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三个问题(2)
“我好多年之前答的,有点儿忘了,有一个问题是什么大桥和鸭子,有一个是访友,还有一个是变戏法。”
“要不然,我们俩到腾里美字的银行,去让林婉看看那几个问题。”向薇薇提议。
“长官发话了,不敢违背。”李妙说着一打方向盘,就改变了车的行驶方向。
这是军史部的传统:只要能划水,为什么要工作?
腾里美字商号财大气粗,他们开的银行,也在鸣湃城的主干路情歌路上。三人很快就到了,进了银行,李妙说了来意,工作人员一脸平静,随手从抽屉里抽出了一张纸,指了指柜台:“写好了,给柜台,再交一个银元就行。”然后又补充道:“拿着这个,回家好好想也行。”
李妙接了纸,看了一眼,递给了林婉,道:“你看看,如果要回答,我们几个可以回去帮你一起想一想。”
林婉接过那张纸,扫了一眼,等她看清了上面几个问题的内容,不由得瞬间就像被电击了一样,感觉心跳加速,整个人都僵住了。
不为别的,只因为这三个问题,对林婉来说,实在是太过怪异。
这张纸上,除了必填的联系方式和提交人之类的信息外,三个问题的主体部分只有三句话,每句话下面留了个空白。
没有说是字谜、物谜或者对联诗歌,只是写了问题,再没有一句废话。也难怪没人答得出来,甚至连答案是什么方向,都很难推测。又该怎么具体作答呢?
林婉震惊的心情稍微平复了一些,心想,第一第二个无人解开很正常。但第三个问题,如果昆州大陆上也有文采卓绝的天才人物,倒是有那么一点儿可能。但是显然,截至目前并没有。
那三个问题分别是:
门前大桥下,游过一群鸭。
奇变偶不变。
独在异乡为异客。
林婉几乎是下意识的就在心里默念出了下半句。
李妙和向薇薇还在讨论,林婉却拿起了笔,在那三个问题的空白处分别写下:
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符号看象限。
每逢佳节倍思亲。
填写好了其他信息以后,李妙和向薇薇的讨论还没结束,见林婉已经填好了,李妙便凑上来看,不由得“噗嗤”的笑了:“二四六七八,为什么不是一二三四五啊。还有这个什么符号,这什么啊?我跟你说林婉,你这次玩玩就罢了,下次不要再浪费钱了。腾里美字不差你这一个银元,但这一个银元却可以买不少东西呢。”
“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向薇薇却默念着最后一条答案。
“我觉得这句话让我好感动。”向薇薇似乎在细细品味。
给她们纸的那个员工,看了一眼林婉填写的答案,眼神中没有半点波澜,只是指导她去柜台交钱。
原来光这个腾里美字的鸣湃城分行,这些年就不知道来了多少人,填了多少答案,早先,这位接待的员工还会看看,体会,猜测一下,期间也有很多让她觉得靠谱和惊艳的答案。
但是无一例外,无人被选中。
其实腾里美字内部,现在很多人也认为,这根本就是三道没有答案的题,只是腾里美字为了提升知名度的一个噱头。也有人认为,这也可能是一种维持腾里美字商业旺盛度的某种神秘意识。
柜台的员工是个打扮精致的男人,职业又高效的收了钱、给了回执。又收好了写着答案的纸,告诉林婉,七日后,来银行询问结果,如果答对,自然可以收钱。
这昆州大陆的电讯系统,整体效率并不高,虽然有电报,但是设备很少,会收发的人也不多,收发传递环节又要好多人工转运的工作量。
以林婉的视角看来,这简直太磨蹭了。
可是昆州大陆的人却都以为,现在是科学时代,通讯比以前方便太多了。
弄好了这些,眼看到了晚饭当口,三人又在街边找到一处小饭庄吃了顿饭。
这顿饭林婉吃得心不在焉,不停的在想是什么人会出这么一套题,又在想这套题四十年无人可解,倒也很正常。李妙和向薇薇也提到过,有人根据题目猜出来了字,有的猜出来是个物件,比如猜是香瓜或者西瓜之类,还有的画了一幅画交上去。
当然,都没有拿到那黄金千两,一毛都没有。
再往营区回的时候,天色已晚,那车灯也坏了,因此李妙也放慢了速度。
快到金簪营的时候,路口附近的情况却引起了林婉的注意。
这路口因为挨着居民区和鸣湃城的医院,因此很是热闹。这条街上总有人跪着摆个牌子,有的是讨饭讨钱,有的卖惨,也有的是卖身之类的。
按照雅迪生的法律,人口贩卖是严格禁止的——当然,这是你指你套了麻袋,把某个人从街上拖走,然后装到别的什么地方,把这个人卖掉。
自己卖自己,或者父母卖儿女,却是允许的。
如果是自卖,只要通过官方签订的契约,那就会得到政府的认可,交易关系会得到法律的保护。
不过自卖自己,是需要一个受益人的。自己被卖了之后,自己的财物以及人身都属于买家,自己的钱理论上也属于。如果自己卖了自己,收了钱,签订了契约,那么这些钱在自己口袋里,法理上又属于卖家,岂不是自己卖了自己还帮别人数钱。
所以,收钱人不会是被卖人,而是家里的其他亲人,比如父母、兄弟姐妹,姑舅表亲之类。
这卖身契分为“活契”和“死契”,活契相当于典当,约定期限,到期了,家人有钱,就可以赎回自己,没钱了可以延期,实在赎回不去了,那就成了死契。
而死契就是一口价买卖,签约之后就是人身依附,一般会成为奴仆或杂役,若有几分俊美,便可做檀郎。檀郎之契,多半都是死契。
昆州大陆也有一种“典婿”的行为,比如把自己的婿子典给富裕的女主人,过几年再赎回。也有直接卖婿的。
而且按照相关法规,这种买卖,被卖的人,必须知情,且同意,并且共同签字画押。
但是一个女人如果想把自己的男人卖掉,总有办法让他同意。所以当事人的意愿,其实并不是很重要。
所以,那街口跪着的一排,好多都是卖自己的男人。
这地方林婉路过好几次,这情景也看到了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