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涅槃(一)
1
在班珏琳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24年人生里,快乐似乎是少数的。
当她清晨路过市集时,看到了笼子里的一只兔子后,她的心绪有些恍惚,且不由地回想起了一些关于自己还是个孩子时的事情。
那时的老班还没有出事,她也曾以为班泯和班柠会一直陪在她身边,她的人生,也没有像现在这样惨淡。
“你,跟我过来。”
那是刚刚初一的那年,这是班长何其对班珏琳说出的第一句话,准确来说,他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对班珏琳说出了一句充分体现挑衅意味的命令句式。
班珏琳呆住,塞满肉包子的双颊鼓成仓鼠状。
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开场白呢?
时间可以稍稍倒回到五分钟前——午休时间的铃声刚一响起,班珏琳就和往常一样同朋友们以豹一般的速度冲到校内餐厅抢占位置。
同桌1号杀出爆满的牛肉盖饭窗口捧回三碗:这次我花了多少时间?有没有破上次的纪录?
同桌2号突破无尽长队的关东煮窗口捧回三碗:老板娘今天多送了我们鱼豆腐!等下可以把那块多出来的鱼豆腐平均分三份!
至于班珏琳嘛,她负责看守座位,同时不忘盯着对面同学的餐盘流口水。对面同学很懂事理地递给她一个肉包子,“鲜虾馅儿的,要吃吗?”
“那我就不客气了!”班珏琳接过包子就开始往嘴巴里塞,两位同桌也把战利品堆满桌子,三个人正在享受饕餮午餐时,一个阴影突然笼罩在了餐桌上空。
起先班珏琳根本没有在意,是同桌1号戳了戳她的肩膀,她才抬头看去。
没错,那阴影是在她面前停下的,那阴影,就是何其。
这个学校里无人不知何其。新生入校时就是全县第一名,就是这样的知名人物来要求和遵纪守法的平民班珏琳私聊,也难怪整个学生食堂里的同学都会以沉默外加惊羡的视线目送班珏琳跟在何其的身后离开。
班珏琳的心里七上八下,她心想是不是自己的吃相太过豪迈以至于在不自觉间将食物喷到了何其身上?还是她今天抢占的位置是何其先看中的?
正当她胡思乱想之际,何其已经带着她走到了校后的小操场。
何其环绕四周一圈,确定没有闲杂人等后,他突然双手合十,态度诚恳地对班珏琳说道:“请把它还给我吧!”
班珏琳过分困惑,只蹦出一个单字:“啊?”
事情说来有点戏剧性,就是在一个月前,班珏琳捡到了一只兔子。
那是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夜,班珏琳在回家的路上看到有团毛茸茸的小东西在草丛里瑟瑟发抖。走近一看,竟然是只米黄色毛发的兔子!
“它身长大概50厘米,体重约5千克,耳朵接近透明的粉红色,尾巴上的毛发偏蓝色,最重要的是它戴着很小的项圈,上面写着‘欢欢’两个字。”何其一字一句地说着兔子的相貌特征,班珏琳越听越不对劲。
“你怎么会知道得这么清楚?”班珏琳狐疑地向后退了退,“你跟踪我?”
何其决定速战速决,“因为那只兔子是我家的,它那天离家出走,没想到会被你捡回家。要不是上星期你写了一篇关于兔子的观察日记还获得全年级倒数第一名,我也不可能这么快就得知欢欢的下落。”
“真巧,我也叫它欢欢。”
“废话,它项圈上写的名字就是欢欢。”
“就算这样也不能证明它是你的兔子。”班珏琳摆出一副谁捡到就归谁的理直气壮,双手环胸表示,“再说了,我是在雨夜里捡到欢欢的,分明就是被遗弃的可怜虫。”
“我没有遗弃它。”何其想了想,“我是有苦衷的。”
班珏琳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像知心大姐姐那般教导说,“你才13岁,你的苦衷是拯救世界?现实点吧,明明是个小孩偏要嘴硬。”
看来这女生软的不吃偏要吃硬的,何其“啪”的一声打开她的手,阴下脸,“你到底还不还?”
班珏琳揉揉手,“没想到优等生的你这么不懂怜香惜玉,告诉你,我才不会轻易相信你这种人。”
“很好。”何其高傲地扬起下颚,瞪着班珏琳威胁道:“你会后悔的。”
班珏琳条件反射地瞪回去,“谁怕你!”
何其最后冷冷地望了一眼班珏琳,转身离开后,班珏琳才长呼出一口气,后怕地说:“糟糕,我好像得罪了全年级最有威望的人了……”
2
可是欢欢的确是捡回来的,它脖子上有小项圈,证明它之前有主人。何其说欢欢是离家出走的,那欢欢一定是遭受了什么才会决心一走了之。
没想到兔子也是这么有骨气的,班珏琳回到家后,望着趴在书桌上啃玉米的欢欢叹了口气。
这时的欢欢正用粉嫩的小爪子捧着一小棒玉米飞快进食,偶尔还会腾出小爪子来搔了搔耳朵。
“快看,欢欢啃玉米的速度好惊人!”说这话的是班柠,她本来是不喜欢小动物的,可唯独对班珏琳捡回来的这只兔子很有好感。
“你别揪欢欢的尾巴,小心欢欢会生气。”老班从厨房探出头来,提醒班柠。
索性他们两个都默契地疼爱欢欢,起初,老班是不准在家里养宠物的。可是班珏琳保证下次考试会努力及格,老班这才勉强同意欢欢留下。
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能把欢欢物归原主,即便班珏琳心里已经渐渐明白,欢欢的主人就是何其。
因为在第二天一大早,学校的公示栏里就贴满了欢欢在原来的主人家中的生活照、居家照甚至还有自拍照……最震惊的是,还有欢欢和另外一只小兔子的合照。
合照上注明了两只兔子的名字,米黄色这只是欢欢,雪白色的那只的名字是小白。
等等,下面还用黑色马克笔写着一串话——
“米黄色兔子,姓名:欢欢,年龄:2岁,失踪时间一个月,它的主人与女朋友小白十分焦急,请各位同学帮忙寻找,联系人:何其,1年1班,随时欢迎递交最新讯息。”
10分钟后。
班珏琳用力地推开2年1班的教室大门,咬牙切齿地说:“我找何其!”
“来得正好,我刚巧也要去找你。”何其从座位上站起身,不动声色地走向班珏琳。
“你为什么要把公示栏弄成寻兔子启示?如果有同学看到欢欢在我家的话,会怀疑是我偷了你的兔子。”
“害怕了?”何其一脸风轻云淡的挑挑眉,“我早说过,不把欢欢还给我,你会后悔的。”
“就算你这么说,我还是不知道该不该相信你。”
“那我再告诉你一件事。”何其故作神秘地小声说,“小白要生宝宝了,欢欢马上就要成为爸爸了。你也不想小兔子宝宝们一出生就见不到爸爸吧?”何其终于无可奈何地道出苦衷,“其实,欢欢会离家出走,错都在我。”
班珏琳在等何其把话继续说下去。
“小白总欺负欢欢,又仗着有小宝宝抢占欢欢的食物,欢欢不由爆发,扯了小白的耳朵,我一气之下就训斥了欢欢。”何其耸了耸肩膀,“然后它就跑掉了,那天晚上下着大雨,我出去找了很久也没有找到它。这一个月来我都担心不已,直到在公示栏看到你描写的那篇兔子日记……”
“我看得出你也很喜欢欢欢,包括你日记里写到的,你们一家人对欢欢都照顾有加,我很感谢你们。我知道这个时候要你把欢欢还给我有些不近人情,可是小白吃不下睡不着,它虽然总和欢欢吵闹,但他们毕竟是家人……”
“可以的话,能把欢欢还给我吗?”何其的眼神真诚到闪烁着晶莹的光。
班珏琳俨然动摇了。谁知下一秒,何其却贴近她耳边说:“还有,你的写作文笔实在太差了。而且下次别再写欢欢是如何上厕所如何打呼噜的,记得美化一些。最后一名太丢脸了,拜托你多练习、提升你的文笔。”
3
“你要把兔子还回去?”班柠问。
“欢欢要做爸爸了,它得回去和家人在一起,我们要为欢欢着想。”班珏琳一边说一边把欢欢放进笼子里。
班珏琳的心情也十分不好。她举起笼子,对着一脸茫然的兔子说:“我是为了你,欢欢,才不是为了你那个讨人厌的主人。”
接下来她要去和何其会面,昨晚约好的时间是周六上午10点,中心石雕旁见。
班珏琳提前到了15分钟,冷风嗖嗖吹过,她独自等待的画面略显凄凉。正当班珏琳决定先去超市里买杯奶茶时,突然听到身侧传来了刺耳的摩托车声。
说时迟那时快,她还没回过神来,就感到手中的包包和笼子被一起拽了过去。班珏琳惊魂未定地跌倒在地面,那辆黑色的摩托车呼啸着飞驰离去。周围有好心人过来扶起班珏琳,还念叨着“太可怕了,是抢劫,要不要报警啊”之类的。
恰巧何其也在这时赶忙,班珏琳心下一慌,如同看见亲人那般扑向他无助地叫着:“欢欢和我的包都被抢走了!我们该怎么办?”
何其自己也有点不安,但还是坚定地劝慰班珏琳:“你不要慌,欢欢不会有事的,我们先去报警!”
去警察局报了案,警察声明一旦发现抢劫犯会立即通知。可是班珏琳担心欢欢会在这期间遭遇危险,便决定自告奋勇地打探抢劫犯的下落。
人海茫茫,无处可寻,班珏琳和何其两个人找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夕阳落下,也是毫无进展。
何其在这期间告诉她,最近的新闻上总是播报那家超市的附近有抢劫犯出没。他也是在后来才发觉这件事的,本想提早和班珏琳说明并更换约定地点,没想到,到底还是晚了一步。
“都怪我。”班珏琳自责不已,“要是我能够多注意新闻,就不会发生这种事了。”
“不是你的错,我也有不对的地方,我应该早点赶过来的。”
班珏琳越发自责地说,“是我提了一个太粉嫩太耀眼的包包,那么显眼,不吸引到抢劫犯才怪。”
“可——如果不是我一定要你把欢欢还给我,欢欢现在还会平平安安的。”
班珏琳叹口气,“我只想快点找到它,我爸和我姐知道欢欢不见了的话,他们会比我还难过。”
“假设找到欢欢,你可以随时带着你家人来我家看它,偶尔也可以把它带回你们家玩,你觉得这个主意怎么样?”
班珏琳喜出望外,感激地对何其说,“以前是我错怪你了,其实你是个好人。”
下一秒,他突然听到摩托车的引擎声。
班珏琳也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大桥尽头骑坐在摩托车上吃面包的人正是上午的那个抢劫犯!班珏琳激动地说就是他,何其将食指压在唇边“嘘”了声,然后对班珏琳说:“你去打电话给警察局,我去拖延时间耗住他,明白吗?”
班珏琳用力地点头说好,等她往电话亭跑去时才想起何其单独行动会不会有危险,然而回头去看,他已经朝抢劫犯那里走去了。
班珏琳又担心又害怕,她只能迅速冲向电话亭,拨通电话,“喂?是警察局吗?我是上午报案的何班珏琳,我发现抢劫犯的所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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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抢劫犯大口大口地享用面包时,对面走来的一个十几岁的少年朝他熟络地招呼一声道:“嗨,你好啊。”
抢劫犯可不认识他,随手要他滚远点儿,没想到少年指着他后车厢上的笼子说:“这是你养的兔子吗?毛发颜色好特别,可以让我看看吗?”
抢劫犯手疾眼快,抓起笼子举高,对少年没好气地说:“臭小子,你哪跑来的?警告你别碰我的东西!”
何其笑笑,“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不过,如果你有兴趣的话,我想要买走这只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