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番外——鸳鸯锦(上)
番外鸳鸯锦
元宵佳节,松江府自是热闹非凡。火树银花合,星桥铁锁开。
谷阳街之上,处处张灯结彩,千叶灯火夜似昼。
一个老夫妇低走头,快步走在了谷阳街之上,很快便到了谷阳街的街尾。
可能是走得太急了,老婆婆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了地上。
就在这时,一双手扶住了她。
这是一双宽大的手,掌心还有练武所留下的老茧。
“夜路难行,婆婆可要当心。”扶起老婆婆的是一个十分高大的男子,那男子笑容十分憨厚,让人难以生出排斥之心。
老婆婆愣了一会,借着对方的力道站了起来,连声道了谢。
老婆婆起身以后,一旁的老公公就连忙扯着对方疾步继续前行。
两人不过行了十来步路,就被一柄长剑拦住了去路。
拦住老夫妇的是一个身材有些矮小的男子。他穿着一身青衣,看起来风尘仆仆,衣服的袖口也有一些磨损了。
“这位大侠,为何拦住我们夫妇?”老公公低下头问道,似乎是被眼前的剑客吓到了。
“堂堂夷洲双雄,何必藏头露尾?”眼前的这个剑客神色未变,冷淡地开口道。
夷洲双雄,乃是夷洲一带的一对剑客,名叫张雁书和蒋澎龙。两人武功了得,配合更是无人能敌,在夷洲一带颇有名气,难道眼前的这对老夫妇,正是夷洲双雄?
眼前的这对老夫妇神色大变,两人迅速往后一跃,却见后面已经站了一人,正是刚才扶住老婆婆的男子。
老夫妇见前后无退路,也就不再隐藏。两人的袖中长剑猛地出手,一出手,就是杀招。
张雁书的剑招凌厉,配合剑法斜劈,而蒋澎龙速度极快,两人的合作可谓天衣无缝,在江湖少少有敌手。
但是这一次,他们遇到了敌手,对方的配合比他们更好。
矮个子的剑客出剑极其刁钻,往往看不到剑从何处而出,而高个子的那一个速度极快,力量极大,剑一旦碰到对方,就会被对方的内力震开。
天下武功,唯快不破。更何况两人配合的仿佛就像是一个人似的。
两人一左一右,一高一矮,一狠一快,竟是将张雁书和蒋澎龙逼进了绝路。
蒋澎龙一时不察,右手已经中了一剑,眼看两人就要被制住,张雁书看到不远处竟有一个八九岁左右的小姑娘站在一个花灯摊子旁瑟瑟发抖,立刻计上心来。
他反手一个剑花,挡开眼前的攻击,一跃到了那个女孩子面前,一把抓起那个小姑娘,大喝一声:“再不停手,我就杀了她。”
眼前的三人立刻停下了手,蒋澎龙立刻来到张雁书身旁,开口道:“怎么能伤及无辜,还是快放了这个小姑娘。”
“我若放了她,只怕你我今天都要死在这里了。”张雁书看着眼前的两人,冷哼一声道,“想必二位就是近年来名震江湖的阎王吧。”
近年来江湖上流传着一句话“阎王要你三更死,谁敢留你到五更。”
这里所说的阎王,并非真的阎王,而是新崛起的一对剑客,阎森和王励勤。两人一左一右,所向披靡,一旦出手,绝不落空。更有传言,他们二人的配合已经超过了昔日的刘国梁和孔令辉,成为江湖第一了。
张雁书看到二人出剑就猜到了眼前的二人就是阎王,直到蒋澎龙受伤,才意识到今时今日,凭着他和蒋澎龙的剑术,是无论如何也逃不开了,所以才想到了抓人威胁的办法,毕竟传闻之中,阎王中的王励勤是一个难得的宽厚之人,总不会眼见无辜毙命。
“我就是阎森,他叫王励勤。阎王不过是江湖中人随意叫的,不值一提。”阎森看着对方,缓缓地开口道,“倒是夷洲双雄,好歹也是夷洲响当当的人物,这样以无辜稚子为质,不免有失风范。”
“命都没了,还在意什么风范。若是你和王励勤两人能就此离开,我保证不会动这个小姑娘一根毫毛。”张雁书将剑架在了小姑娘的脖子上,狠狠地开口道。
“不可能,”阎森摇着头拒绝了。
“王励勤,阎森不管无辜之人,你也不管吗?”张雁书眼见劝不动阎森,立刻望向了王励勤。
王励勤却眼皮也不眨一下,开口说:“我听森的。”
四人僵持不下,张雁书心中一发狠,举起长剑就要在小姑娘脖子上划出道血痕试探对方是否真的心如铁硬。
就在此时,阎森开口了。“这小姑娘落在你们手里,只能算她倒霉。不如我来送她一程。”
阎森话音一落,手中的一柄飞刀就射向了小姑娘的腰腹,一下子就射中了小姑娘的肚子,小姑娘立刻捂住肚子,哀哀地叫了起来。
张雁书往往没有想到,阎森居然如此狠厉,完全不似正道中人,一下子心神松动,架在小姑娘脖子上的剑也放开了几分。
就在这一瞬间,王励勤出手了。
他一跃向前,一个水中捞月,就将张雁书制住的小姑娘捞到了自己的怀中,扔给了阎森,转头就开始再战眼前的夷洲双雄。
阎森伸手接住了小姑娘,他一把点住了小姑娘的穴道,让伤口停止流血。
小姑娘在阎森的怀里瑟瑟发抖,哀哀叫疼,让阎森的怒火一下子涨的更高了。
王励勤似乎是感应到了阎森的怒火,一出手就是不容喘息的攻击,无法躲开的杀招。
张雁书和蒋澎龙左支右挡,却始终没能挡住对方的攻击,一下子两人便都受了伤,倒在了地上。
王励勤二话不说,就上去点住了两人的周身大穴。
阎森的飞刀力道把握得极好,伤口虽然看起来流血极多,但是却没有伤到要害。阎森为小姑娘拔出飞刀,做了包扎以后,小姑娘的情况就好了不少。
小姑娘怯生生地看着阎森,开口道:“哥哥,我不会死吧?”
阎森连忙温柔道:“不会的,很快就会好起来的。”
阎森见小姑娘有些倦意,就将小姑娘抱了起来,然后才转身看被王励勤制住的二人。
张雁书看着阎森,自嘲地笑道:“阎森狠,马琳油,最难缠的是歪脖刘。我竟光记得你和王励勤二人的阎王,却忘了你当年的江湖传言。是我低看了你。”
如果不是刚才阎森的那一飞刀太出乎意料,他绝不会如此轻易地就被王励勤夺走了手中的小姑娘。
“是我高看了你们。”阎森淡淡地开口道,“夷洲双雄虽然在塞北犯下大案,但是终归是为父报仇,盟主虽然命我们追捕你们,却也让我们手下留情。但是你居然为了逃命伤害无辜,实在令我失望。”
蒋澎龙和张雁书听到这里,缓缓地低下了头,不再言语。
王励勤见状,拿出一个烟花筒,朝着天空放了一个烟花。
不过多时,就见一群穿着黑色衣裳的人出现在这大街之上。他们将张雁书和蒋澎龙一一捆好带着离去了。
阎森有些诧异地看着这一切,开口问道:“我们自己就能带回去,为什么要叫名剑山庄的暗卫来处理?”
原来王励勤刚才所发的,就是名剑山庄的联络烟花。
王励勤点了点头,“暗卫会看管住二人,等我们逛完元宵灯会再回去也不迟。”
“逛灯会?”阎森疑惑地看着对方。
“眼下不过戌时,灯会还有很长时间。森,元宵佳节,难道你不想和我逛一次灯会吗?”王励勤说得极其诚恳,眼睛里闪烁着明亮的光芒,让人难以拒绝。
“那我们等这小姑娘的亲人来了,将小姑娘送回去了再逛吧。”阎森点了点头,同意了对方的要求。
话音一落,小姑娘的爹匆匆忙忙地从街头跑了过来。
小姑娘名叫梁梦,是和父亲梁松一起出来卖花灯的。父亲刚好离开一会,留下这小姑娘看摊子,这本是常事,这条长街之上多地是帮父母看摊子的孩子。谁知道会忽然来了一群江湖人打斗。旁的人见势不妙就跑开了,唯独梁梦一时害怕没能跑走,就落到了张雁书的手里,才有了这场无妄之灾。
阎森将怀里的梁梦递给对方,谁知道小姑娘竟紧紧地握住了阎森的衣袖,不肯离去。
“哥哥,我怕。”梁梦的声音极小,带着一点点的软糯和朦胧的睡意,让阎森的心都柔软起来。阎森抬眼看着王励勤,“不如我们带着她逛一会,我看她也快睡着了。”
“好。”王励勤对于阎森的话向来都不会计较,自然是同意了。
梁松自是十分感激,对着二人连声鞠躬道谢。
“此事也是因我们而起的,当是我们赔不是。”王励勤连忙摆手,阻止了对方的鞠躬。
梁松在此收拾摊位,三人约定一个时辰后再见。
阎森抱着梁梦和王励勤一起走在这谷阳街上。
青石路上,花灯遍布,照得街上亮如白昼。阎森小时候家贫,极少来逛花灯,后来少年学艺,就更少出门了,以至于他竟是第一次这么仔细地逛花灯。
两人不过逛了一会,梁梦便睡着了。王励勤解下白狐披风,披在了阎森的身上,可是那披风实在太长,竟成了拖地之势。
阎森摇了摇头想要拒绝,王励勤便想也不想地掌风一扫,将那白狐披风截断了一部分,这才恰好让阎森披上。
“你不需要,但是小姑娘入睡了需要。”
听到王励勤如此说,阎森便点头答应了。
阎森出身微寒,故而对穿着打扮并不在意。他的衣服总是最简单的样式。待他学成武艺之后,又有内力在身,故而冬日也不会多穿衣服。王励勤出身名门,他的出行很多时候精致得并不像一个武林中人,而像一位贵公子。
阎森平日为人冷淡,极少露笑,加上他平日穿着打扮也不在意,更是让人不会在意他的样貌。
今日花灯之下,阎森穿着这一件白狐披风,又因怀中有个孩子,显出了平日里难得的温柔神色。他一抬眼看王励勤,竟恍若一只毛茸茸的白兔子一般,看得王励勤一时晃了神。
一路行来,两人便看了不少花灯,却因为阎森怀里抱着一个孩子,一个也没有买下来。两人行了一个时辰,便回了梁松的摊位。
王励勤和阎森一路送着梁松回了家中,并给对方留下了一包银两。梁梦的伤势需要调养,自然需要银两。
梁松心中感激,就送了两人一盏自制的走马灯。他摊子的灯在刚才的四人打斗中都被砸的差不多了,这一盏是他女儿做在家中玩的。
这是一盏比较简单的走马灯,灯上写着一行诗“东西南北,只愿相聚不分离。”
“路上天黑,有盏灯好照路。若是侠士不嫌弃,来年再来我的摊子上,我保证给二位做个极好看的花灯。”梁松将走马灯递给阎森,有些担心对方会嫌弃。
“好。”阎森接过走马灯,笑着同意了。
其实对于他和王励勤来说,并不需要花灯照路,不过别人的一番心意,他总是愿意珍重的。
两人走了一会,王励勤忽然开口道:“森,这是明年也要和我一起过元宵吗?”
阎森伸出右手握住了王励勤的手,笑着反问道:“不好吗?”
王励勤立刻握紧了阎森的手,连连点头道:“自然是极好。”
此时的王励勤并不会知道,此后十年,他都没有再与阎森逛过一次花灯。
三月之后,阎森失踪,十年不见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