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订婚
这一年多,林若苏觉得最对不起的,就是纪昀天。
放了他三个月的鸽子,好不容易忙完两个个展,现在又忽然要结婚。
幸好在陪乔吉娅四处游历的那段时间,她也一直在思考和琢磨自己的风景画画法,并开始了新的创作尝试,这半年以来的市场反响还不错。
这次估计要在国内继续留一段时间,不仅需要把国外几幅未完成作品运回来,还需要找个工作室把手头上欠的活干完。
千头万绪,所有的计划都被彻底打乱了。林若苏正准备重新规划一下时间表,电话响了,是纪昀天。
“喂,你不要冲动,我马上登机,后天就到了!听见没有!林若苏!”这纪昀天的音量和语速,感觉他马上就要从话筒里钻出来了。
“好好好,我知道了!你来了再说吧,我正在排后面的工作表,怎么都排不明白。等你来!”林若苏好像没事发生一样,风轻云淡。
纪昀天心急火燎,林若苏回去没两天就闪婚,怕不是被人骗了吧。
林若苏记下纪昀天的航班号和到达时间,挂了电话,独自安静了一会,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场梦。
一直觉得与秦萧暮今生无缘,永不相见,才会画的那么为所欲为,肆意超然。没想到,回国不到一个星期,竟然要跟他结婚了。
其实,再见秦萧暮的场景,并不像自己想的那样惊涛骇浪。或许自己早已不像想象中的那样喜欢他。又或许,她喜欢上了其他什么人?例如,mike?
林若苏也不知道自己对mike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例如她结婚这件事,可以很直接的跟纪昀天说,可是她却迟迟没有告诉mike。
她知道,她是害怕失去他。
虽然两人素未谋面,甚至连电话都未曾互通,但是感觉已经认识了很多年。如果对秦萧暮的喜欢,源自现实世界的衡量标准,例如一个人的皮相,一个人的成就,一个人的气质,那么对mike,则是更纯粹的惺惺相惜和灵魂共振。
她回国的这些天,事态的发展已经完全不受控制。她的脑子乱得很,已经好几天没有跟mike联系了,她有些不敢打开邮件,不知道怎么回信,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若苏,在吗?”二姐若饴轻声叩门。
林若苏从自己的思绪里回魂,“二姐,我在。进来吧。”
林若饴走进来靠着若苏坐下,轻声问,“若苏,还好吧?我这些天在处理婚礼的事,你知道,订婚、结婚所有的物料都要换。”
若苏无可奈何的笑了。她说,“二姐,辛苦了。还有什么要帮忙的,告诉我。”
“别了,好不容易回趟国,本来高高兴兴的参加婚礼,结果莫名其妙的成了新娘,心情一定好不到哪里去。而且你在国外待了那么久,国内都没有熟人和朋友,还是我来做这些比较合适。”若饴说到这里,眉头一沉,“若苏,我们从小没有在一起长大,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你在初中被人欺负的事,这么多年,你都一个人在国外,应该是吃了不少的苦。”
若饴的眼睛红了,若苏摸了摸姐姐的面颊,软软糯糯。“好了,千万别哭。以后我们都要开开心心的。很多事情,当时觉得很艰难,回过头看,也不过如此,没什么大不了的。过去的事,都过去了。没事的,二姐。”
“嗯,都过去了,一切都会越来越好的。”林若饴说这话,感觉也像是在给自己打气。她告诉若苏,明天双方家人会见面,权当做是订婚宴。
“明天?!”
“若苏,本来没有这个环节的。这不是大姐跑了吗?换成了你,就需要重新办一个订婚仪式,这次也不想搞的动静太大,所以就小范围的两家人坐在一起吃个饭,认识认识。”
林若苏其实见过秦萧暮的爸妈。虽然是很久远的记忆,但是想起来,眼前便能浮现他们一家人都笑语盈盈、和蔼可亲的样子。
订婚宴定在了秦萧暮自家的酒店里,低调却亲密。
苏远心专门帮女儿挑了一条设计简约的白色裙子。她有她的小心机,毕竟越简单的裙子,就越能凸显女儿的好身材和好容颜。
去的时候,林若苏还是掩不住紧张,深呼吸,然后才跟着爸爸身后走进了包房。
包房并不算大,可是看得出来,宴席的规制很高,菜肴也是经过精心准备的。
秦萧暮已经落座,看见他们进来,起身向林旭辉和苏远心点头,“林叔叔、苏阿姨好。”同时帮林若苏拉开自己身边的椅子,示意要林若苏入座。“林小姐,这边请。”
林若苏笑着向秦萧暮的父母点头问好,“秦叔叔,李阿姨,你们好。”而后,挨着秦萧暮坐了过去。
离秦萧暮这么近,几乎可以感受到他的体温。林若苏下意识的往边上挪了挪,可是似乎还是逃脱不了他身体热能的势力范围。
坐了有一会,林若苏才知道,那不是秦萧暮的身体热能,是自己。
李珊见到林若苏,顿时喜欢的不得了。
坊间传闻,林家的女儿都漂亮,见了才发现,传闻原来都是真的。
老大安之,1米68,冷白皮的鹅蛋脸配上一双大眼睛,一头干练的短发,性格活泼又俏皮。老二若饴,又是一种风格,虽然没有姐姐高,可是身材比例也很匀称,长发披肩,整个人看起来弱柳扶风,我见犹怜。
那两个女儿李珊都很熟络。可是这个老三,因为很小就出国了,似乎没有什么印象了,没想到竟出落的如此标致漂亮。
李珊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林若苏,眼前的这个女孩子,身高大概也与安之差不多,面部轮廓柔美,肤色白而透亮,五官精致,唇红齿白。只略施粉黛,衣着风格也相当简约。这是个了解自己且聪明的女孩,知分寸又懂表现,浑身上下,没看到什么名牌,举手投足却不落俗态。
李珊甚至暗想,这怕不是因祸得福,捡到了个宝。她又用余光窥了一眼儿子,心想,这臭小子是不是早知道林家老三漂亮,所以换人结婚毫不犹豫,一口答应。
秦萧暮的父亲秦恒之一向话少,不善言辞。他出生书香门第,学药学出身,后来一直致力于癌症靶向药的研发,拥有自己的专利和制药厂,在业界,也算是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只是人又呆又闷,满脑子都在研发上。
当年不知道是哪门子的魅力,让李珊对他一见钟情,追了好几年才终于追到。李珊的性格爽朗,年轻时长的明艳动人。从小含着金钥匙出身,家里几代人都从事进出口贸易,在当地也算是名门望族。这两个八杆子打不到一起的人,却偏偏几十年如一日,过上了人人羡慕的细水长流、和和美美的好日子。
秦萧暮从小父母恩爱,家庭和睦,按道理来说他应该比一般人都要向往家庭生活,却不知为何满心只有事业,特别是跟谢莹分手之后,就再也不近女色,这着实让李珊着急上火。虽然这次两家大人组了个“婚”局,勉强拉郎配,但是两个孩子结了婚,说不定能处出感情。再说,两个人站在一起,无论外形还是家世,都算得上是天造地设。
只是秦萧暮,看上去对林若苏并没有太大的兴趣。只是出于待客之道,给林若苏介绍了一下自家的特色菜肴,转头又跟林旭辉交流起当下的业务起来。
“你俩有完没完,公事就回公司说。不知道的,还以为萧暮是你儿子。”李珊面露不悦的打断两人的交谈,继而迅速堆上笑脸,偏过头对林若苏说,“小苏,你妈妈说你很小就出国了,难怪我都没有见过你。”
“是的,李阿姨。我已经有上十年没有回来,很多地方都不认识,很多情况也都不熟悉,有什么不周到的地方,还希望大家多担待。”
李珊刚才那么一说,秦萧暮便停下了交谈,他靠在椅子上侧耳听林若苏说话,脸上露出一丝不易察觉的笑。
“苏阿姨,我来了!”忽然包房的门被推开,未见其人先闻其声,一个清脆的女声从门外飘来,下一秒人就已经飘到桌前。
女孩约莫二十出头,小圆脸,大眼睛,随便扎了个丸子头,宽大的韩式t恤配上一条健身裤,一看就是经常出入健身房。女孩整个身材比例非常好,s型身材,每一寸肌肉都q弹有力,紧身裤包裹下,跃跃欲出。
“秦萧霓,整天疯疯癫癫,没个正形。”李珊瞪了一眼新进门的女孩,赶紧笑着对林若苏介绍说,“小苏,这是萧暮的妹妹,这孩子干啥啥不行,胡闹第一名。你多带带她,培养一下她的气质。”
“嫂子!你好!”秦萧霓旋风一般冲向林若苏,给了她一个大大的拥抱。林若苏懵了一下,然后由衷的笑了,年轻女孩子的可爱,果然只有这个年龄才有。
一顿饭下来,觥筹交错,本就关系不错的两家人,又有了一层更亲密的关系——从朋友成为了亲家。
酒席散去,独剩秦萧暮和林若苏二人。家里人故意的,他们都心知肚明。
秦家的酒店,坐落在w市江滩位置最好的观景阳台上,窗外江景璀璨,江上汽笛低鸣。周末的江滩公园,人流如织。
而室内,却只剩两个人的微寒。
“我送你回去吧。至少从今天开始,我们要看上去像一对即将成婚的情侣。”秦萧暮不动声色,感觉在处理一件公事。
“好啊。”林若苏故作镇定,跟着秦萧暮一起走到门口。
“我没有叫他们帮我把车开过来,车就停在前面的停车场,我们走过去你不介意吧。”秦萧暮说完,便向前走去,似乎并没有真正想要征询林若苏的意见。
林若苏跟在后面,w市春天的的夜晚,已经有些暖意,清风拂面,裹挟着一阵阵淡淡的花香,年轻的情侣、散步的夫妻,还有三三两两结伴而行的大学生,与林若苏擦肩而过。
景观灯交织出不同的主题画面,与水面的倒影交相辉映,相得益彰。很多人走几步便停下来,掏出手机,想找个好位置拍江景。
大概是因为好久没有回到这个城市,江滩的变化可谓是天翻地覆。十几年前,夜晚的江边除了寒风阵阵,只有漆黑一团。林若苏只来过一次,还是因为在学校受了欺负,无处可去,也无人倾诉,只有下了晚自习跑到江边躲着哭一场。
倘若那个时候,有这样明亮的灯光和绚烂的夜色,有这么多看上去就很开心的人,或许自己的心情会好很多吧。林若苏也忍不住拿出手机,她忽然想把这样的夜色装进画里。
“需要我给你拍照吗?”秦萧暮不知道什么时候走到林若苏身边,他的声音并不大,却极其有穿透性。
林若苏一惊,“你吓了我一跳。”
“看来你真的有点怕我。”秦萧暮低下头来,看向林若苏。
“我怕你干什么,我只是自己不爱拍照,只喜欢拍拍风景而已。”说罢,她赶紧收起手机,转过头朝前走去。
秦萧暮却站在原地停了一会,颇有些玩味的看向林若苏渐行渐远的背影。
今天餐桌上谈起往事,说起林若苏也在圣安国际学校读过书,但是初中二年级之后就转了学。秦萧暮不禁在心底又默念了两遍林若苏的名字,忽然发现,原来她竟然是那个被朋友出卖,在学校里被霸凌的小丫头,难怪第一次见到林若苏就觉得似曾相识。
这下有趣了。
秦萧暮暗自一笑,也朝停车场走去。
“今天听说你也在圣安读过书,我跟你姐姐倒是很熟,怎么好像从来没有见过你。”秦萧暮开着车,好像是无意间随口套近乎的一句话,却一下子扎中了林若苏。
“你们在高中部,我在初中部,加上当时被我妈安排的明明白白,不是在上钢琴课,就是去合唱团的路上。除了班上同学,一个月也见不到几个人。”林若苏望向窗外,喃喃道“所以你不认识我,也很正常。”
一直努力在他面前做小透明的自己,大名鼎鼎的秦萧暮不认识自己也很正常。可也不免一阵唏嘘,原来,他真的并不认识她。
车内一下子有点冷场。秦萧暮打开车内的音乐,竟然是caron nightingale的《promises don"t e easy》。
“这是首老歌,现在很少有人听。”林若苏没想到秦萧暮竟然喜欢听这么老的歌。
“你不喜欢的话,我可以换一首。”
“不用,我挺喜欢这首歌的,我一个朋友曾经专门推荐给我。”林若苏顿了一下,还是把下半句说了出来,“不过他年纪应该有点大了。”
“其实我的内心也住了一个小老头。”秦萧暮说着打了一个左转,嘴角轻轻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