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囚禁爱1
万事顺遂。
顺到季衿都忘了,这是一个以古早狗血小说为蓝本的世界。
都古早了,某些现实中必须遵守的准则,形同虚设。
眼皮很重,像灌了铅。
季衿费劲地睁开眼睛,映入眼帘的,是灰色的木地板,分不清木地板上的痕迹是木头的花纹还是抓痕,诡异得很。
房间没有开灯,灰蒙蒙的一片。
浑身没劲。
季衿试着移动身体,除了锁链碰撞发出的“叮叮”声,再翻不起别的水花,她像一片汇入大海的浪,再无痕迹。
现状很糟糕。
痛感逐渐占据感官的全部。
她低头,手脚都被套上了镣铐,挣扎是无用功,金属尖锐的部分,磨出了点点红痕。
脚链放得够长,起码有上厕所自由。
在回溯中,几个哥都有对季昱囚禁爱的前科。不了解前后的剧情,根本不知道是谁。
季衿救了他几回,也清楚,在a市能搞囚禁爱的,无非就几个住宅群,城郊的别墅区,或者是市中心的高档小区的地下仓库。
前者逃跑起来有些困难,地处荒郊野岭,交通不发达。后者的逃脱难度要简单,只要能跑出去,就能走。
只是,被囚禁爱的对象从季昱变成了自己,感觉不太好受。
“草。”她素质见底,“别让我抓到了。”
季昱被囚禁爱……那段剧情,季衿没亲眼看,从他身上的淤青大概能推测,过得不怎么样。
囚禁无非两种,一种是谋财,第二种谋她的人。前者相对容易处理,姐钱多,价格可以慢慢谈。后者……谁胆子那么肥,逮住恶毒女配来囚禁?
门“吱呀”响动。食物的香气填满了整个房间。
“啪——”
强光让视网膜短暂失去焦点,随后,周围的图像渐渐明朗。
她抬头,季谦穿着一件不那么合适的裙子,端着木制的托盘,托盘之上装着饭菜,冒着袅袅白气。
“姐姐。”他的声音带着几分痴迷,“睡得好吗?”
她不说话。
季谦从她手脚的红痕,隐约判断出,姐姐并不安分。她醒来第一件事就是逃跑。镣铐锁很牢固,都是白用工。
他叹一口气,几分惆怅,“为什么不能……乖一点呢?”
乖一点,他就不会送锁把她锁住,至少在房间之内,能让她拥有最大限度的自由。
季衿偏头,依旧冷处理。
季谦是越理他越兴奋的人,装冷酷大概率会让他崩溃,引发什么过激行为,对她的人身安全不利。
可就算这样,她依旧不想顺着他。
“姐姐。”季谦又叫她,“饿不饿?”
她垂眼,难得想起了乔越泽的脸,倒不是贞洁烈妇宁死不屈,就是突然后悔,那天开股东会的时候,没把他吃干抹净。
肚子很饿,也不知道被关了几天,窗帘很厚,遮着外面的世界,根本没有时间流逝的概念。
她不说话,季谦放下托盘,径直走到她的面前,跪坐在她的身前,托着她的脸颊,“为什么不说话?”
他问得几分委屈,甚至泪水氤氲。
明明是很漂亮的场景,少年病态地染上红色,泫然欲泣。比陈列在博物馆的名画更美。
季衿却生不出半点欣赏的心思,她只觉得恶心。
和她相似的脸恶心。
他这个人恶心。
“姐姐……”
季谦的长指撬开她天落下来都要拿去顶一顶的嘴。
季衿狠狠咬了他一口,生理性地干呕。
“咳……咳……”
伴随着咳嗽,他终于听到她的声音。
胃里没有任何东西,吐不出什么。
季衿再没有力气支撑自己,蜷在地上发抖。
身体的状况糟糕得要命。
季谦不再执着于“姐姐”,亲昵地叫她“衿衿”。
“衿衿,你乖一点,我就喂你吃东西,好不好?”
咳嗽不停,她脸颊都是因生理性行为而泛出的泪,终于艰难地吐出一个完整的音节。
“……滚。”
“……”
短暂的抽气声。
美人落泪,惹人怜爱的场景。现在的季衿,与平日不同的外泄着脆弱。像被风雨摧残之后的娇花,眼尾洇红,久久不散。
季谦被她蛊惑,微凉的指腹贴着她的脸颊,不愿放手。
他真挚地建议,“衿衿,对我服个软,会好过一些。”
“你看。”季谦展示着身上那件不得体的裙装,裙子很脏,却散发着浓重的玫瑰香气。
“……”
“那么漂亮的衣服,是衿衿穿过的。”他声音眷恋,“我穿了好多次,可都没有第一次穿……那么合适。”
第一次穿,衣服上残留着她的体温,体验感极好。
“衿宝。”季谦换了个称呼,指尖点了点她手腕上的痕迹,“再穿一次,好不好?”
季衿:“……”
“宝宝不说话,我就当宝宝答应了。”
“滚啊!”
季衿忍无可忍,用尽全身力气,踢了他一脚。
脚链响动,划得皮肤生疼。
那一脚正好踢到季谦的大腿,他瘦得没剩多少肉,骨头硌得她生疼。
“唔——”
他闷哼一声,尔后,眼眸中藏不住的兴奋,“好凶呀,衿宝。”
季谦握着她的脚踝。
像艺术品。
青色的血管在白得几乎透明的皮肤下纵横交错,温热细腻的皮肤,就好像一块成色很好的羊脂玉。
软软的,没有力气。
尽在他的掌握。
季衿第一次对病娇这种生物,有了深切的认识。
……好可怕。
寒意顺着脊背不断攀升,挥之不去。
他甚至病态地夸赞,“很漂亮。”
季衿:“……”
季谦说完,低头亲吻上她的脚腕。
温暖干燥的唇瓣触及肌肤的瞬间,季衿只觉得一股电流从脚底窜过,身体里所有的细胞都在战栗。
他目光虔诚,像是她的信徒。
最终得出结论。
“好可爱。”
季谦眼底闪过一丝晦暗不明的情绪,嗓音沙哑,“衿宝哪都可爱。”
有一说一,他这个腔调怪恶心的。
季昱或许能忍受,季衿生起了满手的鸡皮疙瘩。
……正常人和万人迷受很大区别,至少她想让他尝尝铁拳的滋味,还可爱,哪可爱,她的拳头最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