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冷风冷雪冷人心
康熙四十七年,又是新的一年,贝勒爷忙着,我们在府里闲着,一时间不知道是皇子是有福之人,还是我们这些清闲之人是有福之人。
如真的酒已经喝完了,我们又不能出去买,于是就自制了一些米酒,照着酿酒的古书方法去酿制。
把江米浸泡一个晚上,然后清洗干净,再去用蒸锅蒸,再搓烂米,加入水,绊上酒酵,在放入罐子中,在用盖子压住,过了几天就能喝到米酒,香气怡人,口感甘醇,我和如真做了好几罐,府里的下人见我们做,觉得有趣也来帮我们一起做,闲暇的时候还可以和木薯丸子一起煮,也不失为一道美食。
李福晋知道我们的做法后,不屑一顾,嘲讽道:“贝勒府不是酒馆,好好的格格不去争宠,反而去酿酒,真有失皇家脸面。”
李福晋的小儿子弘时,已经长成了一个小小的人儿,王府里的孩子不同于皇宫里,可以自己带在身边,李福晋一向宠爱自己的小儿子,时间久了,也养成了一个顽皮的性格。
如真饮了一口米酒,看着不远处的弘时和太监玩闹,对我说:“这弘时也到了学习的年岁了,李福晋也不知在想什么,天天带在身边,任由他胡闹,大字不识几个,也没个规矩,听说前几日还打碎了福晋阁中的一个琉璃花瓶呢。”
弘时跳到太监的后背上,让太监扮马,太监在地上爬来爬去,膝盖时不时会碰到地上的石头,疼的咬牙切齿也不敢说话,双手触碰到冰凉的地面上,冻得通红,弘时拿着枝条做成的鞭子,一下又一下的抽在太监的屁股上,堪比一场折磨。
“弘时这么小,丝毫没有怜悯之心,你看他对下人的态度,不及贝勒爷的万分之一,贝勒爷子嗣少,还都是李福晋的孩子,李福晋仗着子嗣多,恃宠而骄,连儿子也是惯会瞧人脸色说话的。”
如真笑了笑,说道:“都说慈母多败儿,有什么样的母亲就有什么样的儿子,弘昀不也是一样,年长弘时几岁,也没见得有多出色。”
“这话让李福晋听了又要不高兴了,人家可是把两个儿子放在心尖尖上的,为此都不怎么管女儿,一直交给嬷嬷抚养,不像咱们,哪怕是有个女儿也是好的。”
我淡然一笑,喝下一口米酒。
二月末,容秀诞下了一名男婴,富增很是高兴,听说赏了府里上下的所有人,我躺在贵妃榻上看着容秀送来的信,从头到尾嘴都没有合拢过,晴芙看我这么高兴,脱口而出:“格格什么时候能有自己的孩子呢。”
我笑容尴尬在脸上,孩子,我从未想过,生是一个问题,养是多个问题,看宋璃云和李沛怡就知道了,一个失了孩子,半疯不疯,一个失了孩子就对孩子极为溺爱,皇家子嗣难养,如果将来落得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情景,我只怕是生不如死。
晴芙看我神色不对,连忙说:“奴婢一时失言,请格格责罚。”
我拉住她的手,说道:“你没说错,虽然我也想有自己的孩子,但总归要看命里有没有这个子嗣,孩子是强求不来的,他们会选择投胎,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娘亲,没准没有孩子会喜欢我的。”
我已经十七了,寻常百姓儿女早两年就会生子,贝勒爷在十六岁就有了第一个孩子,如果那个孩子还活着,宋璃云没准能当上侧福晋,没准在我们面前会有可爱的小女孩走来走去,而不是看李沛怡那两个混儿子,婚姻天注定,儿女天注定,这一切,不是我想有就能得到的。
午膳过后,贝勒爷回府,我悄悄的透过窗子看了一眼,贝勒爷的身后跟着与贝勒爷身子高挑的男子,衣着不凡,看样子也是皇上的皇子,十三阿哥一向与贝勒爷交好,想必是他来了。
身穿银白色长袍,身子高挑,走起路来轻盈又不失端庄,像是漫步在云间,腰间别着一个杏色的香囊,手工是出自女子手笔,看来是福晋所绣,眉毛浓厚,眼睛有神,鼻梁高挺,是一个不可多见的美男子。
“四哥,皇阿玛五月巡视塞外,你身边还有可靠的人?”
“嗯。”
十三阿哥松了一口气,“那就好。”
贝勒爷和他有说有笑的,突然,他回头看了我一眼,我像偷看被抓包一样,连忙蹲下了身,像只做贼的老鼠。
“十三弟,看什么呢?”
“嗬,没什么,感觉有什么人在看我们,许是路过的野猫吧。”
“你又在说笑,我府上哪有猫啊,走吧,看画去。”
等他们走后,我才直起身,皇上又要游塞外,这次随同去的皇子没有贝勒爷,看来是要留在京中监国,贝勒爷又要忙上一阵了。
心里还在惦念着十三爷的样子,这是我除了十四爷外见到了另一个皇子,都说十三爷是文人雅士,多少阁中少女的心中所属,如今看来果然不同凡响,远远一看都能察觉到他身上的脱俗气质,比起十四爷的英武不凡,他的出尘淡颜,好像更胜一筹。
想起十四爷,面上不觉一红,让我后怕的是,那日制止酒鬼的人我以为是十四爷,当时贝勒爷背对着光,看不清他的面容,加上十四爷与他面容三分肖似,恍然间就认错了人。
十四爷是什么时候在我心下留了根的。
他与贝勒爷虽是一母同胞,但是关系不好府里都是知道的,如今朝廷分为两派,一派是太子派,贝勒爷与十三爷跟随他,另一派就是八爷党,人员是八爷九爷十爷十四爷,亲弟弟分成两派,其关系可想而知,我入府四年,也只见到十四爷两面,他们两人交谈之间也有淡淡的疏离,完全不像亲兄弟那样。
如今京中留下八贝勒和四贝勒,而与四贝勒交好的十三爷去了塞外,与八贝勒交好的九爷十爷都在京中,四贝勒未免有些孤立无援了,如果八贝勒做出什么动作,四贝勒也不知道有没有招架之力。
“想什么呢?”
我缓过神来,发现如真站在屋中,也不知道站了多久。
我笑道:“没什么,十三爷来府中了,说皇上今年五月要塞外出行。”
如真笑了,“怎么,你想跟着去?”
“我怎么可能跟着去,从来没听说去游行还带着家眷的,而且要带也是带嫡福晋,我算什么,不过真的很好奇塞外的草原,据说那里的天特别蓝,民风热情,草原上的马也要比京中的马还要野。”
如真说道:“好啦,说的我都羡慕了,贝勒爷叫我去和十三爷一起用膳,今天中午你就自己吃吧,我让晴芷做了米酒丸子,一会儿送到你屋里。”
自从贝勒爷知道如真酒量好后,就时常叫如真去喝酒,今天十三爷来到这里,想必他们之间会有很多话说,带上如真也是为了暖场子,如真那个性格,两杯酒下肚话就开始多,说的天南海北,渐渐的贝勒爷就把她当成了一个可以喝酒的搭档,有事没事就来一杯。
如真可以陪贝勒爷喝酒说话,我是高兴的,我们两个只要有一个承宠就好,可惜如真虽得贝勒爷时常传唤,但甚少侍寝,在外人看来如真的宠爱并没有多于我什么,我们府中的日子也是过一天算一天,甚至还经常受福晋和侧福晋侍女的不待见。
“这钮祜禄格格不得宠就要灌醉自己吗,要是喜欢喝酒怎的也像耿格格那样啊,起码能陪着贝勒爷喝,她这一个人喝闷酒也不怕喝出病来。”
“晴茉姐姐,这是米酒丸子不醉人的,我煮了不少,还剩了一些,你可以让李福晋也用一些。”
“得了吧,我家主子还没到借酒消愁的地步,再说熏到我们两个小主子怎么办,不说了,我还得去看小主子呢。”
“姐姐慢走。”
晴茉这样的话隔三差五我就能听上两句,金灵虽然也不待见我,但好歹主子是福晋,不能丢福晋的脸面,但是晴茉就不同了,仗着主子有三个孩子,她一个侍女都要比我和如真还有厉害,走路走在我们前头,和我们的侍女说话也带刺,上次如真对着晴茉的背影说,你看,她的腰上是不是长了条尾巴,是狐狸尾巴。
仗着背后的老虎,横行霸道。
晴芙在一旁脸色不太好看,捏着我的肩膀噘着嘴说道:“哼,什么东西,不都是丫头,她好像比别人高贵一样。”
我低声道:“不用在乎她,我们过好自己的就好了。”
晴芷把小食端了过来,我看着那米酒丸子很是开胃,拿起勺子吃了几口,用木薯粉做成的丸子软嫩滑口,入口即化,配上米酒的芳香,简直比肉还要好吃。
我垂下眼眸,淡淡的说:“晴茉的话你不用放在心上,她是在说我,如真现下能与贝勒爷说上几句话,她是不敢说如真的,你听到了就当没听到。”
晴芷不服气的说:“格格你就是脾气太好了,您怎么说也是贝勒爷的人,她就是一奴才,以为跟了好主子就可以趾高气扬了,也不看看自己是什么东西。”
“好了,你也别气了,这件事不要让如真知道,不然她会不高兴的。”
晴芷点点头,“奴婢知道了。”
无宠又怎样,我打开窗子,凛冽的寒风吹进来,晴芙在身后打了个喷嚏,说道:“格格别站在风口,会着凉的。”
冷,只有冷才能唤醒我,要不然长时间处于这种无声的条件下,一定会憋出病的,饱暖思淫欲,唯有寒冷使人冷静,晴茉的举止越来越放肆,背后少不了李沛怡的教唆,丫鬟骑在主子的头上也是常有的事,可是一旦越过了主子和丫鬟的线,那么事情就不好收拾了。
风吹起了地上的雪,扑在脸上有点点冰凉,我转了转额娘给的银镯,问向晴芙:“听说宋璃云这两日染了风寒,也没有大夫去看,现在怎么样了。”
“宋格格已经彻底失宠,贝勒爷都不在意的人,还有谁能在意,晴菁说宋格格近两日一直在咳,吃了点汤药也不见效。”
“我那里还有容秀给我的补药,送给宋璃云一份吧,同在一个屋檐下,别把病气过给我们。”
晴芙笑了笑,说道:“格格心真善,就是不知道宋格格会不会领咱们的心意。”
晴芙给我披了件银色大氅,配上我的肤色倒与这雪景融为一体,走到宋璃云的阁前就听到里面传出来的阵阵咳嗽声。
晴芙说:“咳成这样,要是患了痨症怎么办。”
晴菁见我来,先是愣了一下,随后给我请安。
我把手搭在药包上,说:“我给宋姐姐带来了补药,希望她早点好起来。”
晴菁喜上眉头,接过药,说道:“多谢钮祜禄格格,只是我家格格现在病的厉害,怕是不能亲自接待您了。”
我淡淡一笑,“无妨,我过去看她就是。”
晴菁引我到宋璃云的寝殿,宋璃云身着白色发旧的寝衣,闭着眼睛躺在床上,脸色灰白,气息微弱,偶尔咳嗽一两声还会把脸咳成不属于这张脸的红色,就像是一朵开败的花,靠着污水来恢复昔日艳丽的假象。
晴菁在她耳边小声的说:“格格,钮祜禄格格来了。”
宋璃云微微抬眼,没有一丝生气,看到我来了,像是自嘲一般的笑了一声,“呦,你怎么来了,也不怕我过了病给你。”
“知道你病了,同在一个府中过来看看你,我听说你吃药不见好,给你送了点补药。”
“那就谢谢你了,晴菁说我生产那日是你让她去请的李福晋,可惜晴菁心善,被李福晋那个人欺负,连我的孩子也没能保住,算了,你还是走吧,我也懒得见人。”
我不以为然,扶着晴芙的手走了出去,弘昀和弘时的欢笑声响彻府中,弘时个子小,走不了几步就会跌倒,身后的仆人吓得脸色惨白连忙去扶,我见弘昀衣着单薄,走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