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第23章 我所知晓的医患纠纷1
现在的医患纠纷是越来越多,其激烈程度也日益上升,医生与患者及其家属的关系日益紧张,有的甚至到了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地步。说实在的,以我了解和掌握的事实,当前的医疗纠纷大多数是医院治疗不当引起的,出了事死了人后又不肯承认错误不愿担当责任不甘赔付钱款,而是要当事人走医疗事故鉴定之路,医患冲突由此引起。
还是以事实说话吧!
二00年五月十二日中午,有市民拨打晚报的新闻热线,说一名妇女在宜春市第二医院第二门诊部就诊输液时突然死亡,死因不明,尸体停放在门诊部。
我随即赶到位于中心城区袁山大道崔家园小区旁的市二医院第二门诊部。死者丈夫和亲戚向我讲述了事情的经过。死者名叫邹顺连,时年四十七岁,是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桐沅乡东坊村的农家妇女,二00四年八月随丈夫黄水生等同乡亲友来到宜春城区鼓楼修复工地打工,邹连顺为三十来名打工人员做饭。邹连顺因坐骨神经痛,在他人介绍下,于二00五年五月八日到宜春市第二医院第二门诊部看病。当时她拿了四包中药,因吃了中药后感到头晕、呕吐、肚子难受,十一日做完晚饭后,她在丈夫和表弟邱发龙陪同下,于十七时四十五分左右来到第二门诊部就医。门诊部一位姓张的医生听了邹连顺的病情介绍后,说吃了这些中药会有些胃痛,并给邹顺连打点滴。张医生在输液瓶中加了两次药水,加第二次药水时,邹连顺的心跳还正常,但有呕吐现象,张医生说没什么问题。输完一瓶药水后,邹要小便,并说肚子好难受。紧接着又输第二瓶药水。邹连顺说自己心跳更快了,特别难受。陪同的家属就叫医生来,等张医生来时邹已晕了过去。张就打电话叫来急救车,急救车来后医生对邹进行了人工呼吸,但没有效果,当晚二十一时,邹连顺因抢救无效死亡。
我向在场的医护人员问询相关情况,一个男的说“关你什么事?你跑来干什么?还嫌不够乱么?”
我当即反驳道:“作为报社记者,有读者打电话反映情况,赶到现场采访了解情况是我的工作和义务!你们不说可以,到时见报了别说我只听一面之词!”
看到我这样说,一位护士让我找当事人张医生。张医生说不经过医院主管部门袁州区卫生局批准,他不会透露相关情况,也拒绝陈说事情经过。随即,记者与袁州区卫生局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说他们并没有说记者采访这件事要经过卫生局批准,是医生个人所言。我了解到,在邹连顺死亡的当晚,袁州区卫生院、宜春市第二医院、辖区秀出所都来了人,并把邹治疗时所用的药品药瓶等封存起来,加盖了医院的公章。
一个当天晚上还做了几十个人饭的中年妇女,在打了点滴之后突然死亡,其家属亲友自然不肯,就将死者的尸体停放在门诊部。
十二日上午,黄水生把妻子前几天所吃中药的药渣带来了。晌午,邹顺连的儿子等亲友从抚州赶到了门诊部。下午,我就此事电话采访了宜春市第二医院院长邹裕桂(此人曾当过袁州区卫生局局长,不知犯了什么错误贬为二院院长,后来据消息灵通人士称邹因涉嫌重大经济犯罪,于二0一一年潜逃不知去向)。邹院长说目前尸体还没有解剖,药物等鉴定结果也没有出来,他们也不好对此说什么,要等结果出来后才好做出相关说明和决定。
第二天,我再次来到现场,发现气氛不太正常。门诊部已停止营业,一群警察守在门诊部周围,几个领导模样的人正在交头接耳,走来走去与死者家属商谈,其中还有袁州区政府的相关领导。原来,政府部门要将邹连顺的尸体送到殡仪馆去,而死者家属亲友没有得到院方的赔偿不答应将尸体运走。
邹连顺的家属告诉我,由于门诊部没有答应安排死者家属亲友的食宿,为死者提供冰柜(其时天气较热)、没将死亡报告留一份给家属等原因,他们就将尸体停放在门诊部不肯抬走。在此过程中,诊治方开出了死亡证明书,但因内容说邹顺连死于心肌梗塞,所以他们拒绝在证明书上签字,并于十二日晚自己花钱租了一个冰冻柜冷冻尸体,当时还受到院方的阻拦。而且在死者家属看来,如果将尸体运走,他们就更没有与院方协商的“资本”了。
我从市第二医院一位张姓主任处了解到:从十二日晚上起,院方一直与死者家属协商,但直到十三日凌晨四时,双方仍没有达成协议。当时院方提出了三条处理意见:或协商解决,或做医学鉴定,或向法院起诉。双方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达成医学鉴定意向,死者家属也同意尸检并签了字。但当院方联系好宜春市指定尸检单位专业人员时,死者家属方又反悔了。院方要求死者家属将死者送往殡仪馆冰冻以备尸检时,对方也不答应。因此,在尸检结果和医学鉴定结论没出来之前,院方不会答应对提出的安排死者家属食宿、提供冰柜的要求。同时死亡报告已上报给上级部门,不存在向死者家属备留报告的问题。此间,区卫生局、区公安分局分别派人来帮助处理此事。
晌午时分,我来到此次纠纷处理现场——秀出所崔家园警务区办公室。此时,袁州区政府办罗副主任、区公安分局何副局长也在场商讨如何处理此事。由于死者家属不相信事发地医疗鉴定机构,要求抚州或南昌的医疗鉴定机构鉴定。但当政府部门和医院人员按照对方要求拟好相关协议时,对方又不答应。为此,有关方面做出了先把死者送往殡仪馆冰冻保存、再共同协商善后事宜的决定。
尽管死者家属不同意,当日中午,区政府相关人员叫来殡仪馆的灵车,在众多警察的帮助下,强行将死者尸体运往殡仪馆。该门诊部的大门随即关闭。据我认识的一名区卫生局干部介绍(在这样的情况下,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是有些讨厌前来采访的记者的,认为记者是来添乱的,要么对记者的追问推三阻四,要么“无可奉告”),卫生局对此事的处理意见是:尸体尽快送殡仪馆处理保存,费用先用院方出;通过医疗鉴定等方法处理善后事宜。
此事结果如何,我仍在关注,但在相关部门和涉事医院方面却打听不到什么,只说此事正在处理,媒体就不要添乱了。了解事实,还原真相,公之于众,怎么叫“添乱”、“多管闲事”呢?你要是没出事,难道记者会给你生出事来?真是强词夺理。
五月十七日,我电话采访了死者邹顺连的女婿黄先生。据黄先生介绍,邹顺连于十三日下午被送往宜春市殡仪馆冰冻保存后,其家属写了要求医疗鉴定的申请书,但考虑到尸检、死者所用药物鉴定等手续多、时间长,他们又是外地人,不宜长久呆在宜春等原因,便与院方开始协商如何解决此起医患纠纷。经过反复协商,该门诊部张医生与死者家属于十五日达成协议,由张医生一次性补偿死者家属现金四万元。在达成协议的当天,邹顺连的尸体在宜春市殡仪馆火化。十六日,邹顺连的骨灰被其家属运送回抚州老家。一场纠缠数天的医患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当天,我特意再赴事发现场,看到宜春市第二医院第二门诊部已恢复营业。
说实事,庸医真是害死人。我差点就被自作主张的个体医生打点滴打死了,好在我果断停止输液,否则的话,就不可能写这篇文章了。
我这人虽然人子不高在,身体不粗壮,但病痛几乎没有,印象中好像从没在医院打过点滴(在手臂或屁股上打针倒有过几次),每年单位体检时也没啥问题,只是有些肾结石。二00五年春天的一天,我因左腹部疼痛,到离报社不远的一个个诊所就诊。坐诊的彭医生也是水江人,行医有些年头了。他给我量体温,我明明有些发烧,可体温计显示的温度只有三十六度,再量,还是如此,仔细一看,原来是体温计坏了。尔后,彭医生又按了按我的左腹部,说可能是阑尾炎,要做切割手术。我一听要动手术,这不是小事,要先安排好工作,向单位请假才行,最好还要有人照料。于是,我就回到单位准备请假,顺便问了一下曾做过医生的李记者。李记者一听就说左腹部痛不可能是阑尾炎,因为只有右下腹痛才可能存在阑尾发炎的可能。听此一说,我就拿着医保卡到正规医院检查了一下,才得知是肾结石引起左腹部疼痛。我真不明白,一个自称在宜春城里开了十年诊所的医生,竟连最基本的医学常识都不懂!
当然,这只是一件小事,接着发生的一件事,差点让庸医要了我的命!
这年夏天的一日,我回水江老家,晚上在敬老院吃饭,因为院长是老相识,晚餐我饭是没吃,酒倒喝了不少。我家乡自家酿制的红薯酒度数不高,喝的时候不觉得怎么样,喝进去后就难受得很。我刚下桌就吐了,连路都走不成了,只好睡在离家不足五百米的敬老院。早上醒来,尽管口干舌燥十分难过,但因喝醉了酒觉得不好意思,只与院长打了个招呼,就强打精神匆匆赶回家,重新躺到床上休息。肚子里空空如也,心里十分难受,就让妻子煮了些稀饭吃,谁知刚喝下去,肚子里就翻江倒海,嘴一张,那粥就几乎原样吐了出来。我便喝白开水,不想白开水刚落肚,胃就紧缩,呕吐不已。稍等片刻,妻子削了一个苹果给我吃,一样是刚下肚就反胃呕吐。真是吃什么吐什么,连胆水都吐出来了,眼泪鼻涕搞在一起,那个难受劲真是没法说,真教人要发誓今生今世都不喝了酒!妻子也说从未看过喝醉酒过了一个晚上还吐得这么厉害的人。
这种不吃东西难过、吃了就吐出来的现状实在让人受不了,我就让妻子叫相邻的个体医生吴某人给我打瓶葡萄糖,这样总吐不出吧!于是,吴某人就拿着个支架在我床头为我输液。但随着药液一点一滴的输入,我不但没感到好一点,反而越来越难过,只不过这种难过不同于呕吐的感受。随即出现胸口发闷、心跳加快、手足冰凉、皮肤发麻、面部肌肉抽搐等症状。我想,这是怎么回事?莫非我要死了?我费尽气力用微弱的声音让妻子去叫吴某人来拨掉针头。妻子见我这个样子,吓得哭着去叫吴某人。待吴某人跑来时,我心跳无几,肌肉紧缩,脉搏微弱,连话都说不出了,只能用呆呆的眼神望着惊恐的妻子默默流泪。我感到大限将至,十分绝望,也很遗憾。因为这样死去,别人不会说我是被医生打针打死的,而是嘲笑我喝酒醉死了。
吴某人发现了问题的严重性,马上拨掉针头,停止输液,跑回家拿来药水给我注两针药剂。之后,我的不良症状慢慢消失。我恢复过来后问吴某人给我打的什么药水。原来,吴某人并没有按我的要求挂葡萄糖药水,而是自作主张输解酒的药,他又没做皮试,结果造成药物过敏,要不是我发现得快,他解救得及时,我恐怕早已一命归西了。由于吴某人是无证行医,又是邻居,我也不好追究他的责任。而他呢?不但没有表示歉意,反而连医药费都好意思收下。
自那以后,我就发誓,不是到了非去不可的时候,我是不会去医院看病治疗了(当然,单位每年组织的体检还是要去的,有备无患嘛)。事实上,从那以后到现在,七八年过去了,虽然偶尔有个感冒中暑什么的,但我最多吃点药算了,连针剂都没打过,更别说住院打点滴什么的。
别人说贼牯难防,现在的庸医和“黑医魔鬼”(白衣天使的“孪生兄弟”)更难防。他们打着治病救人、救死扶伤的旗号,却干着诈人钱财、收钱害人的勾当,这在民营医院更甚。晚报也报道过这方面的事,比如男性去医院检查,没有前列腺说成有前列腺,没有性病说成有性病;承诺女性体检免费,体检之后又说受检者这里有问题那里需医治,捕风捉影,夸大其词,忽悠一阵后,好好的一个健康人,在医生眼中就成了“患者”,然后热心地“建议”“患者“或做进一步检查,或拿药打针,那检查费、医药费什么的自然不菲。我没过跑医疗卫生和公安线,所以,对医院无中生有骗人钱财的内幕,对医生不负责任而害死(残)人的“意外”不是很了解。但从中国江西新闻网记者对宜春男科医院一起患者投诉事件的调查,就可以窥见一些民营医院是如何昧着良心忽悠患者、骗取钱财的。
可以说,现在这类事太多了,都不成新闻了。在此情况下,产生医患纠纷,也就不足为奇了。像我们报社附近的一个,协调相关部门处理医患事故成了所里的主要工作之一,最多的一个月参与处理的医患事故达九起!
医院和患者有纠纷,关什么事?皆因医院治病治死了人(当然,医院死人是难免的,也是很正常的,现在的问题是有的病人之死是非正常的),而医院或不承认自己的错误,或不承担相应的赔偿,或要等医疗鉴定结果出来,或要死者家属走“法律途径”他们奉陪到底。人命关天,死者家属一般都没有这么冷静、理智,“懂法”,当然更没有耐心。于是,他们或停尸于医院不肯抬走,或堵门砸东西要打人,或在医院放鞭炮撒纸钱设灵堂,或聚众拦马路阻塞交通以引起“上级”重视,以至于现在发展到患者或家属打杀医务人员了。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就得出面“秩序”。所以,管辖范围内医院多的就多了一项到医院去“救火”的“日常工作”,“出警”民警为此忙得通宵没有睡也是常事。
事实胜于雄辩。就说一起医生忽悠“患者”骗取钱财的事吧。
宜春男科医院是宜春市政府引进的一家“外资”企业,其经济效益怎么样我不知道,几年后男科医院的老板又在宜春城区办了个“仁爱”妇科医院。听说这两所医院每年仅在宜春电视台投放的广告费就达数百万元,以至于转到宜春台的频道就充斥着“轻轻松松三分钟,早孕烦恼去无踪”、“治性病、割请到男科医院”之类的声音和画面,引起了市民的强烈反感,宜春市的主要领导过问了这事之后,宜春电视台这类广告才有所收敛或者是变得更“含蓄”,要不然别人认为宜春不但是座“”的城市,还是“性病”之都呢!扯远了。
下面是中国江西新闻网的记者根据患者的举报而采访到的事实,姑且引用一下(因为我们本地媒体记者既使去采访了,恐怕也发不出来。虽然宜春男科医院基本上没在我们报社做广告,但有某市领导关照,也是一样可以封杀有关该院的负面报道。这就是低层记者的无奈和悲哀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