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离别总是下雨天
大雨滴落在小水坑中泛起涟漪泛,整个天空一片灰蒙。天气预报说,未来三天内可能会有晴天出现,自打那天夜里开始,这场雨就没有要停止的意思。
陵园内站着一群身穿黑色衣服,胸口插有白色花朵的人,他们撑着黑伞,站在墓碑前悼念。
这是一场花季少女的葬礼,他们是逝者的家人,或是要好的朋友,他们将胸口的小白花放在墓碑前,嘴里轻声说着对逝者的思念。
钟声响起,成片的白鸽从天空飞过,它们是象征希望的精灵,也是逝者通往天堂的桥梁。
华国大学校园恐怖袭击案已经过去三天,倒塌的教学楼带走了一位年轻女孩的生命。
哭泣声述说着对逝者的不舍,直到现在,沈清霖的家人还无法面对她死去的事实。她的母亲伤心的趴在沈清霖的墓碑前嚎啕大哭,连上天也在可怜这位苦命的母亲,蕴藏着磅礴大雨的积雨云也悄然离去。
这座陵园内很宽阔,同时它也很安静,没有风的声音,没有雨的声音,生者的哭声向传遍四周,却听不见任何回音。
悼念的人群逐渐散去,天空又重新下起了大雨,没有了人声喧嚣,陵园再次安静得只能听见微风划过树叶的声音,雨滴落在水坑的声音。以及皮鞋走在石路上的声音。
郑锋一手撑伞,一手将白色鲜花放在墓碑前。他像变戏法一样,手中突然变出几颗糖果:“登登登登!清霖你看这是什么!”
他把糖果放在祭品盘中,他想了一想,又重新拿起一颗,特地把糖果的包装剥开,再放回盘中。
“清霖,不知道天堂有没有糖果,所以我特意带了一些给你。”
“什么?你说要我陪你一起吃吗?我这还有呢。”
郑锋从口袋掏出一颗糖剥开放入嘴中:“很甜啊对吧?糖果这玩意儿吃多不好,容易蛀牙,所以今天你就吃我剥的这颗,剩下的可以慢慢吃。”
“清霖,如果你遇到了很好的伙伴,可以分他们一些,不要小气,想吃我随时带给你。”
郑锋将伞收起,放在地上用来垫坐着。
“今天过后,我就要去华国科学院了,梁院长说华院有家属区,可以带上家人一起住,原本我想给你个惊喜,只是现在……不,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对吗?”
“你会一直在我身边对吧。”
“我今天穿的是你给我选的第一套正装,比起之前是不是多了几分成熟的模样?”
“……”
他在墓碑前问了很多问题,说了很多事情,他对着空气不停比划,在外人看来就像一个傻子。郑锋也清楚,他的问题不会有人回答,只是他感觉到,女孩正坐在前面,手臂抵在腿上,上手托着下巴,安安静静地听他说的每一句话。
大雨淋湿了他的黑色正装,雨水顺着发尖滴在脸上,没人看得出那是不是眼泪,郑锋的声音有些哽咽。
“清霖,我知道你在听对吗?只是被糖果的甜美滋味迷得说不出话对吧?”
咕咕~咕咕~一只白鸽落在墓碑前,它没有多看一眼祭品盘中的水果,而是径直叼起那颗剥开的糖果吃了下去。
郑锋心里有些激动,他有些不知所措,动作变得小心翼翼,他慢慢伸出手想要抚摸,如果它飞走了,那也证明这只是只贪吃的鸽子。
鸽子在捋着湿润的白色羽毛,面对郑锋伸出的双手,它歪歪脑袋,竟然跳了上去。
“清霖,这是你的化身对吗?”
咕咕,咕咕。
“我就知道,你一直在我身边,你想吃糖是吗?我这还有!”
郑锋手忙脚乱的从口袋掏出糖果,用嘴撕开包装袋,他把糖果放在手中,只见鸽子对着他咕咕叫着,却没有吃下去。
“没事,你就当我之前说的是屁话,你现在是仙女了,吃再多糖果也不会得蛀牙。”
咕咕,咕咕。
“嗯?你说你冷对吗?我帮你擦擦。”
郑锋掏出纸巾想要为手中的鸽子擦拭羽毛,没想到鸽子叼着糖果跳到墓碑前,扑腾着翅膀。像是要挡住头上的雨滴。
“你想让我早点回去,别感冒了对吗?如果是,你就把糖果吃下去。”
咕咕,咕咕,鸽子好像听懂了郑锋的话,它啄了几次糖果,叼起来吃了进去。
郑锋眼眶逐渐湿润,一股难以言喻的悲伤情绪瞬间填满了他的内心,他再也忍不住泪水,对着天空大声哭喊着!
“清霖!我好想你!”
泪眼如决堤的洪水流下脸颊,他觉得心如刀绞般疼痛,呼吸都有些困难。这些天以来,他一直处在浑浑噩噩的状态之中,难受也不是很难受,到饭点时,他会吃得津津有味,该睡觉时,他也没有太多忧虑倒头就睡他怀疑是不是自己不够爱沈清霖,就连看着她的照片,也没有多大的感情波动,只是他现在才发现,他与沈清霖之间没有一张正式的合照。
郑锋哭得撕心裂肺,他积攒的情绪包含悲伤,愤怒,悔恨,自责。这些负能量积压在他上去快喘不过气,现在,他找到了宣泄口,那只鸽子打开了他心中紧锁的那扇门。
许久之后,郑锋停止哭泣,他擦干眼泪,擤擤堵塞的鼻子,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充满全身。
墓碑前的鸽子已经不见踪影,临走前,它还叼走一颗糖果。
倾盆大雨已经停止,黑压压的乌云渐渐消失,阳光突破云层洒满大地,郑锋感觉到浑身暖洋洋的,就连湿透的衣服也在慢慢被烘干。
他站起身来,抖抖裤腿上的泥灰,墓碑印上有一张沈清霖的黑白照片,阳光赋予它鲜艳的颜色,照片中的女孩在微笑,如同这阳光般灿烂。
“清霖,这束光是你送给我的礼物吗?谢谢你,我真的很喜欢,真的很喜欢你。”
…………
离开陵园,郑锋衣服都没换就乘上飞梭回到了家中。
他的父母看到华国大学发生恐怖袭击的新闻,里面出现了郑锋的身形,他们担心郑锋的安全,第一时间询问起情况,郑锋说没事,他只是凑热闹受了点轻伤,过两天会回去和他们说明情况的。
“爸妈,我回来了。”
郑锋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中,淋过雨的衣服有些皱巴巴的,裤腿的泥巴已经结块,每走一步都会在地上留下灰尘。
“停停停,我刚拖的地,你就这么踩脏了?”
“哎呀老妈,我现在是个伤员,理解一下嘛。”
“让我看看伤哪了?”
郑锋脱下外套,露出手臂上的小擦伤。
“就这点也叫伤?你小的时候被狗咬又不见你喊疼。你说你没事去瞎凑什么热闹。”郑妈没好气的说着,她从卫生间拿出拖把,跟在郑锋后面拖着掉落下来的灰。
“老妈,你消停点吧,我去洗个澡换身衣服,等会我来拖就是了。”
“等你拖地,太阳都要从西边出来了。”
郑锋嘿嘿地傻笑,他回房间找出一套干净地衣服,洗了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毛巾上残留有阳光的味道,郑妈说他们几天前就已经艳阳高照了。
六月份的天很热,郑锋仍穿着长长的裤子,他不想给老妈看到大腿上的伤口,他坐在沙发上擦着头发,嘴里喊着:“妈,我饿了。”
“饿饿饿,饿死你算了,你不在的日子里,我多清闲啊,你没事回来干什么呢?”郑妈放下拖把,回到厨房做着饭菜。
父母都是刀子嘴豆腐心,远归的孩子回到家,他们怎么会不开心?郑锋从小就很懂事,他很聪明,也是个热心肠,他是人们口中的别人家孩子,一直是孩子中的榜样。
郑锋悠闲地躺在沙发上,他拿起果篮里的苹果垫垫肚子,桌面上有张照片吸引着他的注意力。
“老妈!这是啥?”
郑妈见他举着照片摇晃,说到:“前两天家里来亲戚,聊着聊着,就说到你小时候,然后我就拿你的小学毕业照给他们看看咯。”
郑锋啃着苹果,对照名字找着自己的身影,他从没仔细看过这张毕业照,因为自己的原因,整整六年,他都没有交到一个朋友,所以在他看来不出意外的话,他和这些小学同学就是两条平行线,未来不会和他们有交集。
郑锋一行一行的扫着,这些名字对他来说十分陌生,但是,他们确实和自己有着六年的同学关系。郑锋还没有找到自己的名字,但却看到一个令他心跳漏跳一拍的名字。
沈清霖!
他看着名字对应着的女孩位置,第一眼竟有些怀疑。“会不会是同名同姓的人?”
他仔细盯着照片中的小女孩,越看越觉得熟悉,突然,一段回忆在他脑中浮现。
那是一个放晚学的黄昏,他独自一人走在回家路上。夕阳的余晖很美,淡淡的粉色填满整个天空。行人纷纷被这种自然的美景所吸引,但对于刚上二年级的小郑锋来说,街道两旁的小吃才是对他最大的诱惑。
哪有小孩不被这些炸串,糖人,以及稀奇古怪的美食所吸引?短短十几米的街道简直就是小孩的天堂,可对郑锋来说,这简直是通向“地狱”的道路。
小郑锋的妈妈没有给他零花钱,也不允许他吃这些,他只能看着满嘴油光的同龄孩子默默咽口水。所以每次放学回家,他都用独创的方法穿过这条“地狱”街道。
“妈妈说,这种东西吃了会变成猪。”
“妈妈说,这种东西吃了会长不高。”
“妈妈说,这种东西吃了会……”
路过一个摊子,他就屏住呼吸,在心中默念妈妈说过的话,这些话是他心中的“圣经”,用于驱散街道的“小吃恶魔”。
只有穿过这条街道后,他才会大口吸气,同时以“妈妈在家做的饭才是最美味的大餐”作为结尾。
这个方法虽然笨,但是很有效,长大以后他才明白,小时候默念的“圣经”也算是自我催眠的一种表现。
穿过“地狱”街道,转弯便是日落大道,这条路不是小郑锋瞎编的,它真叫这个名字。
日落大道是一条朝着正西方向的下坡路,夕阳会把这条路上的一切染成金灿灿的颜色,一些为梦想奋斗的年轻人不管顺不顺路,下班后都会来这走上一圈,用他们的话说,这叫给自己“镀金”。另一种说法是,带着“金子”回家。
日落大道的中段有个公园,公园里有很多公共健身器材,每天早上会有很多老年人在这锻炼身体,打打太极,舞舞剑,到了晚上,还是同一批人在这跳着广场舞。这些老头老太精力也太充沛了,相反年轻人怎么睡都睡不够。
小郑锋走在日落大道上,路的尽头就是他家,只不过走到公园时,他会抽点时间进去玩耍,公园还有一些儿童游乐设施,最常见的滑梯和秋千必不可少,只是每次他都会选择秋千玩耍,上下摆动带来的轻微失重感,让他有种自由飞翔的感觉。
大树根的影子指在第二块地砖上,再有10分钟,就会移到第三块地砖上,这是他为自己定下的玩耍时间,他没有计时工具,只能靠这种规则判断。他是个自律的小孩,时间一到他就打道回府。
正当他闭着眼沉浸在秋千带来的失重感时,稚嫩地声音打破了他的世界。
“救命啊!大狗疯了!”
小郑锋睁开双眼,一个皮肤有些黝黑,身材矮小女孩从他身前跑过,后面追着一只八十斤重的大狗。
“救命啊!大狗疯了,谁来救救我!”
小女孩围着花坛绕圈跑,大狗在后面紧追不舍,这个时间点的公园没什么大人,更别说在儿童娱乐设施这了。
小女孩的体力消耗很大,她跑得越来越慢,呼救的声音越来越小。关键时刻她还摔了一跟头,眼看就要被大狗追上时,小郑锋从地上随便捡起一根树枝冲了过去挡在小女孩身前。
小郑锋奋力挥动手中的树枝,示意大狗不要靠近,只是一不小心,他的树枝抽在大狗身上。这一举动非但没吓退大狗,反而把它逼急了。
大狗一个猛扑将小郑锋扑倒在地,它张开大口对着郑锋咬了下去,郑锋抬起胳膊,用肘关节挡住了大狗的嘴,鲜血从手臂上流出,如果是用其他地方抵挡,恐怕会被咬下一块肉。
“救命啊,大狗疯了,大狗咬人了!”
周围的孩童见状赶紧去附近找大人,小郑锋一手挡着大狗,另一只手猛锤它的腰部,好在大狗吃痛,松开了狗嘴,小郑锋立刻起身,继续用脚踢它肚子。遇到疯狗,你只有比它更凶狠,它才会害怕你。
大狗灰溜溜地跑了,小郑锋也耗尽所有力气,摊坐在地上,躲在他身后的小女孩受到惊吓一直哭泣,小郑锋忍着手臂剧痛安慰她说:“没事了,大狗已经被我打跑了。”
小女孩看了看四周,确定没有大狗的影子后,才停止哭泣说道。
“每次它都拴着绳子,今天突然绳子断了冲了出来,你的手一定很疼吧,我帮你摁住止血。”
小郑锋看着眼前的小女孩,虽然皮肤黑黑的,但是她的眼睛很大,睫毛很长,脸上红扑扑的还有点小肥肉,不过丝毫不影响她长大后成为一个大美女。
小郑锋看着她的小手有丝丝血迹,想必是刚才摔跤被地上小石子划破,于是他连忙阻止:“千万别碰,我的伤口可能有狂犬病毒,如果你碰了也会感染的,到时候你要打很多针。”
小女孩听到后,收回了小手:“我不碰了,我害怕打针,打针很疼的,你不怕吗?”
“不怕,我是男子汉,这点痛不算什么。”
“你好厉害!我妈妈说,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嫁给一个男子汉,这样才能保护我。”
小女孩露出甜甜的笑容,即使皮肤黝黑,也难以掩盖她是个美人胚子的事实。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我叫郑锋,二年级1班的郑锋。”
小女孩惊讶:“啊,是华国小学的二年级1班吗?”
“对啊。”
“那太巧了,我是刚转来的新生,我叫沈清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