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葛队
第一章:葛队
“明天是爸爸的生日,你好久都没回来了,明天一定要到场。听小余说你这几天休假,你这次不要又说局里忙,回不来,否则我就亲自去你们局里逮人,看看你到底在忙些什么。”
葛利华皱着眉头看完了短信,低头思索了一会儿,抬手正打算回复时,被身旁的“笃笃”声打断了动作。
他抬头一看是隔壁桌的余智涵敲了敲桌子,一张憨厚的脸挤眉弄眼地看着自己。
余智涵好奇地问道:“葛队,是不是路哥又催你回家了啊?”
“你又知道了,你怎么这么爱多嘴啊?”葛利华摸了摸额角,“如果没有你通风报信,我本来可以好好放个假的。”
“对不起啊,我也是没办法,我前几天去总局送东西的时候路过鉴定科,谁知道正好碰见了路哥,然后就”余智涵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你也知道的,路哥这么厉害的人,我哪里敢骗她啊,她一问,我一紧张,就都说了”
“算了,懒得管了,正好我今天能提前下班,商场也还没关门,我去给他们买点东西,我也有段时间没回家了。”
葛利华起身打算去更衣室,扭了扭酸痛的脖子,扭头望了一眼余智涵,开口说道:“这次的资料我已经传给你了,弄完后记得按时上交。”
“知道了,你去吧!”余智涵朝他挥了挥手,“有好吃的记得给我带啊,什么都可以,我不挑食的。”
“又打算来占我便宜了,每次都叫我给你带东带西的。”葛利华面无表情地看了看他。
葛利华按了按肩膀,慢悠悠地说道:“知道了,走了”
说着,他拿起警帽和一沓文件转身离去。
“还不是阿姨心地善良又大方嘛,每次你回家都给你打包那么多好吃的。你又全都不爱吃,那我就不客气了嘛。诶,上次的耗牛肉干真是绝了。”余智涵“嘿嘿”笑了两声。
看着那个挺拔的黑色身影渐渐走远,又看了看隔壁整洁到过分的工作桌,仿佛没被用过一样干净。余智涵的心里再次泛起疑惑
咂了咂嘴,他忍不住小声嘀咕起来:“为什么葛队总是不爱回家呢?路哥虽然凶,但是还是很关心他啊”
不过这两姐弟都挺奇怪的,虽然长得都好看,但是一个又凶又傲,谁都看不上,一个时冷时热,谁都看不懂。
确实,葛利华是个十分奇怪的人,一个你说不出他到底具体哪里奇怪的人,但就是能感受到他和常人的很大不同。
并非是葛队待人冷漠,而是一种不论认识多久都存在的距离感。仿佛对葛队而言,根本没有生人熟人之分,对谁都是一种不即不离的态度。
打个比方,刚认识的时候他能顺道载你一路,认识好几年之后,他能做的还是只有顺道载你一路。可是正常情况下,认识了这么几年,又是挨着座儿的,关系也不错的同事,早就该称兄道弟、约饭约游了。
自己来到隋武分局已经两三年了,跟葛队也搭档了一两年,葛队怎么着也算得上是他余智涵的半个师傅,一手带着他处理过大大小小的案子。可即使这样,他跟葛队也算不上多熟,别说是在下班后和葛队约饭了,就连葛队家住哪里、是哪儿的人,他都不知道。
尽管自己也会跟他开玩笑蹭吃蹭喝,但却不敢真正像和好哥们玩闹那样,和葛队交往。对于葛队,大家都是尊敬多过亲近。
日常交流什么的,也仅限于在上班时间的公事交接和偶尔蹭一蹭吃的。自己这个工位离葛队最近的人都是如此,就更不必说其他人了。
葛队坐在位置上有时会发呆,不是工作不认真的走神,而是一种他说不清的无意识状态。就好像是好像是电影里演的那种灵魂出窍?人还在,魂儿丢了?
你说他工作时间开小差吧,他却总能按时把手头的工作处理完,而且办得漂漂亮亮的,真是奇了怪了
有时在葛队走神的时候突然叫醒他,他总会露出一种跟迷路的两三岁小孩子一样懵懂无知的表情,就好像失忆了似的。
每次都搞得人怪不好意思的,他又不好多问什么。
其实葛队根本就不是队长,但是别人都这么叫他,就连真正的队长都爱管他叫“葛队”。而且好像就是张队长自己开的头,后来的人才慢慢开始这么叫的,他也就跟着大家这么叫了。
听和葛队差不多年纪的老同事说,早些年的时候,领导是想把他提拔成中队长的,可是这事儿后来不知道怎么就没成。好像还是他自己去找的领导,把这事给拒了,说是什么自己德不配位?
不过葛队的工作能力和人品大家都是有目共睹的。不说多的,光是最近这两三年,都有几个升职的机会,葛队都给让出去了,就这么守在基层,任劳任怨、兢兢业业。
而且葛队简直就是当代劳模,一年到头就没有几天不是在值夜班的,从来都是最早到最晚走。就像是长在局里了一样,就差把他家的洗漱用品和换洗衣服也给全搬过来了,似乎给他床棉被,他都能在局里扎根。
再加上葛队身边和他同级的大多都是些比他小许多的年轻人,所以大家都尊称他一声葛队。
其实啊,这葛队是个非常俊美的人。就算以男人的眼光来看,葛队也是令人叹服的好看,不仅仅是一眼惊艳的类型,而且还是属于越看越好看的那种。
葛队的长相真是非常耐看啊,眉眼舒朗,五官深邃,棱角分明,气质沉静。明明是个地地道道的中国人,但是却有一张混血儿的俊脸,长得跟副博物馆里的古代油画似的,谁要是想看一眼,那都得买门票。
套用某位女同事的话来讲,葛队就是经典的“浓颜”长相,给人的感觉就很大气上档次,一点都不小家子气。那个叫什么帝王之相?对对对!葛队就是长了一张皇帝脸,看起来那叫一个霸气十足,还冷飕飕的,眼睛里能藏刀,简直叫人不敢直视。光是看着一双眼、一对眉,都能感觉到强烈的冲击力和吸引力。
许多人都是单看五官还行,看整体就不行了,而有的人则是乍一看还不错,实际上经不起细看。但是葛队完全不同,极好看、极浓烈的五官凑在一起后,竟然还能变得更好看了。这样凌厉而鲜明的长相,充满了攻击性,看起来就给人一副不好惹的凶狠感。
嗯葛队就是长得很凶,尤其是那双利刃一般的吊梢眼。像葛队这种天生气场强大的老警察,经常负责一些比较棘手的审讯。有时候他光是面无表情地瞪一眼,就能叫那些犯事儿还嘴硬的小混混心虚得直冒汗。
这种充满了“杀气”的特质,一般人学都学不来。可是葛队的性格却算不上凶巴巴,他这人反而挺好说话的。好像除了对什么事情都有些冷漠之外,葛队倒是挺随和一人。
不过,葛队这种天生就长了一副强者样的人,光是一言不发的坐那儿不动,气势上都能压倒一大片,叫人不敢随意接近。单位上基本也没啥人敢和葛队开玩笑什么的,因为是真的不敢对着那张不苟言笑的脸说闲话啊。在年轻一辈的警察里,好像也就他敢厚着脸皮和葛队说上几句玩笑话了,毕竟自己跟葛队好歹也算是师徒嘛,这是他师傅嘛。
反正他是没在现实生活中见过能像葛队这样的人,能叫人过目不忘的人。一张俊美中不失硬朗的脸配上一副修长挺拔的身材,看起来半点没有五大三粗的莽气,同时也丝毫没有唯唯诺诺的柔气。
各种这样那样的特质凑在一起,葛队给人的感觉竟然还能格外和谐。整个人利利落落、清清爽爽的,看起来就十分赏心悦目。
不过由于葛队脸上的痣确实有点儿多,半边脸就有三颗痣,而且长的位置也实在是太有特色,媒婆痣、泪痣,还有一颗不知道叫什么的痣,都凑一块儿去了。偏偏右半边脸却是干干净净的,一颗痣也没有。这样极致的不对称,简直叫人过目不忘,所以大家私下里偶尔也会管他叫“痣多星”啊“小痣”什么的。
被葛队听了,他也从来不恼,只是笑一笑就过去了,临走前还附上一句,“连取个外号都这么没新意,土死了。”
大家都知道葛队从来都不在乎这些同事间的打趣玩笑,所以也就不怎么怕他。可谁要是不小心被张队长听见了,那可就不得了,这“铁面张”不把对方好一顿批评教育那都完不了事儿。
话说回来,这男人看男人的眼光啊,和女人看男人的眼光那就是不一样,比如有时候他看着年轻女同事追的一些男明星,就根本摸不着头脑。
但是葛队却完全是个例外,这回他和局里的所有女同事终于达成了高度的审美统一。说实话,只有葛队这种硬汉气质的事业奉献型男人,才是绝大多数男的都能看得顺眼的那类男人。
回想起自己第一次见到葛队时,实在是没什么文学修养的他瞪着眼睛,鼻孔张大,憋了半天才悄悄憋出来一句:“卧槽,这人谁啊?!这这这这这也太他妈帅了吧”
然后当场就被老婆给无情地嘲笑了,“我说你这木头脑袋里能不能装点墨水儿啊?能不能别夸人骂人都只会一句‘卧槽’啊?”
结果这败家小娘们儿扭过头去看见了葛队的正脸后,瞪着眼睛大着嗓门儿来了一句,“卧槽!我的妈呀!真的好帅!!!”
说真的,他当时恨不得遁地而逃。
其实他自己也觉得用这种没水平的形容词,都对不起人家葛队那张惊天动地的超级帅脸。但是他又觉得任何花里胡哨的词儿都不足以表现出葛队的好看,都太多余了。
唉汗颜呐
如果说非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那美中不足的就是葛队皮肤太白了,而且还不是那种健康的粉白,而是一种没血色的惨白,比女人都白。谁跟他站一起,都会被衬得面色蜡黄。
葛队的身高中等偏上,看起来勉勉强强应该也有个1米78、79的样子,净身高就太不清楚了
这个这个葛队应该也不是那种会偷偷用增高鞋垫的人吧?
其实葛队的个头本来算不上矮,但就是整个人看起来稍微瘦了点,导致身板看起来多多少少有些单薄。不过要是因为这些,就觉得葛队是个弱不禁风的绣花枕头,那就真的是太天真了
曾经的他也是这么的天真,结果后来他亲眼见证了有一次大队里举办格斗比赛的时候,葛队徒手一打三,结果还一举完胜了的壮举,他就被彻底打脸了。
整个过程用一个字来形容就是:快。
非常十分以及极其的快。
别人打比赛,那是你来我往,紧张又惊险。葛队打比赛,就跟加速版打地鼠似的,一拳放倒一个,基本上毫无悬念
他连葛队上一秒用的招式都还没看清楚呢,下一秒葛队就已经把人打趴下了
只不过葛队很少打这种比赛,比起正儿八经为了争个名头而去打比赛,其实更多的是演示意味,给年轻小警察们开开眼,教教他们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也就是领导亲自来催他上场了,他才会勉强答应去打。
结果,嗬好家伙,葛队一上场就喊对面直接一起上,说他懒得打三场。
然后然后他就轻轻松松地赢了。
经此一役,葛队在他心目中的形象瞬间高大威猛了起来。而且他那时才发现,原来葛队平时那都只是看着瘦巴巴啊!比赛场上衣服一脱,整个儿就是一黄金比例的人体模特儿啊!瞧瞧人家的体脂率,那才叫一个低啊,手臂上的青筋跟纹身似的根根分明,幽青幽青的。看起来似乎一拳下去就能打得对方筋断骨折、口吐鲜血。
不过葛队可没有那种鼓成一大坨的吓人肌肉,因此也完全颠覆了他想象中那种“健美先生”式的拳王形象。人家这种真正的拳王,力量感那都是藏在骨子里的,往那儿一站,整个儿就四个大字:不怒自威。这一看就知道是个能把对手按在地上摩擦取火的练家子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葛队跟警队里的自家兄弟打比赛,那都是手下留情了的,憋着一股劲儿,生怕打出个好歹来。跟社会上的犯罪分子搏斗时,那也都是克制克制再克制,以劝说为主,制服为辅,一般都不怎么会真的出手。
他来得比较晚,才在局里工作了两三年,只看过一两次队里自己办的比赛,没机会亲眼见识见识葛队当年在全国大赛里难逢敌手的英姿。也不知道为什么,葛队都已经好多年都没打过大赛了,也就偶尔会被领导拉着给新人露两手。
虽说相处的时间不算长,但是他从老同事那里听说了好多葛队从前的事儿,对葛队也算是有些了解。对于葛队从前的光辉事迹,那可是向往得很呐!
警队里年轻一辈的同事们都没能有幸亲眼见识过葛队的真实水平,所以只能在闲来无事时偶尔聊起那段关于葛队的拳王传说。
真的是不服不行啊长得帅就算了,还这么能打。试问,哪个血气方刚的男人还没有个拳王梦?哪个男人年轻的时候不崇拜武力强者呢?
你说葛队这种条件的男人,长得不是一般的帅,干嘛不去当明星呢?葛队要是出道,那绝对是迷倒万千少男少女的现象级大明星,站着不动,靠脸吃饭就能比现在轻松一万倍。
果然,老天爷是公平的,从葛队脑子里抽走一根筋,就还给人间一个为民服务的大帅哥。
葛队是他们隋武公安局的警草,局里为数不多的几个年轻小姑娘自然都对他多多少少有点儿意思,但是个个儿都不敢开口。
他猜测呢这原因大概有四。这第一个呢,肯定就是葛队这奇奇怪怪的性格和状态。
第二个呢,应该就是他那个厉害的姐姐――葛路华。
葛路华,市里边数一数二的青年女法医,人称路哥。那可是出了名的冰山女,成天板着脸,见了谁都是一副凶巴巴的样子,听说是跟葛队一年生的,只比葛队大一两个月,都三十好几了却连个男朋友都没有。
这大姐本来专业能力就强,男的都没几个能比得过她。这年纪上去了,人还高傲,就更没人追了。毕竟哪个男人受得了自己的女朋友事事都压自己一头呢?
有几次她来局里找葛队,把接待的小姑娘吓得冷汗直流。连他也不敢在路哥面前大声讲话,轻声细语的,温顺地跟猫儿似的。
她对葛队还算得上是凶巴巴的关心,那对其他人就只剩凶巴巴了。她在小姑娘的眼里,简直比恶婆婆还恶婆婆。搞得姑娘们对葛队的一腔似火春心都被她给浇灭了一半了。
第三呢,葛队的年纪确实大了些。别看葛队人长得眉清目秀、细皮嫩肉的,其实他今年都已经39了。可已经人到中年的葛队不仅没秃顶,反而有着一头乌黑柔顺的好头发,真是奇迹啊
葛队的年纪跟局里那些小姑娘差得可不止一点点,十几岁的差距确实能让人望而却步啊。
这最后一个呢,可能就是最要命的一个了。葛队虽然没结过婚,但是却有个孩子。小姑娘都上小学了。听说还是领养的,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他也没敢问。
这小女孩儿那才叫一个不讲道理啊,因为一点小事没顺着她的心,这小姑奶奶就哭就闹就走不动道儿,上次差点没把局里闹翻天。不知道人看了,还以为是警察叔叔欺负走失儿童呢
而且这小孩儿还特别认人,基本上除了葛队,谁都治不了这小姑奶奶。而且这破小孩儿翻脸比翻书还快,前一秒还“哇哇”哭呢,下一秒见葛队来了,立马就坐得规规矩矩,笑得彬彬有礼,换上一副乖巧懂事的样子,搞得大家头痛不已
大家从来没见过孩子她妈,也从来没听葛队谈起过他老婆。平时就葛队一个人带孩子。局里工作忙,葛队还经常主动申请值夜班,争当劳动先锋。所以这孩子缺少管教,就更无法无天了。
这么一个骂不听打不得的熊孩子谁受得了啊?怎么葛队这么文静的一个人,养出的孩子这么能闹腾,简直迷惑
这下子姑娘们的春心彻底凉了。
姑娘们的芳心暗许渐渐都变成了单纯的欣赏。就像街对面那家火锅店里的那盆价值二十五万的黑松盆景,摆在店里,过往的人偶尔看看就好,没人真敢搬回家,因为买不起,也实在是没这个条件养。
说起火锅店,余智涵更想不通了,这火锅店开在警局门口都好几个月了,每次约葛队下了班去吃火锅都被拒绝了
诶,这可是火锅啊,这个世界上居然会有人拒绝火锅?!而且还是直线距离50米不到的火锅?!
“小余!上班时间发什么呆?上午叫你发给我的记录表,你弄好了没就在这里无所事事?”一张中年国字脸突然横在他眼前。
他吓了一大跳,连忙应声道:“错了错了,我错了,您等等,我这就弄这就弄”赶紧从八卦的内心戏里退了出来,开始低头工作。
更衣室里,葛利华来到自己的衣柜面前站定,打开衣柜门,换下一身警服,换上了自己的日常衣服。
终于,休假了久违的一次假期,他竟然还有些不适应。
可能是队长怕他再在局里呆下去就要忘记自己家里长什么样了,也怕他猝死在局里,就给他下来个放小长假的死命令,这样也能正好补了上两次都没放完的的工伤休假。
软塌塌的白色短袖和宽松的黑色牛仔裤,再配上一双洗得干干净净的白色运动鞋,最后又套上一件没有半点修饰的黑色长袖运动外套。
晃眼一看,穿得跟个体校学生似的。
他下意识地摸了摸后肩,结果什么都没摸到,愣了一愣,这才反应过来身上这件衣服好像不是连帽外套,于是又从储物柜里拿出一顶黑色棒球帽扣在脑袋上。把帽檐往下压了压,遮住了小半张脸,同时也遮住了大部分光线。
做完了这一切,他才神情疲倦地长叹一口气。
要么纯黑,要么纯白,在他身上就找不出半点儿彩色来。因为他不喜欢乱七八糟的颜色,也不爱打扮。所以他家的衣柜里面除了警服衬衫之外,黑白灰就是所有的颜色了。尤其是黑色,差不多大半个柜子都是黑衣服黑裤子,主要是因为经脏。而且他也懒得选,反正长得都差不多,随便穿就是了。
他不知道的是,越简单的颜色反而越是突显他的安静清冷的气质。三十多岁的人看起来跟二十来岁似的年轻俊秀,但眉眼间还是布满了人近中年的疲劳。
换好衣服后他来带洗手间,洗手间里空无一人,他进来也不上厕所,就站在镜子面前,一动不动地看着镜子里的自己。
眨了眨眼睛,又扭了扭脖子,然后没有了然后动作。他像是在看别人一样看着自己,眼里是说不清的情绪。若不是微微起伏的胸膛,镜中的一切就像一瞬间的定格,空气中充斥着一股令人窒息的安静。
他总觉得镜子里的自己,越看越陌生,就像是长时间地盯着一个字看,最后会不认得这个字那样,他有些认不得自己的模样了。
默不作声地盯了半晌,僵硬的表情才有所缓和,他又伸出手摸了摸镜子中的自己。
空调风如冷水一般泼在身上,背心和胸口止不住地发冷,他低下头去捂住嘴,“咳咳咳咳咳”。一阵咳嗽后,他从衣服口袋里拿出个病号口罩,默默戴上。
再次抬头,他皱眉看了一眼镜中的自己,然后有些疑惑地理了理口罩,随即转身离去。
葛利华盯着后视镜,小心翼翼地打着方向盘,一点点地往后倒车,打算开车去附近的商场买东西。车子开出停车场后,他拨通了一个电话,“高医生,我家里临时有事,所以明天下午的治疗可能要提前了。”
他打开了车里的暖气,接着说道:“或者延后也可以,不过上次开的药快吃完了,所以我还是希望时间改成明天上午,你看行吗?”
听到电话那头的回复,葛利华有些诧异地问:“怎么高医生你比我还了解我家里人的情况啊?连我都忘了明天是我爸生日,你还记得。对,我明天是要回家给他过生。”
他看着车窗外雾蒙蒙的雨,庆幸自己早上出门的时候带伞了。
不过他有车啊他怕什么
“好,那就明天上午见。”听到对方的回复后,葛利华把耳机扯下来丢到了副驾驶座。
来到商场,葛利华直奔高档区,熙熙攘攘的人立马就少了一大半,整层楼只有零零星星几个女人在逛店,身旁跟着人,手里拎着大包小包。
其他的就是些年轻小姑娘,看得出来精心打扮过,画上了并不适合她们的浓妆,套上自以为最好看的裙装,也许这是她们衣柜里最名贵的衣服了。
假装漫不经心地路过奢侈品店门口,又假装不经意间被橱窗里的当季新款吸引了目光,一番欣赏拍照后又自如离开,转身走向下一家。也有胆大者会进店“欣赏”一番。
即使她们表现地十分自然,但葛利华还是看出来她们内心深处的紧张,那是一种再多的香水都遮不住的自卑,是一种和店员对视后迅速移开目光的慌张。
也许在她们的社交账号上,她们又会摇身一变成为纵横网络的精致女孩,那些将奢侈品门口作为背景的自拍照,在精心修理后变成了她们的“日常生活”。
葛利华只是看了那个路过的女孩一眼,就联想出了这么许多。其实他也不想这样,但这也属于他的病症之一。
他自己给这病取了个脑洞过大综合征的名字,虽然听起来挺扯的,但是得起来更扯
有时他下班了走在路上,会因为过于丰富的联想而呆呆站定。而起因只是因为自己多看了路人一眼,他几乎就能从他的口音长相身高等一系列出发点联想出那个人的一生。
他这人物速写的速度堪比路边三十块钱三分钟一张的素描。只不过人家那是靠手艺吃饭,他这是单方面的脑内风暴。
跟个傻逼似的
他无法控制思绪的蔓延,如果不是刚刚突然想起来今天有要事,他可能会在栏杆边上傻站到商场关门。
他也不知道该买什么,只知道得买拿得出手的东西。自己也就来过这层楼一次,还是陪芳树买晚会礼服的时候来过。看时间不多了,他就直接走进一家装璜古朴的茶叶店。
“老板,你这里有什么好一点的茶叶吗?”葛利华一进来就开始眼花缭乱。
一个干瘦秃头的中年男人正在看报纸,看到有客人进来了,取下了眼镜,从柜台后一边走过来一边理了理所剩无几的额发。
“先生,好茶叶的话那就是普洱茶了,我们这里品质最好的茶叶就是普洱茶。您是送人还是自己喝?”
“送我爸的”葛利华有些疑惑,“送人的话还有什么不同吗?”
“当然有区别了,这送礼啊,讲究一个美字,不仅得品起来美,还得看起来赏心悦目。所以送礼一般都会送茶饼,显得厚重一些。茶饼可以喝也可以摆置起来观赏,收藏价值高。”
老板摇了摇手里的大折扇,继续说着:“不过您是送给自己家人的话也不必讲究这些,买散装的熟茶叶即可,自己家人主要是看个味道,不必太讲究场面。”
葛利华听到那句“自己家人”时眨了眨眼睛,隔着玻璃展柜摸了摸眼前的茶叶,指尖来回滑动,沉默了片刻后说道:“不用了,我还是想买茶饼。”
老板把他领到隔间,葛利华看着墙上木柜上的一排排茶饼,只觉得都差不多。
老板如数家珍地给他介绍起了这些茶饼,葛利华打断了滔滔不绝的老板,“你就随便给我推荐一块吧,我赶时间。”
可是一听完价格,他这心呐,就哇凉哇凉的了,整个人也潇洒不起来了
一块烧饼大的茶饼,要十万?
从前他还住在葛家的时候,天天拿这些名贵茶当白开水喝,还嫌它涩口。现在想起来,真是不当家不知道柴米油盐贵。
啊现在回想起当初那个还是富家公子的自己,真是感慨良多啊。
不过反正这钱也是从葛家拿的,除去医疗花费,每个月还剩点儿那么小几千的零碎。这几年他一点一点地攒了起来,好歹也有那么十来万了,他一点也没动。这次就拿出个小十万出来,他再自己往里添点儿,作个心意就好了,应该不成问题。借花献佛这种事虽然不光荣,但是好使就行了。
最后他直接买下了一块被老板称为“茶中君子”的普洱茶生茶饼。
葛利华走出商场的时候忍不住笑出了声,“茶中君子”?君子可不会明码标价十万元供人挑选。不过这位“君子”倒是配了那位“君子”。这么一想,葛利华有些后悔刚才没买下一块更贵的“君子”,反正花的也是“君子”的钱
其实他并不讲究吃穿用度,三十块钱一件的体恤他能买十件一模一样的换着穿,虽然这样可能会让同事们误以为他个人卫生有问题
只不过,他也就是对那个葛家人才会刻意这么讲究。可是不讲究不行啊,他总不可能就买点苹果吧?
他想,就他们过个生日那个烧包的样子,肯定会搞得金碧辉煌、珠光宝气的。到时候他灰扑扑地提着一袋子苹果冷不丁地走进去,服务员还以为是这是快递小哥来送水果的呢。
买好礼物后回到车里,他发现正好顺路,于是开车去了不远处的小学。
他看了看时间,五点半,也应该到了小学生放学的时间了吧。校门口停着一排车,都是来接孩子放学的家长。
这些家长本来平时都是三两成群地站一堆聊天,聊的内容无非是自己孩子又上了几个补习班,或者这次考试考了多少名。
今天因为雨势有些大,人们都躲到了保安亭门口,本来可以在车里等的,但这些家长又害怕孩子没带伞,都拿着伞站在原地焦急地望着。
葛利华把烟掐灭,又打开了车窗换换气,闻了闻,车里的烟味散了就又关上了车窗。他从包里摸出了一只白色的小盒子,拿出几颗药片就水吞下,按了按太阳穴,看着一群群小孩子走出来。
快六点了,门口的人渐渐少了,还是没见着那个熟悉的面孔。他拿起副座的雨伞下了车走向校门口。
“你好,请问一下,三年级的学生是都放学了吗?我女儿怎么还没出来啊?”
一个保安有些惊异地回答道:“先生,今天下午三年级班上组织放电影,两点半的样子就放了,这都放了几个小时了。现在这个时间呐,我估计全校的学生差不多都走完了。”
“两点半就放了?没人来接,她也没回家,该不会人还在班上吧?”葛利华有些诧异,这么大的雨,人到哪里去了?
“要不您来登个记,然后自己去班上看看吧,你家孩子叫什么名字,是哪个班的啊?”
“三年级三班,葛元兮”
雨越来越大了,猛烈的雨滴打在伞面上,震得手掌阵阵发麻。整个世界笼罩在一层模糊的密网中,叫人看不清前路。
他撑着伞,仔细辨认着校园路口的指示牌,一路来到了东区教学楼。不知道三年级三班是在哪一层楼,葛利华站在教学楼底下往上一望,一共五楼
一片密雨中,他看见三楼走廊栏杆边上站着一个小女孩,她也在看着他。
“葛元兮!”葛利华松了一口气,“元兮快下来,我接你回家了!”
葛元兮像是没听到一样,还是呆呆地盯着他。外头风雨很大,豆大的雨珠子飘进来,打湿了她的衣服和头发。
“你快进去,别再站在外边淋雨了,我上来了!”葛利华无奈地走向楼梯口,等他到了三楼一看,葛元兮还站在原地,浑身都湿透了。
“葛元兮,你为什么要傻站在外面淋雨?为什么不到室内去躲雨?”葛利华大步走向前去,把葛元兮拉到教室里。
葛元兮抬头望着葛利华,无声一笑。
葛利华语气颇为严肃地责问道:“你没带伞为什么不知道找老师同学借?为什么不知道给欧阿姨或者给我打电话?如果我今天没来接你,你是不是打算在学校待到天黑?”
“我给欧阿姨打电话说了啊,她说她会来接我的。但是她就是故意不来接我,她压根从来都不关心我,她巴不得我淋雨呢!”葛元兮语气很是无辜,脸上还带着笑容。
“而且我想也看看,爸爸会不会主动来接我,会不会到了晚上还没发现我没回家。我书包里有很多零食,所以就算我住在教室里也饿不着的呀。”
葛元兮笑眯眯地继续说道:“你看,没人叫你来,你还是来啦。但是这有些人呢,就算你求她来都不会搭理你的。看来爸爸还是很关心我的嘛,你说是不是呀,爸爸?”
葛元兮一脸得意洋洋的表情,尤其是那有些诡异的眼神,惹得他有几分恶心。但他还是强忍住了情绪,强迫自己尽量做出一副和蔼的样子。
“你不要这么想,我代替欧阿姨跟你道歉,你也知道,她平时工作很忙的。可能她确实有事走不开。欧阿姨怎么可能不关心你呢?倒是你,下次出门一定要记得带伞。”
葛利华脱下外套,把葛元兮裹起来,弯下身子对她说:“淋雨会感冒的,我们快回家吧,回家之后我给你熬姜汤。”
“我要爸爸抱!”葛元兮有些委屈地嘟起了嘴,眨了眨眼睛。
葛利华看着她故作可怜的样子,只觉得头皮发麻,眼底闪过一丝微不可见的厌恶,随即一把抱起她。
葛元兮紧紧搂住了他的脖子,把湿漉漉的头靠在他肩上,小声嘟囔着:“我在门口等了好久,都没人来接我,一个人好无聊啊好无聊。”
他丝毫没有注意到教室角落的异常。在这场滂沱大雨中,那几声细微的悲鸣太微弱了,轰鸣的雷电掩盖了一切声音。
葛元兮转头眯着眼睛盯了教室一眼,做了一个鬼脸后又重新趴在爸爸肩膀上,玩着爸爸的头发,一脸无忧无虑的微笑。
才几顿不吃,又不会饿死。
反正又不是自己养的,该谁担心也该不着自己担心啊。一只小猫咪而已,死掉了也没什么的呀,谁叫它不听话呢?喂它牛奶也不喝,给它小鱼干也不吃,抱着它也挣扎个不停。
不听话的东西,还活在世上干什么呢?
“欧芳树,葛元兮说她今天下午给你打电话叫你去接她,你怎么没去?”葛利华怕吵到葛元兮睡觉,点了根烟进了卧室的阳台上打电话。
葛利华看着窗外雨蒙蒙的夜空,缓慢开口,“今天那么大的雨,她又没带伞,一个人在教室等到了傍晚,还淋了雨。”
“什么?她没给我打电话啊!她就是看我不顺眼才故意这么说的,你也信?再说了,这段时间天天下雨,她自己粗心不带伞,关我什么事啊?”
“我知道了,不过你也该早点回家陪陪她了。你好不容易才回家住几天,结果天天都是大半夜才回来,她想和你说说话都没时间。”
葛利华像是早就预料了,闭着眼睛吐了个烟圈,可这烟圈飘进雨里竟也不散。
“她想和我说说话?我信吗?我看她啊,巴不得我永远都不回家唉,算了算了,我跟她一见面就不对付。她对我没好气儿,我也不乐意看见她,还是少见面吧。”
“随便你”
葛利华仰头打了个哈欠,又往烟灰缸里抖了抖烟灰怎么还没抽两口,这烟就燃尽了?
“对不起啊,我这段时间真的太忙了,因为科研项目到了攻坚阶段,没想到,又正好撞上了国际交流小组的迎接仪式。结果教研组也忙,实验室也忙。对了,这几天我得住宿舍,正好你休假,她就拜托你了。”
“我明天要回家,估计得在家里住上一两天。我也不可能带葛元兮回去,只能送到我朋友家里暂住几天了,或者她自己一个人在家也行”
葛利华伸出手去接窗外的雨滴,竟然感觉有一丝温热。
“好吧,这次回家你得把药带足,别又像上次那样,发病了才想起来没带药,临时给我打电话。这次我可没时间坐一个多小时的车赶去你家,一路上翻山越岭地给你送药。你自己要多注意身体。”
“嗯,你也是”
“对了,这次记得把我给你准备的营养液带上,光吃面包的话,身体可熬不住,每天三顿你一定要记得喝。”
“嗯,知道了”
这雨好像有点奇怪啊他有些纳闷,皱着眉头望着窗外的雨出神。他完全没注意到身后的卧室门开了一条缝,黑暗中有一双沉默的眼睛,一动不动地盯着他,几乎融进了黑夜中。
葛元兮偷听完电话后蹑手蹑脚地回了自己的房间,锁了房门。
听到门外传来的脚步声,葛利华皱了皱眉头,也锁了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