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小雪:虹藏不见(17)
(17)
“你你你你们,虎头,他们,我的人呢?”许是真的害怕,莫修涯连“本王”都忘记自称了。
“殿下的阵仗太大,可惜,他们全死了,即便没死,活着回去也是死罪,莫修涯,该送你上路了。放心,我的剑挺锋利,不疼。”沈放说得轻描淡写。
沈放看着莫修涯瞬间瞪大的眼睛,只一个虚影过后,手里的无影已经刺进了莫修涯的胸膛,剑刃划破衣衫刺进皮肉里,温热的血液便散了开来。
莫修涯死不瞑目。
“颍川河的传说里,枉死之人的魂魄会附在凶手头顶三寸的地方,宋延,借你的破月。”
山风呼啸而过,树梢“呜呜”作响,几声猫头鹰的啼叫清晰而刺耳,苍蓝的天幕上,偶尔几点星光,宋延提着裹着莫修涯头颅的包裹,和沈放两人彼此搀扶着离开了白鹿塔,身后,仅余塔铃的回响。
两人在山脚下的一个茅草棚子里躺着喘气,气喘匀了,才将藏着的马牵来,取了包袱换了衣裳,在天将破晓时翻身上马,再次往阙都奔去。
魏蒙和宗楸的棺材并排摆放在灵堂的中央,黑漆漆的棺木,瓦盆里燃烧着的白茅根轻烟袅袅,小柳跪着烧着纸钱,而陆蕲背靠着魏蒙的棺木,抻着两条腿,自斟自饮地喝着酒。
沈放上前一步,恭恭敬敬地将手里的包裹双手呈上,陆蕲挑开包裹看了一眼,苦笑了一声,又一声,笑着笑着便笑出眼泪来,伸手拍了拍身边的棺材,“老伙计,仇人的头给你拿来了,你看看,是不是这个畜生,记着他的脸,在阎王跟前告他一状。下辈子,他就是我们养的一条狗,任你打骂,我不拦着。”
“下辈子,还记得来找我,算了,你腿脚不好,还是我去寻你吧,天南地北,我也能找着你,信不信?你得信我啊,颍川陆家老六,言必行,行必果。阿蒙啊,就这么说定了,你在那边,等等我。等我处理好了阁子间的事,就来陪你,其实这阁子间有什么好处理的啊,搜罗的都是你喜欢的东西。“
陆蕲转头看了四下一眼,笑道:“这张桌子,沉香木的,当初一见到你就说喜欢,喜欢闻桌子上木头的味味儿,给你搬了回来,大冬天的都非要趴桌子上午睡,说睡得安眠;还有外边鱼池子铺的石头,说起来啊,你好歹是个珍宝阁的掌柜,眼力见儿实在不怎么样,人家喜欢珍玉玛瑙,再不济也是金器银器,象牙砗磲什么的,你偏偏喜欢这些彩色的石头,那年在高昌,在沙滩的河边捡了一个礼拜的石头,装了整整一车,把自己给晒得灰不溜秋,回来后连宗楸那小兔崽子都不认你。”
“说起宗楸啊,这孩子估计就是出生的时候是脑袋先着的地,给摔傻了,才被家里给扔了。寒冬腊月的,你偏从雪堆里给捡了回来,自己都分不清酱油和醋,还得拉扯着这个毛孩子。一晃眼啊,他都长这么大了,我们也老了。可是阿蒙啊,我从不后悔拐了你出来,比起呆在颍川做陆家的六少爷,我怎么就更喜欢带着你满天下跑呢,当初总觉得你就是那个小雪狐变的,不然怎么就蛊惑了我一辈子了?”
“人一辈子啊,就这么几十年,我昨天掰指头算了算,我认识你时,是八岁那年,我爹把你带回来,你才只有五岁,差点被冻死在雪窝子里,一起长了十年,然后,一起离开了颍川,满天下转悠,直到来到阙都,谁都找不着我们了,到看着这个小院子一砖一瓦地建起来,又过了三十多年。你看看,我们俩的这一生,只有相识前,还是垂髫小儿时不在一起,朝如青丝暮成雪,这样算算,值了,值了啊。”
沈放和宋延默默无言地跪在灵前,听着陆蕲絮絮叨叨着,心里比刀扎下去还要难受,连日奔袭,两人早已身心俱疲,只是恨,恨一切不能重新来过。
陆蕲泛着灰白之气的脸侧过来看着他们俩,深深地叹了一口气,“行了,起了吧,你们给他们俩报了仇,我也没有怨怪你们的理由,以后天下之大,你我也不会再相见了,就此,别过吧。”
从九州珍宝阁到所居住的客栈,路程不远,可宋延跟在沈放后面,再一次觉得沈放的每个步伐都重若千钧,想劝慰,却又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他和当年的胤玖第一次联手杀人,是在沈放十三岁的那一年,从皇陵祭祀回京,白日里坦荡的官道,入了夜确是危机四伏。当年的太子不喜前呼后拥,出门常常轻车简从,一对侍卫被打发提前将收集到的罪证送往朝中,一对侍卫留守在了皇陵,剩下的唯余他二人返京面见君王,可官道两侧的密林子里,那十里亭的亭子上边,却是密密麻麻的箭羽铺天盖地而来。
两人弃了马隐进了密林子里,凭借着二人的机警灵巧,和彼此间的默契,一直与十来名刺客周旋了整整一夜,方脱出重围,再带着城郊守备大营的将士去搜寻时,只看到一地横七竖八的尸体。
那时年幼,不知道该如何从尸体上查寻行凶者的来路和身份,也查不到背后的指使者,一桩刺杀案便在京畿衙门的操纵中变成悬案。
宋延上前一步拽了拽沈放的衣袖,刚准备去敲客栈的门,那门便在面前从里面打开,闻莺的身影出现在门口,后退了一步,恭恭敬敬地行礼道:“沈公子,婢子奉殿下令,等候公子多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