半天, 终于见这瞎子从山庄里走了出来, 身边跟着一个年轻人。
我看见那年轻人, 在心中暗道好险, 如果刚刚我没有留个心眼, 而是直接跟在这瞎子身后,闯进这座山庄, 现在一定给他们制住了。
那年轻人的双眼十分有神, 有他在这瞎子身边,我更得千万小心。我见他们越走越近, 连忙将身子缩了起来,藏在树林之中,以免被他们发现。他们经过我身旁的时候, 我听到那年轻人道:‘写信的人是个娃娃脸,不超过二十二岁, 听口音是中原人, 模样甚是陌生, 我从前应该没有见过他。要现在把他找出来吗,还是等他自己去百鬼盛宴找咱们?’”
众人听到这里,纷纷看向曲平, 心想:“这年轻人说的不就是他吗?”
曲平更是出了一层冷汗,心道:“如果没有他出来搅局,现在我们一定已经吃完那些猪眼珠了, 只要那瞎子的手下拿出我的信,跟我说他知道卫小姐的下落,我自然就跟他走了。我跟他走了,就回不来了吧。”言念及此,忍不住感激地向王怜花望了一眼。
王怜花却没有在看曲平,他目不转睛地注视着那青年,似乎对他说的事情十分感兴趣。
只听那青年道:“我头一回听说‘百鬼盛宴’这四个字,不免有些奇怪这是做什么的,随即想到小姐现在就在他们手上,担心他们会弄出一堆妖魔鬼怪来吓唬小姐,心里可真是怕得要命。这瞎子沉默片刻,说道:‘这不是我能决定的事情,我得先回去问问主人。’
我听到这话,一颗心紧张得快要从喉咙里跳出来了,我还没有忘记,我从小姐父亲的书房里,找到的那一封信呢。那个给小姐父亲写信的人,跟小姐父亲说他有一个朋友,是前朝皇室的后裔。这瞎子和那个待在山洞里的刀客的武功,都非常厉害。什么样的人能养得起这样的手下?那个有富可敌国的财宝的人,当然养得起这样的手下。我就知道我跟着这瞎子,一定能找到小姐。
那年轻人道:‘是。先生,你是要亲自回去一趟,还是写信回去?’这瞎子反问道:‘百鬼盛宴是什么时候开?’那年轻人道:‘明天晚上。’这瞎子道:‘是啊。百鬼盛宴是明天晚上开,我怎能现在回去。何况……’他话未说完,低低地叹了口气。
我不知道这瞎子本来要在‘何况’后面说什么,但见他脸上露出了一种悲哀的神色,那年轻人向他瞧了一眼,脸上也露出一种难以形容的沉重之色,便猜到这件事不是什么好事。
不过我和他们是对头,既然对于他们来说,这件事是会给他们带来灾难的祸事,那么对于我来说,这件事极有可能就是我把小姐从他们手中救出来的契机。我在心里默默祷祝,祈求老天有眼,让这瞎子把这件事说出来。
可惜这瞎子没有继续说下去,而是换了个话题,问那年轻人:‘我要你找的人怎么样了?’那年轻人道:‘他向来天涯海角,行踪无定,我联系了好几个人,都打听不到他的消息。好在他还有一个好朋友,常年住在他的小楼里,咱们的人已经拜访过他那个好朋友,而且他那个好朋友也已经答应咱们,会尽快帮咱们找到他的。’
那瞎子道:‘好朋友?他的好朋友着实不少,你们找的谁?’那年轻人道:‘是花家的花满楼。’”
贾珂和王怜花皆是一怔,心想:“花满楼?这瞎子要找的人是陆小凤?他找陆小凤做什么?”
那青年道:“这瞎子点头道:‘花满楼和陆小凤做了这么多年的朋友,他一定有自己的办法找到陆小凤。’那年轻人道:‘不过现在我还没有收到中原的消息,想来即使是花满楼,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陆小凤。’
这时这瞎子和那年轻人已经渐渐走远,后面又说了些什么话,我就听不清楚了。我虽然好奇这瞎子和那年轻人到底在打什么主意,但是担心被他们发现,不敢离得太近,就这样远远地跟在他们后面,从那座山庄跟到了这里。
昨今两天,这瞎子一直待在这里,我找了个地方躲了起来,冷眼旁观这瞎子如何指挥众人布置机关,如何听那年轻人给他读信,还有如何准备信里提到的东西。”
“他,他,他,他,他……”那青年突然侧过身,伸出手,连着点了五个人,说道,“他们五个都是这瞎子的手下。来参加百鬼盛宴的人,大多都是有想要的东西,在别的地方找不到,于是来这里碰碰运气,根本没有几个是过来卖东西的。这瞎子只能又出人又出物,好把这百鬼盛宴一届届地开下去。”
被他点到的五人皆是又惊又怒,其中一人一拍桌子,怒道:“你在这里胡说八道,是把我们当成死人了吗?我们只是来这里做生意的,怎么就成这瞎子的手下了?”
那青年冷笑道:“你说你们不是这瞎子的手下,你敢和我对质吗?生活在昆仑山上的冰蚕,据说谁碰到它,就会冻成冰块,殷红如血的六阳暖玉,据说不会武功的人把它戴在身上,就可以不着寸缕地生活在冰天雪地里,而且有延年益寿之效,对了,还有生活在昆仑山上的玉蜂。
我还记得这瞎子说:‘玉蜂可以给他三百只,冰蚕就算了,这小东西十分难得,我在昆仑山上生活了这么多年,也就见过那么一回,七年过去了,咱们也只养出了九只来。’有人就问这瞎子:‘那六阳暖玉呢?六阳暖玉比冰蚕可宝贵得多,巴掌大的一小块,就已经算是无价之宝了。既然咱们不给他冰蚕,那六阳暖玉也不给了吧。’
这瞎子沉吟片刻,说道:‘不,这个得给他。’那人很不情愿,说道:‘我知道主人手上有两块六阳暖玉,这是主人的祖上留下来的,可说是传世珍宝,中原那几个皇帝手里,也未必会有这样的珍宝。咱们把六阳暖玉卖给他,那不是太可惜了么。’
这瞎子道:‘你错了。就是因为六阳暖玉十分珍贵,所以咱们才要把六阳暖玉给他。’那人就道:‘为什么?’这瞎子笑了笑,说道:‘天山童姥的脾气,我还算有几分了解,她这人傲慢自大,从不把天下人放在眼里。十几年前,就把她手下三十六洞洞主、七十二岛岛主折磨得过不下去,纷纷投靠了她的死对头李秋水。
这么多年过去了,她的脾气还是没有收敛,乌老大这些江湖上的邪魔外道就像奴隶一样受她欺压荼毒,灵鹫宫的那些女人,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一个个都像丫鬟一样小心翼翼地伺候她。这块六阳暖玉如此珍贵,天山童姥见到以后,你说她是会拿来自己把玩,还是会给别人把玩?’
那人道:‘她当然是拿来自己把玩。’这瞎子笑道:‘不错。所以咱们一定要把这块六阳暖玉交给乌老大,但是不能今晚给他。你要找个理由,跟他一起去缥缈峰,等你们到了缥缈峰下面,你再找个机会,打开放着六阳暖玉的盒子,把金波旬花的花粉,涂到六阳暖玉上面,一处都不要放过。
做完这些,你就可以把六阳暖玉交给乌老大,然后找个地方,静候天山童姥的死讯了。这金波旬花的花粉,用清水一冲,便能洗掉,等到天山童姥死了,你在山上发个信号,咱们的人自会上去接应你。灵鹫宫没有了天山童姥,还有什么好怕的?到时你们将灵鹫宫的人杀得干干净净,灵鹫宫的财宝也好,那块六阳暖玉也好,难道还能落进别人的口袋里吗?’”
别人不知道金波旬花的厉害,贾珂和王怜花哪会不知道,听到这里,都不由脸色大变,均想:“想不到他们也有金波旬花。”
王怜花心惊之余,贪念大起,暗道:“这一伙人还真是家大业大,彩雪蛛、冰蚕、昆仑玉蜂、和金波旬花这等罕见之极的毒虫毒物,他们竟然都有,甚至连六阳暖玉这等我只在古籍里见过的宝物,他们都有两块。我和贾珂这一趟还真是来对了,从今往后,这些宝物,要么姓王,要么姓贾,再没有第三个选择了。”言念及此,脸上不禁露出笑容。
乌老大虽然头一回听说“金波旬花”这个名字,但结合上下文,便知这金波旬花定是一种十分厉害的毒药,不禁吓出一声冷汗来,脱口叫道:“好狠的毒计!”跟着看向那五个人,骂道:“我乌老大到底和你们有什么仇什么怨,你们竟然如此算计我!你们想要谋害老夫人,为什么不自己动手?用这种毒计来害老夫人,害我乌老大,算什么英雄好汉?”
那五人道:“哪有这事!你莫要听他胡说八道!今晚之前,我连你名字也不知道,又怎会知道,你和天山童姥有什么关系。”
“你也知道咱俩无仇无怨,我好端端的,干吗要去害你?”
“这只是他自己编的故事,连证据都没有,你就相信了?这样的故事,我一口气就能编十个出来,你们要不要听?”
“你问我为什么这么算计你,我还想问这小王八羔子,为什么要这么诬陷我呢!”
“你们不要听他胡说,我真的没有做过这件事。”
这五人同时说话,五种不同的声音交织在一起,众人只觉得乱糟糟的,什么也没有听清楚。
乌老大听得不耐烦,骂道:“我看你们才是在这里胡说八道呢!我和这瞎子已经认识好几年了,而且我来过百鬼盛宴好几次了,在这里做过好几桩生意,这瞎子知道我的身份,那倒没什么奇怪的。这小子我却是头一回见到,他怎会知道我是谁,怎会知道我和老夫人是什么关系?我看这小子的话里挑不出一点毛病,倒是你们五个说话的时候这么有默契,我看你们一定不是第一天认识!”
那五人正想反驳,忽见王怜花抬起了手,做了一个安静的手势,五人面面相觑,虽有千言万语已到嘴边,急着说出口,但也只能闭上嘴,一句话也不敢说了。
王怜花看向那青年,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那青年道:“我叫丁典。”
王怜花微笑道:“嗯,丁典,我刚刚只是问你,你是从哪里听说的百鬼盛宴,你为什么要把我问的和没问的事情,都跟我说了?”
丁典叹了口气,说道:“这位兄台,我也不瞒你,我是见你武功如此厉害,所以想要试一试,能不能说动你去找这瞎子的主人,这样我就可以跟在你身边,去把小姐救出来了。这些人个个武功极高,只凭我自己,只怕不是他们的对手。我可以等,但……我怕小姐等不了了。”
王怜花大感好笑,心想:“她是你老婆,又不是我老婆,你老婆能不能等,跟我有什么关系?”说道:“你刚刚说,你爱上的那位小姐,有着天底下最美丽的脸庞。既然她是一个如此出色的美人,你就不怕我见到她以后,色心大动,把她抢回去——”说到这里,脑后就响起“哒”的一声轻响,后脑勺稍感疼痛,却是贾珂屈起右手食指,然后食指指尖弹出,在王怜花的后脑勺上敲了一下。
王怜花连忙改口,说道:“——送给别人当小老婆了?”
丁典脸上闪过怒意,摇了摇头,说道:“我看你不是这样的人,你若是这样的人,那是我丁典看错了人。但是重来一次,我还是会这么做,只要能把小姐从这魔窟里救出来,我便是死了也甘心。”
王怜花一笑,却没有回答。
他看向那个小女孩,问道:“你为什么不把面具摘下来?”
那小女孩沉默片刻,说道:“我保证你们不会想看我的脸的。”
王怜花笑道:“难道你不知道,你这么说,只会让别人对你的模样更加好奇吗?”
那小女孩叹了口气,说道:“我说的是实话。你们如果看到我的脸,一定会后悔的。”
王怜花笑了笑,说道:“你放心,我看过你的脸以后,如果后悔了,一定……”顿了一顿,神色不变地道,“会怪你的。”
换作旁人,听到那小女孩的话,肯定会说如果自己后悔了,一定不会怪那小女孩的,王怜花却说如果自己后悔了,一定会怪那小女孩的。那小女孩见王怜花不按常理做事,不由一呆,几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说道:“既然你会怪我,那我干吗要摘下面具,给你看我的脸啊?”
王怜花微微一笑,柔声道:“因为如果你不现在摘下面具来,给我看你的脸,那我现在就会怪你。你觉得你是一会儿被我责怪好,还是现在被我责怪好?”
那小女孩扁了扁嘴,说道:“你干吗一定要责怪我?你不责怪我,不成吗?”
王怜花刚刚亲眼见到这小女孩是如何把那二十几个昆仑奴当成畜生使唤的,心知这小女孩绝非善类,就算这小女孩比现在还要楚楚可怜十倍,他也决不会心软。
当下哈哈一笑,冷冷地道:“你凭什么认为,你有资格跟我讨价还价?虽然你年纪比我小,但你既非我妹妹,也非我女儿,我可不会让着你。”
那小女孩咬了咬嘴唇,说道:“我也不是要跟你讨价还价,我只是……唉……我现在的模样,真的会吓到你们。我事先已经跟你说过了,一会儿……一会儿你见到我的脸了,可不要怪我。”
王怜花微笑道:“不,我就要怪你。”
那小女孩委委屈屈地看了他一眼,虽然她脸上戴着半块面具,眼睛的位置,画着一双狐狸眼睛,应该看不见王怜花,但是大家都觉得,她就是在看王怜花。
王怜花却是铁石心肠,微笑道:“还不摘下来吗?我可不想把一句话说上两遍。”
那小女孩叹了口气,伸手将脸上的面具摘了下来。
灯光之下,只见小女孩生了一张瓜子脸,眉目清俊,鼻梁挺拔,只看他的轮廓,倒不像是女孩,而像是男孩。至于为什么只看他的轮廓,却不看他的脸庞,则是因为他的上半张脸上又横又竖地划了十几刀,上至额头,下至鼻尖,这中间到处都是一道道刀痕,肌肉都翻了出来,颜色介于暗褐色和肉色之间,显然这些刀痕已经上了年头。
这小女孩本来是一个清俊绝俗的美少女,但因为这十几道刀痕,她的眉眼鼻子都已经毁了,面目狰狞丑陋,宛如从地狱里爬出来的夜叉一般。
众人看到这小女孩的脸庞,都惊得呆了,有人目瞪口呆,说不出话来,有人脱口而出:“你这张脸……你这张脸是怎么回事!”
那小女孩淡淡一笑,说道:“我早就知道,你们看见我的脸,会是这个反应,所以刚刚一直不肯把面具摘下来。我现在的模样很丑吧?但我刚生下来的时候,可不是这个模样。”
丁典突然脸色惨白,颤声道:“你的脸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难道……难道也和这瞎子——和这瞎子的主人有关?”
原来他看到这小女孩脸上的疤痕,突然间想起了那丫鬟手臂上的伤痕。当时应该是小姐从头上拔下簪子,想要伤害自己,那丫鬟上前去抢,一不小心,就用簪子划伤了自己。他越想越害怕,心想:“难道凌小姐当时是要用簪子毁掉自己的脸蛋?”
那小女孩点了点头,向丁典一笑,她脸上那些疤痕本就十分扭曲可怖,这时露出笑容,牵动肌肉,脸上那些疤痕改变了形状,更添几分阴森诡异。
那小女孩微笑道:“我刚刚听你讲你的故事,听到一半,就知道你心仪的那位小姐,是被谁带走了。”
丁典忙道:“他是谁?”
那小女孩道:“我不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在很多年前,就已经是一个非常厉害的剑客了。后来他中了别人的算计,再也没法像从前那样驰骋江湖,纵横天下。我记事以来,他总是整日躺在一口棺材里,一动不动地躺一整天,只有吃饭的时候,才会离开棺材,坐到桌旁吃饭。而我……我是他的陪葬品。”
此言一出,众人都是一惊,但见小女孩神色宁定,眼中毫无笑意,绝不像是在跟他们开玩笑,心中惊讶更甚。
王怜花突然想起一事,心想:“难道她也是……”
丁典脸色更加惨白,说道:“陪……陪葬品?他不是还活着吗?他不是还能吃饭吗?他一个活人,怎么会有陪葬品?凌小姐……难道他的手下把凌小姐骗来这里,也是为了……为了给他陪葬?”
他心情实在太过激动,说话时结结巴巴,声音发颤,好不容易把这句话说完了,就眼巴巴地看着那小女孩,祈求她能给自己一剂定心丸,告诉自己,凌小姐不是来当陪葬品的。
那小女孩一笑,说道:“虽然我没有见过你说的这位凌小姐,但你说凌小姐长得十分貌美,那我想他的手下把凌小姐带回来,应该就是为了给他陪葬的。”
丁典眼前一黑,大声道:“怎么会呢!他一个活人,怎么会要人给他陪葬!他还没死,陪什么葬?”脸上渐渐现出又凄苦又不安的神色,双手紧握成拳,突然用力去捶自己的额头,喃喃道:“我为什么不早点发现不对!我明明应该早点发现不对的!”
那小女孩微笑道:“就是因为他还没死,所以才要给自己选陪葬品。那些皇帝不都是这样吗?刚刚登基,龙椅还没坐热呢,就开始给自己选陵墓的位置,派人去挖陵墓了。他是前朝皇室的后裔,做事当然要向他那些祖辈看齐。”
“我是三年前从他身边逃出来的,听说我母亲是一个绝色美女,我父亲也是一个英俊少年,我的主人知道我长大以后,一定是个漂亮孩子,就把我留了下来。我自小在他身边长大,五岁开始学剑,我一直以为,我也算是他的徒弟。直到十三岁那年,我无意中听到了他的两个手下的聊天,才知道原来我根本不是他的徒弟,我是他选中给他殉葬的金童。”
有人忍不住道:“你怎会是他选中的金童?你是个女孩,你应该是玉女啊。”
那小女孩微微一笑,说道:“谁说我是女人了?”
此言一出,众人又是一惊,这小女孩身形瘦小,声音清甜,身上穿着漂亮的女装,怎会是一个男孩?但见她眉目口鼻,确实是男孩的清俊,而不是女孩的清秀,他是男孩,不是女孩,倒也不是绝无可能。
那小男孩也不理他们,继续道:“我八岁开始,就天天服用一种毒药。这种毒药会让我生长缓慢,而且毒素慢慢渗入我的五脏六腑,按照他们的计算,再过两年,我就会剧毒缠身,无药可救,只有三五天可活了。到时再在我身上挖几个洞,把水银灌进我的体内,这样我死了以后,我的尸体至少可以保存几百年。”
众人听了主人的残忍手段,都觉毛骨悚然,不寒而栗,叫道:“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阴毒之人?老夫从前听说的那些恶人,连这人的万分之一都比不过!”“这等丧尽天良的事情,他们也做得出来!我生平杀人如麻,也做不出这种事来!”
那小男孩淡淡一笑,说道:“我当时听到他们的话,说什么也不肯相信,我的主人竟会这样待我,但是他们说的活灵活现,我又没法不信。我紧紧地捂住自己的嘴,生怕自己惊吓过度,发出什么声音来,就站在那里,静静地听他们说话。
我记得当时一个人说:‘那小子是跟在主人身边长大的,也算是主人一手养大的。唉,就算是一条狗,养了这么多年,也该养出感情来了。主人真的决定,要把他做成人偶了?’另一个人说:‘就是因为他是主人一手养大的,所以主人才要他给自己殉葬。你想主人的墓里全是美女,只有他一个男人,如果主人跟他一点感情都没有,如何肯让他一个男人,长长久久地陪在自己身边?’
第一个就‘嘿’的一声笑,说道:‘听你的意思,给主人殉葬,还是一件好事了?’第二个人就哼了一声,说道:‘反正殉葬这种事,就算你想做,主人也不要你。’第一个人笑道:‘主人不要我,那是我的福气。难道你还想给主人殉葬吗?
再说,虽然雷少爷和小铮都是自小就跟在主人身边,而且都是自小就跟着主人学剑,但是主人明显更疼爱雷少爷,如果主人喜欢谁,就要谁给他殉葬,那主人挑的金童,应该是雷少爷才是。’
第二个人道:‘小铮怎配与雷少爷相提并论?当年主人和萧先生找到了一对双胞胎,一个跟着萧先生,一个跟着主人,两人做好约定,回去以后,开始教这对双胞胎武功,他们每年见面的时候,都要把这对双胞胎带来,让他们比试一下,看看今年谁的武功更高。
主人带在身边的孩子,就是雷少爷,如果主人给雷少爷喂药,雷少爷中毒太深,打不过他的同胞兄弟,主人岂不是面上无光?小铮要怪也只能怪他自己没有一个同胞兄弟,所以雷少爷能当主人的徒弟,他却只能当主人的金童。’
我听了他们的话,心中又气又怨,但还是不愿就这么相信他们的话,相信主人竟会这样待我。那天晚上,我偷偷溜出房间,根据他们白天说的那些线索,找到了主人的墓室。
那座墓室建在很深的地下,简直像是一座宫殿,我能想象到的所有绮丽景象,这里都有,我想象不到的绮丽景象,这里也有。我在里面走了半天,险些迷路,后来来到一间墓室,推开室门一看,就见里面站着很多人。
我见这里站着这么多人,吓了一跳,以为主人发现我闯进了这里,就派人来抓我。但我很快反应过来,这间墓室里的人,其实都是死人,而且个个都是美貌非凡的女人。
她们有的站在池边赏花,不过池里没有水,有的坐在椅上,面前放着一盘残棋,有的躺在床上,手边放着一本书,有的倚在秋千上,脚边躺着一只玉猫,有的盘腿坐在地上,旁边放着一柄剑。
我当时站在门口数了数,发现墓室里竟然有二十一个女人,或者说,二十一具女尸。
我从来不怕鬼,但见这些已经死去多时的女尸,都摆出活人的姿势,站在我面前,她们的面容栩栩如生,紧闭的双目,也仿佛随时都会睁开,只觉一生之中从未见过如此恐怖的事情,心里可真是怕得要命。
我看着这些女尸,心想那两人的话,已经印证一半了,然后大着胆子走了进去,发现这些女尸的身上都缠着细细的线,这些线是从屋顶上垂下来的,就是因为这些细线,她们才能在死去以后,摆出活人的姿势。
我又戳了戳她们的皮肤,发现她们的皮肤又冰冷,又坚硬,我简直像是在用手指头去戳石头,这不是正常的尸体应该有的模样,显然她们和那两人说的一样,体内都是剧毒。我很快就在她们的头顶、手心、背心等地方,发现了大洞,不过这些大洞都已经被火漆封住,然后用头发和衣服遮盖起来,如果我没有站在她们面前,根本发现不了这些大洞。”
王怜花早在听到这小男孩说,他是他的主人的陪葬品的时候,就想到了江菱,听到这里,忍不住回头看了贾珂一眼,意思是说:“你姑姑就是这么死的。”
贾珂点了点头,心中想的却是另一件事。
只听那小男孩道:“我当时见到这些女尸身上的大洞,和那两人说的一模一样,登时满心冰凉,知道他们没有说谎,我的主人真的要把我当成陪葬品,要我给他殉葬。
那天晚上,我失魂落魄地回到房间,躺在床上,开始思考我应该怎么做。我当然不肯给主人殉葬,做他的陪葬品,何况那些女尸体内都是水银,确实是生前就被人在身上挖了几个大洞,灌进了水银,活活痛死的。我可不愿受这种痛苦。所以我一定要逃出去。
我和小雷一起跟着主人长大,主人每年都会带小雷出门一趟,从没带我出过门,所以我直到十三岁,都没有离开过崖底半步。我只听别人说过,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从来没有亲眼见过,好在我听小雷说过,外面的人的武功都非常差劲,我的武功,我想应该是不错的,所以我倒不怕去外面生活,我只怕主人不肯放过我。
在我心里,我的主人是这世上最厉害的人。虽然他一直生活在昆仑山上,但是他想要什么东西,无论那是幷州的梨,莱阳的枣,哈密的瓜,北京的石榴,南丰的蜜橘,还是海南岛上的香蕉,都立刻有人给他送过来。
我从来没有去过这些地方,但我想既然主人的饭桌上经常出现各个地方的东西,可见他的手下遍布在各个地方,我直接从主人身边逃跑,无论我逃去哪里,都会被主人的手下抓回来。我只能想个办法,让主人觉得我不配做他的金童,就不要我给他殉葬了,这是我唯一的生路。
我和小雷经常一起练剑,那天练完剑以后,我就问小雷,要不要跟我比试。小雷是一个非常骄傲的人,我每次找他比试,他从来不会拒绝。小雷的天赋比我高,但我比他大了几岁,我俩的武功,一直是五五开。
那天我故意输给了小雷,让他刺中了我的手腕,然后当着小雷的面,大发脾气,说我手腕受伤了,我这辈子都没法使剑了,假装暴跳如雷,用剑在脸上划了这么多道,因为担心有人能把我脸上这些剑伤治好,每一道我都划的十分用力。
我知道主人想要我当金童,是因为我长得漂亮,但现在我的脸已经毁了,我就不信主人还会要我给他当金童。小雷直接傻了,僵在原地,怔怔地看着我。我也不理他,划伤了自己的脸以后,就把手中的长剑扔到地上,然后恨恨地回了自己的房间。
小男孩叹了口气,说道:“那天以后,我再也没有见到主人。倒是他,”转头看向那瞎子,“他来看过我,还问我为什么要这么做。”
“我就跟他说,我觉得自己的脸好恶心,我好恨自己的脸,我那天本来就心情不好,又输给了小雷,一气之下,就把这张恶心的脸给毁了。柳叔叔,我好喜欢我现在的模样,你喜欢吗?他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我,脸上露出一种悲伤的神色。然后他叹了口气,问我有没有一直想做的事情。
他竟然忘了,我是跟着他们长大的,别人也许不清楚,他露出这种表情,说这种话,是什么意思,但我怎么会不清楚。
他……不,是我的主人,竟然要杀了我!
现在我毁容了,我没有用了,他不要我给他殉葬了,但还是要杀了我。
我心里十分难过,假装听不出他的言下之意,跟他说我长这么大,还从来没有去过外面,从前每次听小雷说起外面的世界,我都羡慕得不得了。如果我能去一趟外面,看看外面是什么样的,那就太好了。
他答应了我的要求,让我收拾收拾,第二天就带我离开崖底,在附近转一转。我知道他这么做,是给死刑犯吃最后一顿饱饭,但这顿饱饭,是我唯一逃跑的机会。
第二天一早,他就在我的屋外等我,我跟在他的后面,离开了这个我住了十三年的地方。我记得那天是夏天,树上的蝉叫个不停,他带着我爬了几座山,还带我去了附近的村庄,跟我说这是酒楼,这是客店,这是商店,甚至给我买了一个糖人。
我趁着他付钱的时候,晃亮火折,扔向了旁边的牛棚,牛棚里的火越来越大,牛棚里的黄牛受到惊吓,一边大叫,一边乱跑,周围乱成一团,我就趁乱从他身边逃跑了。
最初那一年,我一直躲在山里,虽然我的身体已经被毒药毁掉了,但我的武功还在,平日里杀个野兽,填饱肚子,倒没什么问题。后来我厌烦了这样的生活,不想继续住在山里了,但又担心被主人找到,于是买了几件女人的衣服,扮成女人,离开了昆仑山,在西域四处转悠,竟然始终没有被主人发现。
我那时觉得我身中剧毒,活不久了,回想我一生之中,最遗憾的事情,就是十三年来,一直住在崖底,没有离开过,现在我自由自在,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如现在多去一些地方转转,等我死了,就不会那么遗憾了。”
小男孩说到这里,脸上突然露出一种羞涩的神色,说道:“大半年前的一天,我在太原游玩,黄昏的时候,体内剧毒突然发作,我就晕倒了。我的运气真好,有一个好心的女人,见我晕倒在路边,就把我带回了她家,请大夫给我看病,照顾我,发现我看上去是一个女人,其实是一个男人,也没有觉得我奇怪。
那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体会到幸福的滋味,如果我能活得再久一点,如果我能一直和她在一起,那就好了。但是……但是老天连我这点幸福也要夺走。那个女人,她有一个养女,她的养女年纪虽小,模样倒很标致。我也不知道她是怎么遇到主人的手下的,唯一能确定的事情,就是在五个月前,她就被主人的手下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