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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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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了春,京城花香四溢,小楼上有女子跳百花舞,其下有文人唱春辞,小儿在路上嬉戏打闹,便是一派繁华景象。此时,一辆奢华的马车缓缓驶入玄都,看那规制,该是王侯子弟的车驾。然而好笑的是,这般奢华的车架周围,却站着纪律森严的御林军,一个个披甲执刀,像是压着什么重刑犯。

    沈忘悦那年六岁,因着才气过人,备受皇帝宠爱,可随父亲随意出入皇宫。要知道,他那时候的玩伴,除了世家子弟,便是皇子。眼下刚下学,正说要去御书房面圣——前日里皇上给了他一篇文章让他背,可见了灵公公,却说皇上今日要见一个极为重要的客人,让他择日再来。

    出了皇城,便见到了那浩浩荡荡的车队,那帷窗好似开着一个角,从那角度看下去,应该只能看到玄都的地面,半个人都看不全。

    一个白瓷骨哨不小心掉下马车,滚入人群,一个穿着鲜衣的少年躬身将其拾了起来,摸了摸骨哨,发现上面刻着两个小小的字——阿九。

    “哎,有东西掉了!”

    车驾停下,随行的小公公向他请安,沈忘悦挥挥手,踮着脚将骨哨递上那帷窗。

    “是你的东西吗?”

    那帷帘像受了惊似的立马合上了。

    一旁的小公公上前道:“沈公子,这位是北境王的小公子,刚从北境到了玄都,正要进宫面圣,有些怕生。”

    沈忘悦似懂非懂,那时他年纪小,行事也并不算稳重,于是堂而皇之地掀开了帘子一角,那帷帘后头躲着一双黑洞洞的眼睛,里头满是惊恐,像极了受了惊的小兽,沈忘悦不让别人看到他,压着帘将骨哨递了进去,笑眯眯地安慰道:

    “阿九乖,别怕。”

    ……

    吴果儿的卧房比起花魁的房间,便显得简陋许多了,屋子里弥漫着浓浓的药材味,除了床,便只剩下一张桌子两张凳子。床上的人睡地安慰了,手也没再攥地那么紧。

    傅裴英换上了衣服,头发也束了起来,相比起地牢里头,他整个人看起来便精神了许多,深邃的五官在华服的衬托下,隐隐给人一种压迫感,似一头蓄势待发的北原狼,旁人不得随意靠近。也只有在面对沈忘悦的时候,那眼中的锋芒才会收敛一些,透出些藏不住的温柔。

    吴果儿没见过狼,关于狼的印象只是从段干昊仓身上获得的,那个男人用狼骨作冠,浑身上下都像是没有驯服的野兽,好似随时都会撕破人的喉咙。

    他不太喜欢段干昊仓那个男人,浑身上下散发出几十年没洗澡的恶臭味,听说他以前是十三域的某个部落首领,那个地方的人从不洗澡。奈何他实力强横,沈忘悦作为花魁可以不侍奉别人,但若是段干昊仓叫他作陪,他多多少少都是要给些面子的。

    作为摘星阁的花魁,众人都道他的美貌不俗,堪比天人,只是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像钩子似的,轻而易举就能勾住男人们的心,让他们为之疯狂。而花牌日那天,他却像是变了个人,坐在昊仓将军腿上时,媚态刻意加重了,面对傅裴英时,他像是不受控制般疯狂起来。

    无论前者还是后者,似乎都是因为傅裴英来了。

    这个人对于他来说,是特别的存在。

    吴果儿虽知道那些血腥的过往,可他觉得,沈忘悦不全是恨他的,那种恨看上去深入骨髓,非要杀之而后快,可阴影底下,却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情绪。

    太复杂了,他讨厌复杂的东西,索性便不想了。

    似乎是因为丢了药的缘故,傅裴英的脸色很不好看。

    “是不是要杀你的那个人偷的?”吴果儿问。

    光从表面上来看,这的确很有可能是同一路人。那个人知不知道药的功用尚且存疑,可能是因为见那玩意儿奇怪所以才拿了,奇怪的是,既然要杀他,又何必只拿走药,不把其他东西一并带走呢?

    “不会是同一路人。”沈忘悦轻轻咳嗽了几声,试图要坐起来。

    傅裴英一听,几乎是同一时间就走到床边,极为小心地将他扶起来,神色担忧道:“怎么醒了?吵到你了?”

    沈忘悦摇摇头,傅裴英给他披上大氅,又把事先准备好的手炉放在他手上,事后也不忘掖掖被子以免着凉。

    吴果儿表情扭曲,总觉得这一幕好笑,被杀的人照顾要杀他的人,真是莫名其妙,不知道的还以为有某种不为人知的特殊癖好。

    而他更没想到,傅裴英看起来是个不拘小节的男人,居然能把人照顾地如此细致体贴,令人诧异。

    沈忘悦的身子还虚着,脑子昏昏沉沉,也就没把这些放在心上。

    先前睡着的时候,他脑子里一直在想,究竟是什么人要杀傅裴英?他的第一反应是师父。

    母亲虽是自尽,但傅裴英也是间接的凶手。柳妩与母亲出身同门,想杀他,有足够的理由。可是后来,他却否认了这个想法,一是傅裴英是个肥客,柳妩不会拒绝银子的诱惑,留着他远比杀了他更有用,二是,经过这些年的了解,他不认为柳妩是个会给母亲报仇的人。

    当他迷迷糊糊听到傅裴英的药丢了,柳妩这个被排除的名字又重新回到了他的脑海。

    用话本里的话来说,柳妩是个妖女,善于玩弄人心,她从不信任任何人,摘星阁内,能待在她身边的不外乎两个人,一个是她从小带大的吴果儿,另一个就是他。

    只是,他与吴果儿不同,他始终是个外来人,就算是同门师姐的儿子,柳妩也绝不可能完全信任他,甚至……沈忘悦能察觉到,相比起其他人,柳妩对他更为防备,这种防备里甚至带着若隐若现的恶意。

    “你说母亲曾经从噶戈尔走出去过?”沈忘悦问。

    傅裴英颔首,“当年你走后,我原本是想一把火将沈家烧干净,因为我也不确定沈大人是否真的勾结西北叛军,更担心他们会找到你的藏身之所。”

    噶戈尔对于外人来说是个秘密,几乎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地方的存在。傅裴英当年对这个地方也是一无所知,照理来说,没人会知道沈忘悦究竟在哪。

    皇帝的命令下得极为迅速,沈家绝不可能有反应时间,未免皇帝在沈家找到沈忘悦可能逃去的地方,傅裴英决定一把火将沈府点了。

    然而当他准备动手的时候,太后的侍女居然带来了太后手谕。

    当时傅裴英心道不好。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那个侍女奉太后之命取走了沈夫人遗物,之后特地告知他,要烧掉沈府。

    沈夫人是太后亲点的女医,几年前太后病危,是沈夫人把她从鬼门关拉回来的。

    五年来,傅裴英不知道沈忘悦的行踪,于他而言,当年城门一箭,是他们最后一面了,他从没想过能再见。

    直到五年后,太后秘密召见,给了他一瓶药,和一本手记。

    噶戈尔这个地名,这才得以出现在他的认知当中,手记里记载了沈夫人多年来的研究,这似乎是为了噶戈尔内的一个故人。

    在她看来,这名叫委靡之蛇的诅咒,不过是一种特殊的毒药,人一旦出现在噶戈尔的范围内,就一定会中毒,而那诅咒其实是解药。不过,这诅咒有两面性,在噶戈尔内,诅咒便是解药,出去了,就是毒药,这才让噶戈尔千年来成为一个禁地。

    “恰逢西北两省进献美女,我便吃多了酒,去杀了一个护送官,把那群女人给放了。”傅裴英说道。

    那护送官是西北两省布政使的亲信,想必也不是什么好玩意儿。这事搁在皇上身上,那就是进献美人,搁在民间,那就是强抢民女,有何区别?

    如今大慕看似繁华盛世,其实早已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

    傅裴英突然想到,西北虽民风彪悍,可毕竟是连年大旱,哪里来的能力能进攻到玄都?如过无人之境,就那么直达京城了,说没有幕后之人,想必脑子清醒一点的人都不会相信。

    联想到如今西北再次大旱,比先皇时期更为严重,关于赈灾之事,皇帝却只是看似上心。如果西北真有倾覆王朝的能力,那皇帝必定会严加防范,西北大营也不至于穷到连将军的衣服都要反复缝补的境地——他看到龚怀若身上的补丁,心中难免同情。

    “我了解皇帝,杀了西北的护送官,他必定是要做做表面功夫,削我的职,发配我去哪里反思一下,而最好的地方便就是西北大营。而我于他还有用,想必只需一年左右,他就会将我调回去。”

    言下之意,他费尽心思来到西北,目的只有一个。

    沈忘悦。

    沈忘悦的眼睛红了些,“太后她老人家,身体还好吗?”

    “不太好了,当年也是由沈夫人吊着的,夫人过世后,已然是大不如前了。想必最近已是风烛残年,要不然,也不会匆匆召见我。”傅裴英道。

    他顿了顿,又说:“太后是把你放在心上的,她不信沈大人会谋逆。”

    沈忘悦吸了吸鼻子,转头对吴果儿道:“果儿,给九爷抓几贴药,让他带走。”

    傅裴英心中一动,“月牙儿……”

    他捏紧了拳头,眉头几乎要拧成一股,“那人的目标不全是我,你自个儿要小心。”

    他知道,沈忘悦在这噶戈尔待了五年,自是有他爬到这个位置的理由的,他已经不是五年前那个天真烂漫的状元郎,也就不需要别人的保护了。

    沈忘悦送他到了界碑附近,穿着件带帽兜的披风。他往日爱穿红,这件却是雪白的,一看样式,似乎是女子的款式,让他看上去很是素净。

    尤其是眼下才着了凉,他的脸看上去没什么血色。一双桃花眼垂着,鸦羽似的睫毛轻微地颤动。

    “那本手记,记得给我带来。”他轻声说道。

    “自然。”傅裴英道,他的手抬了抬,但最终还是放下去了。

    这晚呼啸的西北风刮得傅裴英青丝偏飞,他抬起头,望见了一轮明月。

    “幼时同窗,现在想想,跟个做梦似的。”

    “那时候你来过几次学堂?”沈忘悦的声音柔地像片羽毛。

    傅裴英笑着道是,“咱们之间,到底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水火不容的?我分明记得,月牙儿小时还替我被先生打过板子。”

    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了,怎么突然被翻出来?要说想和他套近乎,这种手段也忒差了些。

    沈忘悦心中不爽,却的确想起了从前,那时同窗,明明是傅裴英自己不肯做功课,但当时的夫子喜爱搞‘连坐’,他作为同桌,被连累着挨了板子。傅裴英皮糙肉厚,挨了打也能上蹿下跳地去打架,他不行,一手细皮嫩肉,打了就肿了,连笔都握不稳。

    也不知这种事有过多少次,总之是数不过来了。

    难不成,这傅裴英还觉得自己心里乐意替他挨那板子么?

    他想说,从一开始,他俩就水火不容,只是真正撕破脸皮,还得是那次。

    “晨曦山少年宴。”

    傅裴英似乎想起来了,眼睛一亮,说道:“是,那次你又作诗又写文章,我笑你既浮华又狂妄,是个不自量力的绣花枕头,你头一回和我打架,把肩磕破了。”

    他说着就把手放到沈忘悦的肩上。

    沈忘悦神色一冷,抬眸对上他的目光,气氛瞬间便冷了下来,“九爷,难道你觉得,我母亲的手记是你的免死金牌么?”

    气氛瞬间变得压抑起来,他将傅裴英的手拨开,“我还是会杀了你,九爷不若好好想想,该怎么让自己一直拥有利用价值。”

    傅裴英的手僵在半空。

    吴果儿上前,将一摞包好的药递了上来,傅裴英愣了好一会儿才接过。

    “过几日再来吧,噶戈尔之事,任重道远,我不希望你拖着副千疮百孔的身体来坏我的事。”沈忘悦说完,转身要走。

    傅裴英把药往怀里拢了拢,时辰快到了,他感觉到沈夫人的药已经快要失效。这药不同于那委靡之蛇的诅咒,没有两面性,只是当时进噶戈尔时留了个心眼,只多带了一颗进来,要不然现在已经彻底没了。

    他趁着药还没失效,提前踏出了边界线。

    “月牙儿就这么放心地让我走?也不怕我就这么跑了?”傅裴英冲他喊,怎么看怎么像匹桀骜不驯的野狼。

    吴果儿翻了个白眼,有本事站里面说这话啊,真是欠,而且是非常欠,欠揍!

    沈忘悦连头都没回一下,只是抬起手,手心里掉出来一个白瓷骨哨,黑色的绳子挂在手指上,骨哨在半空中摇摇晃晃。

    傅裴英立马朝脖子上摸去,果然空无一物,惊讶之余更多的是惊喜。他大笑着回身朝西北大营的方向走去,一边挥手,一边高声吟唱起来。

    “踏足清风凌云间,满袖山河满袖烟。笔墨书尽仙人宴,壮志幸得时少年!”

    那傅裴英的身影融进了夜色。

    沈忘悦却不由地停下了步子,将手里的骨哨攥紧了。

    十年前,晨曦山上举办了一场少年名流的宴席,沈忘悦刚中了解元,意气风发,先是作了首《神仙宴》,其后写了篇锦绣文章,立刻名动京城,皇帝看后,赞他是京城第一才子,风光无限。

    那时站在晨曦山上,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看遍河山,只觉自己才气过人,定是在少年时期就可以轰轰烈烈闯出一片天地来。

    壮志幸得时少年……

    可惜,他不再是少年了。

    只是那半句诗不曾背过一个,大骂诗词庸俗的傅裴英,怎么会……怎么会过了十年,仍记得那随手做的诗呢?

    “晨曦山日出,是京郊最好看的风景,果儿,等我回京,一定带你去看一看。”

    吴果儿莫名其妙地点点头,抬首便见沈忘悦的嘴角勾起一抹苦笑来,连带着让他心里也涩地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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