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欢迎回家,囡囡”
鞭子抽打的声音刺耳尖利,从顶层走廊不知哪个房间传出来。
男人的闷哼声,隐忍而低沉,更近乎于奄奄一息。
一个公司的大楼里,有太多房间。乐秸也是如此。
办公室,会议室,练习室,杂物室。
闭上门,谁在哪儿,做什么,不得而知。
“当啷——”
血红的鞭子被扔在地上,白色的瓷砖溅了残血,就像是曼珠沙华在蔓延生长。
男人跪在地上,佝偻着脊背,血顺着健硕的胳膊的肌肤,滑过结痂的伤疤,从挂着绷带的胳膊肘滴在地上。
汗透湿了他的头发,黏腻凌乱的贴在他的额头上。尽管五官优越清俊,在这样病态的折磨下,也苍白得毫无生气,垂着的双眸黯淡无光,静静地盯着地板。
秦芸长出一口气,打也打累了。
她拿起白色的手帕,擦干净了手,拿起了旁边的一颗白色药片。
“你总是这么不听话,我该拿你如何是好啊。”
她另一只手捏起沈希茗的下颌,面露悲悯地端详着他。
沈希茗嘴唇毫无血色,从前活泼开朗的人,现在像只残破的提线木偶,狼狈憔悴,勉强地靠着一口气支撑着,才能有些人样。
“我让你杀了江司越,你却让他废了你一条胳膊,真叫我好没面子。”
她压低声音质问:“你是真的打不过,还是手软了?”
沈希茗疲惫地喘息着,眼皮沉重,消磨着他的意志。
“打不过。”
气若游丝,也要回一句。
“哼。”秦芸眼神沉了一下,“能打服你的人,我还是第一次听见。”
她讥讽道:“你努力了这么多年,到头来还是要跪在别人面前,低声下气;可同样是狗,那个江司越要比你聪明太多了,所以他不仅爬的比你高,还比你活得更硬气。呵,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把他驯服,说不准也就没你什么事儿了。”
“可怜我遇人不淑,现在没法选别人了。”她用虎口掐着他的脸,迫使他张开嘴,“你总是让人失望,我该怎么继续让你帮我做事?”
“是……”他虚弱地咳了咳,慵懒的笑道,“你有的选么?”
是嘲笑,更像是挑衅。
现在他们是一条船上的人。
秦芸极怒反笑,因为这是第一次,她感受到沈希茗的反抗。
她最讨厌的,就是别人的反抗——不自量力的反抗。
“没关系,吃下它,你会心甘情愿的。哪怕死,也心甘情愿。”
说罢,她就把药向他嘴里喂。
那是毒品。吃了,就戒不掉了,这辈子除非死,也摆脱不了了。届时,他才真正和傀儡无异了。
沈希茗开始的时候不肯张嘴,可是这一整天的打架,加上晚上这一顿鞭子的折磨,已经让他体力耗尽了。
秦芸用穿着高跟鞋的脚把他轻而易举地踹倒在地上,单膝跪地,不折不扣地往他嘴里塞药。
挣扎着挣扎着,他便没力气了,甚至意识逐渐模糊。
他……
想起自己晕倒的那个晚上……他几乎以为自己快死了……
呵……可惜,还是被她救活了……
救活了一个,杀人的傀儡。
只是这杀人的傀儡,却也担不起“杀人”两个字的名号。
那便只叫做,只叫做傀儡吧……
“吱——”
门打开了。
“白天要杀壹恒的律师,晚上要杀乐秸的总裁,这么忙,要不要搭把手?”
一道清冷如东风的声音,从门的方向传来。
黑色的水晶高跟鞋,踩着地板,同样发出清冷的声音,让人不由想到木鱼的声音。
秦芸还半蹲在地上,狰狞地想要撬开沈希茗的嘴。
闻声,便停下了动作。
叶清走近秦芸,黑色连衣裙的裙摆滑过秦芸的胳膊。她气场森冷压抑,精致的妆容更添神圣感,这样的装扮,更像是圣女。
一举一动,都自带一种禁欲庄重的感觉。正如此时她垂眸,面无表情的睥睨着蹲在地上的秦芸。
这种居高临下的俯视,像是一种审判,让秦芸觉得心里更加恼火。不过,她不至于因此生气。
她笑着丢掉药片,从地上重新站了起来,微微整理了一下褶皱的衣服,便打量着叶清,像是在打量一件失而复得的艺术品。
不过,丢了太久的东西,突然回来,还是有些不同的。比如说,某些先前磨平的棱角,如今又锋利了。
“杀,谈不上。”秦芸笑道,“只是想教训一下不听话的人罢了。”
叶清看了一眼地上的沈希茗,微微咬紧了后牙。
不过,她表现出来的却是波澜不惊,全然不把沈希茗当作自己的朋友,反而更像是看待一个无关紧要的手下。
她语气凉薄:“怎么说他也是公众人物。打也罢了,吃这种东西,万一被大众挖出来,这摇钱树就算是废了,难得一番辛苦,得不偿失。”
“嗯。”秦芸点点头,“有道理。囡囡当过总裁,果然想问题的角度都变得不一样了。”
她双手摊开,红色的美甲鲜艳。
颇有兴致:“那便罢了。”
“沈总。”
称呼变了,似乎也成了陌生人。
沈希铭怔了怔。她原来早就知道了。
她语调平静:“这没你什么事儿了。”
秦芸微挑眉稍。
两人静静地站着,谁也没有上前扶他一把。只是注视着沈希茗,艰难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沈希茗从始至终,也低着头。
头发掩住了他的眼神,不知情绪。
直至他一瘸一拐地离开,没有人说一句话。也更没有任何眼神交流。
“外人靠不住的。”秦芸满意地笑着,眼神颇有深意地注视着叶清,“你今天的装扮,我很喜欢。让我有一种,亲切感。”
叶清掀起眸子:“一家人,当然亲切。”
秦芸意味深长的点点头,甚至有一种胜利者的姿态。
“我们才是一家人。欢迎回家,囡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