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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锦瑟无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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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素衣本来想逗着冯筠玩, 没成想却把自己逗了进去。他的脸皮薄得像是卷烤鸭的面饼,稍微一戳,就将里面裹着的内容露个精光。

    他心跳得很快, 莫名地有种干坏事时被抓包的窘迫。脸上却露出不屑的神情,抿了抿嘴巴:“冯筠,你再胡说就给我滚出去。”

    俗话说酒壮怂人胆,冯筠这个怂人喝了几两酒, 胆子壮得能塞下整座喜马拉雅山。他看着赵素衣,忽然想, 也许自己穿越到这个世界来, 就是为了遇到他。

    冯筠两辈子加起来, 是近五十年的时光。这期间遇到了很多人, 偏偏只有这么一个令他上了心。他确定自己是喜欢赵素衣的,不同于见到漂亮物件想拥有的那种喜欢,而是想把自己的一切完完全全交出去的那种喜欢。

    简单来说,冯筠想一直对赵素衣好, 想把世间珍贵的东西都送给他。

    冯筠越来越觉得人的感情其实是一种很不讲道理的存在, 它汹汹来时,什么家世地位、名声权势都轻得如浮在水中的鸿毛。他立在赵素衣身前, 如同一无所有, 只剩一颗心赤丨裸着。

    藏不住的相思烫得冯筠的脸色和窗外的夕阳一般, 他知道有些事情必须要和赵素衣说清, 但舌头还醉着酒,捋不清字词。他干脆换了一种方式,走上前伸出双手抱住了赵素衣。

    冯筠趁人还没反应过来,低头在他额上落下一吻,似燕尾掠水而过, 稍触即分。赵素衣下意识里想躲,脖子往后一缩,但没有躲开。他登时愣了,额上被碰过的地方泛起酥酥麻麻的热。

    他不太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冯筠固执道:“阿宝,我仔细想了想,我喜欢你,很喜欢。”

    赵素衣有一瞬间的迷惘,不知道自己有什么地方值得别人喜欢。他性格不好,动不动就会生气甩臭脸。也没有什么才华,一本《论语》都快看了四年,经史子集半点不通。而且身上那解不掉的藏红又被激出毒性,他现在年轻还能忍着,以后必会发作。怎么想怎么都不是能寿终正寝的命,说不准何时就吹灯拔蜡了。

    赵素衣觉得自己并不值得被喜欢,这两个字代表的意义太重。而且冯筠说的还是醉话,也许明天这个人就忘了,当不得真。

    他顿时恼恨,恨冯筠今日为什么喝这么多酒,为什么喝醉了之后要说这种话。赵素衣抬手就给冯筠两拳,并一指门口,没好气道:“滚出去!”

    如果冯筠没有喝多,他会先哄一哄赵素衣,说几句玩笑话将此事揭过,再麻溜地滚出去。可他的胆子在酒精的怂恿下,大的已经能包下天空。非但不滚,还仰首向他说:“阿宝,我不想跟你拜把子,我想跟你拜天地。”

    赵素衣听到这句话,一张脸都烧得发烫。他第一次产生这个世界是不真实的感觉,整副身体飘飘的,耳边充斥着他自己的心跳声。

    赵素衣向来言不由衷,就算是这种时候,他也端着架子,不肯露出半点真心,开口就骂:“你今天这是发什么疯?他娘的,你再胡说八道我今天就打死你!”

    “再说就再说!”冯筠想起酒肆老板娘的话,就要撞赵素衣这堵南墙,索性豁出去了,“你不一直想知道老婆是什么意思吗?老婆就是爱人,我的确喜欢你很久了。你今天接受不了没关系,我明天再来跟你说!”

    赵素衣看冯筠一脸“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倔强模样,气不打一出来。那“老婆”竟是如此意思,自己居然让冯筠占了好久的口头便宜,脸都羞红了。

    他一指殿门:“滚出去!”

    冯筠从容行礼:“臣明日一定还会再来看殿下。”

    “冯筠,你再放屁!”赵素衣闻言更加羞愤,他忍不住跟在他后面追出了殿门。然而冯筠蹽得太快,他气急,脱了只鞋就扔他。

    冯筠察觉到有东西朝自己掷来,一弯腰躲了过去。他回头望赵素衣,脸上带了几分得逞的笑:“阿宝,我明天再来看你!”

    赵素衣少了只鞋,更追不上冯筠,眼瞅着他蹿出宫门。他低头骂句“狗王八”,又看了看周围,庆幸自己屏退了宫人,没有谁发现自己这副狼狈模样,这才单腿跳着去捡鞋。

    他注意到西边有半轮太阳挂在树梢,云霞灿灿,像极了和冯筠一起去礼泉坊时的天色。他忽然记起那满夜空的烟花,弯腰拾起一根掉在院子里的树枝,蹲在地上随手画了两个手拉手的简笔小人。

    不过很快,赵素衣意识到自己这个举动不妥,又把两个简笔小人擦掉。他想,等到明天冯筠酒醒了,一切都会恢复正常,日子将变得和往常没有区别。

    赵素衣站起身,望着被宫墙围城四方形的天空发呆。这时候,仲兰拎着一盒子点心走过来,喜气洋洋地说:“这是苏三娘子送给殿下的,她自己做了些吃的,想让殿下尝尝。”

    赵素衣只瞧了一眼:“退回去。苏三娘子的东西,咱们一律不要。”

    仲兰劝道:“殿下,这苏三娘子可是一片苦心”

    “正因为是一片苦心,所以更不能要。”赵素衣道,“我如果收下她的礼物,那才叫害人,退回去吧。”

    仲兰面露难色:“殿下,这苏三娘子就在东宫外面等着,她还有句话让我帮忙转达。”

    “什么话?”

    “前年中秋,陛下赏赐给她父亲苏太尉一副《拜月贴》,落款是殿下的名讳。她说,殿下的字如同昆山金玉,竹骨鹤体,一派磊落风姿。而有个词叫‘字如其人’,所以一直好奇。那天在马球场她特意去看殿下,只是距离太远没有瞧清楚,希望殿下得空了能够相见。”

    “我知道了。”赵素衣思索片刻,“你先等我一下。”他回身走到殿内,研好墨,找出张信纸,提笔在上面写了一行字。然后他把信封好,递给仲兰,嘱咐他,“和那些点心一起交由苏三娘子吧,她看后就能明白。”

    “是。”仲兰点点头,离开光天殿。来到东宫门外。苏三娘子与她的侍女等候在暮光里,苏三娘子是个聪慧的少女,她见到被退回来的点心盒子,就已经清楚了赵素衣的想法,长叹着从仲兰手中接过。

    仲兰又把信交给苏三娘子:“殿下说,娘子看了信就能明白。”

    苏三娘子在征得同意后把信封拆开,那纸上寥寥数语,写的是: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

    苏三娘子是京城里有名的才女,怎么会读不懂这两句诗的意思?他感谢她喜欢他的字,但拒绝与她再有其他的关系,拒绝她更深一层的喜欢。

    其实苏三娘子对赵素衣的了解也不算太多,只是好奇他是否字如其人。如今她已经得到了答案,惆怅之余,心底倒生出了几分洒脱的满足。

    苏三娘子收好赵素衣写的信,微笑道:“劳烦您转告殿下,以后我不会再来叨扰。但做为朋友,这份点心还请他收下。”

    她举止大方,仲兰也没理由拒绝,又拿过点心盒子,沿原路回去。没走出多远,便看到了冯筠的身影。他见天色已晚,提醒道:“中郎将,宫门要下钥了,你怎么还在这里?”

    冯筠没有回答仲兰这个问题,而是指指他手中的点心盒子:“这是什么?”

    “苏三娘子送给殿下的点心,”仲兰笑道,“中郎将,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冯筠耳边又回荡起陈小郎君的话,他心里不是滋味,如同喝了七八瓶山西老陈醋,嘴巴里干干巴巴地泛酸。但一想苏三娘子才十四五岁,自己一个快五十的老年人,跟一个女孩子吃醋,显得十分小气。

    冯筠一路晃晃悠悠地出了东宫,晃晃悠悠地出了皇城。他心不在焉地回到家,第一件事就是直奔厨房,向厨娘请教如何做点心。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淡淡的星光照入院中,地上仿佛铺了层薄霜。冯笙手里抓着一把瓜子,立在厨房门外看热闹。他一边磕瓜子,一边向旁边说:“阿爹,你觉得这阿粥是去哪喝酒了?撒酒疯的方式居然是做糕点,好别致。”

    冯昭嘴边带了些笑意:“我今天告诉阿粥,要带他去北征,三五年才会再回长安,让他去见见他的那些朋友。”

    冯笙吐掉嘴里的瓜子皮:“我瞅他这个魂不守舍的样子,估计是去见了哪家的小娘子,慌着给人家做小点心吃。不是我说,这都秋天了,阿粥才想起来思春。”

    他见冯昭一眼瞪来,又岔开话:“阿爹,你说阿粥一走就是三五年,人家小娘子能等他吗?”

    冯昭摇头:“不知道。”

    冯笙又道:“要不我一会问问是谁家的娘子,咱们先把亲事订上。”

    冯昭犹豫片刻,又叹:“算啦,战场上刀剑无眼的,别耽误人家。”

    冯笙诧异道:“阿爹,你说话好不吉利,阿粥这会儿还活蹦乱跳的呢。”

    “不是我说话不吉利。”冯昭嫌弃地看了冯笙几眼,“是你阿爹我经历过这种事情。早些年我有个同乡,跟我一起从渔阳出来的。他和邻家的娘子青梅竹马,一早定了婚约,等他凯旋就成亲。结果人在剑门关战死,那邻家娘子知道了消息,伤心成疯,没几年就病逝了。”

    “嗐,”冯笙磕完手里的瓜子,拍去粘在掌心里的碎屑,“阿粥还年轻,从小到大也没拿过几回刀。阿爹要是实在不放心,我跟你去也行。”

    冯昭失笑:“你都是千牛卫了,好好守着皇城,还跟我出去做什么?大燕以武立国,阿粥身为咱们老冯家的人,我不希望他是个只会享太平的纨绔,神祠里你那些叔伯,他们的在天之灵可都看着。”

    “行吧。”冯笙又问,“阿娘这次会和阿爹一起去吗?”

    “会。”冯昭笑道,“之前因为阿粥生病的缘故。她这苇泽营的主将已经很多年没上过战场。如今阿粥痊愈,自然闲不住。她已经写信给我,说不日就会抵达长安。”

    苇泽关,又名娘子关。

    冯笙又问:“那大哥呢?”

    冯昭道:“你大哥有别的事情,不跟我们去瀚海。”

    冯笙这才松口气:“那我放心了,要是你们都去,一家人在瀚海团聚,其乐融融。剩下我一个人留守家中,多不得劲啊。”

    冯昭一时间有些头疼,他的这三个儿子,一郎沉默寡言,整日板着副面孔,是块不通人情的木头;二郎开朗健谈,可惜整日里叭叭个没完,十句里面九句是不中听的废话;三郎朴素老实,就是忒憨厚了,显得呆里呆气。

    他正发愁魏国公府后继无人,又听冯笙恳切道:“阿爹,你们可要早点回来,我一个人很无聊的。”

    “好。”冯昭知道冯笙在关心家人,略感欣慰,笑着答应。他看向逐渐在天空放亮的月亮,“不早了,我等会阿粥,他喝多了酒,一会不知道还能做出什么事情,你回去睡吧。”

    “我年轻能熬夜。”冯笙道,“我等着阿粥。长兄如父,大哥不在,我算是阿粥的叔叔。爹你回去吧,叔叔我可以照顾好他的。”

    “你再瞎说!”冯昭从地上捡了根树枝,作势便打。

    冯笙一矮身闪过去,扭头跑进厨房:“阿粥,替哥哥挡一挡!”

    冯昭没有再追,他看到白色的炊烟从门口处飘出来,一点点散到风里,顿时感觉方寸天地充满了温暖的烟火气。他笑了一声,扔掉手中的树枝,转身离开。

    厨房里,冯笙搬来一把小凳子,坐在灶台旁边看冯筠忙活。

    冯筠在向厨娘学做透花糍。首先选取浸泡好的红豆,和以冰糖熬煮,去掉豆皮后做成豆沙。再用糯米打成糍糕,取小团包裹起被捏成花朵形状的馅料。待蒸好后,半透明的面皮朦胧地透出深红的豆沙色,如隔雾看花,故名“透花糍”。

    冯笙看冯筠如此用心,更笃定他是遇到了春天,便问:“阿粥,你跟哥哥说说。你喜欢的那个人,她漂亮吗?”

    冯筠几乎没有思考:“漂亮。”

    冯笙乐道:“她性格好吗?”

    冯筠想也没想:“很不错。”

    “对你怎么样?”

    “对我特别好。”

    “她叫什么?”

    “阿宝。”

    冯筠将包好的透花糍一次放到蒸笼里,他刚生起火,又突然走出了门。冯笙生怕他撒酒疯撒出好歹,赶紧跟上。只见到冯筠站在院里的水缸前,右手拿着只瓢,不停地舀水。

    冯笙心觉有趣,笑问:“阿粥啊,你不看着锅,怎么出来玩水?就不怕点心被蒸坏了?”

    “我出来就是想给锅里添水,但是”冯筠端起装满水的瓢给冯笙看,那里面倒映着天上的月亮,小小的一弯,满溢天光。

    他微笑道:“但是,我捞到月亮了!”

    作者有话要说:  冯老师超勇的

    人生贵相知,何必金与钱。出自李白《赠友人三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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