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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单方面的碾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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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短几分钟的法庭辩论,张伟被打击得千疮百孔,甚至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之中。

    看着满脸生无可恋的张伟,王野不由笑呵呵的摇了摇头。

    不得不承认,人和人的差距,有时候比人和小动物的差距都大!

    “张律师!张伟!你别愣着了,赶紧反驳他啊,你在干什么!!!”

    任君爽这个人头猪脑也看出来了,现在的局势对自己相当不利。

    连忙咬牙催促张伟。

    张伟很是无奈。

    他知道罗飞很强,早就知道。

    但具体有多强,强到什么程度,并没有一个清晰的概念。

    现在体会到了。

    简直强到让人绝望。

    但身为任君爽的辩护律师,张伟肯定不能撂挑子。

    只得举手示意后,站起身硬着头皮道:“尊敬的审判长,各位审判员,辩护人认为对方律师将我方当事人网络发帖诽谤之行为,认定为‘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属于定性和适用法律错误。”

    “接下来我将详细阐述我的辩护意见:”

    “第一,我方当事人主观上并不存在犯罪的故意!不是为了向社会挑战而故意破坏公共秩序,并不具备寻衅滋事罪所规定的主观要件。”

    “第二,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我方当事人网络发帖,并不存有侵犯公共秩序的犯罪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

    “……”

    张伟娓娓道来,从各个角度反驳罗飞的主张。

    企图将任君爽的寻衅滋事罪辩没。

    “无罪推定原则,与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是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与常识。”

    “我们在个案法律解释中,绝对不能作扩大性的解释,在法律规定有模糊之处,也不允许作出对被告人不利的解释。”

    张伟看了罗飞一眼,深吸一口气,接着道:

    “因此我认为,我方当事人寻衅滋事罪,不成立!”

    寻衅滋事罪,本身就是业内出了名的“口袋罪”,边界不明,难以认定是否有罪。

    这个特点,让张伟看到了获胜的一线希望。

    说白了,这个罪名通常情况下都会有极大的争议和冲突,甚至有法律研究者认为寻衅滋事罪是刑法的耻辱。

    主张废除寻衅滋事罪。

    张伟主要就是扎根于此,抓住寻衅滋事罪本身模棱两可的特点进行辩护。

    沈长林点点头,看向原告席位问道:“原告律师,对此你有什么想说的?”

    罗飞缓缓起身,不慌不忙,从容开口:“寻衅滋事罪在业内被称为口袋罪,有着界定不清、外延模糊以至于难以界定是否有罪的特点。”

    “因此,最高院才会针对性的出台适应各种情形的司法解释,进行补充说明,以作为实务中的参考。”

    “我方才提到的司法解释,便是专门针对网络寻衅滋事而出台制定,正好适用于本案。”

    说到这里,罗飞举起一个u盘看向法台方向,“审判长,原告方申请提交证据。”

    沈长林点头:“同意。”

    书记员上前,从罗飞手中接过u盘,插入电脑usb插口。

    同时,法警降下窗帘遮光。

    审判庭内顿时变暗,前方大屏幕亮起,证据被展示出来。

    “第一份证据,是被告人发布的四条微博截图,均经过证据公证,保证真实合法有效。”

    “按照时间顺序,第一条微博发布时间为x月x日晚上9点10分,也就是被告人与我方当事人发生冲突的当天。”

    “在这条微博中,被告人毫无根据的控诉我方当事人非礼她,并且贴出偷拍的我方当事人照片。”

    “浏览量在千万级别,转发量也有百万!”

    “第二条微博……”

    “第三条微博……”

    “第四条微博,被告人所有谎言被揭穿,却依旧执迷不悟,毫无悔改之意,凭空诬陷我方当事人删除监控陷害她,试图转移网友注意力,引导网友对我方当事人进行网暴!”

    罗飞洪亮有力的声音,在审判庭内响彻。

    宛如一柄柄重锤,狠狠砸在任君爽和张伟的心头。

    “第二份证据,是物业监控室内部监控画面。”

    “通过监控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就是被告人本人,将监控删除,意图毁灭证据,继续栽赃我方当事人!”

    “如此种种,足以说明被告人拥有犯罪的主观故意!”

    罗飞话语铿锵,掷地有声,简直拥有振聋发聩的效果。

    “公共秩序,并不是狭义的单指公共场所秩序,也应当包括网络秩序!”

    “现代社会,网络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各社交媒体平台也拥有海量用户,被告人在微博上编造并散布不实信息,引导舆论风波,巅峰时期最高达到微博热搜第五!”

    “这样的热度,足以给网络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破坏网络秩序!”

    “因此被告人的行为,事实上已经侵犯了公共秩序,满足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成立寻衅滋事罪!”

    张伟咬了咬牙,顿感压力巨大。

    “不愧是罗老师,真的很强!”

    “看来无罪辩护是行不通了,只能退而求其次,从其他角度寻求减刑。”

    张伟暗暗思量。

    起身便道:“我认可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但不认可其证明力度!”

    这几乎是质证的万金油说辞。

    别问,问就是不认可证明力度。

    接着,张伟开始转变策略,从主动认罪认罚、愿意积极赔偿、没有主观恶意等方面,为任君爽争取减刑。

    但这些辩护策略刚提出来,便被罗飞轻松驳倒。

    无一例外!

    实在是任君爽的行为太过恶劣了,连续四条微博煽风点火,并且意图毁灭证据。

    任君爽父母还上门威胁原告,并且实施了暴力行为。

    虽然并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但此等行为足以作为本案加重情节的事实依据。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情节。

    任君爽的微博开通了打赏以及流量共享,累计收益过万!

    这叫什么?

    这叫以盈利为目的!

    还减刑?

    减个屁的刑!

    不加刑就烧高香吧。

    要知道,寻衅滋事罪的封顶刑期并不是五年。

    如果满足“多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那是可能被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任君爽的行为再恶劣一点,真有可能达到这种程度。

    不过有一说一,张伟还是挺有韧性的。

    虽然劣势很大,但他并未轻言放弃。

    左冲右突,企图寻求一线生机。

    罗飞则是毫不留情,左右拦截,赶尽杀绝!

    到了后面,沈长林都有点看不下去了,敲响法槌终止了这场辩论。

    张伟顿时有种如释重负的感觉。

    这哪里是法庭辩护?

    简直就是单方面的碾压。

    张伟都快产生心理阴影了。

    妈妈,我要回家,我再也不想干律师了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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