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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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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婉忽然想起来,方司灯嘴里说的那个‘圣上’,在林家客厅也挂着照片。这面还有一个城里人都知道的故事:亚飞新登基之时,有使者送来了一份礼物——那使者来自神硅国,神硅国在中部沿海地区,这个国家奇特得很:他们把制造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当成最大的乐趣,整个国家的文化都是如此。

    她们派来的使臣来的时候,引来了鸣湃城内无数人围观,一般的外国使臣过来,都是走港口或者从北边关口过来。但是神硅国的使臣,居然从天而降:一个巨大的圆气球,吊着一个很大的篮子样的东西从天而降,而当那个气球落地的时候,鸣湃城里的人却发现,那个气球居然是开口的,下面有一个口,也没人知道这气球是怎么飘起来的。

    气球落在郊区的一片空地上,据说神硅国使者有两人,一个又矮又胖,一个又高又瘦。可是这两个女人随行带来了八个男人,个个都是高挑、精壮的身材,他们八个人抬着一个巨大的箱子往城里走。那两个使者则坐着帝国派来迎接的马车,在后面跟着。

    那几个男人,穿着鸣湃城里人们没见过的紧身服装,配上健美的身材,把半座鸣湃城的女人都吸引过去看。据说当天鸣湃城里的男人气死了八个,还有两个因为被家里女主人看不顺眼被打成了重伤。

    那天,林婉只远远的看见了使臣随行几个男孩的长相。只记得其中一个让她心跳加速。

    使臣把箱子带到了皇宫,后来人们得知,那是一台照相机。这个世界是有照相机的,只不过体积巨大,一般会像一个手提箱那么大。使臣拿来的相机有四个手提箱那么大,但是,那个照相机照出来的照片,人会变美。

    亚飞当时称帝不久,按照雅迪生帝国的规矩,重要的场所,都要悬挂皇帝的画像。之前几任皇帝都是拍了照片,但是亚飞对拍出来的照片一直不满意,换了好几任摄像师都不满意,所以这画像也就迟迟没换。神硅国的人来了,用那个相机为帝亚飞拍摄了照片,据说亚飞看了满意极了,下令回赠了千金给使臣,并向神硅帝国采购了甚多照相设备。

    不过坊间都以为,那张照片,和亚飞帝容貌的关系,有点儿像很美丽的妹妹和容貌略逊一筹的姐姐。但事关雅迪生一国之主,也没人敢过多讨论。但都称神硅国的这项照相技术为神奇易容术。

    方司灯解开了马的缰绳,一只手递给林婉:“你骑我的,这马老实。我还有一匹。”

    话音刚落,后面一个大头兵,就又牵来一匹黑马。

    方司灯做了个手势,立刻有两个大头兵走上前,分别跪在两匹马的旁边,林婉一愣,旋即明白,没有上马石,上马就费事,人工上马石,当然是再方便不过。

    方司灯踩着那个大头兵的后背,一下子坐了上去,冲林婉做了个眼色:“上,走!”

    林婉也学着模样,踩着那个大头兵的后背,也跨上了那匹黑马,林婉回头看时,远远的看见队伍后面,还有一辆大马车,马车上载着七八个女人,脸上多少都有一些不情愿,想是今天征兵被征上来的女兵。而这辆大马车的旁边,是四个衣着鲜亮、武器光鲜的女兵看守。

    “到你这儿,今天的任务就齐活了。”方司灯一笑,露出雪白的牙齿,脚下轻轻一夹,那匹马就动了。

    林婉这匹马明显是经过训练,跟着方司灯的那匹马也动了。

    走出去没多远,就拐上了主路,残存的记忆让林婉知道,这条路叫情歌路,是这鸣湃城的中轴线主干路。

    尽管有些残存的记忆,但是一拐上主干路,林婉还是不由得轻轻的‘哇’了一声。

    眼前的景象着实奇特极了,这条情歌路有十几米宽,路上跑的交通工具奇奇怪怪,有载货的马车,不过很多马都扎着好看的辫子,还有载人的马车,那载人的车厢边角都是圆润的,倒是有点儿像童话里的南瓜车,载人马车的那些马的鬃毛,都被染成了好看的颜色,脑门上还带着好看的挂饰。还有来往穿梭的人力车,不过林婉看到的所有的人力车,都是男人在拉车。还有骑马的人,骑驴的人,也看到了一些机动车,不过相比前世看到的那些机动车,这里路上跑的,明显噪音很大,速度好像比马车也快不了多少,而且冒黑烟好像挺严重。路上还有三轮自行车,还有手推车,没看到有交通灯,但是看到有几个穿着制式服装的执法人员在维持一定的交通秩序。而路的左右两旁,有林婉好久都没看到过的电线杆,而且是一种木质电线杆,上面挂着很粗的电线。

    而路两旁的建筑,色彩鲜明,边角圆润,感觉整条街显得有一些……温柔。也许这就是属于女性的世界风格。

    街上的招牌也不少,这个世界用的语言文字和林婉的前世一样,都是方块字,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平行宇宙。

    林婉注意看了,好像服装店、美妆店、首饰店的招牌更气派一些。没走几步,就见一个穿着军装的女兵,随手捏了一个路过男子的屁股,那男子看起来十八九岁年纪,一米八多的身高,脸上干干净净,看起来挺帅气的,他回头发现捏他的是个女兵,神色有点儿慌张,加快了脚步往另一个方向逃跑,可那个女兵却用一块小石头又击中了他的屁股,还朝着那个男孩逃跑的方向喊:“让我控一控把!小帅哥~,我会好好待你哒!”

    那个男孩闻言加快了脚步跑了。

    这情景林婉前世和从没见过,身旁一起行马的方司灯见林婉神色怪异,只道林婉是有些担心军营生活,便说:“你也不用太担心,我说话算话。不过你进了部队,性子可要收敛一些,像这样倒也罢了。”方司灯朝方才调戏小帅哥的事发地扬了扬马鞭:“要是闹出人命,可麻烦的紧。陈家的三小姐,上面给她安排了在后勤部,可她上个月酒后把中原剧院的一个奶油小生给控残了。要是一般人也就罢了,可那奶油小生有不少狂热追随者,这事闹得满城风雨的,陈家虽然势大,却也得让三小姐坐了七个月牢,才算平息了事态。”

    “把人弄残疾,只要……判刑七个月吗?”

    方司灯邪魅一笑:“一般不会,但是这个案子特殊,那个奶油小生是外国来的,他在后台先主动勾引三小姐去三小姐开的美陈剧院,然后又勾引三小姐去了美陈剧院的地下室,然后又在地下室脱了衣服跟三小姐,隔着房间讨论第二天的演出。期间,他想让三小姐当我雅迪生帝国的叛徒,三小姐一怒之下,才失腿弄残了他,所以这不是有情可原吗。”方司灯的笑容看起来颇有深意,林婉似乎是懂了。只是不明白为什么是‘失腿弄残’,一般不是应该说‘失手’吗?

    但之前那个被自己做的药毒死的林婉,文化常识缺失很多,记忆又残缺不全。

    而前世的林婉,则是正经的学霸级别人物。如此苍白的大脑,纵使新注入的记忆丰富立体,但仍然不能全面建立完善的世界认知,看来只能慢慢重新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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