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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第二幕 大多数的幸福(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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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7日 云堤城 莲花区 莲花区时雨路派出所附近

    “……所以你就是法定监护人吗?”

    “不是……”面对公务员的询问,沈笠拍了拍脑袋后改口,“我的意思是……是的。”

    “神经病吧,说话都说不清楚。”

    沈笠在心里面松了口气,转念又觉得这件事情有些蹊跷,因为在他的印象中,蒋春文并没有提到有关法定监护人的事情——不过既然已经答应了下来,这些琐事还是不要去询问蒋春文的好,和自诩一天到晚游手好闲的沈笠比起来,蒋春文要处理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自己还是不要去因为这点小事麻烦她。

    “这个东西盖个章,这个去二号窗口签字,找他们那份表,然后去二楼找个照片。”

    对方懒散的递给沈笠一堆东西后,拿起手边的热咖啡喝了起来;而沈笠则是将刚刚对方的话仔细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后,按照流程准备填报资料,可是在第一关就被卡了下来。

    “要先填报个人信息才可以盖章——”

    “这份报单请先去三楼,要监护人本人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照相要先在一楼缴费,拿了单子才能在可以。”

    沈笠觉得自己的脑袋有些承受不住这些突如其来的信息冲击,他花了整整半个小时的时间,就只记住了公共厕所的位置在哪里,那些花里胡哨的部门位置他一个也没有记住;更糟糕的是,弄了半天就连照证件照都没有开始。

    当然了,最让他窝火的还是窗口人员告诉他证件照要自己带的那一刻。

    “我啥时候受过这种气啊……”沈笠坐在大厅一侧的椅子旁抱怨道,“我自己有照相机我还要来这里找人?”

    “算了咱们先歇会,我出去找个小卖部给你买点吃的?”

    “我可以去买。”诺可说道。

    “不行,你给我坐这儿。”

    沈笠不知道是不是说的气话,诺可把头扭过去不看沈笠这边。

    就在三人手足无措的时候,警察局门口突然传来吵闹的声音,顺着声源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个梳着干练头发的女性,手里头抓着两个衣服上都是泥水的的男子,两名男子被朝着大厅扔了过去,而后迎接他们的便是银色的手铐。

    “当街抢劫?真不把我放眼里啊,两个行走的三等功。”

    “厅长,你没事吧,你这手咋回事啊?”

    “咬的。”女性擦了擦右手的血,还不忘踹两个男子几脚。

    “嚯,属狗的啊——我给你拿点红药水去,你先坐一会,我喊人倒茶。”

    “不用不用,我就路过这里马上走——嗨,这不是沈笠博士么?”

    似乎是抢劫犯的两个男子被警察带走后,留在原地的女性似乎是认出了自己的老熟人,她走到这个老熟人的身边,热情的打起招呼来。被认作对方熟人的沈笠一时间还没有反应过来,下意识的伸出手握手,几秒钟后才意识到对方的身份。

    “我是孔献仪,云堤城的公安厅厅长。之前你和一群人开研讨会的时候,有一帮老外在外面举牌子抗议,当时我是负责治安的。”

    “哦哦,我好像想起来,蒋春文和我提过你。”沈笠意识到对方帮助过自己,态度立马变得缓和起来,“你怎么会在这里。”

    “本来是要去处理爆炸案的事情,结果就变成了为民除害和见义勇为——”孔献仪指了指被带走的两个犯罪,“那么你呢,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吗?”

    “你说需要吧……但是我觉得这种事情我自己应该应付的过来,就是填写一堆文件,然后各个房间跑来跑去。”

    “嗯——看来你已经对这帮懒虫踢皮球的行事风格得心应手了。”对方在听到沈笠的话后,不由自主的笑了起来。沈笠听不出对方是在讽刺,还是在一五一十的说事情,“放心好了,这件事情交给我,我很快帮你搞定。”

    “谢谢,话说……那两个家伙我看着也不是善茬,都咬人了。你居然一个人就把他们打趴下。”

    “你是不是以为警察和匪徒都要像电影里面那样,打半天才分出胜负?真要那样的话犯罪早跑了,所以出手一定要快——比如这样,喀嚓!”对方比了个让沈笠浑身一颤的动作,“你们搞科研的不也有‘纸上得来终觉浅’的道理么?现实的很多和书上的东西都是不一样的。”

    “我怎么觉得你说的好像是两件事情……”

    “厅长,红药水。”刚刚的警察从医务室走了出来,手里面端着一个红色的小瓶子。

    “谢了——介绍一下,这位是沈笠博士,他要办一些事情,你帮忙照顾一下啦。”

    “好的没问题,请这边走。”

    在警察的指引下,沈笠一行人来到一个小隔间,很快就帮诺可拍下了证件照,不出十分钟,所有的证件很快办了下来。沈笠打算出门再次感谢这位公安厅厅长的时候,却发觉对方已经不在了,这让他的心里面有一些小失落。

    “博士,刚刚那个阿姨是你的朋友吗?”诺可拿着自己的身份证端详了一会后,收到自己的口袋中。

    “我也不知道这到底算不算……”

    “沈笠,你究竟是怎么认识对方的?”一旁的陈学林也好奇的问道,“据我所知,你手机的通讯录都不超过二十个人的。”

    “嘛……之前她负责过一场科研会的安全,算是一面之缘吧,她是蒋春文的班子,现在好像在负责聚能生命研究所的那场爆炸案。”

    “蒋春文市长的班子,这就有些奇怪了。”

    “这哪里奇怪了?”

    “不……我的意思是,她们两个人的性格感觉不太像是能共处一室的类型。”

    “此话怎讲?”

    “因为你看啊——蒋春文的口头禅是什么,是‘希望你能够理解我’、‘如果当初不这么做就好了’、‘我实在是无能为力’还有‘这种事情也只是迫不得已’之类;说句实话,她给人感觉总是没有什么活力,总是唉声叹气的,而且老把自己放在一个弱势方的地位。可是刚刚的那位厅长……她给我的第一印象,是那种‘你不服我就和你拼个你死我活’的类型。”

    “学林,背后议论别人不是好习惯。”

    “我嘴碎就随便说说……您也别想太多。”

    “罢了,我们走吧诺可。”

    三人先聊着走出警察局,沈笠提出自己保管身份证的要求,诺可也同意了,便把蓝色小卡片递给他,而后他注意到了一个奇怪的东西,身份证上诺可的名字用的是“沈诺可”。用脚趾都能够猜到这是谁的主意。

    蒋春文说有人想要自己和诺可的命,可是他自己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对方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遵守别人给自己安排的一切,虽然人生不会有什么波澜起伏,却能够保证安全,这也是沈笠为止所信奉道理。

    “那么……博士,咱们说好一起去出云的。”

    “哦,抱歉我不能陪你一块去了,楚教授找我有事情。”沈笠拿出短信记录给陈学林看。

    “楚教授找你?你没在学校教书已经快一年了,为什么突然现在……”

    “可能是找我抱怨某个不良学生调皮捣蛋吧。”

    “啊——现在残疾人出行多不方便,可怜我一下呗。”陈学林听着这话,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笑容。

    “你那是残疾么?像李慧那种才是真的,你这样不出一个月又可以活蹦乱跳了。”沈笠收起手机,“话说你找我到底是个什么事情,我看你好像挺急的。”

    “出云区有家幸福鲜花店,等过两天我再和你说为什么。”

    “行吧,抱歉不能和你一起去了,路上注意别感冒。”

    “您还是担心一下自己吧老头子。”

    话毕,陈学林坐着他的电动轮椅驶入雨幕之中,沈笠心想,如果云堤城举办一场轮椅竞赛,以陈学林这个乐天派的方式,夺得冠军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博士,我也想要那个轮椅。”

    “少来,一天到晚不学好的净学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他拉着诺可的手,朝着车站的方向走去,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说话的语气俨然比之前大不相同。

    4月7日 云堤城 莲花区 新雨路 静海师范大学附近

    重新漫步在这个浸雨的师范大学内,沈笠有一种恍惚的感觉。满打满算,今年已经是他生活在云堤城的第十一个年头了,作为云堤城建城以来的第一批居民,沈笠自诩在这学校里面的某些方面拥有话语权,更何况他在发明了天气控制系统之后还在大学里面带过两届学生。

    不过……这对他来说也已经是很久之前的事情了,现在的沈笠走在学校内郁葱的树木下,表情呆滞得像是头没见过世面的老牛,学生们匆匆忙忙的从他的身边经过,这些人走得都很急,手里攥着各种各样沈笠没见过的仪器,他不经感慨自己是不是变成了《桃花源记》里面的渔民,山里一时,恍如隔世。

    “博士……我想问你个问题。”

    “哦?是什么?”身边的诺可居然会问问题,这让沈笠有些惊讶。

    “博士和眼镜哥哥是在学校里面认识的吗?因为诺可看他好像每次见到你的时候看起来都很开心。”

    “你说他啊——”沈笠摇了摇脑袋,“我和他……该怎么说呢,既算是师生又算是朋友,毕竟在这个世界上能遇到个和你聊得来的人简直是和中彩票的几率一样,虽然有些时候他那种性格确实让我蛮头疼的。”

    “有能够聊天的朋友应该很高兴吧,就像原来诺可在收容所的时候,有一个看起来瘦弱的男孩,他每天都会和我讲故事——虽然诺可基本听不懂她在讲什么……”

    “他都在讲些什么?”沈笠拉着诺可绕过身前一个有些深的水沟。

    “诺可想想看啊……比如说之前云堤城没下雨的时候,夏天大家住的房间里面有很多蚊子和蟑螂,把他们比作赛车和飞机。每次诺可这么说的时候,他就会表现出一副很生气的样子,然后不理诺可;可是过一段时间又跑过来讲别的东西了。”

    沈笠突然想到了自己和杨萱伊,当时高中的时候自己也是因为没有朋友,只能和杨萱伊倒倒苦水,不过不同的是当时的杨萱伊并不会挖苦自己。虽然沈笠自己也不明白她究竟是懒得挖苦,或者是出于怕伤害对方而刻意不说……

    “后来的话,那个男孩就被一个穿着工装的男人带走了,到最后,诺可居然连他的名字都没记住。”诺可顿了顿,似乎是在脑海中努力回想起对方的容貌,可是她却无论如何也记不起来,“诺可不知道我说的这个事情和我想要表达的一不一致……总……总之,诺可想要说的是,既然眼镜哥哥和博士是这么好的朋友,为什么博士总是表现出一副闷闷不乐的样子?”

    “哈?我认识你才一天不到,怎么就开始对别人评头论足了?”

    ——现在的小孩子怎么一天到晚都莫名其妙的?这家伙和我女儿比起来简直是天差地别。

    “诺可自诩看人的眼光独特,年龄差和诺可在十岁之内的人,我都能够看出一些端倪来。”

    十岁之内?这让他有些不解,之前诺可说他是六岁,按照她的理论,年龄差十岁以上的沈笠应该不在诺可的“可控范围”内……亦或者,诺可指的并不是肉体上的差距,而是“心理年龄”?之前在医院的时候,蒋春文就暗示过沈笠心理年龄小,还是说……女性对于这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

    想到这里,他不得不重新审视眼前的这个女孩——诺可说话的方式和其他人不一样,她在称呼自己的时候习惯以第三人称说话,比如“诺可今天怎么样”、“诺可想要什么”之类,而很少使用第一人称的“我”。再者,对方的思维缜密程度与逻辑根本无懈可击,她向别人灌输自己观点的同时会举例论证,同时给出推论的过程;而不是沈笠之前在某个实验室的时候,大伙一起比谁的声音大,谁就有说服力。

    只有在特殊的环境下,受过优质的教育,才会形成这种缜密的罗辑思维;像沈笠这种丝毫没有思维训练痕迹,完全靠沉寂在自己的世界中锻炼出自己独到的逻辑方式,这简直是少之又少,就连他自己也觉得自己简直就是一朵科研界的奇葩。因此沈笠更倾向于诺可这种逻辑的形成,得益于她之前的生活环境。

    可是此时却根本没有人知道诺可在被海浪冲到沙滩之前的经历,唯一有可能取得线索的儿童福利院早就被拆了,从本人嘴里面得到答案的可能性也微乎其微,因为沈笠并不想让自己有什么心里负担。对于诺可,他只需要做到“保护好她”这种程度即可,至少在蒋春文找出是谁想要阻止沈笠完成抑制装置之前。

    “不管你怎么说……我这种样子是根本改不了。”沈笠顿了顿,“我觉得……我有病。这种病很难说得清楚,说是自虐吧,可是又不是那种皮肉之苦的痛,而是‘我想要看看,老天爷究竟还会让我倒霉到什么程度’。就比如我小时候被人欺负,我不会和家里面的人说,而是‘想要看看他们究竟会怎样变着法子的欺负我’,这种感觉有时候会让我觉得很爽。”

    一旁的诺可一只眼睛大一只眼睛小,嘴巴半开半合,露出惊讶的表情,沈笠似乎也意识到了自己突然说这种话只会令对方感到疑惑……毕竟诺可的思维程度,让他下意识的认为绝对不能将她当做一个女孩子看待,而是和自己一样的人。

    ——他只是“源”沈笠,他是实验品,是小白鼠,科学家怎么会对自己的实验对象产生情感?

    “唉——我为什么要说这些啊——”他叹了口气,“你就把我理解成‘不爱笑’吧,这样一来应该就轻松多了,反正陈学林他对我这种样子也很习惯,我们之间没什么不妥的。”

    “不……诺可想说的是,诺可认为我们还是要多相互了解一些。”

    “了解?”沈笠不知为何,心里面顿时冒出一股无名之火,“听好了……是蒋春文让我‘保护’你,所以我们之间的关系最好仅限于此,所以没必要产生什么纠葛……”

    “但是李爷爷说我们要一起生活么?”

    诺可并没有对沈笠这种喜怒无常的行为方式感到害怕,而是站在原地抬起头注视着对方的眸子。沈笠突然意识到,诺可是一个在儿童福利院住过一段时间的人,很可能在她的潜意识里面并没有“亲人”这种概念,无论是和李建军生活还是和沈笠,在她的世界中很有可能只是“换个地方住”而已。虽说诺可的逻辑思维确实无解,可是在福利院的日子却也让她的思维产生了一些固定式。

    ——只是……注定要分离的人,还是别有什么纠葛的好。

    他自语了一句,低着头往前走,诺可没有听到,而是跟在他的左侧借助那把黑色的长柄伞躲雨。走着走着,他忽然想到自己还要和蒋春文发短信,于是他乎放慢脚步,把雨伞的手柄夹在咯吱窝下,从裤兜中拿出手机,一板一眼的戳上面的字母按键。

    沈笠:春文,之前有个事情忘了和你说,就是那个李建军,诺可之前的领养人,他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去过聚能生命研究所。

    对方隔了五分钟才回信息。

    蒋春文:对方知道诺可还活着这件事情么?

    沈笠:我想应该不知道,今天早上他的妻子上门来拜访我,说李建军哭得很伤心;她是个残疾人,送了我一盒鲜花饼当做我照顾诺可的“谢礼”。

    蒋春文:不知道最好,沈笠你要记住,诺可的事情绝对不能告诉任何一个人,哪怕是李建军也不行,知道这件事情的人越少越好;多许多双眼睛盯着云堤城。

    沈笠:我知道……可是有一点我有些不明白……

    蒋春文:不明白什么?

    沈笠:当初究竟是谁把诺可从李建军身边带走的?是不是你下令这么做的?

    蒋春文:你想要说什么沈笠?

    沈笠:我想说……这件事情或许有更好的解决办法,如果当初让诺可留在李建军的身边,而不是聚能生命研究所,或许爆炸事件就不会发生了。而且对于李建军来说,现在的诺可已经明面上死亡,他应该会很难过。

    蒋春文:我明白你的意思,但是我的职责就是必须要对城市负责。现在爆炸已经发生了,你现在放马后炮也没有意义,虽然我很不想这么说……但是你真的有些时候实在是太感情用事了。为了云堤城避免被暴雨吞噬,牺牲少数人的利益,拯救大多数人的幸福这本身没有任何问题。

    几秒钟后,蒋春文又发了一条“希望你能够理解我”的消息,并没有回答有关谁带走诺可的事情。

    沈笠:谢谢你春文。

    蒋春文:嗯?为什么要谢我?

    沈笠:我知道和我比起来,你的工作比我忙太多了,所以……我还是很谢谢你能够忙里抽空回我信息。因为生活的关系,我想的一些问题的时候很可能有些片面。但是在保护云堤城这方面,我相信我们的观念还是一致的。

    蒋春文:我们每个人各司其职,将力所能及的事情做到最好,就已经是在为云堤城做贡献了。刚刚我遇到了孔献仪,她和我说了你为诺可办理户口的事情,如果你还有什么需要的话尽管和我说就好了。

    沈笠关掉手机屏幕,拉着诺可的手继续朝着教学楼的方向走过去。

    蒋春文说对了一点,牺牲和拯救这种事情,脱离实际的讨论是没什么意义的,结合实际的话就和你的立场息息相关。就比如高考英语,一个大城市的人,受到相对高质量英语教育的,就会支持英语高占比,而农村和偏远地区的,受不到良好英语教育的,就会去呼吁取消英语或是英语总分减少。

    回到多数人和少数人这个问题上,很多人一般没有这个机会去做选择和决定,当人们有这个决定权的时候,自然是以全体利益为重,看牺牲哪方更有利于大局也有牺牲多数更有利于大局的情况,比如地球毁灭之前,人类集中资源造飞船把精英选出来送走,保留人类文明的火种,而不是把所有资源花在让地球必然发生的毁灭延后几年。这就是有选择权的当局应该站在人类文明的角度做的事了。

    沈笠在思考选择这个问题时,忽略了做出选择的人的立场和情感。

    因此显而易见的,李建军的幸福是为了云堤城的安全必须要做出的牺牲,只要明白这一点的话,沈笠心中也应该不会有这么多的负罪感。

    “沈笠!你个臭小子走那么慢干啥,你是属蜗牛吗?”

    突然,脑袋上方传来一阵谩骂,沈笠抬起头,一个熟悉的身影靠在四楼的窗台。

    “对不起,我马上就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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