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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探花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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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说阿橙可以休沐三日,方嬷嬷高兴得嘴就没合拢过。虽然阿橙总爱东奔西走,但都是自由自在的,像如今这般日日去点卯,身不由己,还是第一次。方嬷嬷只觉得自家姑娘是受了大罪,只盼着能多宅家休息呢。

    阿橙坐在澡盆里的时候,想起今日在书房里,严帝那般贴近自己的背,虽是为了纠正自己写的字,却着实可恼可恨!趴在盆沿上,低声恨恨骂:“昏君!昏君!”

    她骂的含糊,方嬷嬷进来放衣服,忙走了过来:“怎么了?姑娘要什么针?”

    这听岔的,逗得阿橙哈哈笑,“嬷嬷拿了绣花针来,我决定要学绣花!”

    方嬷嬷也笑了,“姑娘幌点我呢。我家姑娘也用不着学绣花!人无完人,姑娘已经这般好了,要是连绣花也会,那岂不是让天地都嫉恨了……”

    “人无完人?嗤!我娘这么哄我,嬷嬷也这么哄我!”

    阿橙想起来,“人无完人,太完美了,天地都难容”的话,是母亲从小对她说的。母亲对她严格,不许她丢三落四,粗心大意,却并不要求她事事都做好。等她大些,性子越来越争强好胜,反倒是母亲总拖她后腿,又用这句话来劝她,莫要过于勤力做事,渐渐养成她自由自在的性子。

    这话,她倒是也用来哄过人。

    那是她第一次遇到那个小和尚,说是小和尚,其实比她大好几岁,也高很多。她见那小和尚躲着人,以为他是因为没了头发眉毛,心生羞赧,不愿见人。就劝小和尚:“其实你很好,眼睛很好看,鼻子很好看,嘴巴很好看,就是因为太好看了,所以才会没了头发,因为人无完人,过于完美了,天地都会嫉妒,反倒不好。”

    不知道为何,进京后,就总是想起小和尚来,甚至有次做梦都梦到了。只是这么多年,白虎寺里,都无有人再回来过,前几年,连庙宇都轰塌了。也不知道那小和尚,是去往了哪里。

    第二日里,阿橙才在盘算如何度过这三天,却收到了孟云祥送来的东西。

    “这孟探花,倒是个有心的。”

    方嬷嬷眉开眼笑给她展开包裹,看里面有关大凌地理志的书。

    “皇宫书房里应当有吧,无事献殷勤……哎?这本是关于临州的,还真的没见过的样子呢。”

    包裹里还有一封信,原来这是滕文书院孟山长让人送来的。阿橙记得那个温文尔雅的老夫子,心生感激。

    “嬷嬷今日是几号?”

    “今日?九号呢。”

    阿橙“哦”了一声,皱起好看的秀眉。

    往年里,待到春末,阿橙就会回家呆着,一直到了天气凉些,才出门。只因随着年岁增长,女儿身体,再不像以前那般易于掩饰。天气凉快些还好,阿橙就多穿几件,多裹些;等天气渐热,可就麻烦了。虽可着宽大的衣服掩饰,要是里面裹一些,热得起痱子,要是不裹,则容易露了马脚。

    春闱是初春开始,历经会试、殿试,如今已至春末,天气渐渐暖和,以后出门见人可就有些不易了。

    打定了主意,第二日午后,阿橙就和宁喜同坐着马车,出了门。本是不想带宁喜的,可是他死活要跟着伺候,说什么不然就是辜负陛下的吩咐。阿橙就只好也带了他。反正阿橙今日只是去见孟探花,也没什么可避人的。

    方嬷嬷也想跟着,但是哪有书生出门带奶嬷嬷的,又不是几岁稚童,岂不落人怀疑。

    孟云祥果然住在东水巷的第一家,虽不打眼,但是进去便觉得自有一股子气韵,绝非寻常百姓。听说万状元来访,孟云祥虽不是倒履相迎,也是急匆匆、兴冲冲迎了出来,喜悦之色溢于言表。

    寒暄几句,阿橙谢过孟山长送来的书籍,客套地问好,又说起往事。

    那时,阿橙正好路过当地,因着久闻滕文学院天下有名的难入,并非学费昂贵,而是非等闲不会收。凡想入学者,要递上十幅作品,倒是不限文章诗文还是画作,且一般都要等上很久,才有个结果。阿橙倒不是真的想入滕文学院,只是好玩想试一试。

    犯愁的是,她左手虽写了一首好字,却承诺了绝不泄露于人,右手么,不知是否因为十来岁才开始练,写得实在不堪入目。这般的字,只怕别人看一眼,就起了偏见,不会再看后面的文章。

    本想等和戏班子汇合了,再找人写了,却恰逢逛街的时候,看到一个书生支了摊子,帮人写对联写信。阿橙就拿了一大锭银子,让那书生收了摊子,随她回客栈帮写文章。书生起初是不肯的,但是耐不住阿橙的嘴上功夫,就应了。

    写好后,阿橙就拿了十篇文章,去滕文学院。据说一般是要递交到门房,留下姓名,若是被选中入学。十日后,学院门口就会贴出红榜告示。没想到,阿橙过去,孟山长竟已等在门房内,收了文章,迫不及待打开看了,大为赞赏,就问阿橙名姓,要张贴红榜。

    阿橙只推说回去与家里商量,明日再来,就溜走了。

    “贤弟当时怎会在街上帮人写对联?”

    孟云祥还没开口,就又微微红了脸,“家父让我去的。每月至少有一次,我要去帮人免费写信抄书;要是遇到节庆,还要写了对联去送给街坊……他说我性子过于内向,不善与人交际,不通人情世故,就逼我……经常做些自己不太愿意做的事情。”

    “孟大人乃是良苦用心!”

    “他也极为喜欢《凌云志》,说我只会死读书,又读不好;要是我能行万里路,那才是有大志气的好儿郎……”

    看他越说越落寞,阿橙笑着说:“令尊是因为你读书太好了,才又盼着别的,所谓得陇望蜀。我要有儿子这么出息,才十九岁,就做了探花郎,定然高兴得恨不能上街手舞足蹈,敲锣打鼓。”

    虽然这用“有儿子”来做比,似乎有些占便宜,孟云祥听了,脸上绯红之色愈发明显,嘴角的沮丧,却消散了去。

    “为人父母的,越是爱孩子,就越是期望高,管东嫌西的。真的觉得你不好,那才不管你呢。”

    就如阿橙,从小到大,所得到的的管束和挑剔,都是来自母亲。而父亲,她几乎不熟。

    “我小时候,也被打过手板子呢!”

    “真的吗?万兄这般好,也被父亲打手板吗?”孟云祥一副不可置信的语气,看阿橙点点头,竟兴奋的站起来,伸手想要抓阿橙,到了半途又讪讪收回去,有些尴尬地转身走至窗前,叹了口气。

    “原本很想努力考个状元,可惜终究才不如人。我父亲定然是失望的。”

    阿橙有些心虚和愧疚,若不是她这个空降的假状元,孟云祥好歹可以再提前一个名次。

    “孟贤弟不知道吗?历朝历代,前三甲里,都会择又优秀又好看又年轻的点为探花郎,作为本科进士的门面。贤弟无论如何,都会被陛下点为探花郎的,并不在于才学如何。且为了磨炼年轻人的性子,一般都不会选过于年轻的做状元,以免生骄生躁,徒伤仲永,失了国之可造之材。”

    这些话,自然有真有假,真假混杂,不过是为了安慰孟云祥而已。

    毕竟阿橙今年才不过十七八岁,比孟云祥还小呢。不过她本来就是昏君乱点的,做不得数。

    孟云祥对着窗子,沉默了一会,转头看到旁边书案上的笔墨纸砚,说:“万兄见笑了,因刚看过父亲的书信,竟有些感慨。父亲为了我,花了不少心血。像那日琼林宴写的《百家姓》,当年都是父亲握着我的手,一笔一划教写的……”

    阿橙心念突然一动,走至书案前,见上面一幅正在写的字帖,写的乃是杜甫的诗,其中有一句“渭北春天书,江东日暮云”。就对着其中的“江”字,煞有介事地说:“我虽字写的不好,但姓名三个字是找高人学过练过的。你其他字写的都好,独独这个江字,最下面这个点上来的笔势,略有些问题!”

    孟云祥微微俯身,细细看自己写的江字琢磨,未解其意。他从小到大,对写字读书都很有点痴念,转头认真望向阿橙,想弄明白他的意思。

    阿橙哪有什么可以说清的意思,她就微微皱眉,假装也很苦恼于解释不清,无奈道:“竟是不好说清楚,不知贤弟可能意会到?”

    孟云祥摇摇头,又恳切地看着阿橙,让阿橙几乎忍不下心继续试探。她垂下眼睫,定了定神,淡淡道:“这样吧,我来握着贤弟的手,写上一写,你必能意会到,这里笔锋的转折和力度。”

    因着一门心思要写好“江”字,一向不善与人交际亲近的孟云祥,倒是一时忘了害羞,伸手就拿了毛笔,在砚台里蘸了几蘸,又先写了几个字,润好笔,才握笔空悬,又身子微微挪开,给右臂空出一点距离,等着万江澄上前来教他这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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