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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第三幕 城市之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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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5日 厦门市 湖里区 高崎国际机场附近

    和徐振海说的一模一样,飞机在鹭岛上方盘旋了半个小时方才落地,伴随着一阵颠簸以及气流在窗外发出的爆鸣声,硕大的金属躯壳安全降落;沈笠的手心攥出了汗,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如果有人问害怕坐飞机是一种什么体验,他绝对是回答这个问题的佼佼者。

    有些时候,沈笠很想弄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对现代社会一些基本的生活工具如此反感,包括手机电视机这类物品,最后总结来总结去,他发现自己只不过是单纯的讨厌这些东西罢了,没有其他的原因。

    “博士,我们该走了。”

    “抱歉,我找一下我的纸巾。”

    诺可听闻,跑到飞机前舱,拿着一盒抽纸盒递给他,沈笠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抽出纸巾擦拭手上的汗水,而后牵着诺可的手离开飞机舱。高崎机场比云堤城机场大,他们花了十分钟时间才走到到达口,在这期间,沈笠看见无论是支撑房梁的柱子、或是被清洗得干净的墙壁上都有着光鲜亮丽的广告牌,这些广告无不透露着“现代、时尚”的气息,这让长久不接触社会的沈笠倍感不适。

    不过,这些东西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开胃菜罢。

    走出到达口,眼前是一片似乎一眼望不到头的人海,这群人的手中举着挂满霓虹灯的牌子,像是热锅上的蚂蚁一般跳动着,人与人之间似乎根本没有空隙,胳膊与肉体交织在一起,汗味和香水组成一股奇妙的气味,不过他们看起来也似乎不在意,只是一昧欢呼着,似乎像是见到了什么令他们所着魔的东西。

    “看这边看这边,哇哇哇——好帅!”

    “终于见到只有在梦中才见得到的人了,我这辈子算是值了。”

    “这么帅还有男人味,我要和他结婚,谁也别拦着我。”

    “前面的能不能帮我要个签名,出去给你重金。”

    人潮像是海浪一般涌动着,不……恐怕海浪也要在这股力量下屈服。临时用护栏组建起来的隔离区已经无法阻挡这疯狂的力量,于是,机场的安保人员不得不用身体再次搭建起一道人墙。沈笠距离机场出口的位置只有不到一百米,中间的过道像是被利剑劈开的海洋。

    忽然间,沈笠突然明白之前徐振海在飞机上说的“惊喜”是什么了,原来这就是惊喜啊,他在心中默默感慨道。他以为自己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看到聚能生命为自己准备了如此浩大的一个欢迎仪式,他便在心中暗自下决心,即便自己讨厌那些无聊的研讨会,也要拿出一百分的精力应对,否则的话就白费他们的这一帮好心。

    “看这边,看这边!”

    “我在这里,看这边啊。”

    似乎是已经沉浸在人群的欢呼声中了,沈笠的脑子里面疯狂搜索着各式各样的讯息,思索在这样的情况下怎么做才合适;忽然,他想到了国庆节阅兵的画,于是乎,他开始拙劣的模仿起一个公众人物应有的动作,抬起右手朝着人群挥了挥。

    “博士,那个人穿的……是鳞虾么?”

    “鳞虾?”

    诺可的话将他从玄幻的喧闹中拉回现实,此时此刻他才注意到一个事实,那些乌泱泱的人群根本没有把目光放在他的身上,或者说根本就是把他当做空气无视;沈笠顺着人群的方向望去,只见机场出口处站着一个身材高挑,穿着打扮在沈笠眼中算是“奇怪”的男性。

    “闰德宇!闰德宇!闰德宇!”

    “德宇哥哥看这边,永远爱你。”

    “德宇哥哥太帅了,德宇哥哥!”

    此时的沈笠巴不得找个地洞自己钻进去,人群根本不是在欢呼他的出现,而是与之相对的另一个人,刚刚自己挥手的动作简直就像是个白痴,不过……既然人群的注意力不在自己身上,刚刚那样自作多情的愚蠢动作也应该不会有人看见,他在心中自我安慰道。

    闰德宇……他脑子转换搜索模式,寻找着这个名字是否在自己的脑海中出现过,可还没有等到他想出这个名字的来历,对方便已经一个健步来到了沈笠的身前。

    “沈哥!我的大恩人啊。”

    沈笠仔细端详着这个叫做闰德宇的男子,他应该比沈笠年轻不少:抹着不知道什么牌子的发蜡,脸上化着偏女性化的妆容,远远一看,就像是“新贵妃醉酒”里面的花旦;不过俗话说不能够以貌取人,这位看起来似乎弱不禁风的男子,在和沈笠握手的时候却显得格外有力。对方穿着一件松垮的外衣,衣袖没有双臂的衬托显得有些空挡,在那外衣的下方是一件白色的t恤,上面印着聚能生命的标志。

    另外,旁人的呐喊和助威——沈笠在看到闰德宇后似乎也明白了什么,闰德宇的五官确实十分的清秀,说是古代那些文雅的书生也不足为过;可是不知为何,沈笠在多看了几眼后,却又觉得这张脸像是《聊斋志异》中画皮的故事那样拼凑出的蜡画。

    “等等……等等……这到底怎么回事?”沈笠一时间语塞,一旁的诺可看着这个穿着打扮奇怪的男人,歪着脑袋露出好奇的表情。

    “我啊沈哥,我是闰德宇,好几年前你资助我上艺术学校的事情你还记得么?我就是那个人啊。”

    “记得……我怎么不记得。”沈笠嘴皮子在打架,他的脑海中确实有这么一个人,但是现在对方外在形象和自己脑海中的画面实在差距太大了。

    “沈笠博士,我们派了一个老熟人来接你,这样一来我觉得你应该对这座城市也不会感到陌生了吧。”徐振海也缓缓从后方走了出来,他拉着一个巨大的行李箱,和闰德宇简单打了个照面后,便退到二人身后,免得打扰到老朋友再相见时的气氛。

    “谢谢你来接我德宇,我还真没想到……”

    “应该的应该的。”对方拉着沈笠的手,而后做出一个鞠躬的动作,“您是我的恩人,要是没有您的资助,我可能现在还没有学上,也没有今天这样的成就。”

    “嗨,德宇哥,那个邋遢的男人是谁啊,你给他鞠躬干啥?”

    “德宇哥看这边啊,别理那个白痴一样的人。”

    “德宇最帅!德宇天下第一。”

    人群中的声音愈演愈烈,沈笠被这爆炸一般的杂音弄得有些头昏,对方似乎也看出了什么端倪,朝着身后的徐振海挥了挥手。

    “我说,咱们还是先上车吧,把我沈哥带到酒店先安顿下来,有什么话我们可以路上慢慢聊。”

    顺着闰德宇的指引,四人坐上了一辆加长版的黑色林肯轿车,进了车门后沈笠才发现这似乎根本就不是一辆“车”,而是一个移动的豪华休息室,除了驾驶座和副驾驶座以外,其余部分都用沙发、酒柜、还有金边镶嵌的桌子装饰了一遍,活像是白雪公主中的南瓜车。

    进入“车厢”后,沈笠顺势找了个靠里的位置坐下,紧接着是诺可,她不知道为何特别喜欢车里面的香水味,可这种味道让沈笠有些头大,于是他下意识的打开窗子。

    “博士别开窗子啊,你不喜欢这个味道吗?”

    “我有点头昏。”

    “那诺可可以坐在你的腿上么?诺可也想呼吸一下空气。”

    “行啊。”

    窗外下着雨,雨水和泥土的气息混在在空气中,有一种说不出的清新感,朦胧的月光与乌云交会在一起,云层中似乎有闪电的影子,在这样的一个天气里,古代的文人墨客们总会有感而发;只可惜沈笠是个搞科研的,他弄不明白那些文雅的东西,他只知道这种清新的味道是臭氧和其他物质组成交融产生的气味,顺便还会说出一大堆旁人听不懂的理论或者化学公式。

    诺可爬到沈笠腿上,摆出一个小狗包弟作揖的样子,把脑袋探出窗外,沈笠见状,怕她感冒着凉,揪着她脖子后的衣服把她拽回来;他或许根本就没有必要做这个动作,但既然自己是在玩角色扮演的游戏,那就得把这个游戏玩好,自己不能总是在科研上对自己严谨,在表演上也应该拿出相应的态度才行。

    而后,闰德宇也进入这个“车厢”,同时还不忘朝着外面喧闹的人群丢出几张明信片,其中有张明信片掉在了地上,于是人们便开始一拥而上的哄抢,就连那些组成人墙的安保人员都有些招架不住这势如破竹的推力。

    “你女儿吗?”闰德宇坐在沈笠身边,笑着问道。“她叫什么名字?”

    “诺可……就是诺可……”沈笠磕磕巴巴的回答,“话说徐振海呢?他不是跟在我们后面么?”

    “嗯?人哪去了。”

    就在三人四下搜寻失踪的同伴时,只见徐振海拎着那个巨大的行李箱,艰难的从轿车后方挤出来,先是把那个十分占空间的箱子推上车,而后自己才把着门把手,那个行李箱挡住了他与沙发之间窄小的过道,所以他只能这么直愣愣的站着。

    “我感觉自己就像是个罐头里面的沙丁鱼……我刚刚在后面喊你们,行李箱的轮子掉了一个你们没有听到么?我连后备箱都走不过去,这群人和疯了一样,等开到一个差不多的地方咱们再停车把行李放后面吧。”对方原本还算整洁的西装顿时变得皱巴巴,说话的时候像是在抱怨,可是闰德宇和沈笠看着对方的模样实在是太滑稽,因此都不约而同的笑了出来。

    “哈哈哈——抱歉,可能人群声音太大了我们没听见。”闰德宇打圆场。

    “鸡……鸡窝头,哈哈哈。”诺可也在笑。

    徐振海对着后视镜看了看自己凌乱的头发,也情不自禁笑出声,他对着驾驶室的隔板敲了敲,示意司机可以开车,自己则一屁股坐到地上,像是个泄了气的气球。

    汽车启动,由于这辆车实在是太大,再加之有些人冲过了安保人员组成的人墙,司机花了好大功夫方才缓缓开出机场。

    “这欢迎仪式也太刺激了吧……”沈笠忍不住调侃道,“你们这是在帮助我减肥么?”

    “对啊闰德宇,公司不是都让你低调出行了么?结果你弄这么一大群人。”一旁的徐振海应和。

    “抱歉啊,之前在机场等候的时候有几个粉丝认出我来了,我又没办法逃,所以就联系了一下机场的安保人员;说实话我也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这么热情。”

    “粉丝?”诺可不解,恐怕他对这个词语的概念还停留在食物上。

    “就是……追星族。”闰德宇似乎对这个问题很惊讶,不过却也不慌不忙的为诺可解释,“这个词语来自于英文fans这个词的谐音演变,因为念起来比追星族顺口,就成为了一个朴实的代名词。”

    “哦,这么说,德宇哥是大明星喽?”

    “不用叫哥,直接叫我闰德宇就行了。”对方笑了笑,窗外的风吹进来,让他的头发在风中像是被摧残的鲜花一般扭动着,“我当然是明星喽,这还得感谢我沈哥啊,没有沈笠,我连上学的机会都没有。”

    “我记得好像是叫……春晓大学生助学基金会吧。”沈笠拍了拍脑袋,“当时我和一个叫做仇黎的朋友搞的,虽然后面爆出一堆贪污腐败的事情,不过好歹也算帮到了几个人。”

    “我一直想要找机会谢谢你,但是你知道,受你们资助上了大学之后,春晓基金会就因为那些老鼠屎的问题……被国家收购了,我想要找你的联系方式也一直没有找到;直到听说了你和诺贝尔奖有关的消息。”

    “我的妈啊,又是诺贝尔奖……”

    “嗯?怎么了么?”

    “不没什么……话说不是‘聚能生命’的人来接我么,怎么会是你?”

    “我是聚能生命的签约艺人,我读的艺术学校嘛,当时毕业的时候他们签了我到他们那里工作。”闰德宇拍着胸脯说道,脸上露出自信的表情。

    “聚能生命不是个搞生物开发的公司么?”沈笠一头雾水。

    “生物开发只是它的前身罢,现在聚能生命是一家股份投资公司。”坐在角落的徐振海缓缓解释,一边用纸巾擦拭额头上的汗,那个位置吹不到风,所以有些燥热。“闰德宇是我们最火的签约艺人,再加上你们有着这么一层关系,所以上头觉得派他来为你接风洗尘是最合适不过的了。”

    “你知道么沈哥,你拒绝诺贝尔奖的事情上新闻后,我托公司里面的朋友去打听了一下你,知道你的名字挂在聚能生命下,还用他们的资金研究出‘天气控制系统’后,你知道我又多高兴么?当时我就恨不得立刻坐飞机到云堤城,不过由于下雨的关系一直没有一个好的出行机会,现在你却从天而降。”

    “嗐,感谢什么的我可经受不起,只要看到那些曾经资助过的人有出息我就已经心满意足了。”

    “那您可别高兴坏了啊,我现在可是大明星哦,我现在自己买了别墅和豪车,还有一辈子用不完的钱,当然这些话可不能对外讲。”闰德宇拍了拍沙发座位,似乎是在暗示这辆林肯是自己的车,“不过您放心,你永远是我沈哥,你这次来厦门,我一定让你住最好的酒店,吃最棒的东西,而且……我还要跟你道个歉。”

    “嗯?为什么要道歉?”

    “我没想到你女儿会跟着一起过来,所以我没准备礼物——”他弯下腰看着诺可,“诺可……是吧,你想要什么东西呢,我给你买。”

    “我想要一个这么大的熊熊。”诺可站起来,伸出双臂比划。

    “不不不,这么大太小了,我给你一个这么大的。”闰德宇也模仿对方比出个一模一样的动作。

    “那……那……那诺可要个这么……这么大的!”诺可似乎是在努力展开双臂,但是她的胳膊太短,没办法像闰德宇那样伸出双手就可以摸到汽车两侧,“啊气死诺可了!等诺可长大我一定要长得比你还高!”

    “我相信你会的,诺可长大一定是个美人!”闰德宇一边说着,一边拿出手机发讯息,讯息栏上的备注是“经纪人”,想必是在准备玩具熊的事情。

    “诺可,这样太没有礼貌了。”

    “沈哥你太见外了,你女儿的事情就是我的事情,这种事情不寒碜。”

    “谢谢你了……我还不知道你还挺会哄孩子的。”沈笠笑了笑,和闰德宇的聊天并没有让他感到不适,起初他还以为自己会遇上鲁迅回乡见到闰土时的场面,毕竟大家都姓闰……幸运的是这个预料没有发生,这一点让他感到很开心。

    “哦,关于这个。我出道之前经常去儿童福利院给孩子们唱几首自己写的歌。他们见到我可开心了,所以哄孩子大概就是在那个时候积累下来的经验吧。”

    “唱歌?所以你是个歌星喽?”

    “唱歌、演电影、拍电视剧、出一下综艺之类都有在干,就比如最近那个‘甜蜜之声’,一个通过电话和视频的方式帮助两个陌生人处对象的节目,我在那个节目里面做了几期主持人。”

    “啊,那个诺可看过。”诺可回答道,“博士最近每天新闻联播过后,就去静海师范大学找他的学生打牌和吃烧烤,他不让诺可去,诺可就自己一个人在家看电视。”

    “那真是我的荣幸。”

    “去去去,你又不是欧洲中世纪那些装腔作势的中世纪贵族。”

    “嘿嘿,忍不住……你知道干我们这一行的,总会忍不住做出表演的举动。”闰德宇回答道,“不过诺可你可以要失望了,那个节目是已经安排好剧本的,所谓临场的‘惊喜’也是故意弄出来给观众看的。”

    “啊?那么之前那个送快递的哥哥没有和那个上班族姐姐在一起么?”

    “他们确实没……”闰德宇顿了顿,“他们原本就是情侣,所以一直都在一起,毕竟你想想看陌生人怎么可能会做出那种亲密的举动啊。”

    “那就太好了,因为诺可好羡慕他们之间的对话。”

    沈笠给了闰德宇一个眼神示意,对方也用眼神给予回应。

    “关于之前那个表演的毛病我也在慢慢改,毕竟要忙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除了综艺节目要我亲自出马之外,其他都有人帮我完成。我准备用我的明星效应搞一次营销,所以即便没有时间弄这些。”

    “我的到来不会耽误你吧。”沈笠半开玩笑的说道。

    “不!绝对不会!”对方则是义正言辞的拍了拍胸脯,“沈哥,只要是你和你女儿的事情,我闰德宇就算是天塌下来,都一定要招待好你们。”

    “天塌下来算了。”

    “有天气控制系统,那天也不是说塌下来就塌下来的。”

    “好了好了,我这次不是来旅行的,是因为一场科学研讨会……对了,路上我和徐振海谈过有关住宿的事情,我这是准备住哪里呢?”

    “思明区,在鼓浪屿旁边,二八年的时候聚能生命在那里盖了一间超级豪华的酒店,咱们就住那里,吃喝给你全免费,除了你最喜欢的实验室,图书馆、健身房、游泳池、游乐园……一应俱全。”

    “喂喂喂,我又不是真的天天住在实验室里面。”

    “哈哈,开个玩笑嘛。”

    闰德宇起身,拉耸着身体隔着行李箱艰难的伸出手敲打与驾驶室的隔窗。

    “先带我沈哥稍微在鹭岛上转转吧,然后咱们去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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