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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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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那一场我在现场啊!印象超深的!临时主唱唱功了得!]

    [我就说那个小丑特别像郁清!可是不敢相信!因为两边实在没什么交集,抹泪]

    [双厨狂喜!]

    [作为郁清为数不多的粉丝,我今天要大声说——我当时就说那个小丑是郁清!!!当时没有人信我!!!]

    [谢谢前边的肯定!说清哥哥唱功了得!鞠躬!]

    [清哥不红,天理难容!]

    [可是清哥已经不在了,连个全尸都没能留下……]

    [啊啊啊啊,到底什么情况?我晕菜了]

    弹幕区还在议论纷纷,画面已经切换到了对第二个小丑的采访。

    这次是一个黑发寸头的小丑,相较上一个绿毛小丑,看起来稳重不少。是immortal里最年长的队员,因此被推选为队长的贝斯手,木兮。

    “其实乐队养活不了我们,所以白天还得打工赚钱。我这边还好,白天有一份稳定的、收入还不错的工作,还有爹妈给我攒下来的一套用来娶媳妇的两居室。

    “大鱼他……因为家里的关系吧,来这边就算是‘黑户’嘛,不好找工作,只能打打零工,基本都是些有苦又累的体力活,还赚不到几个钱。安星这边房价又贵,他连个像样的住的地方都没有。一个队的,哪能看着自己的铁哥们受这种罪,我就把他叫过来先在我那住着。

    “我说不收租,一个队的,搞什么?大鱼不同意,说我不收,他就搬出去。

    “一个屋檐下住了快六年,大鱼是什么样的人,我能不知道吗?他怎么可能会杀人?何况对方是那个郁清。”

    “郁清是有什么特别吗?”画外采访音是个女声,是何琪妙的声音。

    黑发小丑叹了口气,讲述道:“大概从年初的时候吧,大鱼经常会挺晚的时候出去,夜不归宿。最开始我还问他是不是有妹子了,可是每次大鱼回来后,都很躁郁,越来越躁郁……

    “我问他发生什么事了,他不肯说。后来在我反复追问下,也只是说,他的一个朋友遇到了些困难。我说,什么样的困难,说出来,大家一起帮你想办法。

    “可是我从没在大鱼脸上见过那么绝望的表情。

    “他说:没有办法的。

    “他说的时候,眼里没有泪。可是我觉得他在哭。

    “后来大鱼从我那搬出去了。他说那样能方便他照顾朋友。他新租的房子在o12区,紧挨着紫御阁小区。

    “起初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看见新闻报道大鱼杀人、大鱼认罪时,我就觉得真特么离谱!

    “直到我看了庭审,过去看似毫无关联的事情突然就都串联起来……”

    实时弹幕:

    [好像说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说?]

    [好像懂了什么,又好像什么都没懂?]

    [kdl!kdl!]

    [kswl!kwsl!]

    [?????]

    [已经脑补出三万字狗血小说!接下来就是见证真相的时刻!]

    [你们都懂了?我不懂啊?啥情况啊?]

    视频中的场景和人物再次切换——

    在常绿芭蕉下、木黄的长椅上,一个身着白色宽松工字背心,,容貌艳丽得灼眼,看着就一身反骨的光头女孩子,唇齿间叼着一根细烟,侧过头来微扬下颌,用一种睥睨众生般桀骜又不屑的目光看向镜头,“开始了?”

    弹幕区瞬间冒出一片“啊啊啊啊啊啊啊”。

    [这个光头!这个烟嗓!是艾怜姐姐吗????]

    [艾怜姐姐是你吗?我爱你呀!!!!(喊破喉咙)]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艾怜姐姐又a又飒!姐姐鲨我!]

    [来人啊!把鼓给姐姐抬上来!我要看姐姐打鼓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姐姐明明真容赛天仙!为什么还要化成小丑的样子]

    [呃,u1s1,大鱼真容也挺帅的]

    [所以他们化成小丑并不是因为颜值不行?懵逼脸]

    [是怕颜值太高,让人忽视他们的乐队实力吗?]

    [被凡到了]

    [阿肆跟队长也都是大帅哥?]

    [不化成小丑,分分钟出道!]

    [滚!immortal不是靠脸混的。颜狗滚哪!]

    [喜欢实力就不能舔颜了?前边是黑子吧?别给我i招黑成吗?]

    [所以,这个艾怜姐姐是干啥的?]

    [immortal的鼓手]

    [女鼓手!!!打鼓的样子贼帅!!!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现场超有感染力!!!!]

    [人间扳手艾怜姐!]

    得到摄像者肯定的答复后,镜头里的女孩子微怔了一瞬,而后双指夹开唇间的细烟,垂眸轻轻一笑,神态艳杀四方。

    “啧,对着镜头讲第二遍总觉得……”她偏过头来看镜头,带着几分怀疑和担忧问到:“这真的有用吗?”

    “有用的!”不在画面里的何琪妙肯定道。

    “就只是女人的直觉而已。”艾怜还是不太相信的样子。

    何琪妙:“不要小看‘女人的直觉’!”

    艾怜重新叼起烟,狠狠吸了一口,将烟头吸得猩红,而后将还剩半截的烟丢在地上,抬脚碾灭,附身拾起来抛进不远处的垃圾桶,“好吧,那我再说一次。”

    “我出生在一颗处于三不管地带的小行星上。我老妈十几岁就有了我。我四岁的时候,她又带着我,一起嫁给了当地一个老男人。”

    “‘一起嫁’这种说法有些奇怪。”美艳的姑娘自嘲似的笑了一下,然后陷入沉默。

    她深吸一口气,似是准备继续说下去,但还是半途而废,转而从直筒破洞牛仔裤的屁股兜里,摸出一盒烟。

    不过她只是单手捏着烟盒甩出一根,夹在唇间叼着,并未点燃。

    她垂着眸子静默地坐在那里,似乎在用香烟的味道让自己冷静。

    几秒后,她夹开唇间的细烟,抬眼哼笑了一下,“可能说‘一起卖’给了那个老男人更合适一些?”

    “在我还不懂事的时候,就被那个老男人强j了。”艾怜的语气很平静。

    “后来我懂事了,我挣扎、反抗,结果也只能换来老男人的一顿毒打。而我那个老妈就跪在旁边看着,像个木头一样。”

    说到这里,光头姑娘又把指尖没有点燃的香烟戳进唇间,狠狠嘬了一下。

    “十三还是十四岁的时候,我跑了,一路跑来这个、听闻是全帝国最繁华、最热闹的安特泰曼星。可是过去的人生一片糟糕的我,什么都没有,即便来到了传说中的天堂,干得还是臭水沟里老鼠一样的勾当。

    “忘了是睡过的第几个男人,是个乐队的鼓手,就是他把我带到栖霞街的。

    “呵,那条街上到处都是男人。”嗤笑了一声后,她的声音低下去,“这副肮脏的皮囊,就是我活下去的资本。

    “唯一的资本。

    “曾经的我一直那么觉得。

    “从没考虑过未来。每天都像明天就会世界末日一样,放荡地活着。

    “我把自己打扮得像个男人,跟着一群男人混乐队、嗑药、上床。

    “每一晚闭上眼睛昏睡过去前,我都想,啊,就这样永远不要醒过来算了。

    “对明天,没有任何的向往。”

    艾怜垂着眸子,午后温暖的阳光落在她那张明艳的脸上,将她脸上的落寞渲染得分明。

    然后那落寞慢慢地、一点点转化成温柔。

    “直到有一天,我跟着一个乐队下场后,一个有点点小帅的男孩子拦住我。

    “栖霞街上的帅哥很多哦。可是没几个好东西。所以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哈,又一个被老娘的美貌迷住的傻小子。

    “那个小帅哥问我,要不要去他的乐队里当鼓手。他们缺一个鼓手。他说他觉得我鼓打得很好。

    艾怜嗤笑道:“虽然用这种破烂理由来搭讪的男人比例很少,可是我也已经听烂了。而且我那时候打鼓的水平超烂的,我自己知道。

    “所以我觉得他是个骗子。又一个馋老娘身子的骗子。

    “不过那个小帅哥长得蛮是我的菜,我准备答应他。

    “可是他非要说多余的话。

    “他说,他从我打鼓的模样里,看到了一个,竭尽全力向命运怒吼的、鲜活的生命。”

    艾怜讲这句话的时候,语气是前所未有的温柔,女性独有的温柔。

    音落时如母亲给安睡的孩子盖上松软的棉被,带走一切嘈杂,只留下无尽的安宁与温柔。

    片刻的安静后,艾怜突然兀自笑起来,说不清是嘲讽还是自嘲,“什么鬼话啊,酸得要死、中二爆棚。他说的不害臊,我听着都害臊。我就是坐在那胡乱敲的。”

    她脸上看起来有几分勉强的笑消失,看起来有几分失意,“好不甘心啊。我告诉自己,男人没一个好东西,心动就是找死。可那时候就是感觉心脏被狠狠戳了一下。感动,感动得一塌糊涂。稀里糊涂地就答应进他的乐队了。”

    一滴泪突然顺着艾怜的面庞划过,将眼周的黑色眼线拉出一条长长的、渐渐淡去的黑线。

    艾怜抬手抹了一下泪痕,哼笑一声,开始又气又笑道:“老娘是靠脸吃饭的,打鼓那么累的体力活,是他妈女孩儿干的?可是入队后,那个不解风情的笨蛋天天逼着我学打鼓。不光逼着我学打鼓,还逼着我戒这戒那,不让我随便睡男人,连他妈我穿什么他都要管!太暴露的不准穿,太短的也不准穿。神经病!

    “可是我喜欢他管着我。因为我知道,他是为了我好。他在拼命地,把我从泥潭里拉出来。

    “然后才有了今天的艾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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