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3章 一般好看
抵达苏州,我火速赶往卓美,方圆也站在卓美的门口迎接我。见面后,我省去了寒暄的话语,直奔主题的问道:“我现在能不能见到小米总?”
方圆将一沓文件交给我,回道:“我在公司的职位太低,没法帮你约见小米总,但是小米总为人比较和善,只要今天没有约满,应该都可以见到面的。”方圆说完便带着我直奔卓美的办公区域,只是在快要抵达时,他又拉住我小声说道:“我们叫她小米总只是为了好区分,但是你在跟她洽谈的时候,可千万别喊漏嘴了。”
我表示自己不会这么大意后,便走到前台,好在此时米彩的办公室里只有一位客户,我只需要等他走掉便可以见到她。
我找了个地方坐下,随后拿出手机,将闹铃的声音调成“爱的箴言”,这些小动作我是必须要做的,因为我今天势必要拿下卓美的电子屏。
经过长时间的等待,米彩的办公室终于被推开,她的助理也在此时带我走到办公室的门前,她敲了敲门,随后我便听见米彩说了一声请进,这个声音如娟娟泉水般美妙,还未见人,便已经从声音上可以分辨出这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美女总裁。
走进办公室,助理将我的来意说明后,便退了出去,而我则是得到米彩的授意,捧着方圆的那份投标书坐到了她的对面。
“米总你好,我是省城破立传媒的陈夕,这次到访,主要是想与米总有一次商业上合作。”
米彩看了一眼放在我面前的投标书,委婉的回道:“卓美只是一家百货公司而已,我们并没有招标会,全交给合作的品牌方,所以,我不太懂陈总口中的合作是什么意思。”
我眉头微皱,米彩虽然说话温柔,但话里的意思已经非常坚定了,这种说话的方式,一上来就逼迫我将所有底牌亮出来。
温婉,智慧。是我对她的第一印象。
我向她做一个可惜的表情,随后将投标书打开,从里面随意的抽了几张纸出来说道:“米总,能否借支笔给我用一下?”
米彩将她自己手中的笔递来,我接过笔之后,就在纸上将卓美一楼的整体平面图绘制了出来,随后说道:“米总,我是一个喜欢合作的人,只有互惠互利才能永远成为商业上的朋友,所以我这一次来找你,并非只为了自己所需的电子屏广告,相反,我还要为卓美百货置办一次保时捷的车展活动。”
米彩没有露出任何惊喜的表情,反而收起了笑容,我深知自己最后一句,将姿态抬的太高,但这种试探是我拿出底牌前对她的一次佯攻。我必须打破这种防御型的局面,让她主动发起反攻。
果不其然,米彩回道:“我们公司虽然没有与保时捷合作过,但也置办过不少次车展。”
我经常下棋,知道此时正是双方对攻,交换底牌的时候,所以并未去接米彩的话,而是将平面图直接推到桌子中央说道:“米总,你看一下,这是卓美一层的平面图,我已经将几家业态十分不好的店铺标记了出来,百货公司吃的是客流量与口碑,所以店家的商品与服务尤其重要。而我真正的目的,便是想取代他们,成为你卓美旗下的一个优质品牌方。”
米彩不再言语,似乎有听下去的欲望,我抓准时机重新做了一次自我介绍,并把网红店的概念稍作解释后,继续说道:“我的计划分为三步,第一步,则是利用保时捷豪车的名气来吸引客流量,为我电子屏广告做一次预热,以供后期在卓美开设网红咖啡店打下基础。第二步,则是利用网红咖啡店来整体提升卓美的留客率,这样无论是不是逛商场的高峰期,你卓美一楼的客流都会处于一种饱和的状态。第三步,等到客流稳定后,卓美便可以将网红与购物结合起来,此消彼长之下,卓美将会成为苏州第一的大型百货。”
我说完之后,米彩便拿起那张被我绘上平面图的纸张,似乎正在斟酌,而我也终于有时间仔细的打量起眼前这个美女总裁。她确实挺漂亮的,一颦一笑之间也尽显高雅,仿佛像是一个如百合般的女人,而微卷的长发,白皙的皮肤以及上扬的嘴角无一不彰显出她的自信。
但是她的眼睛相较于简薇而言,差的太远,在我心里,无论如何做比较,我都觉得简薇的美貌要远胜于她。
当我脑海中出现简薇的名字时,难免回忆起钟晚,她喝酒时眼眶微红,眼里有着细碎的光,说话时,宛如一缕春风拂过风铎,就连清冷的目光都是那么摄人心魄,更不要说她以简薇的身份与我在省城河边见面那次的妆容。
简薇,毫无疑问就是最美的。
我情不自禁的叹了一口气,而这个时候,我发现米彩正用一种我看不懂的神色望着我,我自知自己刚刚开了一会小差,立马想找回了工作的状态。
可不想米彩却在这个时候说道:“你刚刚的眼神,让我想起一个人。”
我尴尬的笑了笑,然后便应付了过去,可心里却暗暗的好奇,这个人是谁?蔚然吗?算上那次我阴狠的眼神,让钟晚有一瞬觉得我像向晨后,我又一次被人说成牛鬼蛇神。我内心暗暗骂了一句,随后便进入到工作的状态。
而就在我想询问米彩对我的规划有什么看法的时候,我的手机闹铃响了起来,米彩听见这首《爱的箴言》,眼里闪过一刹的追忆。
我立刻抓住她这一刻的神情,说道:“米总,不好意思啊,这首歌对我而言很有意义,所以把它设置为闹铃了。”
果不其然,米彩又一次将目光向我投来,我知道机会可能就在这几秒,便立刻对她说道:“米总,在商言商是对的,但商人这个称呼怎么也没有朋友这个称谓来的令人暖心啊是不是?”
米彩收回目光,她将我的投标书拿到自己面前,随后说道:“陈总,卓美电子屏属于我叔叔管理的范围,我不能过于干涉,不过,我可以将你的这份投标书与规划在公司内部开一次会议,这需要你等待几天。”
“没问题,感谢米总。”
退出米彩的办公室,我心情大好,虽然她嘴上说需要等待几天,但我心里大概已经清楚,关于卓美的电子屏我已经十拿九稳了。
只要这块电子屏被我拿下,我所有的计划都将会顺利进行,而在我所有的计划中,方圆跟向晨这两个夯货我是必须要弄死的。
正当我悠哉的梳理自己心中的计划时,昭阳却在这个时候打来了电话。我找到一个座位坐下后,按下了接听键。
“找我啥事?”
“你人呢?一天没见你。”
“你找我干啥?”
昭阳顿了顿回道:“你语气怎么那么嘚瑟?”
“嘿嘿,我嘚瑟你眼光没我好。”
“什么眼光没你好?”
“有事直接说事,别磨磨唧唧的,就你那破眼光,一想到就给我添堵。”
“你是不是又在外面吃了炸弹,搁电话里跟我窝里横?”
“无事退朝了啊。”
“我就是跟你说,乐瑶来省城了,晚上一起吃个饭。”
“我忙的要死,跟你们瞎起哄什么,就这样,我先挂了。”
我将电话挂断,随后便买了一张回省城的车票,可当我走到卓美的门口时,又一次看见了米彩的身影,她此时褪去女总裁的身份,正逛着被我标记出来的那几家店铺,而她所经过的地方,无一例外吸引着男人们的目光。
我将目光收回,因为相较于米彩一般好看的容貌,卓美门口一间卖棉花糖的小铺子更加吸引我。我回想起,乐瑶曾经在这里央求昭阳给她买棉花糖的情景,顿时眉头深锁了起来。
我拿出手机,给昭阳拨了回去,电话刚被接通,我便说道:“晚上几点吃饭?在哪吃饭?我也要去。”
“你不是忙死了吗?跟我们一起瞎起哄什么?”
我心里暗骂,这孙子又要沾花惹草,我气不打一处来:“我去蹭口饭就走。”
昭阳也没推脱,用微信将饭店位置发给了我,随后我就赶往了苏州火车站,这一路上,我心里火急火燎,总觉得自己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了,因为让乐瑶走进昭阳心里的人是我,此时此刻,在我得知钟晚就是简薇的时候,心里的天秤又一次倾斜了。
坐在前往省城的火车上,我用拳头撑着下巴,陷入到深深的自责中,如果说我所有的计划都是完美的,那么乐瑶就是这次计划中的一个意外,这让我觉得自己所有的决定,都在错误的时间里与命运做抗衡,这让我感到无力,可如今的我即使成为谋杀乐瑶的凶手,我也必须要让简薇住进那座城池。
我的手机响起。
拿出电话,发现是一个陌生的号码,我将电话接起,随后便听见书清的声音,我这才反应过来,我到现在还未把书清的号码存到手机里。
我有了犯错的心理后,便心虚的开口问道:“书清啊,什么事?”
“没事就不能找你了吗?”电话里书清的身影格外的温柔。
这让我对没存她号码感到更加的惭愧,我努力找了一个话题,其实也算不上是话题,就是问她有没有吃饭。
可书清却在电话里回道:“我在加班呢,有些累了,想给你打个电话。”
“是为了那款软件吗?”
“对呀,我想早点完成这款软件,然后回省城找你。”书清最后一句话,带一点羞涩。
我很不适应这样的对话,便问道:“箫墨最近在干什么?”
“你怎么突然问起他?”
我稍微停了停后,觉得还是要把事情说清楚:“书清,你老实告诉我,这么多年,箫墨是不是一直在追求你?”
书清立刻回道:“他是不是去找过你?”
“是的,但我跟他只是很友好的交谈了一番,他告诉我,喜欢你很多年了。”
“陈夕,你不要把对钟晚做的事,强加到我身上好吗?”
“什么意思?”
“箫墨确实追求过我,可是我明确的告诉过他,我没有再去重新开始一段感情的想法,这些年,因为姐姐身体的原因,我需要一份高薪的工作,我想过离职,我也下定决心要离职了,可是在他告诉我,有你消息的时候,我还是犹豫了,我想为你做点事。所以,我对他没有男女之情,你不要为此选择把我让给他。这对我而言,是最残忍的事情。”
书清的话语,像是把我内心最隐秘的东西撬开一个豁口,这让我本能的规避了她这段话里的本意。
“不一样的,简薇和昭阳之间有旁人无法逾越的感情,我没有在把她让给谁,我只是不该强插在他们中间。”
我的话说完,书清便沉默了下来,这种突然的沉默,让我一时猜不透原因,直到书清再次开口说道:“以后,我们不要再提起她了好吗?我能够从你的话语中听出来,谁都不能说她一句不好。”
我皱起眉头,这才意识到自己忽略书清的感受,我想解释,但从我和钟晚的过往中,我深刻的认知到,道歉和解释都不是女人想要的,这个时候,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向书清传达,我偏爱的人是她。
可我最终也只能对书清说上一句对不起。我无法违背自己的心,更不想用谎言来欺骗她,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在漫长的时间里将我和钟晚的回忆一点一点的删除。
这样的过程,痛苦的是我们两个人,但我们都有必须接受这份痛苦的理由。
一阵沉默之后,书清的声音再次响起:“陈夕,我还没吃饭,你能不能帮我做主,决定我今晚吃什么?”
我说了好几样东西,书清都不怎么想吃,无奈之下,我只能问她想吃什么,书清想了想回道。
“等我下次回省城,你给我做的饭吃吧。”