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章 生死一剑
梧桐苑。
天空阴沉不定,仿佛又要下雨。
风在不停的吹,吹的那剑上的剑穗摇摆不停。
湛蓝色的剑穗已被血染成了暗红色,血还在顺着剑穗飘洒。剑上却没有血迹,因为这把剑从不沾血。
这把剑原本干净的宛如天空一样,此刻却一身污渍的钉在树上。
这把剑名为碧空,是李昭然的佩剑。
毫无疑问,莫知千尸体上那个洞正是这把剑穿透的。身上的血,染红了一池秋水。
李昭然也倒在地上,他身上断了三根肋骨,柴凤仪给他推拿了好一会儿才醒来。
问他发生什么事,他一张嘴话却说不出,气已被打散。
李昭然浑身上下只有一暗红色的点,这一个小点,便点穿了他的护体真气,伤他至此。
他脖子上带的护身玉竟真的起了护身作用,上好的一颗汉白玉给震的粉碎,但也因此救了他一命。
在场众人见状都心中暗惊:好强的指力!
梧桐苑座下的十二坛主,玄女、朱雀、青鸾、白凤、幽凰、重明、灭蒙等七位坛主俱已到场。
这七位坛主在南武林分管长江水脉,俱是江湖阅历无数,身臻一流的高手。饶是如此,一见到莫知千的惨状,仍是不由得一阵心惊。
莫知千仰面倒地,连拔剑的动作都没有。从莫知千的死状来看,他几乎是毫无反应的时间。这人能够瞬间重伤李昭然,夺剑杀莫知千,实在是让人匪夷所思。据他们了解,莫知千和李昭然俱是剑宗境界的高手,放眼当今南武林,什么人有能耐一招放倒两位剑宗?
能一招绝杀这两人的,确实已经不多,所以众人心下已列出了几个名单。
从这一招飞剑的功力来看,凶手定是一个用剑的高手,而且境界起码在剑帝以上。
他们赶到现场的时候,血迹还未干,人却早已不见踪影,说明此人轻功高绝,脚不沾地,不留痕迹。
藏剑阁阁主千流云、北剑圣秋莫言、青云山邓小楼、生死一剑陆九天。这些人都有这个能耐,但这些人却都没有杀他二人的动机。
千流云封剑多年,江湖上早已没了他消息,现下是死是活都不清楚,更不用说出山杀人。
北剑圣秋莫言乃剑之圣者,为人行事自然光明磊落,像这种暗杀之事,绝不像他行事风格。
至于青云山邓小楼?此人归山多年,与梧桐苑素无恩怨,与李昭然莫知千二人也算有一面之缘,绝无杀人的动机。
既无杀人动机,那就只能锁定一个人了。
杀手,从来不需要杀人动机。
尉迟敬明沉思道:“难道有人买了烟雨十三楼的生意?”
柴凤仪皱眉道:“那生死一剑乃烟雨十三楼玉字一阶的杀手,绝不单是银钱买卖那么简单,怕是受了什么人委托。”
尉迟敬明冷哼道:“听说东海的威震八方已被千秋霸业的人给挑了,看来风来山庄一倒,他们终于按捺不住了。”
柴凤仪看着李昭然的伤势皱眉不语。
那七坛主之一的白凤,双拳怒握,碰了下拳头,冷哼一声道:“千秋霸业那帮人我早就看不惯了,明里暗里不知扣了我多少货,不等我上门讨债,竟然杀进来了!”
一身黑衣的重明,阴沉着脸,冷冷道:“我听说最近江南道上的旗子也让他们拔了不少。”
身材矮胖的灭蒙,吹着胡子瞪眼道:“这帮兔崽子都把手伸到梧桐山庄来了,当梧桐苑都是死人吗?”
柴凤仪闻言不悦道:“你意思是怪我这当家的看不住门了?”
那灭蒙一见柴凤仪瞪眼,两手捂着头缩着身子,笑嘻嘻道:“柴大姐息怒,是小的说错话了。”
蒙着面纱的幽凰皱眉道:“我看此事尚有蹊跷,李兄和莫兄的身份虽然重要,但到底不是梧桐苑的人,千秋霸业杀他二人何用?”
身着青衣罗裙,头插扇钗的朱雀,双手抱于胸前,冷哼道:“就算没这档子事,千秋霸业与梧桐苑之间早晚也少不了一战。”
柴凤仪见李昭然气已缓了过来,但眼神仍是呆滞,知他遇事不多,怕是吓到了。想那飞凰堡派他到这儿也是要锻炼他,没想到竟差点让他把命折进去。
李昭然看着不远处莫知千的尸身,黯然道:“是死了吗?……”
他想起了这些日子同莫知千一同守夜喝酒的场景,不由得落下泪来,骂了一句:“他奶奶的……”
柴凤仪叹了口气道:“走江湖本就不是说说笑笑,有时候是要填命的。”
李昭然刚想站起身,又颓然倒在地上,无力道:“是我太弱了。”
柴凤仪道:“看清什么人了吗?”
李昭然摇头道:“眼前一花,接着一黑。”
众人无语,甚至很多人已开始怀疑飞凰堡和凤来阁这两处人手的实力。
就这种手子也敢派到南武林做事?
就算被偷袭,也不至于连丁点细节都看不清吧。
剑界的资格评定什么时候这么松了?
众人虽没说出来,但有的人已脸现鄙夷,尉迟敬明劝慰道:“李老弟连月来一直劳心守夜,心力憔悴看不清来人倒也正常。只可惜了莫老弟,不知他可有亲属家眷,断不能亏待了他们。”
李昭然闭目不言,柴凤仪着人将他扶了回去,又看了看莫知千的尸身脸色沉重,不知在想什么。
众人问道:“现下如何?”
尉迟敬明道:“东海威震八方一朝崩解,千秋霸业的人一定会趁机归拢其东海势力。传令东海分坛,解散分坛人马,密切关注千秋霸业人马动向,不得与之争夺。传令岭南分坛人马汇聚梧桐山庄,江南分坛人马先按兵不动,路上接应。他千秋霸业既要吞风来山庄,又灭威震八方,现下又打梧桐苑的主意。既然胃口这么大,咱就让他们学习一下,什么叫‘人心不足蛇吞象’!”
重明冷笑道:“千秋霸业一只手伸到岭南,另一只手伸到东海,空门大开,破绽百出。”
灭蒙鼓着肚子笑道:“咱把东西全让给他,让他使劲吃。千秋霸业若有点脑子当下就该留只手防着梧桐苑,他道我们真是为了问剑辞的事腾不出手,趁机对风来山庄和威震八方连吃带吞,这下可要撑破肚皮了。”
他们人还未动身,仿佛便已料定千秋霸业这次要栽个大跟斗,因为他们早已将各路情况探查清楚,此刻俱是信心满满。
尉迟敬明捋着胡子嘿嘿一笑道:“众兄弟,点将出征咯!”
江南道。
雨下的很大,天空昏暗无光。
瓢泼的大雨打在街道上、房梁上,仿佛活了的精灵,密密麻麻的跳跃出一朵朵晶莹的水花。
路上已无行人,这样的天气也确实不适合外出,所以大街上家家户户也都关门闭户。这时候却有一人一马,踏着水花,突破数不清的雨幕急速奔行。
余笙的视线几乎已被雨水模糊,这种天气他本不该出行。不仅为他自己,也为了他跨下的马。
可是这匹马仿佛也通晓主人心意,陪他在雨中奔波不停。
他只歇了一晚上的功夫,早上便得知威震八方出了事。
那八方堂主竟被一锅端了。
倘若真如邓小楼所言,千秋霸业此刻是危险至极。
无论如何,此刻的千秋霸业已是江南道上最后一道屏障。
所以纵然大雨遮天,他也停不得半分。
江南的青石板道很是滑腻,那座下的马好几次打滑都撑住了,余笙不由得摸了摸马头,叹一声好朋友。
长街上昏蒙蒙一片,偶有几户人家掌了灯火,透过迷蒙的雨雾,显得周围更加清冷萧索。
阴沉的云层中也渗出点光亮,天还不算太黑。
奔行在街道上的余笙,突然感到一股寒意。
这种寒意不是风雨加身,而是由内而外自心底产出,就像一条冰冷的毒蛇滑过每一寸肌肤,让他瞬间冷得清醒,眼睛仿佛猛的一睁,那浸在眼里的雨水瞬间迸了个干净。
这是杀气!
而且这种杀气之盛,他闯荡江湖数十年前所未见。
座下的马仿佛也感受到这股凛冽的杀气,奔行的身躯瞬间急停,一声嘶叫,人立而起。
重重雨幕之中,前方隐约现出一个红色人影。
那红色人影手撑一柄油纸伞,看起来薄弱的身躯,在大雨中就仿佛风中的残荷,随时都会被吹走。
倘若不是此刻街道上再无旁人,余笙绝不会相信前方这人就是杀气的源头。
余笙已勒马停下,那人还是徐徐的往前走着,仿佛并没有看到他。
可是那红色人影往前走一步,那马就不由自主的往后退一步,余笙心里也不由自主的紧了一分。
那红影走至身前十数丈时,余笙勒了下马头,示意不再后退。
只见那红影站定,悠悠叹道:“生——一剑,死——一剑,生死一剑,一念间……”
他声音既透着苍凉,又有股慵懒之意,仿佛孤独的旅客,在思考人生的意义,又好似喝醉了的游子,百无聊赖。
余笙闻言心中猛的一惊,立刻知晓对方身份,瞳孔收缩,不由得握紧了腰刀。
那红色人影依旧一副慵懒的语气,仿佛睡不醒的样子,打了个哈欠道:“你好,我叫陆九天,有人买你的命,我负责杀你。”
他寥寥几句,自报家门,道清始末,仿佛已懒得去听对方任何的发问。
这几句简单道来,却说的清楚,余笙确实已没什么要问的。
打从听到那句生死一剑时,他就没什么要问的了。
雨还是哗哗的下,那雨中的红影简直要被雨幕淹没。
可在余笙眼中,此刻天地间已空无一物,无风无雨,他眼中只剩下眼前的那抹红影。
他轻拍几下马背,猛的一夹马腹。宝马通灵,抖了下身上水花,朝着红影,开始冲锋。
离陆九天五丈距离时,见他一身红衣撑着油纸伞,站在雨中宛如鲜血一样刺眼。
三丈时,看到他不撑伞的右手中旋转着一个三尺左右的风车,余笙知道那是他的剑。至于为什么剑能在他手中像风车般转个不停,他已无暇去想。他只知道,那风车一旦停下来,便是要命的时刻。
一丈,余笙已到达自己的攻击范围。他携冲锋之势,兼具雷霆一刀,十足有开山之势,更何况眼前这么一个微薄的身躯。
这招滚雷式已让他在江湖上痛快的活了三十多年。
可是他刚要把手搭在腰刀上,事实上是他刚有这么一个念头,便看到那红影手里的风车突然停了下来。
鞘中并没有剑。
剑早已在他身后十丈外。
那十丈外的剑钉在墙上,沐浴着雨水,已不知钉了多久。
他隐约感觉到呼吸有点困难,略一用力,“噗”的一声,脖间喉管的鲜血猛的冲天而出,一股热血涌进鼻腔。
他完全没有看到他出剑,甚至连出鞘声都没听到。
他从马上栽下来的时候想了想,事实上他还是看到了一点。
他刚冲锋的时候便有感觉到,那哗啦啦不断的雨幕好似中间有几根雨珠突然中断了一下,但瞬间就续上了,他并没在意。
只是他当时并不知道那就是剑。
因为剑速过快,所以这十丈间的雨水便好似同一时间打在剑上,产生了雨幕突然中断的错觉。
他现在已想明白这点,原来他打从刚冲锋的时候便已是个死人了。
可是还有一点他没想明白。
为什么没有听到剑出鞘的声音?是雨声太大了吗?
他想不通,只因他不知道,倘若剑速极快的话,那出鞘之声便会极度尖锐,极度尖锐之声超过了正常声音的频率,人耳反而听不到了。
别人临死前会将过往之事回忆一番,他临死前却还在想着这一剑的原理。
他从马上栽下来的时候,马还在前冲,他脖间的血已喷上半空,人正好倒在陆九天怀里。
陆九天撑着油纸伞,余笙的血便连同雨水一起落在油纸伞上。
他出剑向来精准,对方策马冲锋,中剑后几步倒下,距离多少,血喷多高他都算的准确。
所以他此刻叹了口气道:“你还有一口气,能说一句话,我可以代你完成一件事。”
他每逢杀人只出鞘一剑,只留对方一口气,只听对方一句话。他好像对“一”有独特的情怀。
是不是因为“一”这个字同他一样孤独。
余笙张张嘴却咕嘟着吐着血沫,说不出话。
陆九天道:“别怕,只是血呛到了喉管,你把这口气咽下去就能说话了。”
余笙缓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一封裹着油布的信,不知又想到了什么别的事情又塞了回去,换成了一支金钗子,眼神迷离着断断续续道:“送给芦溪镇……白家二小姐……”
他终于咽下了这口气。
陆九天眼神中一片迷惘,他已见过太多类似的场景。
人岂非终究都要咽下这口气?
陆九天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把金钗塞进怀里。
他看到余笙怀里的信又滑落了出来,很显然最开始他在意的是这封信。然而无论这封信多么重要,在他生命的最后一刻都比不上芦溪镇上的白家二小姐,所以陆九天并没有再多看一眼。
他把余笙放到马背上,老马识途,会驮着他回家。
从哪里来,便到哪里去。
人死后是不是也是这样?
陆九天在雨中思索着这个问题,油纸伞上的血水顺着伞沿滑落成线。
那背影在雨中显的愈发单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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