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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温暖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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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梦璋和jimmy坐着陈实的车,来到机场。

    陈实从初中毕业起就随家人移居,他的根早已经扎在了北城。

    北城到杨梦璋的老家,需要先坐飞机到苏省省会南城,然后转乘地铁到汽车站,再坐四小时大巴,才能到达小镇上的汽车站。

    推着行李箱,从清晨出发辗转坐了十个小时车的杨梦璋,站在小镇的汽车站出口,深吸了一口气。

    这条归乡路,她在a大四年的求学生涯里,也已走过多次。可没有哪一次,有今天这样迫切。

    这里才是生她、养她,她熟悉到骨子里的那片故土。

    可她已经五年没有回家了。

    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未改鬓毛衰。

    在走出小镇到北城求学前,甚至从a大毕业前,杨梦璋读的所有关于乡愁的诗句,都是抽象的。

    可身在g国的每一天,她都能更加深刻地理解,何为归思。

    重新踏上小镇的土地上时,她终于觉得,这几年摇摆不定的心,飘忽不安的魂,都有了归处。

    她所有的荣耀,所有的苦难,都有人在温柔地侧耳倾听,这让她怎么不热泪盈眶。

    “姐,姐,看这里!”

    那是弟弟杨孟达,还有她的父母。

    他们仨站在汽车站出口,黄昏已至,他们的头发已经被秋风吹得凌乱,嘴唇也干得起皮,他们一直在等她。

    杨梦璋推着行李箱快步向前。她穿着高跟鞋越走越快,她甚至想把高跟鞋一把扔掉,如孩童一般赤脚扑入家人的怀抱。

    杨孟达没有让他们久别重逢,想要抱头痛哭的情绪发酵,他大喊一声:“杨梦璋,你怎么又长高了!”

    你才又长高了!

    你这个干啥啥不行,长个子第一名的杨孟达!

    杨孟达去年刚拿到驾照,虽然他疯狂眼馋越野车,但家里量入为出给他买了辆省油日系车。他每天穿梭在小镇里,也开得美滋滋的。

    杨梦璋坐在副驾驶座,看着杨孟达单手扶方向盘倒车耍帅。

    和杨梦璋从小读书就如开了挂不一样,杨孟达的天赋都用在了旁门左道上。

    虽然用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来形容他着实很残忍。但从小学起,一直到高中,杨孟达分别代表学校参加了各级单位组织的兵乓球、篮球、田径等各种大小比赛;钓鱼、打牌、桌球,就没有他玩不来、玩不溜的。

    连杨梦璋都惊叹于他的爱好怎么这么广泛,到底还有啥惊喜是她不知道的。

    关键他还真不是小打小闹,甚至经常小有收获。

    他就像一条滑不溜秋的小鱼,在小镇的某个角落混得风生水起。

    可一碰上学习,他就开始挠头弄腮,如丧考妣。

    杨家老父母心态可太佛系了,他们常说的两句就是:

    “大家都去做科学家了,谁来种地呀?”

    “我们要求也不高,只要你们俩身体好,不作奸犯科。在外面不被别人人打,也别打人,就够了。”

    在这样一个散漫无争的家庭环境中,杨梦璋时常怀疑自己才是局外人。她这满身的斗志和韧性,到底从哪里来的。

    从汽车站到家开车只要十五分钟,杨梦璋看着窗外的树木和建筑飞快地往后退,耳边是母亲余芬芳叨叨的地给她讲家中的近况。

    近两年随着互联网和智能通讯设备的普及,尤其是微信等工具的用户下沉,即使远隔万里,也能时刻通话。

    但隔着屏幕哪能和真实的鲜活的人站在面前一样。摸着她的手就知道穿得暖不暖,到了吃饭的点随意转头问一问饿不饿。

    杨梦璋没有打断余芬芳的家长里短,还时不时出声附和着追问,这让余芬芳更加谈兴盎然。

    杨梦璋非常享受此刻的黄昏,夕阳把小镇渲染成一个温暖的襁褓,而她就像新生的婴儿,在这里汲取满满的安全感。

    杨梦璋做了母亲以后,她才听得懂以前那些错过的言外之意。

    余芬芳哪里是在随性而谈,她分明每一句都在讲着:她很想她,想把她知道的都告诉她,她非常欣喜她的归来。

    汽车驶入宁静的村落时,夜幕已经降临。

    “到家啦!”

    伴随着一群孩童雀跃的、欢腾的呼喊,杨梦璋没有想到,迎接她的是满院人影憧憧,灯火辉煌。

    姑妈杨秀娟坐镇在厨房里,指挥着憋坐在小板凳上的姑父在灶膛里添上一把火;哼着小调掌勺的大师傅是四叔父杨建民。

    饭厅里姨妈和舅母也在一边闲谈一边麻利地准备着碗筷;突然客厅里爆发出一阵哄笑,一定是几个表兄和堂弟们玩牌时偷鸡成功的闹腾。

    杨梦璋一步一步踏向小院,闻风而动的亲朋都放上手上的活计,挤到院门口。

    “梦璋!”

    “是梦璋回来了!”

    “回来了就好!”外婆喜极而泣。皲裂的、老如树皮的双手紧紧拉着杨梦璋,迟迟不愿放下。

    杨梦璋的眼睛湿润着,这里分明是她的家,可自己现在收到的,是多么隆重的客礼。

    这些都是她的挚亲,是不管她走到多远,都在真心牵挂她的家人。

    杨梦璋露出笑容,大声地一个一个郑重地打招呼。

    出国前,尚在襁褓的小侄子,也已长成了壮如牛犊的小伙子,他圆溜溜的眼睛打量着这个陌生的姑姑,就是不肯开口叫人。

    杨梦璋可不恼,她打开身上的tote包,掏出四五根包装精美的巧克力,得意地晃了晃。jimmy不爱吃饭,她的身上可是常备着零食。

    “姑姑,姑姑!”一群小萝卜头这下可是炸开了锅,纷纷绕着杨梦璋的腿,摇起了尾巴。

    人群中又是爆发出一声哄笑。

    回家的感觉,可真好啊!

    杨建新今天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热闹喧腾地敬完一圈酒后,他就满面红光地坐着吹起了牛逼。

    要说杨家老父亲杨建新这辈子最值得反复拿出来咂摸、炫耀的事,莫过于杨梦璋十六岁那年拿着奖学金上了a大。

    这让他一个一辈子在小镇上普普通通、勤勤恳恳做着计件工作的工人,狠狠直起了腰板。

    现在,她这个才二十五岁的女儿,从世界顶级高校博士毕业,可算得上是衣锦还乡。

    他不懂文人墨客喟叹的什么沧海一粟,什么道阻且长。他只知道,上数三代都是泥腿子的老杨家祖坟冒青烟,出了一个博士生了!

    酒酣人散,杨建新早已醉倒在床不省人事。杨梦璋和余芬芳送走了亲朋,又准备瓜子水果迎来送往了几波邻居。

    杨孟达的狐朋狗友给他起了个绰号叫“杨一瓶”,不过他今天可没献丑,此刻正打扫残局,乒铃乓啷地洗碗。

    他干得贼起劲。能不起劲么从小到大,他就被杨梦璋狠狠地拿捏住了。

    众人走后关上院门,杨梦璋就给他从行李箱里掏出了一个车模,哦,太激动看错了,是掏出了一个汽车模型。

    这是他垂涎好久的,1:24限量仿真合金大g车模。

    杨孟达“嗷”一声嚎叫就扑过去紧紧抱在怀里。

    他不是在做梦吧,杨梦璋怎么舍得给他买这么贵的礼物,这是他能拥有得起的么

    杨梦璋看着他浮夸的表演,扬起下巴,双手抱臂也端起了霸总模样。

    “等姐有钱了,给你买个真的,现在你先去把碗洗了吧。”

    “得令!”

    杨孟达虽然对杨梦璋何时能有钱给他买个大g存疑,但梦想总是要有的。

    他现在满身都是使不完的力气,恨不得替杨梦璋去搞科研,挣大钱。

    小的时候,家里老人重男轻女,虽然明面上不说,但逢年过节的时候,都会偷偷给杨孟达塞零花钱。当然,这些钱大多都会被收缴,充做大人嘴里的“先帮你存起来”。

    那时候杨孟达才几岁,就知道偷偷藏起来一部分零头,交给杨梦璋安排一起花用。

    杨梦璋还记得她十二岁那年,还没这么铁憨憨的杨孟达对她说:“姐,这是奶奶给我的钱,等你放假,我们一起去吃肯德基。”

    那时候肯德基,对于小镇上的姐弟俩,可是在电视才能看到的,高档食品。

    杨梦璋并没有如约带着杨孟达去吃肯德基,她捏着那二十块钱买了一本英汉词典。

    她永远记得,杨孟达知道没钱买肯德基后那失望落空、委屈的小眼神。

    也许杨孟达早就忘了这个童年的小插曲,可自那一刻起,杨梦璋就记着,她欠了杨孟达一顿肯德基。

    “报应来了吧,肯德基现在可糊弄不了他,要给他赔一辆大g了。”杨梦璋失笑,但她甘之如饴。

    杨梦璋使唤杨孟达干活不是第一次了,他俩都乐在其中。

    余芬芳满脸含笑看着他们姐弟俩插科打诨。五年来,没有哪一刻她有此时这么安心笃定。

    女儿已经飞得很远很高了,她什么也不懂,甚至对于她未来的打算都不敢有一句多问,生怕牵绊住女儿腾飞的脚。

    “今年,会回家过年么”想了很久,她才小心翼翼地开口。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杨梦璋停住在行李箱里继续翻礼物的手,沉默了。

    旋即她又望向余芬芳,坚定地开口:“回的,今年我会回家过年。”

    不管和任平生如何终了,她可以逃避一时,却终要面对这段关系下的后果。

    家庭的温暖太诱人了,她的jimmy也该堂堂正正地见自己的外婆和他的亲族。

    “那我就多灌点你爱吃的腊肠,到时候也可以带给同事一起吃。”余芬芳的心又放下了一分。

    “这几年,每到除夕,妈就坐在灶膛那边偷偷哭,我们都看到了。”杨孟达凑到杨梦璋耳朵边打小报告。

    杨梦璋如何能不懂这种心情呢

    她的妈妈,有掩盖不住的小市民的精明和刻意,但每个母亲思念子女的心,一定都是赤忱而真切的。

    “妈,来试戴下这个手镯。”杨梦璋的超大号行李箱里,除了几件换洗衣服和笔记本电脑,就是她准备好的各样小礼物。杨孟达的汽车模型一拿走,瞬同就空下来不少。

    今天在场的人超过预估,有些礼物没有提前预留到位,她明天要和余芬芳再去市场补买几份,再一起送出去。

    “你自己还是个学生,不要乱花钱,想要什么我都会自己买的。”余芬芳嘴里责怪着,手却套进了杨梦璋递给她的大金镯子里。

    “放心戴吧,,我开始挣钱了。”杨梦璋可真不是安慰余芬芳,她确实有点钱。她本来学的就是实用热门学科,想要搞钱,机会很多。

    “大小刚刚好,花色也富贵。”余芬芳非常满意地抬起手,还在穿衣镜前照了好几下。

    嫁到老杨家几十年,除了陪嫁时候塞箱底的银元被她化成了一根项链和银耳钉,时不时搭配衣服用,余芬芳还真没有其他饰品。但当她得知一块品相良好的双龙银元能换得四千块钱时,又拍着大腿后悔自己草率了。

    余芬芳年轻的时候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大美女,个高条顺,大双眼皮白皮肤。可在织布厂里工作时弄伤了手指,家里这才把她嫁给了虽然一穷二白,但一看就能吃、能干活的憨厚汉子杨建新。

    余芬芳本也是十分爱美的,即使再清贫,她也把杨家两个孩子打扮的清清爽爽干干净净。

    过年的时候,总能凭着她的雄辩能力,拿下便宜又好看的衣服,将全家打扮得焕然一新,朝气蓬勃。

    杨梦璋随了余芬芳,喜欢华服,喜欢瑰宝,喜欢一切耀眼的存在。

    “嗯嗯,好看,古有宝剑配英雄,现有黄金配美人。”杨孟达的彩虹屁又开始了。

    余芬芳就算年纪大了,在杨梦璋眼里,那也是风韵犹存的。她眉目舒展开,眼角的笑纹和鬓间的根根白丝为她平添了岁月的魅力。

    杨梦璋算是理解了电视剧中,千金豪掷只买美人一笑是什么感觉了。

    如果有千金,她也想让余芬芳永远沉漫在试穿美衣与珠宝的快乐中。

    那是余芬芳永远回不去的青春时候的美梦,多想帮她实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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